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高考优秀作文展评(江苏卷)

2009-11-11 09:18姚赛男江雪松
中学语文(学生版) 2009年9期
关键词:品味时尚

姚赛男 江雪松

品味时尚

一考生

(一)

“一代不如一代!”九斤老太愤愤地小声嘀咕着,一边不自觉地朝右边小木椅上忘我拥吻的情侣瞥了一眼,便像犯了罪似的收回眼光。

伊看着街头闪烁的标语——情侣街,口味爱,口味时尚,有爱大声喊出来!伊吓了一大跳,慌忙朝出口走去,喃喃道:“品味啥时尚?我们那时啊,挑开盖头才知道新娘啥模样哪!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二)

九斤老太是怎么会认识字的呢?哈哈,自从孙女七斤在城里当上了《品味时尚》杂志的主编,九斤老太便经常来城里探望。七斤本想给老太太报个老年大学,把老太太吓个半死,伊连忙摆手:“男男女女共处一室,都是有孙辈儿的人呢,怎么行呢?哎,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啊!”好在老太耳聪目明,七斤便教了她念书读报,本看在伊很用心,便准备将最新潮的“火星文”一并教授给老太太,却不料,九斤老太脸上的皱纹都拧在了一处,撇着伊的瘪嘴骂道:“祖宗文字不可乱改,我们那时谁敢乱改?哎,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三)

这天,七斤没事做,便从口袋里拿出《品味时尚》的杂志,嚷嚷着要给九斤老太念一段文章。

老太的瘪嘴鼓了鼓,终没叨咕出一句话,便坐下听孙女读。

“38度的阳光温柔地在我微闭的睫毛上跳跃……”七斤声情并茂地读着,又不禁自我陶醉地闭了双眼。“啥玩意儿?”九斤老太几乎觉得自己耳背了。

“我的嘴角上扬,不禁定格成45度的微笑。”七斤自然不会理会老太的问题,继续半读半诵。“瞎折腾!”老太不屑地耸了耸肩。

“空气中弥漫着78摩卡或68度卡布奇诺的芬芳……”七斤略有不舍地放下杂志,期待着伊的夸赞。听得一头雾水的老太,看着孙女的眼神,局促不安起来,过了半天,还是将口头禅溜了出来:“哎哟,一代不如一代哪!”

“什么什么呀!这叫‘小资文,这叫时尚,教你品味时尚你都不会!”七斤脸上露出不屑神情。

“我都这么一大把年纪了,才不会品味啥时尚!我走了,回乡下!”伊也怒了,迈着小步,伴着“一代不如一代”的口头禅,气鼓鼓地回到了乡下。

(四)

“奶奶,你太时尚了!城里现在都流行吃你那窝窝头,拎你那破蛇皮口袋,尤其是您那一句‘一代不如一代火了!火了!!”七斤兴奋地在电话中嚷嚷,“您现在有空教我品时尚啊!”

九斤老太脸上露出不可置信的神色,望着破旧瓷碗中的几个硬面窝窝头,又联想到七斤衣服上故意张开的破旧洞洞,本想骂一句“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忽地又想到这又成了时尚,伊觉得不合身份。思来想去,一句话也说不出,便默默地挂了电话。

伊失了神,心里叨咕,“品味时尚,真是……”

[点评]本文是一则故事新编,写好此类文章应注意三方面:一是对故事原意要有准确的了解;二是要找到“新编”故事与本次作文审题立意的“切合点”;三是“新编”的故事要合乎情理,与老故事有一定的逻辑联系,否则会牵强附会,弄出笑话。本文“九斤老太”、“七斤”是鲁迅《风波》中的人物,九斤老太封建、保守、落后,七斤相对来说见过世面,本文就把两人放在当今社会中:一个仍旧保守,常念叨着“一代不如一代”无法接受新时代带来的一切变化;一个呢,不仅接受时尚,而且还是《时尚》杂志的主编。一个是抵触时尚,害怕时尚;另一个则是投身时尚,追逐时尚。不料最终时尚转了一圈,复古了,九斤老太反而集时尚于一身,吃的窝窝头是城市流行的杂粮,用的蛇皮袋是巴黎T形台模特拎的时尚包包,口头禅“一代不如一代”更是当代青年的流行语。文章在愉悦的阅读中,让我们恍然大悟,原来有些时尚自己都把握不了风向,没有定力的人只能盲目跟风罢了,这种时尚不追也罢。这样的故事新编不仅切合本次作文题意,而且立意深刻,启迪人生。

品味时尚

一考生

都道是“阳春之曲,和者必寡”,其实未必。

君不见嵇康、向秀的打铁铺前,总有钟会之流坐着华贵的车子,有些骄傲又有些渴慕地张望?

君不见纳兰公子的诗作在京城广为流传,一时间黄发垂髫,共吟饮水词,并怡然自乐?

君不见张爱玲的文集在各大城市均有销售,在各家书橱中总放在醒目的位置?

