教改方案应广纳多方意见

2009-09-18 09:50熊丙奇
师道 2009年7期
关键词:动真格民意政府部门

熊丙奇

从去年下半年以来,我国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制订,就成为教育界和社会各界关注的大事,其间,教育部两次公开征求意见,都产生强烈的社会反响。有消息称,教改规划纲要将于不久陆续出台。笔者最近和有关接触教改规划的人士交流得知,如何取得突破,成为规划纲要出台的难点。

能否动真格,无疑成为此次规划纲要制订成败的关键。但同样毫无疑问的是,教改纲要制订从一开始就陷入悖论: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的教改,能够“动真格”放弃自己手中的权力吗?如若政府部门不愿意放权,教改又谈何动真格?

比如,就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而言,要使各地各校的义务教育质量大体一致,需要改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简单地说,就是加强省级统筹,由省级财政统一配置各地的教育资源,缩小同省内部不同地区的教育资源差距,实现省内教师资源的轮换和共享。事实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单单牵涉公民的平等受教育权利,还事关基础教育的素质教育推进——正是由于各校存在严重的办学质量差异,才有读幼儿园、小学入学以及小升初的择校热,以及对应择校热的培训热、考证热。

但是,在均衡义务教育发展中,虽然义务教育法明文规定了政府的职责,但各级政府部门却很不热心。问题同样是,这动了政府部门的“奶酪”。道理很明了:义务教育不均衡,家长就必然让孩子择校,择校意味着有利益交易空间,如果各个学校的办学质量均衡,没有了择校,又从何处谋求收入呢?因此,对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少地方政府总以各种理由搪塞,或说财力不充分——政府部门在公车消费、公款吃喝、公费出国,大建形象工程时从来不缺钱,或说老百姓有反对,因为一均衡,好学校没了,就满足不了大家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要。(谁说均衡就是降低所有学校的办学质量,而不是把每一所学校都办好?)

改革的突破,本质上就是打破既得利益者的利益,实现利益重组,存在既得利益者对改革的阻力是在情理之中的。但是,如果改革本身就由既得利益者来牵头,取得突破当是难上加难。虽然在制订改革方案的过程中,有民意听取的过程,但是,究竟听不听民意,哪些民意会被采纳,并不由民意说了算——譬如听取高校领导对行政化的意见,他们会有什么意见呢?

在教改规划纲要制订进行到关键时刻,笔者作如下建言。其一,教改方案不能只有教育行政部门主导的一套、一个版本,而应该有多套、多版本,以充分体现各方的意见,汇聚各方的智慧;其二,教改方案不宜拘泥于若干教育举措,而应注重整体制度框架设计,因为教育问题是环环相扣的,只解决某个环节,而不注意其他环节,改革必难推进;其三,各套教育改革方案应提交人大听证、比较、优化、审议。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改革只有在各方利益充分博弈基础上,按照教育发展规律推进才能取得突破,而不至于在现有利益格局下,做换汤不换药的局部调整。

(作者单位:上海市上海交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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