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汉民其人

2009-10-14 05:02王炯华
书屋 2009年8期
关键词:胡氏孙中山总理

王炯华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苏东坡《念奴娇·赤壁怀古》这一千古绝唱同样适用于胡汉民先生!

胡汉民是现代中国的风云人物,孙中山最倚重的助手,中国革命的先行者,辛亥革命的领袖人物。

1912年4月,孙中山在广东省议会推荐胡汉民复任广东都督时高度评价了胡氏之“学问道德”,认为胡氏“不独求于广东难得其人,即他省亦所罕见也”。他以自己的切身感受评价胡氏在中华民国成立中的功绩说,自己在南京组织临时政府,“彼力为多”;自己担任临时大总统,“一切布施,深资臂助”。孙中山甚至认为胡氏之“大力量、大才干,不独可胜都督之任,即位以总统,亦绰绰有余”〔1〕。

当年胡汉民赴俄考察随行秘书朱和中说:“总理孙中山先生革命四十年,赞襄密切者,初期只有胡汉民、朱执信二人,夫人而知之。当前清之季,香港台湾乃至安南、缅甸、新加坡及南洋群岛,帝国主义者均受清廷之约,禁止总理履迹。于是东方革命重寄,武事托于黄兴,文事委诸胡汉民,故镇南关之役、河口之役、三月二十九日广州之役,莫不以胡、黄二公为重心。民国之成,成于胡、黄二公之赞助,非虚言也。辛亥之役,胡公舍广东都督而从总理于南京,任大总统府之秘书长,独任艰巨,不辞劳怨,尤为难能。胡公为人,人格高尚,绝无嗜好,处事精当,毫无偏私,而且不事家人生产,处心积虑,惟以党国为前提,有忠于党国者,则奖励之,不忠于党国者,则屏斥之;惟其如此,是以总理倚畀特殷,而反革命派忌之益甚:盖知欲破坏国民党者,非先排去胡汉民先生无以着手也。”〔2〕

朱氏所谓从同盟会到中华民国成立追随孙中山革命,勤勉谨慎地襄助孙中山革命,初期只有胡汉民和朱执信两人;孙中山“东方革命重寄,武事托于黄兴,文事委诸胡汉民”,因而镇南关、河口、广州起义都是以黄、胡二人为中心,民国之成,也成于黄、胡二人之赞助;辛亥革命后,胡氏放弃广东都督之要职而跟随孙中山去南京担任大总统府秘书长,不辞劳怨,独任艰巨;以及“胡公为人,人格高尚,绝无嗜好,处事精当,毫无偏私”、“总理倚畀特殷”,这些说法虽属一家之言,但却颇合实际。

还有人指出:胡、黄二氏“在同盟会中的重要地位使孙中山得以传为左右手。在革命事业的分工中,黄兴是带兵打仗的军事家,胡汉民则是以笔为枪的宣传家,一文一武,遥相呼应;在同赴武装斗争的时候,黄兴是前敌总指挥,而胡汉民则是后方总粮台,一文一武,配合默契”〔3〕。

但是,胡汉民又是现代中国有争议的人物。1927年,他因坚决反共、力主清共而受到中国共产党的反对;此后他又因反对蒋介石的军事独裁而受到蒋氏的排挤。胡氏与蒋介石的矛盾还被毛泽东视为“大狗小狗饱狗饿狗之间的一点特别有趣的争斗”〔4〕。然而,胡氏与蒋介石之间在上世纪二十年代末和三十年代前期的争斗,并不是个人权力斗争。在胡氏一方,实际上是为国家民族存亡问题与主义政策之实行问题,是为他作为国民政府首任立法院院长倡导宪政法治而反对蒋介石的军事独裁。也就是说,胡氏是坚决反对蒋氏独裁专制而主张宪政法治的政治家,坚决反对蒋介石、汪精卫军政当局当时对日妥协退让而主张抗战直至全民抗战的爱国者。

虽然胡汉民那一代人的事业和悲壮已经是上一个世纪的历史,胡氏也已是一位尘封的历史人物,对于这位当年叱咤风云、盛极一时的人物,海峡两岸的中国人越来越陌生。但是,历史应当是公正的,他的千秋功罪理应得到实事求是的评说。

