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参政议政情况的思考——以云南省为例

2010-02-15 15:52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0年3期
关键词:参政议政党派民主党派

黄 梅

(云南省社会主义学院,云南 昆明 650031)

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不断发展以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不断推进,为民主党派履行参政议政职能、发挥参政议政作用提供了更加广阔的舞台和空间,同时也对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参政议政不仅是参政党的重要职能,而且是多党合作的基本途径和具体体现。只有充分发挥参政议政的职能作用,才不会辜负多党合作赋予参政党的地位;只有充分调动各基层组织和广大成员的参政议政积极性,提高其参政议政能力,才能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的整体职能和作用。云南省地处祖国边疆,其特殊的地理位置使得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建设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在履行参政议政职能中存在着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

一、云南省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的基本情况

云南省民主党派地方组织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第一,组织结构存在差异性。大部分党派组织结构比较健全,从省委、州 (市)委、县 (市)委、基层委员会、总支委员会、支部到小组,均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组织架构。只有个别党派由于成员数量较少,除有省委外暂无其他组织。

第二,组织设立具有特殊性。云南省地处祖国边疆,又是少数民族地区,有 8个州 (市)属边境、少数民族地区。但由于历史原因,在这些边境州 (市)都有党派地方组织。

第三,组织发展呈现基层性。随着我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知识分子的就业方式呈现出多样化和流动性日益增强的态势。有的地方在一个时期内聚集了一大批知识分子,其中就包括民主党派成员,他们通过开展各种活动发展新成员,使原来没有民主党派组织的地方,随着党派成员的增多纷纷建立了基层组织,从而造成基层组织逐渐在县 (市)及小城镇发展壮大。

第四,组织类型趋于多样性。过去,基层组织基本上是以单位支部为主,现在的支部有的按单位划分,有的按行业划分,有的按地区划分,有的按年龄划分,其类型包括单位支部、行业支部、系统支部、综合支部、离退休支部、区域支部等。支部规模大小也不同,大的 70多人,小的只有五六人。

二、云南省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参政议政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对基层组织参政议政工作认识不同,工作开展存在差异性

大多数民主党派能够认识到,参政议政是由每个民主党派成员的政治身份所决定的本职工作,也是基层组织的一项中心工作,因此,往往能积极组织基层开展参政议政工作,并在具体做法上采取各种措施。例如,有的支部专门成立参政议政调研小组,主要针对社区情况、城中村工作及其他民意进行调研,凡调研报告合格的给予奖励;有的支部专门成立参政议政工作组,由总支主任亲自负责,组员由政协委员、总支委员及基层支部负责人组成,建立了通讯电话与网络邮箱相结合的联系方式,使总支与基层支部的联系沟通快捷迅速,同时要求参政议政成员带头写提案,每人每年至少完成一份有质量的提案,要求 20人以上的大支部每年至少完成 5份提案,中小支部每年至少完成 3份提案,提案的数量、质量直接与评“先”及奖励挂钩,以此调动成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有的支部提出极力倡导“人人讲学习,个个参议政”,要求每个成员每年至少提供一个以上的提案或各方面信息,并成立专门提案小组,对各种信息进行筛选和分类,为相关部门提供相应的信息和措施参考。

然而,有的党派对参政议政作为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这一命题并没有充分认识,认为基层组织原则上不搞参政议政。其理由是,按照民主党派参政的基本点“一个参加,三个参与”中的规定,这些参政活动,都是在国家各级政权中进行的,由于基层单位不是一级政权,因而不具有直接“参政”、“协商”的职能和任务,而参政议政工作主要由专门委员会通过承担课题调研来实现。这种认识不仅存在于个别基层组织较少的党派,同时也存在于个别组织比较健全的党派中。这不仅会影响到基层组织以及广大成员的积极性,影响到他们参政议政作用的发挥,同时也会影响到参政党整体功能的发挥。

(二)参政议政制度化建设滞后,有效工作得不到制度保障

目前,基层组织履行参政议政职能尚未形成有效的制度保障。在沟通协作方面,由于部分基层党组织、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基层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工作重视不够,对民主党派职能作用发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到位,因此,在缺乏制度保障的情况下,对党派基层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工作时表现出的积极协助和配合不够,使党派基层组织对当地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和实施情况、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当地的贯彻执行情况等及时了解和掌握不够,影响了参政议政的有效开展。在上下联系互动方面,没有形成中央、地方与基层合作的长效机制,资源难以共享,有的成果难以被及时宣传、报道和采纳,有的调研结果出现重复、过时等现象,使决策、参与和执行之间形成裂缝和断层,极大地挫伤了基层组织履行参政议政职能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调动积极性方面,由于缺乏激励机制,成员的参与热情和积极性没有得到充分调动。一方面,大部分党派成员都有自己的本职工作,其调查研究仅仅是额外工作,大多是利用节假日或业余时间来完成的;另一方面,有的提案所提问题被答复由提案人自己解决而提案人又无力解决时,也极大地伤害了他们的积极性。

