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A数到Z:我心仪的城市(六)

2009-09-30 02:39蔡天新
文学港 2009年6期
关键词:伦敦

蔡天新

哥本哈根(Kobenhavn)

入选理由:美人鱼的故乡,有着王子的高贵风度,位于欧洲腹地和斯堪的纳维亚、波罗的海和北海的连接处,

游历时间:2004年秋天。

候选城市:加德满都(Kathmandu)、京都(Kyoto)、吉隆坡(Kuala Lumpur)、昆明。

无论是从北京还是上海起飞,前往欧洲的航班在越过广袤的俄罗斯联邦之后,首先飞抵的便是北欧,依次是芬兰(从地理概念来分,芬兰不属于斯堪的纳维亚)、瑞典和丹麦(挪威因为位置偏西难以企及)。这片如今世界上最富庶的土地对我来说是欧洲大陆最后一块处女地,可能因为它离开中国的距离最近,故而自以为有很多机会造访:另一个显而易见的原因是,这几个国家(包括冰岛)2001年才加入“申根组织”。

不过,早在20多年前的学生时代,我便已经在莎士比亚名剧《哈姆莱特》里知道有一个丹麦王国了。尽管高贵而优雅的王子复仇的故事发生在讳莫如深的宫殿里,从中我们仍可以了解到,那时候的丹麦国王可以对千里之外的英国人颐指气使。因此。它在历史上长时间地统治冰岛、挪威和瑞典,甚至德国的部分领土,就不足为奇了。直至今天,世界上最大的岛屿——格陵兰岛仍是丹麦的属地,还有法罗群岛,使得丹麦成为在欧洲拥有一块属地的惟一国度。

事实上,丹麦位于波罗的海和北海的连接处,正如西班牙位于地中海和大西洋的连接处,后者在历史上曾经显赫一时。而作为丹麦的首都和北欧最大的城市,哥本哈根恰好处于这个连接处的咽喉上,隔着狭窄的厄勒(松德)海峡与瑞典第三大城市马尔默相望。用肉眼来测量,这个距离比起伊比利亚半岛南端的直布罗陀海峡还短,

2004秋天的一个午后,我乘坐斯堪的纳维亚航空公司(SAS)的客机抵达哥本哈根国际机场,它坐落在水边,旁边有一座形态优美的白色桥梁连接着对岸,快速便捷的铁路和公路系统把瑞典南方大量的乘客吸引过来。当然,瑞典人绝不是缺乏商业头脑,SAS本是丹麦、瑞典和挪威三国共同参股的,其总部设在斯德哥尔摩,可航空枢纽却是在哥本哈根。

那次我只是在去参加柏林文学节时匆匆路过,仅在机场候机厅里滞留了两个小时,仍惊讶于整个大厅的地面用木制地板铺成,这在我的旅途中还是首次见到。印象深刻的还有,一座浅显的圆形喷水池里扔满了各国硬币。我从行李包的边袋里掏出一把中国角币,一边抛掷,一边捞取,收获着实不少。顺便提一下,我一向有收集外国硬币的喜好,主要用途却是为了做讲座时与听众交流。

一周以后,我提前结束了柏林的文学活动,沿原路返回,这才有时间游览哥本哈根这座城市。四年前我在南美认识的一对物理学家和诗人夫妇在机场迎接,那位名闻遐迩的女诗人安妮麦特还是丹麦最古老的诗刊《谷穗》的主编。尽管不识中文。她还是成了我的第一个丹麦文翻译,不只是通过英文,还得到了她儿子的幼儿园阿姨、一位来自中国上海的新移民的帮助。

哥本哈根留给我的第一个印象是,新港(Nvhaven)水边那些色彩鲜艳、三四层楼高的民居。在炎热的南方,肤色黝黑的印度人和非洲人也喜欢艳丽的色彩。只不过,南方人注重装扮自己的身体,北欧人则着意于修饰自己的住宅。之后,我们爬上一座可以俯瞰全城的塔楼,而真正有特色的是其内部的楼梯是盘旋而上的,没有一级台阶,据说是为了方便骑士不用下马即可登顶。

接下来,我们一同驱车前往哥本哈根港的人海处,那里有一座大名鼎鼎的铜像——小美人鱼,系根据安徒生的同名童话故事雕刻而成,出资人是位居世界五大啤酒集团之列的嘉士伯。这个雕塑离开岸边有一定距离,且低于堤岸,难免令游客和摄影爱好者伤脑筋,反倒是数次被盗或遭毁,幸亏其模型保存完好,因此可以不断复制或修复。

