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费标准和收取办法的通知

2010-02-13 22:19
中国医学装备 2010年2期
关键词:团体会员理事单位会费

为了促进协会的健康发展,保障协会日常业务工作开展所需的经费,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明确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的通知》精神,中国医学装备协会新的会费标准和收取办法已经中国医学装备协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从2010年起正式实施。现通知如下:

1.个人会员会费:

个人会员:每年50元。

2.团体会员会费:

2.1 事业单位会员:每年1000元;

2.2 事业理事单位会员:每年2000元;

2.3 企业单位会员:每年3000元;

2.4 企业理事单位会员:每年5000元;

2.5 企业常务理事单位会员:每年8000元。

(会费可一年缴纳一次,也可按届5年一次交齐)

中国医学装备协会

2010年1月6日

秘书处

组织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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