(三)参政议政专项工作经费缺乏,活动开展具有随意性

由于多数民主党派的州 (市)级组织编制少,没有专职的参政议政专干,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基本上不设常设机构,也就没有固定的活动经费来源,没有固定的活动场所,有时调研经费要靠总支所交党 (会)费来支撑。而且,有的基层组织所在单位的党委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视程度和支持力度都远远不够;有的支部人员比较分散,因缺乏经费难以集中,客观上制约了基层组织参政议政工作的开展。因此,组织活动的开展具有一定的随意性和被动性,活动的形式也被简单化为出游、联谊,冲淡了参政党工作的政治色彩,不但很难起到统一思想、凝聚人心、形成合力的作用,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组织功能,使成员对组织缺乏认同感和归属感,缺乏参与活动的热情和积极性。

(四)参政议政工作专项培训缺乏力度,成员价值定位模糊

近年来,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的参政议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基层组织向各级政协提交了大批集体提案,一些提案曾引起媒体关注和政府重视,得到了政府的采纳,成效显著。但是,还有很多基层组织和成员由于缺乏计划性、系统性的理论学习和研究,平时工作又比较繁忙,这样一来就造成他们对党的理论成果掌握得不够系统,对多党合作的优良传统不够了解,对多党合作理论方针政策不够熟悉,对多党合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不够清楚,对参政党的性质、地位和历史任务不够明确,因此,许多党派成员把民主党派混同于群众组织,在实际工作中缺乏科学调查研究能力、参政议政文稿撰写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在撰写提案或调研报告时常常表现出课题调研分析不够、专业水平不高、材料收集和整理不充分,从而直接影响了参政议政的水平和质量。还有很多基层组织的一些成员当初申请加入民主党派的动机就很不明确,也势必会影响其在工作实践中能力和水平的发挥,从而导致政党意识淡薄、价值定位模糊。

(五)基层组织自身存在局限性,参政议政作用体现不大

第一,党派成员缺乏政党意识。目前,党派成员以 20世纪 90年代出生的居多,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对民主党派的历史、地位、性质、职能及优良传统认识不够,有些党派成员甚至把党派组织作为群众团体或学术团体,对履行参政党职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缺乏足够认识。第二,组织活动不正规。由于党派成员来自很多不同的单位,又从事着不同的工作与专业,他们的社会经验、知识结构、年龄差别都很大,在此情况下,基层组织活动常常表现出质量不高、出勤率低、活动内容缺乏主题等现象,大部分总支和支部的组织生活被演变为“联谊会”、“俱乐部”,以吃饭、茶聚和开会为主要形式。第三,党派成员精力和时间有限。大多数党派成员都是中高级知识分子和专业技术人员,尤其是基层领导大多为本单位行政领导或业务骨干,他们本职工作繁忙,投入到参政议政工作的精力和时间比较有限,能力和水平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因此,参政议政作用体现不大,从总体来看,在基层组织提交的提案中,涉及政策层面、有前瞻性、有深度的并不多。

三、对进一步完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参政议政工作的思考

(一)提高认识,明确任务

2005年颁发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对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的主要内容和形式作了明确规定,概括起来就是: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的协商和决策;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对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令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这说明:一方面,民主党派参加国家政权,即在各级人大、政府和司法机关、人民政协中担任领导职务,这是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重要体现;另一方面,民主党派参政议政不仅仅局限于参加国家政权,它还包括参与协商和决策、参与管理、参与检查和监督等间接的参政议政形式。那么,是不是因为民主党派基层组织不是一级政权,就没有履行参政议政的职能呢?在调研中我们了解到,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虽然不是一级政权,却在人事安排、经费保障和参政议政等方面都享有一级政权的待遇和职能,可以说他们正是参政议政的直接参与者。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是:反映党派成员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所在单位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调动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围绕所在地区、单位的中心任务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组织成员对国家的大政方针和地方重要事务以及群众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反映社情民意;组织开展社会服务活动,做好所联系群众的工作,充分发挥协调关系、化解矛盾、促进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的积极作用;做好成员的发展、后备人才的考察、培养和推荐工作等等。