他们都引发了时尚,时尚的追随者们喧闹着,激昂着,而那些时尚的缔造者们沉默着。

品一品时尚,似乎如糖水般,甜中带腻,又如加上好的茶叶,没有静心浸泡就已迫不及待地尝了一口,茶水在躁动不安的心中翻滚。

蓦然回首,却在灯火阑珊处,见到了那些时尚的缔造者。

“叔夜之为人也,岩岩若孤松之独立,其将醉也,如玉山之将崩。”嵇康这岩岩孤松,这巍峨玉山,却在年仅39岁之时走上了刑场。他接过哥哥送来的古琴,给人间奏了最后一曲《广陵散》,从此嵇康随《广陵散》一起,成为再也唤不回的绝响。

“家家争唱饮水词,纳兰心事几人知?”朋友替纳兰道出了心中孤寂。偶于园中拾得翠翘,也只得长叹一声,“已是十年踪迹十年心”。纳兰的寂寞,唯有自知。

张爱玲在年华老去之时,将自己彻底地封闭起来,她不愿以衰老的容颜示人,她情愿孤独。可人们说,这才是张爱玲,她的才华只有在寂寞中才能绽放出最美丽的花朵。

品一品时尚,似乎如一杯清咖,满口的苦,满心的涩。又如凉了的茶,一直从口中凉到心底。这是只属于时尚缔造者们的孤寂。

突然间,听到张爱玲低低地说:“因为懂得,所以慈悲。”仿佛间明白了什么,那些时尚的缔造者们,毕生追寻的,也许不过是“懂得”二字。

于是,当他们以寂寞创造时尚,穿越了历史,昔日的喧闹的追随已被时间沉淀,在今天,总会有人,静静地欣赏。

总有人对魏晋风流真心地仰望,从而对比出我们所习惯的一切平庸;总有人在静谧的夜晚浅斟低唱,“几竿修竹三更雨,叶叶萧萧,分付秋潮,莫误双鱼到谢桥”;总有人回想起张爱玲的一生,如蝴蝶般在岁月的风尘中翻飞出美丽,心中涌起怜惜。

时尚,当其穿越了时间,缔造者们一定会在时间的隧道中,觅到知音。

品一品时尚,似青顶之中的极品——天目,于七浸七泡之中,洗净了躁动,浸淡了寂寞,生命的清香留于唇齿之间,便是经得起岁月沉淀的相知、相惜。

[点评]时尚与经典,流行与永恒,似乎既矛盾又统一,从时尚到经典,从流行到永恒,又该如何跨度呢?那取决于时尚缔造者们本身的审美价值取向、内在精神、外在气质,例如本文所提到的嵇康之独立人格、纳兰公子之真性情、张爱玲之震世才华,惟有如此,这一时兴起之尚方可成为代代流行永恒之经典。文章没有停留在对时尚的表面分析、现象列举上,而是深刻地一步步地剖析时尚之所以能成为经典的原因,并且明白地告诉读者,经得起岁月的冲刷沉淀的时尚必然会成为经典。一篇文章有一个过人之处就值得称赞了,细读本文,还有一处亮点,即文中第6、11、16节均用比喻,成一条线索贯穿全文,语意层层递进,更显其匠心独运。

品味时尚

一考生

当“非主流”成为主流,我们应当何去何从?当歌手海鸣威替代了作家海明威,桑提亚哥是否会心疼?品味时尚,我承认其中存在创新与高雅;品味时尚,我们更应清醒地认识到,有些经典不容恶搞,有些时尚应当退让。

曾经,萌芽网站抛出一个十分可笑的问题:郭敬明、韩寒、鲁迅,哪个更伟大?而更具讽刺意味的是,前两者的得票数远远高于鲁迅,这个用笔尖战斗的孤独者只有可怜的几票。网友的理由竟然是:鲁迅的文字干涩无味,没心情去看,而小四、韩寒的文字时尚可爱,玩世不恭,当然愿意读。我无法解读这种理由背后深邃的民族性心理,但我认为,郭、韩之类的所谓“时尚”不妨流行,但这决不会也决不允许它们撼动鲁迅等人所代表的中华文明传统以及中国人应有的脊骨。昔日鲁迅的孤独是因为浑浑噩噩的看客与无声的国民,而今鲁迅的孤独竟然是所谓“时尚”一手造成,岂可怪也欤?

前日,中国最美的声音消逝了,那个二十五年如一日将一生心血倾注于电视播音事业上的罗京离开了。这个看着《新闻联播》长大的电视人以近乎神话的零错误成为中国电视史上的一个奇迹。联想前几年一直叫嚷着要给《新闻联播》换脸的声音,我又对时尚有了更切肤的感触。作为央视的“招牌”,罗京几乎不敢随意理发,因工作需要,他终年只能穿一成不变的正装,也许他注定与“时尚”无缘。待他走后,身后是无数熟悉的、陌生的面孔为他祈祷、默哀。那一刻,我突然明白,罗京的形象已沉淀为一种经典,尽管无缘时尚,却注定受人敬仰。无论时尚与否,坚持本色,一生执著,亦能成为传奇。

热爱经典,因为它的美丽,它的雅致;拒绝“时尚”,因为它的浮躁,它的伪善。我知道,苏东坡一生与“时尚”无缘,但他依旧传下光耀千古的名篇,万世留香;我知道,辜鸿铭一世也与“时尚”无缘,但他依然为中外学者铭记,终成一代狂士怪杰。

今天的我们,难道愿意随“时”之波,逐“尚”之流,引领今天的“时尚”,成为明天的笑柄?