胡氏出身幕僚人家,但因其少时父亲即已病逝,家境十分贫寒。所幸他聪慧好学,辍学以后,十五岁的他不仅靠与乃兄各自开办私塾维持家大口阔的生活,而且坚持自学。进入青年以后,他受明末清初启蒙思想家顾炎武、王船山的影响和当时中国社会现实的刺激,由同情孙中山的排满革命而不断觉悟。

胡氏于1902年第一次东渡日本留学,进弘文学院师范科。但不到半年,他就愤而退学回国。那是因为他的同学吴稚晖为保送中国自费学生入日本陆军的成城学校事,与清政府驻日公使据理力争,受到了日本当局和清朝驻日公使的不公正处理。1904年,他再次东渡,进入日本法政大学速成科。1905年加入同盟会,并以其卓绝之才干,成为同盟会秘书和《民报》主笔即主编。自此,他不离孙中山左右,成为孙中山最信赖最倚重的助手。

胡氏自幼勤奋好学,加上天资聪慧,不仅熟谙中国经史,而且能文擅诗。他两次东渡,又涉猎西学特别是法国启蒙思想和包括马克思主义在内的西方现代思潮以及日本明治维新以来的变革历史,且精于文论;他不止是同盟会之中坚,而且是同盟会与保皇派论战之猛将,中西贯通、极富学养的理论家。他在东京追悼戊戌庚子烈士会上的一篇演说,“使康梁一派人士销声匿迹”;他主持《民报》笔政,专向保皇立宪一派人士挑战,“发挥革命救国之主张,与君宪派之《新民丛报》作剧烈之笔战,玄论超万,风靡一时”〔5〕,“迫使对方弃甲曳兵,全军皆墨,革命气势,因以澎湃”〔6〕。

胡氏虽然一介书生,身体又特别瘦弱,实是手无缚鸡之力,但是,他革起命来,既能吃苦不怕死,又颇有军事指挥才能。正如前引朱和中所说:“镇南关之役、河口之役、三月二十九日广州之役,莫不以胡黄二公为重心。”民国成立前后,他两次担任广东都督,统领军事,“他以无比的魄力,镇压一批不新不旧的反动分子。他洞悉袁世凯的阴谋,以短暂的时间,组织了一支北伐军,成为当时最精锐的一支革命劲旅”〔7〕。特别是,他随侍孙中山北伐,担任孙中山大本营总参议和大元帅府参谋长,随后又担任军事委员会主席,代理大元帅,调度军队,剿乱与东征,还都做得有声有色。

胡氏还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启蒙传播者。因为他“五四”时期撰写了《唯物史观批评之批评》、《中国哲学史之唯物的研究》等一系列宣传唯物史观的长篇论文,运用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国传统哲学和文化,并且具有当时无人超越的很高的学理水平,瞿秋白还曾称他为中国最早的马克思主义者。但是,他毕竟不是马克思主义者。他后来还反对马克思主义关于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特别是反对斯大林、共产国际和中国共产党的革命理论与实践。

胡氏是1924年中国国民党改组和第一次国共合作的主要参与者,但是他对共产党和共产国际的意图心存怀疑。他本来就始终站在国民党和三民主义立场,并自以为三民主义还高于马克思主义和列宁主义,他之所以联共也是所谓“容共”。加上共产国际和苏联共产党内部对中国革命的意见分歧以及中国共产党理论和政策的某种不成熟,再加上苏联顾问鲍罗廷对中国革命并不高明的指导、甚至是不适当的干涉及其排斥胡氏直至“以汪(精卫)代胡”,这种种错综复杂的因缘,终于使他由联共而疑共直至最后顽冥地反共。正是胡氏的反共和清共,他在中国共产党人的心目中,也就由孙中山的助手而成为不可饶恕的国民党右派和反革命。

胡氏是孙中山的忠实追随者和三民主义的传承者。北伐后,蒋介石扫平各派军阀重新名义上统一中国,他不惜与权倾朝野的蒋介石弄翻,就是为坚持宪政法治,反对军事独裁。在主长立法院两年多时间里,他筚路蓝缕,披肝沥胆,立了许多法。虽然并非由于他个人的原因,他所立的法大都很难、甚至不能实施,但毕竟在法理上奠定了当时国民政府之法制的基础,推动中国由人治向法治过渡。历史表明,民主和法治是现代化的前提。胡氏的立法思想与实践,虽然是国民党的和三民主义的,甚至还有反共的内容,但从其总体看,对中国的政治进步和现代化仍是有所裨益的。

