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食品可追溯性体系的建设与经验借鉴

2009-10-12 00:00王国华
绿色科技 2009年11期
关键词:借鉴

王国华

摘 要:食品安全引起全世界消费者的高度重视,介绍了日本实施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全过程,指出了我国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存在的障碍,总结了可为我国所借鉴的相关经验:政府职能明确;企业要有动力;超市起推动作用;现代信息技术的支撑;规划好建设体系的时间和范围等。

关键词: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日本经验;借鉴

中图分类号:TS201.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69X(2009)11-0072-03

1 引 言

食品质量安全成为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问题。在日本,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提高了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性的重视,促使日本政府、企业和生产者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食品安全。从原因、背景、制度建设和信息技术设施的整备等方面,介绍日本食品可追溯体系的建立,并结合我国的情况提出具体的参考意见。

2 日本建立食品可追溯体系的背景

根据ISO的定义,可追溯体系是指根据已登录的识别码,可以检索到商品履历、使用方法、商品的所在场所和生产加工场所的能力。根据欧盟的解释,可追溯性是指在生产、加工及销售的各个环节,都能够追溯和追踪到添加在食品、饲料中的物质。日本的解释是从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的食物链的各个阶段,可以追踪到食品信息的能力。三者解释的共性就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工具,实现食品从生产到消费的全程监管。

英国发生疯牛病后,虽然日本国内也采取了各种防范措施,但在2001年,日本国内还是出现了首例BSE病例,它导致了日本国内牛肉消费陷入低迷,带来了很大的经济损失。由于BSE病毒会引起脑部疾病,可致人死亡且目前没有找到根本的治疗方法,因此引起了日本社会的广泛关注。继BSE问题后,日本国内又出现了肉食流通业领域和超市的食品包装上出现伪装产地、消费期限等问题。典型事件就是日本雪印公司将进口的澳大利亚牛肉全部伪装成日本牛肉的恶性事件。食品安全事件接踵发生后,日本国民对食品安全的信赖感如决堤般崩溃,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爆发。

在日本的农业和食品领域,以前主要靠以HAC-CP为首的各种质量监管方法,保证向消费者提供安全的食品。疯牛病发生后,把食品质量监管的重点放在卫生领域的既有措施显得极不完善,各种新情况的出现要求在食品的生产、加工及流通领域都保持信息的透明性,这样才能重获消费者的信赖。尤其在问题严重的畜产领域,要求对牛肉和饲料建立可追溯体系的呼声不断高涨。

3 日本食品可追溯体系的建设过程

3.1 制订食品安全基本法

日本食品可追溯体系的建设主要由政府行政主导,企业的自主努力。针对国产牛肉,日本政府法律规定必须建立可追溯体系。BSE问题发生后,日本政府成立了“BSE问题调查研究委员会”,委员会的调查报告详细分析了日本在对待BSE问题上暴露出来的问题,并提出了改善问题的建议。依据委员会的报告,以农林水产省为首的政府机构制定了相关的法律和措施。2003年5月,日本政府模仿欧洲制订了食品安全基本法。该法是日本确保食品安全的基本法律,确立了从农场到餐桌的食品安全理念,规定了中央、地方公共团体、生产者、运输者、销售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各自的责任,建立了食品影响人体健康的评价制度。该法为日本食品安全提供了法律保障。

3.2 首先在牛肉领域实行

早在食品安全法出台前,肉牛就开始了建立可追溯体系的准备工作。2002年,日本规定:在国内饲养的牛耳朵上,必须佩戴写有个体识别号码的耳标。农林水产省制做了耳标的识别登记簿,通过因特网可以随时了解掌握必要的信息。2004年12月,在生产阶段实施了牛肉可追溯体系法,随后该法律又扩大到流通领域。由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牛肉成了食品领域最先建立可追溯体系的品种。但是有了可追溯体系,并不意味着对牛肉的安全可以完全放心。2004年,日本的北海道地区发生了替换牛耳标并违法销售的事件。这也是日本首例违反牛肉可追溯体系法律的犯罪事件。事件之后,日本进行了牛肉可追溯体系的改良,开始部分采用RFID这一新的无线射频信息技术来代替耳标。

