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以人为本视野下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改革

2009-11-19 09:16高茂林
新西部下半月 2009年10期
关键词:以人为本教学改革

李 霞 高茂林

【摘 要】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存在着教学准备缺乏针对性、理论脱离实际、实践环节难以落实、课程考核不全面等问题。改革的方向应是确实落实“以人为本”的理念,提升教育者的专业素质,突出专业特色,将实践环节落到实处,建立科学的考核制度,才能实现提高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的教学目标。

【关键词】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改革;以人为本

2006年秋,原《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合并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进入大学生的课堂。到现在已经过了三个学年的教学实践。课改后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作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门适应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需要,帮助大学生正确认识人生理论与实践的崭新课程。其特点“是一门融思想性、政治性、知识性、综合性和实践性于一体的课程,涉及的内容十分广泛,现实性、针对性都很强。”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中从始至终贯穿了“以人为本”即以学生为本的精神,但由于在教学实施的过程中受一些客观和主观因素的影响,使得把教材中的“以人为本”转化为现实中的以学生为本的效果不尽如人意。

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各环节中存在的弊端

1、教学准备缺乏针对性

改革开放以来,高等教育迅速发展,高校扩招和跨越式发展,极大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但高校的教育资源增长与高校发展不同步,学生占有教育资源有减少的趋势,反映在公共政治理论课中,主要是教室不够,师资短缺,导致公共课的开设通常都是合班进行,合班学生人数在100人~200人之间,通常在一个教室上课的学生专业不同,甚至有文理科的差别。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涉及的内容十分广泛,关系到哲学、社会学、历史学、心理学等多个学科,学生对这些学科知识的掌握程度不尽相同,由于课时的限制,教师和每个学生的互动难以实现,因此,对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状况无法一一了解,这就使得本来现实性、针对性很强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在针对性方面打了一些折扣。

2、教学实施过程中理论和实际结合不充分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综合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以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教育为基本内容,在理论和实际的结合上对当代大学生面临和关心的实际问题予以科学的有说服力的回答,以帮助大学生逐渐成长为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教师在把教材转变为教学的过程中既要达到思想和理论的深度,又要贴近学生的实际生活,这本身就有一定的难度,有时候体现为两种极端:其一,把课堂变为纯粹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宣讲课,思想性、理论性有余,而现实性、实践性严重不足,让学生感觉是唱高调,谈空话,倍感枯燥、乏味,失去对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兴趣。其二,为了吸引学生的注意,片面追求课程的实效性,以案例为主,滥用多媒体等教学手段,表面上看课堂上热热闹闹,学生听的、看的津津有味,但课程的讲授缺乏理论性、系统性。

3、实践环节难以落实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不仅要解决学生意识形态的问题,更主要的是要把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实现知行统一,成长为社会主义的“四有新人”。为了实现这一任务,高校在学时的分配和课程的考核上做了调整。在学时的分配方面,一般有三分之一的实践学时,但由于实践教学无计划、教学实施限制、学生管理干部不重视等原因,实践教学大多流于形式,考核中也没有实践教学这一项内容,因此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

4、课程考核不全面

在课程的考核方面,大多数高校采用的是平时成绩和考试成绩相结合,各占一定比例:平时成绩占30%,其中作业或论文占20%,考勤占10%,考试成绩占70%。如此考试形式的初衷是把学生的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但这是此门课的理论与上课的实践的结合,学生通过学习,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究竟提高了没有?提高了多少?无从知晓,因此,这种考试方式还是值得商榷的。

二、以人为本,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教学改革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作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主渠道,要取得实效,就必须从以下几个环节着手进行改革。

1、思想政治教育也要凸显专业特色

针对大班上课,学生人数多,且知识构成不同的情况,学校在排课时,根据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把一个班上课的人数控制在100人以内,这样便于教师在课前根据学生的专业情况备课,上课时在有限的学时内结合不同专业的学生关心的问题包括大学生就业问题等和学生展开充分的互动,从而了解学生的真实想法和实际需要,在思想政治教育方面对症下药。

2、提升教育者的专业素质

教师在教学中首先要准确把握教材内在逻辑体系,吃准吃透教材基本内容,这是保证课堂教学逻辑性、科学性的前提。同时要注意同改革开放的最新成果相结合,因为思想政治教育不是单纯的说教,而是让学生内心信服理论的科学性。在此基础上,教师要联系学生所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自身实际需要解决的问题,通过一些典型案例分析让学生进行讨论、辨析,给予他们思想上的帮助,让学生在认识到理论正确性的同时,在潜移默化中,提高了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

3、实践教学落到实处

实践教学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学生把所学理论转化为自身能力的主要途径。实践教学方法多种多样,大体有三种模式:课堂实践、校内实践、社会实践。课堂实践可以结合学生关注的生活和学习等实际问题开展辩论赛、主题演讲、模拟法庭等丰富多彩的活动。校内实践可对与学生联系密切的某类问题进行调查问卷,形成调查报告。也可通过专题讲座、参观校史馆等形式对学生进行素质教育。社会实践对人、财、物、场所、设备等要求比较高,任课教师带队组织社会实践确实存在许多实际困难。比较可行的办法有三种。其一,学生利用寒暑假对家乡所在地存在的突出问题例如:农民医保问题、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农村偏远地区师资短缺等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其二,学生可以利用所学专业在双休日在学校周边地区开展一些义务服务性的活动,其三,学校应划拨专门经费作为社会实践保障,教务处、团委、学生处等职能部门支持并帮助建立教学实践基地,使学生通过实地参观调查、座谈访问等形式,增强对国情、民情的认识,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课程考核以人为本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考核是检验思想政治教育效果的一个途径,考核是对学生的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的考核,不是对课程的考核,所以在课程的考核中也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在考核的形式上,除了原有的平时成绩和考核成绩这两项,还应该考虑实践教学和学生平时的修养操行。大概的比例是:平时成绩20%,考试成绩60%,实践教学10%,修养操行10%,这样做的目的是以他律促自律。对于学生平时的表现,教师难以把握,可以把这一任务交给辅导员,由辅导员对学生的修养操行划分细则,进行打分评价,最后计入到总分。

【参考文献】

[1] 罗国杰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2.

[2] 吴潜涛.“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性质、逻辑结构与主线[J].教学与研究,2006(8).

【作者简介】

李霞(1976-)女,山西河曲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人文学院讲师,硕士研究生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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