值得一提的,“小美人鱼”在丹麦语里的原文是Den Lille Havfrue,相当于英文里的The Little Mermaid。其中Havfrue(Mermaid)一词专指童话里所讲的人身鱼尾的动物。我们的前辈把它译成“海的女儿”并不确切,可以说是出于无奈,是左倾时期的产物,那时候连“美人”一词都被禁用。因此,我对有一年CCTV青年歌手大赛一位演唱海子诗歌的歌手答对雕像名字反被那位著名的评委判错深感遗憾。如果这位歌手当时在电视荧屏前表示异议,恐怕早已经一驳成名了。

在来哥本哈根之前,我已经体会到北欧人的狂野,不仅表现在饮酒方面的豪放。一位金发碧眼的女士曾告诉我,在她的故乡从没有人柔情地和她跳过舞。到达哥本哈根的第一个晚上,我便验证了此事,人们更喜欢站在桌子或吧台上扭屁股大腿,还喜欢在深夜的闹市区大街上嚎叫。那使我联想起与安徒生一样终生未婚的神秘主义作家克尔恺郭尔,这位哥本哈根人(和卡夫卡一样)与一位女子订婚后又解除了婚约。他甚至能把激情引入哲学,还写过诸如《勾引家日记》之类的著作。

离开哥本哈根前夕,我随物理学家朋友拉参观了举世闻名的尼尔斯·玻尔物理研究所,就在离开旧王宫不远的地方。玻尔是爱因斯坦之后最伟大的物理学家之一,不仅提出了著名的玻尔学说,还创立了遐迩闻名的哥本哈根学派。玻尔37岁时就获得了诺贝尔奖,他的六个儿子中的一个后来也获得同一殊荣,而他最得意的学生海森堡获奖时年仅31岁。

伦敦(London)

入选理由:一位前辈作家说得好:如果你厌倦了伦敦,那你就厌倦了生活。

游历时间:2000初春、2008年夏天。

候选城市:拉萨(Lhasa)、里斯本fLisboal、利物浦(Liverpool)、卢布尔雅那(Ljubljana)、洛杉矶(Los Angeles)、卢森堡(Luxembourg)。

在以字母L开头的城市里,有着“天使之城”之誉的洛杉矶是我最初抵达的异国城市,连接好莱坞、贝佛里希山庄和圣莫尼卡海滩的日落大道令人心醉,那里聚集的名人之多堪比世界上任何一座城市。十二年以后,我从马德里坐火车去往欧洲之角的里斯本,五百年前那里是世界上最激动人心的港口。当火车临近终点站时,我闻到了强烈的鱼腥味,见到了有着c罗那样古铜色肌肤的男子。

由于偶然的因素,我曾数次到访卢森堡和卢布尔雅那这两座小巧玲珑的城市,并留下一丝浪漫的记忆。虽说后者的经济基础与前者无法相比,却有着与其名字一样优雅的景色和热情好客的人民。而新近抵达的大西洋港市利物浦,也以“披头士乐队”的故乡和一支叫“红军”的英超球队引以为傲,足以让我留恋忘返。至于神秘的日光城拉萨,则以其独一无二的海拔高度屹立于东方。

可是,我的心仍属意于伦敦,尽管用有限的篇幅谈论这样一座无奇不有的大都会注定是徒劳的。初见伦敦是新千年的第一个早春,我应哥伦比亚一所大学的邀请,只身前往南美。我憧憬着从上海出发西行至欧洲,

再飞越大西洋的旅途(第一次得到这样的机会)。有五座城市可用来作中转站,即马德里、巴黎、伦敦、阿姆斯特丹和法兰克福,它们各自拥有一家著名的航空公司。

马德里和巴黎那时我已经造访过了,阿姆斯特丹和法兰克福同样隶属“申根”组织国家,将来有的是机会(后来果然应验了),因此伦敦就成了我的首选,而英国签证也居然唾手可得。在一篇冠名《神秘的岛屿》的随笔里,我特别提到了三座岛屿。

“纽约的曼哈顿集中了当今世界最多的财富,英国可能是迄今为止对人类文明贡献最大的一个国家,而目前具有压倒一切影响力的西方文明则起源于地中海的克里特岛。”伦敦,正是英伦这顶岛屿之冠上最耀眼的明珠。