不难看出,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形式还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党派成员通过开展专题调研,形成政策咨询报告,专报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供其决策参考;二是在各级政协中,以本党派名义在政协大会上发表意见和主张,提出代表本党派组织的提案,或党派成员以政协委员身份提出个人提案,建言献策,履行参政议政职能;三是应邀参加当地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召开的各类通报、协商座谈会,参加有关情况的协商,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四是基层组织或成员,对所在单位的相关工作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本单位工作的良性开展;五是党派成员受聘成为各级政府特约监察员、检察员、行风评议员等,代表组织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六是党派成员将日常工作生活中遇到的、或主动了解到的事关大局和民生的社情民意,以信息的方式向上级组织作书面或其他形式的反映,或开展社会服务活动以促进社会和谐。

(二)完善制度建设,健全工作机制

制度建设是确保参政议政工作的重要保障,应加强对参政议政工作的领导,把参政议政工作摆到重要工作日程上,不断完善各项制度。第一,要建立并完善与党委、政府的沟通协作机制,充分运用党委、政府的人才和信息资源,拓宽知情明政渠道,巩固和扩展参政议政的广度和深度,为做好参政议政工作提供必要的政策依据和基础数据。第二,要进一步完善参政议政信息收集、处理、公布机制,利用网络及时公布已提交提案的目录、内容或解决问题的方法、措施等,避免出现提案重复或过时现象,确保参政议政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第三,进一步完善参政议政激励保障机制,调动做好参政议政工作的积极性。目前,大部分党派成员由于本职工作的限制,调查研究大多是利用节假日或业余时间来完成,如果不是本着对组织的热爱和具有奉献精神,其工作是很难开展的。因此,为确保参政议政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必须建立相应的激励保障机制。第四,要健全参政议政的职能部门和加强专门委员会的建设机构,强化参政议政工作的支持系统。通过建立健全组织网络、整体协作和信息反馈机制,保证组织内部通畅的信息渠道,做到上下联动、各部门配合,进一步整合人才资源,更好地发挥整体优势,广泛、深入、及时、准确地反映广大成员和所联系群众的愿望和要求,进而形成本党派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提高参政议政的运行、协调和服务水平,确保参政议政工作落到实处。第五,建立健全发展和培养骨干队伍的机制。为适应参政党后备干部队伍培养的需要,在组织发展中要注意发展代表性和参政议政能力兼备的人士,在学习培训中增加学习参政议政理论、经验和具体方法的内容,在社会服务等活动中注意发现和选拔人才,重视为年轻一代搭建参与实践的“平台”,以参与党 (会)组织参政议政工作经历作为考察后备干部的重要条件,引导新一代代表人士和骨干成员重视参政实践,尽快成熟起来。

(三)加大支持力度,畅通沟通渠道

中共各级党组织要站在坚持好、维护好和发展好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这一基本政治制度的高度,加强对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参政议政工作的领导,基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给予参政议政工作足够的理解和支持,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履行参政议政职能、对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作用,进一步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能力。要适当增加民主党派编制职数,确定参政议政专干岗位,增加民主党派参政议政专项预算,为参政议政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员和经费支持。同时,要畅通党派成员和基层组织与省委的沟通渠道,鼓励支持党派成员和基层组织向省委提供参政议政的信息、提案、调研报告和社情民意,充分调动广大党派成员和基层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只有这样,参政议政工作才会有不竭之源,才会有旺盛的生命力。

(四)加强培训教育,促进能力提升

参政议政队伍的素质和能力决定着参政议政工作的质量和成效,加强基层组织和骨干成员参政议政的素质和能力培训是做好参政议政工作的人力资源基础。第一,要加强党派成员和机关干部学习领会重大理论问题和重大方针政策的能力培训,特别要加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观察、分析和把握社会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第二,要围绕团结各方、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和谐,加强大局意识教育;第三,要从技术上、操作上加大培训力度,提升撰写调研报告、建议案、提案、社情民意等参政议政文稿等能力,以提高求真务实、深入调研、能提出具有前瞻性、建设性、可行性意见和建议的能力和水平。

(五)加强自身建设,保障工作有效开展

随着大批中青年知识分子加入各民主党派,参政党队伍不断扩大,增加了参政议政的力量,为参政党发挥作用增添了新的活力,但也存在着如何进行管理的问题。因此,在思想建设上,要加强党派成员的政党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素养;在组织建设上,要重点发展参政议政能力强的代表性人士入党,增强参政议政后备队伍力量;在推荐组织领导班子、后备干部人选时,要把参政议政能力作为重要考察内容,为做好参政议政工作奠定人力资源基础。基层组织活动应突出主题、创新形式,不断增强组织凝聚力,把广大成员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为改革、发展和稳定献计出力,为上级组织搞好参政议政提供基础服务。党派成员要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加深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深入了解,积极投身于参政议政和各项工作中去,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原则,依据自身优势,突出党派特点,找准位置,选好角度,确保参政参在点子上,议政议在要害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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