胡氏从1931年“九·一八”事变,直到1936年5月辞世,坚决主张抗日。他不断揭露蒋介石、汪精卫军政当局当时对日妥协让步的不抵抗政策,他坚决支持各地不断涌现的抗日斗争,他甚至在宋庆龄领衔、实为中国共产党发起的《中国人民对日作战纲领》上签名,对蒋介石所谓“只有安内,才能攘外”而针锋相对地提出“只有攘外,才能安内”,“只要抗日,虽赤化可也”。1933年,他在《三民主义月刊》一卷三期发表《什么是我们的生路》一篇长文,全面阐述了他的抗日立场,表明了其坚决抗日的态度。他开宗明义地提出“‘我们的生路就是对日抗战。这是我在对外方面,自前年九一八事变发生以来所抱的一贯主张〔8〕。他甚至明确提出全民族抗战的理念:“我们要树立严密的抗日阵线,来保证我们民族的生存。”〔9〕

胡氏还是一位书家和诗人。他的隶书、吴稚晖的篆书、于右任的行书、谭延闿的楷书为当时中国之四大书法。他在海外又被称为“革命诗人”,近代文学家、诗论专家、京师大学堂(今北京大学)教授陈衍(1856-1937)为其诗集序说:“展堂奔走国事,世所推豪杰巨子也,而所为诗乃读书人本色,绝不做大言以惊人,呜呼,此其所以为诗人之诗也与。”〔10〕其时被陈衍称为与吴汝纶、林琴南齐名的海内三古文家之一的冒广生(1872-1959)则盛赞胡诗“以雄直之气,发为阳刚,若甲胄之在身,凛然有不可犯之色;若虎豹居深山中,谈者色变”,强调胡氏以其直养浩然之气的人格而为诗,乃为“建天地,质鬼神,百世以俟后来而未尝愧怍”。因此,胡氏即使有旋乾转坤之事功,也不能掩其诗之光芒于万一;胡氏其诗是其众多诗交中“其必传者百一二人而已”〔11〕。

胡氏尤其人格高洁。他一生寡欲养廉,无不洁嗜好,不谋私利,不置私产。民国元年,他担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府秘书长,倡导廉价政府,上至秘书长,下至录事,一律月给三十元。上世纪二十年代末三十年代初,他担任立法院院长期间,又倡导廉洁政府和守法养廉,坚决反对北伐以后国民党和国民政府已经开始出现的腐败。他认为,在建设时代“腐化的机会比破坏时代尤其来得多”。破坏时代党是秘密的,党是穷的,不仅很苦,很危险,自己还要贴钱革命,“在这种情形之下,心里想腐化也无从腐起”。可是建设时代就大大不一样了:“党部公开,党费扩大。像现在有一班误解党权高于一切的同志,那简直以党为护身符,到处提出党来,用作自己的工具,去压倒一切。更有人造出‘吃党一个名词来,说有一班同志倚党为生,犹如传教师的吃教,前清当兵的吃饷一样……加上建设时期,许多建设事业都在党员手里,经手的钱也多了。不见可欲,其心不乱,既然常与可欲者接近,操守稍稍不坚,涵养稍稍不够,那就堕入腐坑,无以自拔了”〔12〕。因此,他提出必须“肃清党治下的一切腐化分子”。他说:“我国从前有所谓‘大臣法,小臣廉的话,凡对人民负着大责任的就是大臣,这种人便没有自由,因为他要绝对的守法。大臣守法以后,小臣才能跟着他守法,而保守廉洁……既然对人民负大责任的便是大臣,那今之所谓‘大臣,第一要推党人,第二才轮着官吏。至于现今党治之下,大家所做的事,既同是推进革命的主义,实现革命的政策,那么无论服务于党,或服务于政的,就该同是为公,同是利他,毫无歧异。所有牺牲一己的信条,守法养廉的道理,比较从前格外彰著,格外严格,是不待言的了。那知目前事实上所表现的,竟大大出人意料!个人主义无限制无阻碍地猛烈侵袭了所谓党治之下服官办党之人的内心。往往由思想表现到行为上来,究竟不知置党国民族于何地!这实在是我们同志目前最应该痛切自检自克的一点!”〔13〕他强调说:“我们身为革命政府之下的官吏,不能体察人民的疾苦,妄求暇逸,试问将何以救国?如何去巩固政治的基础呢?在民众未脱离水深火热的艰险环境之前,总是我们革命者‘继续努力的时期。”〔14〕“任何国家,不问国体如何,政体如何,官邪是必须扫除,而廉洁政府是必须具备的。政府行不行,起码的标准是廉洁不廉洁。能廉洁,才不腐,一切措施才有效能可言。在过去时期中,我们常常喊:‘造成廉洁政府,‘打倒贪官污吏,直到现在,事实究竟做得如何……若在党治下的政府,这种要求尤其迫切!”〔15〕