[点评]在别人看来无从下手的文章,小作者却有举重若轻之能力。看了本篇文章,觉得仿佛是课堂上的某次轻松简短的发言,不是三段式的规矩议论文,也没有层层透析之理,但是文中明明白白的主旨却显示了小作者思维的清晰,一两个时事之例亦显示了小作者对时事、周围生活的关注,且能边叙边议,首尾呼应,反问有力,结尾更是显示了小作者深谙为文之道,这样的文章不妨学着写写。

品味时尚

一考生

我初中的时候,有一阵子沉迷在安妮宝贝的世界里,《清醒记》也好,《再见薇安》也好,读了无数遍。我渐渐地沉迷在那颓废的空气里不能自拔了。瘦弱的面色苍白的女子涂着厚厚的烟熏妆,细长的手指还夹着一支女烟。这样的照片在当时是我的最爱。

听王菲的歌,听她在那儿用沙沙的然而又干脆的声音吟出平实却让人心醉的词句,有点气若游丝,于是,日复一日地,我开始厌世。

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不开灯,不睡觉,呆坐在床上,一整夜一整夜,我也开始喝酒,然而也以为很酷,全没有想到“有害健康”之类。

我想到过死,时时想,用小刀的刀片在手腕处划上一条又一条。有一次上学时,看见不远处一辆汽车呼啸而来,我想:只要拉一下油门,一切都可以结束了。然而我犹豫了一下,橘黄色的车灯划破了清晨微凉的空气,与我擦肩而过。马路上空荡荡的。我依旧平安地去了学校。我突然不明白生的意义,迷失在了安妮宝贝的文字里,迷失在了那流行的时尚空气里。

直到有一天,同年级的一个男生猝死,我突然觉得心头猛地一击,我看见他班上那些同学破碎的脸,他母亲绝望的哭声。全然没有想到,一个生命的离开会带来如此的悲伤。我也哭得站都站不起来。我想,刹那间我有点明白了自己为什么而活。

我读到《我与地坛》,我读到三毛的《温柔的夜》和《万水千山走遍》,我读到仓央嘉措的诗集。还有那些经时光的淘洗留存下来的经典,那些曾经的时尚。

史铁生说:“死是一个最终会到来的节日。”他还说:“地坛这么大,每一平方米都有我的车辙,然而,有我车辙的地方也印着母亲的脚印。”三毛说:“那些失去亲人的痛苦,我愿意一人承担。”

我活着,不仅是为了自己,我活着,是为了在我熬夜的日子里急白了头的母亲,是为了在做手术晚上紧紧抱住我睡的父亲,是为了那些我朝夕相处的同学,是为了陌生人那友好的一笑。

不管时尚的指针指向哪里,不管颓废的风气还要流行多久,我的心里已点亮了一盏明灯,青春的迷惘和盲目将离我远去,我也将投身于那些早已过去的“时尚”,张爱玲也好,曹雪芹也好,苏轼、李白也好,就让这些来荡涤我的心灵,擦拭我的灵魂。

[点评]记得某位少年的那句时尚的话:“青春是道明媚的忧伤。”用这句话来概括这代孩子的特点或许是恰如其分的。小作者迷恋在安妮宝贝颓废的时尚中,从行为到思想完全处于不健康的状态,令人担忧。然而令我感动的是小作者并没有一味地忧伤,或者说虚假的明媚,是那些曾经时尚、永恒的经典让他合情合理地完成了从忧伤到明媚的转变,至此,主旨也非常明白。我想,如果忽视人在充满矛盾世界中的内心体验,文学也就不成其为文学了。教育,尤其是语文教育,一定要注意塑造学生以一颗健康积极的心来看待周围的世界,引导学生以优秀的文学作品来充实自己。真实又是作文的生命力,但是没有内在真实支撑的作文是没有生命力的,这其实也是本篇作文的一个优点。

品味时尚

一考生

在歌舞声中摇摆,在新潮流中自乐,在前卫风里酣畅……被称为“脑残90后”的我们,在品味时尚的同时,是否也曾想起那些渐行渐远的……

一曲《双节棍》唱出了多少年轻人心中的狂热,极速的节奏,说唱的风格,正是适应了如今“快步调”的生活,成为流行中的流行。“大街小巷”“嘻嘻哈哈”,“楼上楼下”“仁者无敌”,人们在只有不羁外表、极少有精神价值的流行乐里流连,蹂躏听觉。那秦淮河上的秦淮女子的轻弹吟唱,那孤舟里的“轻拢慢捻抹复挑”的《琵琶行》,那屈原不断吟哦的楚辞《离骚》……还会有谁在意?品味流行乐,我看到一种歌声的流失。

见到丑女喊“恐龙”,想要吃饭说“稀饭”,还有近年来从韩国传来的非主流文学之风,使得90后的语言别具风格,独具特色,“囧”文化更成为众人的宠儿,一句话十个字有九个错别字,美其名曰潮流。越来越多的文章受所谓潮流的影响,错字迭出。再渐渐发展下去,汉语字典要重新排版了。我想问,那些曾经为外国极为羡慕的标标准准的中国字去哪儿了?每个汉字都是祖辈们辛辛苦苦的结晶,有着深刻的意味。而如今却被“整形”整得面目全非!曾经的骄傲,难道要成为以后的讥笑?品味潮流文字,我看到一种民族文字的变异。

素颜成灰,相思成灰。人潮中尽是衣着怪异的男生女生。他们头顶“鸟巢”,身穿“破衣”,他们走在时尚的前流。他们肆意地挥洒感情,视感情如粪土,快餐式地开始又结束一段感情,并且乐此不疲。在鱼雁传书早已过时,“我爱你”泛滥澄海的时代,还会有谁“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地拥有青涩害羞的少女情怀?这些早已被前卫的浪潮所掩盖。那掩嘴轻笑、微移莲步的一尊尊倩影,早已随历史河流远去。品味前卫,我看到一种思想的逝去。

