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学习乐器——兴趣法

2009-12-10 06:48卢公量
新课程·中旬 2009年5期
关键词:志趣有趣乐趣

卢公量

摘 要:本文浅探了青少年器乐学习方面的训练方法,即将兴趣细分为有趣、乐趣和志趣三个层次来精确的指导青少年朋友学习乐器。

关键词:学习乐器 有趣 乐趣 志趣

在心理学上,兴趣可细分为有趣、乐趣和志趣三个层次,如在三个发展阶段把握好各个阶段的特点,有针对性地指导青少年学习乐器,往往能激发学生的潜能,培养学生的想象、感受、审美、表现和创造等方面的能力,从而达到学会演奏乐器的效果。

有趣是少年儿童学习乐器直接产生兴趣的“幼芽”,当他们最初听到某些乐曲时,会被其吸引,新奇感和美感会给他们带来感官上和心理上的愉悦,随之而来的是产生探究和得到再次聆听的心理反应。这时,教师可因地、因时和因人随缘而定,引导学生初步认识该种乐器。

乐趣是兴趣发展的第二阶段。在这个阶段,开始为欣赏阶段,对优美的乐曲反复欣赏乐此不疲。接下来为学习和试奏阶段。学习乐趣则来源于他们对音乐所产生的强烈的求知欲望并从不断提高水平的演奏中获得快乐。儿童学乐器,一般从六、七岁开始,演奏乐趣从演奏第一支乐曲开始。

在这一阶段,学员大体上有这么几个特点:

1.在最初的阶段,急于提高演奏水平,能演奏乐曲以后,愿意演奏乐曲,不愿意练基本功。

2.学习乐器目的不够明确,情感支配为主,理智支配较弱。

3.对自己的每一点进步都十分重视,喜欢听别人夸奖和他人的赞赏。

4.音乐能力正在形成,技巧正在学习,功力正在积累,有些人会对自己不满意,期望值过高,容易产生畏难情绪。

鉴于以上特点,在这一阶段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多加注意。

(一)创设生动、活泼、有趣、愉悦的教学情境。

首先是教师要加强自身的修养,使其具有吸引学生的人格魅力,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其次研究和掌握多样灵活的教学方法。

(二)教师要学习心理学,要了解学员的心理动态,心理反应,心理承受能力。最初开始学曲子,应从学员会唱的歌曲入手,进入独奏曲学习亦应从学员喜欢的乐曲入手。

(三)处理好学习乐曲和基本功训练的关系,把握学员的承受能力,训练量要适宜。要让学员清楚地知道基本功与演奏水平的关系,避免高原期的出现。

(四)采取表扬为主的方法,多角度多方面激励学员适时参加考级,参加各种演奏和竞赛活动,使学员产生成就感。

从乐趣阶段转化为志趣阶段一般在十五岁左右。转化是有条件的,这个条件就是:在经过了几年的学习以后,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绩,得到了各个方面的认可,从而产生了对乐器本质内容的强烈的求知欲望,并期望掌握规律并从探求中获得愉悦。

这一阶段学生的主要特点是:

1.学习目的明确,从被动转化为主动。

2.情感支配为主让位于理智支配为主,意志力有较大提高。

3.练功已不再是枯燥和乏味的,能在练功中体验快乐。这一条是判定是否进入志趣阶段的重要标志。

4.对自己的优势和不足有较明确的认识和了解。

5.能主动提出问题,求知欲望更加强烈,对理论学习更加注重。

在这一阶段教师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要为学生制订出长期和短期计划,目标要明确,基本功不足的要补课, 缺啥补啥。

(二)要开阔学员的眼界,包括的内容应是广泛的,不但要了解音乐的历史、流派、经典曲目、演奏家、作曲家、而且要了解姊妹艺术和当今乐坛的动态。

(三)把握好理论学习的高度。

(四)对曲子的学习,不要追求数量,要注重质量,要少而精。

(五)教会学员使用各种学习方法和练习方法,使其能独立“行走”。

(六)尽一切可能让学员参加演出实践,培养演出能力。

(七)督促学员学好文化课。

(八)对十分刻苦的学员,要注意对他们身体的保护,不可过劳成疾。

(九)教师要量力,当不胜任这一阶段教学的时候,要适时帮助学员拜新师。

有关青少年器乐学习方面的训练,中外不少的专家都有过十分精辟的论述,但就根据心理学上的观点,将兴趣可细分为有趣、乐趣和志趣三个层次来精确的指导青少年朋友学习乐器的却不多见。因而,笔者将自己多年来学习与教学的一些所思、所悟、所见总结出来,望能起到一个抛砖引玉的作用。

作者单位:湖南益阳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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