胡氏生于忧患,死于忧患,始终以不变的理想和作为,追随孙中山,自称“汉民追随同志,并且追随总理,始终抱持的是总理在世,汉民以总理为党,总理去世,汉民便以党为总理”〔16〕。他从来就把不谋私利、肯牺牲看得很重。他甚至说:“革命不革命反革命的分别,兄弟向来以为是很简单的:凡肯牺牲自己而为众人的,便是革命;凡独善其身,不肯利及众人的,便是不革命;凡牺牲众人以利一己的,便是反革命。”〔17〕他还提出“我们责备自己要重而周,责备他人要轻以约。明显的说,是要以超人待己,以物观待人”〔18〕。换句话说,就是“以超人哲学待己,以唯物史观待人”〔19〕。胡氏一生清苦,连访问他的记者也感慨系之,如1930年11月,天津《大公报》记者去其南京双龙巷寓所采访关于《民法》之“亲属”、“继承”两篇后,描述胡氏生活起居极具规律,见胡氏所居双龙巷寓所亦极简陋,不由感慨:“所居狭小,视吾侪穷记者犹甚。”〔20〕

有人说,孙中山逝世后,“世人之好名者,动辄称追随孙中山先生数十年,其实追随孙先生最久者,只有胡先生一人而已。盖胡先生于民国前七年,即在日本东京追随孙先生从事革命,至民国十三年止,无一年不在孙先生左右,然亦仅二十年而已。今后好为大言欺人者,闻之亦可以休矣”〔21〕。可是,好大言欺人者并不休矣!那些自称跟随(孙)总理革命数十年的“党国”要人当然是想借此当“元老”,现在仍然常见一提到民国人物,几乎也都冠上了“国民党元老”,则似乎是并不熟悉历史而以讹传讹。实际上,由于革命过程中的牺牲或变节,也由于参加革命的人或因病而早逝,更由于革命从来都是登高一呼的领袖少、起而响应的群众多,真正从同盟会成立起到1925年孙中山逝世这二十年,一直始终跟随孙中山革命的元老级人物也就屈指可数了。胡氏并不标榜自己跟随总理革命“数十年”,却正是从同盟会到孙中山逝世“无一年不在孙先生左右”这实实在在的二十年。正如胡氏逝世后有关纪念文章所说:胡汉民“是追随总理最久、辅助总理最力,而为总理所最信任、最倚重的革命先进。自同盟会以来,历次的革命运动,无论军事、政治、党务都助总理运筹策划,或指挥进行。”〔22〕他是孙中山最信赖最倚重的助手。

注释:

〔1〕孙中山:《在广东省议会上的演说》,转引自赵矢元主编《孙中山和他的助手》,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57页。

〔2〕〔6〕〔7〕〔15〕〔20〕存萃社:《胡汉民事迹资料汇辑》第一册,大东图书公司1980年版,第151、321、321、29、532页。

〔3〕萧致治主编:《领袖与群伦——黄兴与各方人物》,武汉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96页。

〔4〕《毛泽东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48页。

〔5〕〔21〕《胡汉民》,见黄季陆主编:《革命人物志》第三集,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编辑出版1969年版。

〔8〕〔9〕存萃社:《胡汉民事迹资料汇辑》第五册,大东图书公司1980年版,第139、212页。

〔10〕陈衍:《胡汉民〈不匮室诗抄〉序》,1936年私刻本。

〔11〕冒广生:《胡汉民〈不匮室诗抄〉序》,1936年私刻本。

〔12〕存萃社:《胡汉民事迹资料汇辑》第三册,大东图书公司1980年版,第538页。

〔13〕〔14〕存萃社:《胡汉民事迹资料汇辑》第四册,大东图书公司1980年版,第1014~1015、1019~1020页。

〔16〕〔17〕〔18〕〔19〕存萃社:《胡汉民事迹资料汇辑》第二册,大东图书公司1980年版,第29、243、231、300页。

〔22〕《胡先生纪念专刊》,转引自赵矢元主编:《孙中山和他的助手》,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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