品味时尚,不是纸醉金迷、醉生梦死,更不是毫无思想的模仿崇拜,不是变态式的创新,而是在浮华背后,去撩开迷人心身的彩纱,看清洗尽铅华后的时尚的外壳之下,是一种传统精神的遗失……

[点评]人不是生活在世外桃源,在时尚的裹挟中,你可以追求时尚,可以模仿时尚,但你不可以因为时尚而忘记了自己的传统。本文主体部分格式严谨,每段文字都在古今比照中展开,爱憎分明,倾向明确,分别否定了三种常见的时尚:“流行乐中歌声的流失”,“潮流文字中民族文字的变异”,“情感前卫中思想的逝去”。哀叹中有坚守,批判中有执著,让人看到虽然时尚汹涌而来,但以小作者为代表的崇尚经典的情怀依然会传承不衰。

品味时尚

一考生

消减了绣花鞋、罥烟眉的精致与秀气,香消了胭脂的淡雅古典,时尚携着一股气势汹涌的激流,奔涌而来,势不可挡。

品味时尚,我们感觉到了时代跳动的脉搏,感受到了一种新事物的清新之气。君不见,当曼妙古典的长裙退出历史,简便轻捷的衣物随之成为时尚,这不仅仅反映了衣着的变迁,更象征着旧的充满着陈腐气息的结束,宣告着一个时代的风云变幻与其特有的时代精神。譬如,通过网络文学,我们感知着体会着网络在这个时代的举足轻重的历史地位。时尚,为我们打开了一扇通向新时代的大门。品味时尚,就是以一种开放的心态面对层出不穷的新事物。

因此,我们要以一种睿智的眼光,以一颗冷静的头脑,透过异彩纷呈的外表,直抵其本质。有的时尚,表面上是新事物的展现,而实际上是“新瓶装旧酒”,依旧充溢着一种迂腐之气。电脑算命,不可不谓之为“时尚”,然而,倘若盲目追求这种时尚,与盲目追求迷信又有何异?有的时尚,存雅亦有俗,交错杂陈,我们要吸其精华,弃其糟粕。以流行歌曲而言,其中不乏精品,《东风破》以其优美古典的意境博得众人的喜爱,《北京欢迎你》则以一种舒缓自然的曲调传达了人们的友好与热情,然而一系列制作粗糙内容庸俗的歌曲充斥市场。我们要学习鲁迅先生的关于“取”“舍”的正确态度,切忌以一种拿来主义的心态去对待时尚,品味时尚。

时尚中流淌着人的智慧与气度。时尚,本是由人创造出来的,因此我们品味时尚的同时,也就在品味着人的审美观与追求,要带着一份思索,以一颗敏感而细腻的心细细体会。我们观赏法国博物馆的金字馆的金字塔入口,体会到了建筑大师贝聿铭的独特的审美视角;我们欣赏奥运会的缶阵,其实也就在品味设计者将古文明与现代文明完美结合的匠心独运。所以,品味时尚,亦是品味人类的智慧。

品味时尚,要以一种批判的思维,睿智的眼光,敏感的心灵,去探索其中的真善美,去追溯人类思想的源头。

惟有如此,方可真正主宰时尚;方可创造出属于这个时代的真正风尚!

[点评]爱追时尚的人们总是加快着自己本已匆匆前行的脚步,惟恐错过时尚这趟地铁,但这是一个追得上刘翔却追不上时尚的时代,往往你自己还没觉得什么,就已深陷热浪滚滚的时尚之中,或者一不留神,就已被时尚之风吹到了天涯海角。品味时尚,品味出什么,用什么方式品味,怎样才能算作品味,……时尚会因时因地因人有别,时尚有雅俗、好坏、美丑之分,因此面对时尚,我们可以有无数个这样那样的问题。“品味时尚,要以一种批判的思维,睿智的眼光,敏感的心灵,去探索其中的真善美,去追溯人类思想的源头”,这是文章的观点,小作者回答了时尚潮流中人们该怎样品味才能不迷失方向,才能引领时尚,甚至创造时尚。

品味时尚

一考生

邓丽君的歌声如碎玉空灵,经久不衰的是美好的记忆;网络歌手的嘶吼在两个月后便销声匿迹。

红楼里的花魂月魄植入我心,化作睡梦里的笙歌,时兴的爱情小说在一场雨后化为子虚乌有先生的轻咳。

它们都是曾经的时尚,却有的转眼成了明日黄花,唯有值得品味咀嚼的才成了永恒的经典。尼采有言:一切文字,余独爱以血书者。当今文人才子的作品也得有些至诚的内容,才能化为时尚经典。创新而出的作品总有其生命力,但若想让这生命力长久,仍需要不断地为其注入新的源头活水,不能以“我新我怕谁”而横行于世。于丹的《庄子》,易中天的《三国》,都是新树立而起的文化墙,然而只是将老庄的话、刘备的语水煮一番,何可长留于大众心灵深处呢?