飞抵希思罗机场以后,我走过长长的甬道,乘坐皮卡迪里线来到了市中心。再换乘两次地铁向南,穿过泰晤士河下面的隧道,用了将近两个小时的时间,我才找到离开温布尔顿不远的一幢带小花园的排屋,那是一对中国朋友的家。夫妻俩一个治学,另一个写作,可谓是天作之合。之后的十天时间里,他们的家便是我的客栈。巧合的是,附近还有一位来自成都的诗人,他成了我的玩伴。

很快我便发现,伦敦的名胜之多不亚于巴黎和罗马,泰晤士河畔的伦敦桥和伦敦塔,议会大厦、大笨钟和威斯敏斯特教堂,还有因电影《魂断蓝桥》出名的滑铁卢大桥;相对开阔的公众聚集地则有:海德公园、特腊法尔加广场和考文垂花园:其他游客必到的地方有:大英博物馆(全天候免费开放)、泰特美术馆、伦敦蜡像馆、白金汉宫、唐人街十号、肯辛顿花园、圣保罗大教堂,后者的历史可以追溯到罗马人创建伦敦之初。

虽然我也走访了伦敦新区,那里高楼林立,是全世界仅次于纽约华尔街的金融中心,仍对大街小巷里无处不在的公用电话亭感到好奇。那种红色木质的电话亭小巧可人,有趣的是,里面贴满了妓女的广告,每一张都制作得和明信片一样精美。在莱切斯特广场看杂耍的人群中,我巧遇前国足队长和他的新娘,他当时在水晶宫队效力,游移不定的眼神表明他对类似的注视习以为常。而我见到英格兰队长贝克汉姆则是几年以后,在皇家马德里的主场伯纳乌。

在伦敦期间,有几处地方耗费的时间相对较长。一是去北郊的海格特公墓拜谒卡尔·马克思墓,那里大多安葬着平民百姓,因此几乎见不到什么游人。最后,我还是在一位前波兰共产党员的带领下才找到,马克思的头像高耸在石碑之上。相比之下,在巴黎的拉雪兹公墓,无人享受如此的待遇。另一次是周末,友人载着我驱车郊游,看到电影里经常可见的草地和森林的边缘,聆听了旷野里英国乌鸦的几声鸣叫。

虽然伦敦市区的人口逐渐膨胀,人们的生活节奏相当紧张,可是,由于保留了大片的绿地和公园,还有一些腐烂的湿地,成为一个个巨大的肺,加上泰晤士河这条天然的连绵不断的空旷地带,伦敦的环境保护得不错。几个世纪以来,包括野鸽、家雀、白头鸥等数以百计的鸟类在这座城市落户,此外,人们可以轻而易举地在荒芜的街沟和断垣残壁上发现野生植物。

同样令我印象深刻的还有在考文垂花园观看韦伯的音乐剧《猫》,这出戏取材于诗人艾略特为儿童写的一首长诗,结尾处老猫王唱的那首《回忆》尤为动人。

自从1981年公演以来,出人意料的火爆,可惜在我看过两年以后。在伦敦上演2l周年之际结束了,总共演了九千场。这场戏在北美和欧洲大陆同样受欢迎,因此也毫无悬念地风靡了北京。

无可否认,伦敦成就了大英帝国昔日的辉煌,而据总部设在纽约的《国际先驱论坛报》的一项最新民调显示,伦敦仍是最受外国投资者青睐的欧洲城市。这一点无疑得益于谨慎而又务实的民族个性。有着下午茶习俗的盎格鲁一撒克逊人比较好地综合了法兰西和日耳曼两个民族的优点。同时,这也帮助伦敦击败巴黎、马德里等竞争对手,赢得2012年夏季奥运会的举办权。

在我首次游历伦敦八年以后,我又获得机会访问剑桥大学,因此得以重游伦敦。遗憾的是,物是人非,我的那对学者和作家朋友已经劳燕分飞,各自返回中国,定居在不同的城市。不过,那位诗人却依然如故,我们更为密切地交往。而我也早已认识了更多的伦敦人,有一次,曾特意从剑桥驱车出发,随一位苏格兰诗人、一位爱尔兰诗人和一位剑桥学生来伦敦参加朗诵诗歌。