3.3 牛肉以外的食品厂家自建追溯体系

对牛肉以外的食品,则要求食品生产和加工厂家自主建立可追溯体系,政府的作用就是给予具体的指导和各种支持。2001年开始,日本农林水产省支持“食品生产、流通信息提供系统”的开发和普及,2002年开始,综合考虑食品品种的特性、实用可能性和成本等因素,首先在果蔬、大米、鸡肉、养殖牡蛎等行业陆续尝试追溯体系的开发和普及。并利用IT技术,在生产流通、零售环节试验建立一体化的可追溯体系。2003年,开始在果蔬产品领域建立可追溯体系,并出台了相关的指导措施,2009年4月,日本制定了大米可追溯体系法,法律要求米谷食物供应链的上各企事业单位有义务记录保存和公开商品的信息。

3.4 两个途径保证食品安全

针对“生鲜食品和加工度低的商品”,农林水产省计划到2007年,在主要的购买网点,50%的商品能在24小时以内追溯到生产流通履历。根据统计,到2008年1月为止,在食品零售业,引入可追溯体系的企业达到40%多。其中有16%左右的企业在可追溯体系中利用了IT技术。这样,在日本让消费者买到安全放心食品的安全保障措施就有了两个途径:其一是通过对生产者和企业的意识教育及改革,通过诸如ISO、HAC-CP国际质量认证机构及体系加以约束,来建立保证食品安全的框架体系。其二是通过食品安全信息的公开、商品标签、食品追溯体系的建立,保证消费者对所购买商品的信息有详细了解,消除内心的担忧。其中食品可追溯体系目前已经成为保障食品安全的核心内容。

3.5 食品可追溯体系受到高度评价

在日本,政府和民间都高度评价食品可追溯体系的建立。期望体系的建立可以保证食品流通过程中所有信息的透明性和可追溯性,与HAC-CP等食品卫生管理手法配套,来保证食品的安全,提高消费者的信赖性;在生产、制造、流通等各个阶段,由于可以追踪到商品及有关商品附带的信息,发生事故时可以查明原因,提高产品召回的效率;因此可以把消费者的受害程度控制到最小,也可以把生产、加工、流通过程的经济损失控制到最小。建立牛肉可追溯体系兼具以上意义,还具有提高牛肉商品标识的可信赖性,提高国产牛肉的消费量;便于对牛肉产品进行细致周到的销售管理、库存管理;增强牛肉的生产、加工、流通领域的同行间的信赖关系,利于保持交易的公平公正性。

4 日本食品可追溯体系建设的经验借鉴

4.1 我国建立食品可追溯体系的必要性

在我国,建立食品可追溯体系有以下几个必要性。首先是食品安全问题日益严重。食品可追溯体系是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有效手段,有助于恢复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赖性。其次是适应对日贸易的需要。日本是我国农产品重点出口市场,但日本针对中国农产品,不断提高准入门槛。食品可追溯体系有助于加强出口食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提升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有效促进对日农产品和食品的顺利出口。第三可满足国内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需求。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的关注,越来越多的消费者要求更多地了解其消费产品在食品生产链条中的细节信息。因为食品安全的跟踪与追溯包括两个途径:一是从上往下进行追踪,即从农场、食品原材料供应商、加工商、运输商到销售商,这种方法主要用于查找质量问题的原因;另一种是从下往上进行追溯,也就是消费者在销售点购买的食品发现了安全问题,可以向上层层进行追溯,最终确定问题所在,这种方法主要用于问题的发现和解决。这一完整的信息提供体系能够满足消费者对细节信息的需求。

4.2 我国建食品追溯体系面临的障碍

我国在2000年后开始建立可追溯管理体系,并且把保障食品安全作为追溯体系实施监管的重点。2002年5月,农业部第13号令发布“动物免疫标识管理办法”,规定猪、牛、羊必须佩带免疫耳标,建立免疫档案管理制度;2003年,国家质检总局实施“中国条码推进工程”;2007年8月,我国公布并正式实施了《食品召回管理规定》。以上措施和法规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我国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的建设。