一切实践活动,倘若没有精神目标为动力,没有精神价值为追求,无论其表面多么轰轰烈烈,其实质还是空洞、乏味的。我以为周国平此语正道出了时尚的关键。时尚的需要有值得人追捧的亮点,时尚的要有存活于世的资本,那便是其中的精神价值。中华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无论搬出哪一角的砖,哪一块不是时尚化为的经典?三闾大夫的行吟泽畔,柳屯田的浅吟低唱,李白的唐诗典章,数不尽的珍宝,说不完的美好。如今的时尚,难道不该向它们看齐?所以让时代的弄潮儿们不可忽视自己的价值追求,不能只满足于让大众了解那些灯红酒绿的繁华墟场里的琐事。

时尚的仍需不断创新,模仿的也要挖掘出属于自己的品牌。山寨之风吹遍大江南北,多少人在追问,它究竟能够走多远?如今的它,的确是众人追捧的明星,它,抓在谁的手里都炙热如火烧,可谁能够保证它在那舞台上永远丰华绝代。所以,它仍需不断向前跑,找出自己的优势,利用科技知识武装自己,提升自己的活力,立起自己的品牌,让时尚成为永远的时尚,让岁月磨不光精神的棱角,多年后,依旧光亮如初,美丽,动人。

时尚,它踏着现代的步子走在舞台上,举手投足间朝气蓬勃。

经典,是洗去铅粉的女子,素面朝天,却依旧不减当年的风采。

我希望,所有的时尚都能成为明日的经典。

[点评]时尚,永远在路上;经典,永远不会消亡。文章开篇就在经典与时尚的列举对照中展开,于丹的《庄子》、易中天的《三国》是时尚,万众追捧,却还没有成为经典;三闾大夫的行吟泽畔,柳屯田的浅吟低唱,李白的唐诗典章是经典,万世流芳,却是时尚化为的经典;山寨是时尚,除了不能把男人变成女人,没有他们做不到的,却要经不断的提升与打磨,才能成为经典。经典与时尚的关系,小作者梳理得清晰而辩证,于是结论“我希望,所有的时尚都能成为明日的经典”便是水到渠成,顺理成章。

品味时尚

一考生

1911年,辜鸿铭在《纽约时报》上发表了《未文明的美国》一文,称美国除了时尚的泛滥,所能传世的价值,不过爱伦·坡的一首小诗。放之于今日,我们时尚的泛滥,就是一场根植于现代社会的悲剧。

悲剧之始,就在于时尚试图借众人的目光,为自己辟出一片生存之地。时尚一开始就已经奠定了自身的失败。内涵贫乏,只得浓汝艳抹;价值空洞,只得招摇过市。短暂的目光,无疑是引火烧身;长久的黯淡,才是时尚的最终归宿。这种短暂的生命,就像卡萨诺瓦般燃烧自己的青春。正如茨威格所言,与他相经,歌德的人生是越燃越烈的火苗,卡萨诺瓦则是殆尽的烈火。晚年独自在图书馆昏光里书写的背影,为他灿烂的青春时代无奈地添上了几分失意与惆怅。时尚之路不尽如此。

悲剧的泛滥,源于人们竞相追捧时尚的狂热。我们无奈地看到,时尚的狂热。我们无奈地看到,时尚炫目的火光,在旁人扇风助燃之下,越燃越烈。我们不知不觉在客观上为燎原之火提供了沃土。这群人往往比火源更为可怕。菲茨杰拉德笔下的盖茨比,就被一群追逐潮流、推波助澜的盲人推下了深渊。他所钟爱的黛西也不过是其中一员。我们不得不反思,为什么我们为时尚创造了沃土?

不,这不是沃土,这是荒原。

悲剧的终了,就是由时尚所反观到的时尚底下的荒原。T·S艾略特将现代社会的糜烂生活比作荒原,我则确信,时尚的背后,是一片片看似沃土的荒原。我们并不缺少表层下的深层价值,悠悠古国,千载中华,这是我们一再赞叹的传统,但时至今日,残酷地压在时尚之下的光辉又何能重新携住我们黯淡无光的眼球与心灵。

我想引用艾略特《空心人》中的结句:“这就是这个世界毁灭的方式,不是一声响,而是一声呜咽。”被时尚所掩埋的终结,不是轰轰烈烈,而是惨淡无光。我们不应该以“时尚”的道路终结我们自己。纵使满目荒荑,我还是坚强,时尚所笼罩的深层价值,一定会像弥尔顿之《复乐园》之所述,重归我们手中与心中。

[点评]站在所谓的时尚的岔路口,嗅着浓烈而刺鼻、纷杂而滚烫的时尚气息,我不知该把手中的勺子伸向何方,我更不知迈出的脚最终是怎样的状态,彷徨?试探?迷惘?目眩?心悸?小作者却气定神闲,方向感强烈,指向性明确,他已看到了那裹挟大众、势不可挡的时尚的演变历程,这个过程的梳理与剖析浸透了小作者深邃的目光、犀利的透视,这个过程的总结与概括体现了小作者的哲学、美学、现实、社会的判断。我们都清楚,时尚的命运往往早已注定,就是不断被人们抛弃,并不断被更时尚的东西取代。由于阅读已臻化境,引用信手拈来,而且均能达到借他人之口抒自己之意的效果。我每读此文,都会掷笔长叹,这不是语文老师教出来的。