我听从那位中国诗人的建议,专心关注伦敦的特色街区。有一天,我去了伦敦西区的诺丁山。虽说叫山,其实只是一块平地,在上个世纪末因为一部同名电影的上映,成了各国小资们的朝圣地。出了地铁车站,我走过一条宁静的小巷。两旁的排屋只有两层,每一家颜色都不一样,其中一家恰好是乔治,奥威尔的故居,之前我看过他的两部寓言小说《动物庄园》和《1984》。

继续向前,到了另一条巷子,又是一种风格。色泽变得浓郁,房屋的楼层也有所增高。一楼全是商铺,以销售旅游纪念品为主,有的还把货物摆到了人行道上。比如,篮球、网球拍、救生圈、巴士模型,各种各样的雕像、茶壶、铅桶,甚至有两块黑啤酒的招牌,分别呈曲边梯形和八边形。这里货物都有来头甚或文字注记,比如网球拍的包装上写着,温布尔顿——草地网球的诞生地。

遗憾的是,我来诺丁汉早了几个星期,没有看到据称是巴西以外最大的狂欢节,也是欧洲最大的露天派对。从1964年起,伦敦市政府每年在这里举办为期两天的狂欢节,让当地人尽情释放日常生活中的情绪:喜悦的、愤怒的、悲伤的、不平的……幸运的是,在我游历苏格兰后抵达利物浦的那天,正赶上一个狂欢节的开幕仪式,那年利物浦被选欧洲文化之都,因此特意从巴西邀请来多支桑巴舞团,而伦敦的桑巴舞精英自然也在其列。

还有一天,我去了伦敦北部小镇卡姆丹,习惯了欧洲街头的冷清,突然看见人山人海的场面,简直难以置信。卡姆丹市场主要销售二手货,尤其是服装。从服装店的招牌也可以判断,这是伦敦最波西米亚化的地区。据说早在十九世纪前半叶,初通铁路的卡姆丹便成为伦敦乃至大英帝国的心脏地带。虽然时光流逝,卡姆丹的风光不再,仍有许多有个性的商店,比如有一个商场,每一间店铺都装扮得阴森森的。

每到黄昏或假日来临,伦敦市中心大大小小的街道和广场里就涌进了各色各样的人流。那种既繁忙又安宁的景象与聚光灯映照下的舞台,以及英超比赛现场观众的呼喊声一脉相承。最热闹也是我最爱去的地方是莱斯特广场,那是伦敦的文化娱乐中心,广场周围有许多剧院,包括《哈利·波特》等电影的首映都在这里举行,还有一些常年的保留剧目。

其实,莱斯特广场上的空地很少,只有两条交叉小径通过街心花园。大文豪莎士比亚的铜像耸立在中央,他的戏从前经常在伦敦上演。广场上还有一个亭子叫“半价亭”。那里通常只卖当天票,在开演前几小时才开卖,涵盖了附近几十家剧院的演出,往往引来很多戏迷尤其是学生来排长队。需要指出的是,此亭虽说是半价,但要付手续费,因此对原本就有优惠的学生来说,不见得合算。

每当我逛疲惫了,便会去旁边的中国城,那里有几十家中餐馆。其中有一家叫中华楼的特别引人瞩目,明净的窗玻璃上竟然用毛笔写满了汉字。自右向中仔细读来,原来是一首古诗,是唐代诗人韩愈的《早春》。还有一家餐馆里里外外贴满了红字,店名就叫人民公社,分明是一家新店。从各国顾客们喜气洋洋的表情来看,中国城的存在已是伦敦夜生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在一家快餐店前面,我看到英语在吃方面的笨拙和无奈。这可以帮助理解法国人对英国人的冷嘲热讽。拉面被译成freshly-made noodle,而小笼包叫做chinese dumpling。刚好有个派送传单的英国男孩走过,只见他斜眼盯着玻璃窗里的一排烤鸭,一脸馋相。也正因为英国人不善烹饪,才广为吸纳世界各国的美味佳肴,而这可能是伦敦生活的一个缩影。难怪约翰逊博士要发出这样的感叹,“谁厌倦了伦敦,谁就厌倦了生活。”

[责编荣荣]

猜你喜欢
伦敦
妙趣横生的伦敦书籍长椅
跟着米乐游伦敦⑤
跟着米乐游伦敦④
艰着米乐游伦敦③
跟着米乐游伦敦②
伦敦翻转
最热闹一届伦敦马拉松
伦敦畅游记(二)
伦敦畅游记(一)
伦敦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