但是根据2007流通食品安全年会上发布的报告显示,中国建立食品可追溯体系仍存在几个方面的障碍。如我国食品尤其是农产品的生产集约化程度不高,科技化、标准化水平较低;传统的流通渠道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还占有相当比例,食品流通方式还比较落后,现代流通渠道如连锁超市还不够普及;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标准体系不够健全,有关规定和标准缺失、滞后于现实发展,与国际标准无法对接的情况很多;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系统性、统一性还不够;全社会对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认识不够;建立可追溯系统的成本较高,企业缺乏前期投入的动力等。

4.3 日本的经验对中国的借鉴意义

综上所述,日本食品可追溯体系得到了较大范围的推广应用,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日本在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方面有可值得借鉴的经验。

4.3.1 政府职能明确

政府负责有关可追溯体系的标准或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建立有关食品可追溯体系的费用由国家公共部门负担,在质量保证、防止产地伪装上投入巨额预算。政府还积极引导,发挥农协等各个生产流通组织、行业协会的能动作用。

4.3.2 企业有建立农产品可追溯系统的动力

日本企业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和严格的监督管理,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后,尽管可能增加企业的生产成本,暂时见不到效益,但由于企业和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重视,企业有建立可追溯体系的动力。而在我国,各个环节上的生产企业对该工作的认知不够,或缺乏体系的建立的动力,这就需要更多的龙头企业带头承担起责任。针对我国农户分散、不利于标准化生产和执行可追溯制度的国情,可以通过“公司+农户”、或“公司+合作社”、“公司+合作社+农户”的模式,在生产领域充分发挥大型农产品企业、专业合作社的作用,通过这些组织引导小规模分散农户实行标准化生产。

4.3.3 超市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我国可以在农产品的流通阶段,扩大超市基地直采的份额。通过农超对接,规模化生产企业、加工企业与超市的紧密配合,建立一套完善的食品可追溯体系。但记录从产品种植、采摘、配送、销售,是一个很大的工程,单个的超市全面推广、持续下去还存在很大难度。不仅需要超市大的系统投入,还需要超市和企业之间实行信息的连接和转换,做好与供应商和产品发货地的信息连接。

4.3.4 需要现代信息技术的支撑

信息管理上,日本的牲畜都建立了国家数据库,在出生就对其信息进行管理。日本一些民间企业纷纷展开建立食品可追溯体系的技术研究。企业和生产者收集并积累作为食品原材料的农林水畜产品的DNA信息,并采用了RFID无线识别技术。借助现代的信息技术,在信息技术和制度两个方面实现统一化、标准化生产。信息管理方面,我国要引导条件比较成熟企业,加强质量控制技术建设和提高信息化程度,同时应加强相关技术投入,鼓励开发农产品追溯信息收集和传送技术。

4.3.5 规划好建立追溯体系的时间和范围

日本食品可追溯体系的建立是从家畜产品开始的,具体是从肉牛开始,随后才陆续普及到生鲜水果、蔬菜、大米等农产品。这是因为牛肉安全问题最早爆发出来,而且相对来说畜牧产品在实施可追溯体系方面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所以我们应该针对地区和产品特点,规划好建立可追溯体系的时机和范围。

5 结语

食品可追溯体系是有效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路径,是提高食品质量管理的利剑,但并不意味有了追溯体系食品就一定是安全的。无论日本还是中国,都需要加强农产品生产源头的管理,做好食品供应链最初始端的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同时我们在借鉴日本等国外经验的基础上,应积极推进符合我国国情的食品质量可追溯体系的建设。

参考文献:

[1] 萩原秀彦.食品可追溯体系的普及和课题[R].日本农林水产省消费安全局,2001.

[2] 平野茂实.食品可追溯体系建设中的安全和放心问题[J].经济贸易研究所年报,31:6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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