品味时尚

一考生

梅兰芳与十三燕打擂台,梅兰芳的时装戏《一缕麻》在满堂喝彩中打败了老矣的十三燕的《定军山》,迎来了京剧的新时代。

这是电影《梅兰芳》中的一段情节,有一位戏迷感叹:“时装戏早已随时间的流逝而无影无踪了,《定军山》至今却仍是生机勃勃,当年的观众真是不识货呀!”这是时间的尴尬,它总是当时的赢家,后世的输家。

很多人说时尚转瞬即逝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新生事物的混乱与原始。一种新时尚的出现必会带来一次对美丑标准的破坏,在人们迷茫之中标准又在模仿时渐渐形成,于是有一些时尚成为经典,有些就成了学者研究的历史现象。标准的破坏必然会使很多人反感。在老人眼里,时尚通常是贬义的,时尚是街头的小混混,是披着长发的瘾君子,是社会黑暗的一部分。

而时尚在某一时期的胜利,说明它并非是一无是处,而是一个时代的缩影,老人在看不惯时尚时往往忘记了自己也曾是时尚的一分子,时代从某些方面来说是时尚组成的。时尚把人与社会通过模仿的方式融为一体。于是在学者眼里,时尚没有美丑之分,它代表一个时代,造就了一个时代,它是很多人都摆脱不了的情结。

青年是不管什么老人、学者的,时尚的造就者往往是青年,就在于青年是新鲜的,有着源源不断的创造力,美的丑的好的坏的都是青年人创造的时尚产品,而去粗存精这种事,留给时间去做吧。时尚人士可能发明摇滚乐,也可以宣扬街头暴力;可能写出优秀的现实主义作品,也可以鼓吹反社会的无政府主义;可能画出流传百年的达达派画作,也可能留下几百幅毫无意义的涂鸦。

作为青年人,我高呼:“追求时尚吧!”梅郎的时装戏是早已无踪迹了,可时装戏对京剧发展的突出意义却无可质疑;披头士随着头发的花白也日渐减少,但其宣扬的自由精神却永久流传下去。时尚不管对与错,它都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经之路。它需要人去品味,去创造,去推翻,当我们年青人在老人的反对声中,在学者的研究分析中,在同伴的惊呼中品味时尚时,我们已在不知不觉地创造着我们的时代。

不管时尚创造出来的是“垮掉的一代”还是“迷茫的一代”,毕竟人类社会在时尚中不断发展。

[点评]鲁迅青年时期崇尚进化论,后来才发现崇尚的是机械进化论,换句话说,历史每跨出一步不等于都是进步。这样我们就能理解生活中的许多东西,包括如今社会进程中发生的各种各样的现象,历史总是如江流奔腾,清水中有泥沙、浮草甚至死猪。时尚同样如此,它的主力军与原动力永远是那些充满活力的青年们,但我们不能因为时尚中有泥沙,有浮草,甚至有死猪,就把时尚扫进垃圾桶。小作者从时尚与时间、与历史、与青年们的关系这一角度,窥探到了历史演变的一些面目,用自己作为青年人的一分子喊出了“我们已在不知不觉地创造着我们的时代”,而且“人类社会在时尚中不断发展”。

品味时尚

一考生

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买阿玛尼回家当抹布使。阿玛尼,时尚吧?世界顶级十大奢侈品牌之一。于是,时尚成了什么?成了不买最好的,只买最贵的。

于是,我给这种买牌时尚下了个定义,时尚的本质就是绑架女人的头脑,然后索求男人的腰包。因为嘛,女人嘛,就最懂这种时尚,且最喜爱时尚盛开的两种花:一种是有钱花,一种是尽管花。

女人之所以称为花,其原因有两:一是花,会花钱;而是花,花会凋谢的。

于是,花期一过,这种时尚之花就凋谢了。别恨,时尚的大观园里的花儿赶着趟儿呢!

我听见花开的声音了,超级女声想唱就唱,而且唱得那么响亮,唱响了大江南北,红遍了两岸三地。于是唱之时尚出现了,只要有了pk台,报了名,上了台,是骡子是马都敢拉进去叫唤,听的人啧啧赞叹:这真是天使的声音。我问你,天使的声音,天使的声音,你听过天使发声吗你?

于是,这种唱之时尚我也给下个定义:愚者自愚,娱者娱人。

还有,我补充一点,这种唱之时尚还附带了一个时尚的小产物:爆炸头。现在进理发店,说我理一个寸板,或剪一个莫西干,理发师不笑得满地找牙才怪,他笑称你老土,然后给条时尚的建议:来,咱们理一个流行的超女头,瞧,多时尚!

头之时尚,我也赐个定义:脑袋里的东西越来越少,脑袋上的花样越来越多。

忙忘了手了,忙忘了手了,手现在也是一大时尚呢。手之时尚,地球人都知道,不就是博客吗?不就是挥一挥手,不带走千万点击率吗?

甭管是草根博客,还是明星博客,写着写着,就思念起文学,这里严重警告一下,博客不是文学,博客要是文学,作协该不干了,那一天该进来多少作家呵!杜拉斯说:写作是一场暗无天日的自杀。我觉着,自杀未免也太奢侈了,因为这世上满是生了病却不想死的。我说写作,其实就是使屁股适应椅子的艺术。至于你那博客,至多也不过是个时尚的现象,乳名叫博之时尚。

于是,这种博之时尚我还给配个定义:就是把所含口水的成分差不多的人集中到一个圈子里去吐。

买牌时尚,唱之时尚,头之时尚,博之时尚,咱们已品出了那么一点味出来了。剩下的,就是咱们自己去消化了,记住,品味时尚,所谓的时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万万不可下咽,就像嚼口香糖!

