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期刊的责任和理想

2010-02-15 15:24本刊编辑部
政法学刊 2010年1期
关键词:知识界学刊政法

卷首语

法学期刊的责任和理想

岁岁新年,今又新年。在烟花的春天,在一年的开始之际,《政法学刊》与中国近三百家的法学学术期刊一样,也如同过去的许多个日子一样,与中国法学知识界共同进行法学知识的生产,在特有的空间与维度去描绘中国法律的理想图景,记录着中国当代民主与法制建设和法学教育的光辉进程。

现代大学的兴起、专业研究所 (独立的知识阶层)和专业期刊是现代学术体制形成的标志。中国法学期刊也是伴随着现代法学学术体制的形成逐步产生和发展。它与中国法学教育、中国法学知识界共同生产、传播法学知识,描绘着中国法律的理想图景,是法律理想的应然图景向实然转化可感的中介。一百多年来,尤其是 1978年以来的中国法学期刊,为中国突破此前法学或法律虚无主义的时代做出了极大的贡献,以之为平台引进西方法律知识和研究法律的努力为中国法学的未来发展起到了铺平道路的重要作用。伴随着中国自20世纪 90年代社会经济、政治、教育的转型,中国法学的知识生产,诚如邓正来先生所说的,逐步形成两大知识生产趋势以及与其相应的两大“知识类型”:第一,一种并不是以理论脉络和知识发展范式为依凭,而是以某种 “自上而下”的规划为根据的知识生产方式以及与之相应的“类型知识”,亦称之为“规划的知识”;第二,一种也不是以理论脉络和知识发展范式为依凭而是以其他各种需要 (比如说社会需要、经济需要和政治需要)为根据的知识生产方式以及与之相应的“类型知识”。在参与两种法学知识生产的过程中,法学期刊形成了各自的言说方式,构建自身形态。一类在立法中心如北京的法学期刊,一类注重意识形态的宏大叙述,解释着法律和政治意识形态的亲密关系;一类刊物注重技术,进行细微的分析,或称技术法学;还有一类刊物紧跟形势,研究和中国社会、官方关系最密切、最热点的问题,注重前沿性 (参考王人博先生对法学期刊的分类)。在那些法学期刊里,不只是法学知识界的学术努力和学术成就的展示,还展示着当代西方法学在中国的移植和“理论旅行”、重新发现本土法学资源的过程。在那里可以看到争鸣场景,聆听到中国法学知识界的回应时代需求的声音和感受到法学知识界反思的力度。而且,经由法学期刊展示的知识产品为人们认识这个时代树立起一个历史性的路标,并以此可以看见中国法学知识界不断壮大成熟和一个法治的中国在逐步崛起。

在蔚然大观的法学期刊丛林中,1984年诞生于中国南方广东的《政法学刊》只是“这一个”。1978年,改革开放最先在广东拉开帷幕,从此,广东经济迅猛发展,城市化进程中,社会各阶层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法律等场域有不同的利益诉求,在某些时候不同利益的诉求已经发生强烈的对抗,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都在发生变化,甚至出现激烈的变动。如何协调多方利益,调整取舍利益,实现社会的正义,是法律的应有的题中之义。“在法的创制过程中,认识各种社会利益是法的创制活动的起点,对各种利益作出取舍和协调是法创制的关键。”依照博登海默的观点,“正义所关注的是如何使一个群体的秩序或者社会的制度适合于实现其基本的任务,满足个人的合理需要和要求,并与此同时促进社会进步和社会内聚性的程度——这是维持文明社会生活方式所必须的,就是正义的目标”。这一个转型、充满着挑战的时代和这一个经济总量占全国十分之一的地方需要法学期刊,为法学知识界理性地表达各种博弈利益的诉求提供交流平台。作为广东唯一的法学专业期刊《政法学刊》责无旁贷,也是重担在肩。自 1984年创刊以来,《政法学刊》立足广东,在刊发的比较法、港澳台法、跨境犯罪研究、经济犯罪侦查、公共安全研究和治安管理的文章中,莫不是对广东本土问题的关注,倾听时代的呼声、反应时代的要求、回答时代的课题,许多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等二次文献转载传播,从而为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实践提供理论指导,设计合理可行的制度构架和操作措施,以法学理论联系实际焕发出学术常青的光辉,体现着法学和法学期刊存在的最初也是终极的意义。

多年以来,《政法学刊》并不刻意追求与其他法学刊物的身份的差别,但是人总是在一定的时空和物质条件下进行物质、精神生产活动。同所有的刊物一样,我们《政法学刊》都不能使自己完全摆脱诞生的环境、成就我们的这种学术体制和这个时代。我们地处在中国南方的广东,远离国家的立法中心,却得改革风气之先。中国的许多经济、政治实验都是在这块土地上先行先试,经济、政治、社会生活新的现象、热点问题层次不穷,对这些新问题新现象进行法学的关注、分析,探索可行的制度框架都可能成为中国深入推行改革的样板和参考。这就是我们这本刊物的境遇,也造就了我们不同其他法学期刊的身份。所以,我们希望《政法学刊》这一本法学期刊是这样的一种形态:是一种区别于地处立法中心或者是司法机关的法学期刊与学院式纯粹法理研讨的刊物形态。这种形态既借鉴立法中心或者司法机关主办的刊物联系实际的对策技术法学的有益经验,又借鉴学院式理论探讨、注重格调的优良传统;既注意解决司法机关主办刊物过多政策解读格调不高的问题,又注意改进学院式刊物理论阐释过于空泛的不足,力争在对策法学、技术法学期刊和学院同仁法学刊物之外另辟蹊径,像早年改革的广东,走出自己的一条通向未来的新道路。

许多年来我们都是基于以上的立场进行着法学知识的生产、归纳和梳理。在人们权利受侵犯奔走呼告、不断抨击司法不公时,我们的刊物承载着许多人对那些现象的关注和对未来的期许和向往:尊重人的智力,尊重人心和人性,相信公平正义,相信理性和文明的力量。在一个万花筒般急旋、众声喧哗的社会里,提倡沉默和发呆,提倡朴素的思想和有修养的文字;在市场经济法则畅通无阻年代,我们坚守 “学术为天下公器”法则,在习惯炒作和帮闲的语言垃圾中披沙拣金,在众人诺诺之中发出我们谔谔之音……我们通过自己的各种“改革努力”使生产和再生产出来的知识也具有更大的正当性,以南方生产的地域性知识,增加法学知识场域的内在张力,参与国家的法律叙事的书写构建。

以上所述对应了我们这本法学期刊的三个目标理念和精神诉求:立足广东,这个地方是这个时代最强劲、最具影响力和上升性的经济板块;开放宽容,那应该是一种开放、蓬勃、新锐、和谐的思潮;严谨理性,这包括和而不同的争鸣和对学术规范的固守。

这是一种责任,一份承诺,这也是一本法学学术期刊对中国法学学术的担当,也是他的学术使命和理想。二十多年,我们时刻铭记和憧憬,并为之在不懈地努力并将继续为之努力,那些纸张里包着我们的火的激情和理想,我们知道,我们的努力作为一种前后相继的学术传统的一部分,也早已深深地嵌在了中国法学学术的未来之中。

本刊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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