[点评]本文扣题紧,立意深,把提示语中抽象的概括性的“时尚”表现无不具体化为买名牌、写博客、pk台、爆炸头,这些无一不是当今“时尚”;而作者所拟的精彩定义,往往一针见血、一语中的,同时又是“品味”的集中体现。文章开篇在惊骇中让人惊叹,有眼前一亮之效;结尾处的总结,既是前文的收束,更是让人回味久长的思考;中间部分由“口”而“头”而“手”,细针密线,环环相接,机智巧妙。作者出语警拔,如老吏断案;行文从容,埋草蛇灰线,见识与文采俱高人一等。

品味时尚

一考生

品味时尚,让我们从“头”说起。

小时候,最时尚的发型是平头,那种发型让人看起来精干、聪明。到了理发店,跟理发师傅说一声:“就剃那个最时尚的!”理发师傅二话不说,在你头上操家伙推来推去那么几下,一个清爽的平头就“新鲜出炉”了。走在大街上别提多潇洒。

时尚如同七彩屏,转瞬间,就变换了它的色彩。平头渐渐退隐,分头一下子涌现出来。大街小巷,随处可见“时尚一族”,他们走着走着就突然那么一甩头,让那时尚的分头分明出来,炫耀着。

这功劳恐怕还得益于当时流行的港台片,周星驰、刘德华抑或周润发时不时一甩头,抑或时时一阵风吹来,分头前的发梢飞扬,映衬着一张张帅气的脸庞。啧啧,那个帅呀,那个时尚呀!于是,众头“平头”蓄发以明“分头”之志。

等到上初中时,平头、分头早就被时尚辞退了。

取而代之的,是“毛毛头”。

我记得我初次随同学一起去理了个毛毛头回家后,我奶奶很生气,倒不是生我的气,而是生理发师的气,她认为那个理发师可能刚刚出山,不会理发,她一定要去评评理……

正当我顶着一头乱糟糟的头发自我感觉良好时,同学说,你落伍了。

我问同学,你的不也是毛毛头吗?又有什么区别?他指出了细微之处,原来他的头发是竖着的毛毛头,直指着天,像一根根“天线”。

高三了,一团乱糟糟的头发很是让人烦恼,常常是几个星期没好好洗头,一摸,头屑纷飞,我们美其名曰:“下雪了。”

时尚,在高三这枯燥的日子里,继续焕发着它的光彩。

某日,班长剃了个平头,我们觉得他做作业时扰着平头的样子很酷,而且一挠那个“平头”,顿时停滞的笔又飞快起来,而且,不用常洗头。

于是,毕业照上,我们班男生全是平头。

“头”的时尚还在继续,翻看以前的照片时,想着那追赶时尚的心,会不禁一笑。

[点评]这是一篇十分机智而又切合题意的记叙类文章。“品味时尚,让我们从‘头说起”,开篇即颇具声色。行文由发型的变化写出了不同时期人们追逐的时尚:小时候的“平头”、“分头”,初中时的“毛毛头”,高三时的“平头”。不同时期又有所侧重,贴近学生生活,极富生活气息,体现了作者对生活的关注。文章语言简洁干净,没有旁逸斜出的枝蔓,又很风趣幽默。“新鲜出炉”、“蓄发以明‘分头之志”、“辞退”等语言,风趣中透出机智。更妙的是,行文从“平头”开始,又以“平头”结束,反映了时尚的轮回与“沉淀”,而在这种追逐和变化中,写出了作者对时尚的感悟和品味,以小见大,叙述完整,表达形象。

品味时尚

一考生

两代人的时尚疏离仿佛有一光年,起码我妈的时尚在我眼里是“老掉牙”,我的时尚在妈妈眼里是“走火入魔”。

在公交车上,我抚摸着我好不容易长出的头发,唉,茂密的草原要夷为平地了。等待我的,又是平头。

这是我住宿后第一次回家。

到了门口,我就听到家中放的邓丽君《甜蜜蜜》的旋律,但当我的钥匙插在孔里时,我听到曲调变成了一个我熟悉的,但又忘了名的曲调。我打开门后,妈很诧异地说:“儿子,比你说的到家时间早一刻钟呵!”我此时无心回我妈话,因为我发现电视上竟放着我的最爱——林俊杰的新歌《醉赤壁》!

难怪曲子这么熟,我在同学的手机里听过一次。我诧异地问妈妈:“你怎么会买他的CD?”我妈吐了吐舌头说:“我最近渐渐迷上他了。嘿,歌还不错吧?”

我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年过四十的老妈居然会爱上我的偶像。

我和妈妈坐下来,边听歌边聊最近的事。我发现妈妈知道的“八卦”新闻竟然比我还多!我妈真的“返老还童”了?

下午,我妈带我到一个发型设计店,我听到妈对师傅说“留点短的刘海”时,我差点晕倒。

晚上,我抚摸着帅气的新发型,想着妈怎么变这么时尚,难道她换口味了?她不是喜欢那种清净平淡的类型吗?但是现在……

“装了一天嫩好累呵!”

“你也老大不小了,怎么还陪儿子玩时尚?”

“值了,你没发现儿子离我越来越近了吗?一天突击娱乐新闻换我儿子快乐一天,值了。”

“你打算一直装下去吗?”

“儿子乐意有我这个时尚老妈的话……”

我心中的感动凝成一种晶莹的液体在眼眶中泛起、滚动。妈妈,你对我真是太好了。

第二天,妈妈在客厅里惊异地看着我,因为我正在放邓丽君的《甜蜜蜜》。“你今天没事吧?”妈妈用手碰碰我的额头,又摸了摸自己的。

“这叫品味时尚!你不知道现在流行复古风吗?”

嘿,其实仔细听听,邓丽君唱的真的也很好呵。

甜蜜蜜,我心中真为有这样的“时尚老妈”而甜蜜。

[点评]这是一篇紧扣“品味时尚”表现母子情深的优秀记叙文。文章形象地描写母亲“用心”体会儿子追寻“时尚”的表里,深入地表达儿子体悟母亲向“时尚”妥协背后的挚爱之情。通篇情节生动,形象鲜明,感情真挚,语言有味。全篇耐人寻味的优点在于:(1)选材平中见真。选择“时尚发型”、“流行歌曲(偶像)”这样的时尚元素,看似平常,但抓住了生活中真实的矛盾,表现了深切的情感。这告诉我们“时尚”的选择,没有高下,但表达有优劣。(2)记叙穿插呼应,技巧娴熟。文中前有“茂密的草原夷为平地”的悬疑,后有“留点短的刘海”的呼应,又以《醉赤壁》、《甜蜜蜜》暗点两代人的时尚趣味的相互妥协,记叙从容有序。这告诉我们:判断记叙文优劣,要关注文体要求是否到位。(3)语言个性鲜明,用语俭省。“两代人的时尚疏离仿佛有一光年”,简明扼要点明了两代人的时尚观的矛盾。“装了一天嫩好累呵!”活泼有趣。这告诉我们:记叙文要关注发展等级“有文采”的要求。

品味时尚

眼下经济发展高速迅猛,在这个日新月异的时代,时尚也随之占据生活的主流,大量人为追求时尚而奔走忙碌。而现今的时尚其本质到底是什么呢,却很少有人愿意冷静地品味与思考。

时尚也许只是一种崇拜。几乎所有稍有能力的厂家都会请明星为产品代言,所利用的就是一种出于崇拜的时尚心理,因为心仪的偶像与之有联系,于是对偶像的崇拜直接延展到产品上去,粉丝人手一件,拥有这件产品顿时成为一种时尚。同时也有不同于商业性的状况,现在大量青少年的文学作品风格雷同,多与郭敬明、落落等类似。郭敬明在自创杂志里反复声明请写手们写出个性,但收效甚微。这样写几乎成了时尚,落笔就是“青春是一道明媚的忧伤”这样的句子。其问题本质也仅仅是欣赏某位写手,内心崇拜,其文风也就成了追崇跟风的目标。

时尚也许只是一种攀比。现在有很多奢侈品牌在国内越卖越好,专柜满街都是,而那些动辄上万的包包鞋子当真那么有诱惑力么?不过是出于攀比心理。据调查显示,90%的中国女性认为拥有一只LV手袋是尊贵的体现,甚至有位大学生饿一学期的肚子只为了买LV的一只钱包!可怜她钱包里所有的钱加起来还不如钱包自己的身价,如此攀比地追求时尚,是为哪般?

时尚也许只是为了获利。山寨手机的发展无疑已成为了一种时尚,但究其根本它的流行还是因为低廉的价格和先进的功能。市场大,厂家乐意做,消费低,人们愿意买,这种情形一多,自然又成了时尚。

时尚有时候也源于内心的追求。我一直欣赏知名作家安妮宝贝的形态作风,她不理会名牌,不跟风,她有她的时尚:喜爱棉质衣物木质扣子,穿绣面鞋,戴大大的银镯子,这已成为习惯。她内心有对质朴生活的追求和向往,故而她从不写商业化的作品,她的文字总是在告知人们生命的本质,在旅途中对生活的思考。这样一种发自内心的时尚逐渐被人们发现和赞同,它发自内心,故比其他轻薄的时尚更具温存和厚重感。

时尚,即为时代所崇尚。真正的时尚是一定能反映所属时代的人们的内心追求的。它在自己的时代里发光,在下一个时代里沉淀,然后在未来的岁月里历久弥新,不断被发现出不同的色彩来。回顾悠悠历史,唐诗、宋词、元曲、制瓷、云锦、印花……这些时尚在时间里沉淀为经典,在历史长河里如珠玉般生辉。

祝愿有更多有价值的时尚在这个新时代出现并留存,它们将让中华五千年的文明更加灿烂多彩!

[点评]时尚是一朵花,有的刚绽放就已枯萎,有的却能一直在枝头散发芳香,就算凋零也会把芳香永留人间,这就是时尚为什么“有的如过眼云烟,有的能沉淀为经典”。那么怎样的时尚会成为过眼云烟,怎样的时尚会沉淀为经典呢?小作者批判了那些出于“崇拜”、“攀比”、“获利”目的的时尚,认为“真正的时尚是一定能反映所属时代的人们的内心追求的”,也只有这样的时尚“它在自己的时代里发光,在下一个时代里沉淀,然后在未来的岁月里历久弥新,不断被发现出不同的色彩来”。冷静思考中有热烈的追崇,辩证分析里有美好的祝愿,文章于是自然体现了破与立的结合。引例典型妥当,说理到位贴切。

[作者单位:江苏如东高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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