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贸易央企再扎堆

2010-02-16 11:31
中国石油企业 2010年6期
关键词:国营炼厂炼油

真正突破石油的行业垄断,正在从流通领域打开缺口。推动这一进程的是来自实力雄厚的中央企业。这是《经济观察报》观察到的。该报发表评论阐述了以下观点:

新进入炼油行业的中国化工集团、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等央企的目标正在转向石油贸易。

对于这一苗头,一个月前,中国石化以书面建议的形式向相关部门呈送报告,强调现行的原油贸易管理方式在现有条件下不宜做出调整,建议国家继续严格原油进口管理,禁止进口原油违规供应地方炼厂。

目前中国原油进口分为国营贸易和非国营贸易。从2003年开始,国营贸易企业从事原油进口已经取消了配额限制,可根据市场的需求来组织进口,并没有数量限制。目前,包括中国石油、中国石化在内的5家国有石油企业从事国营贸易进口。

非国营贸易进口原油则有一定配额。根据入世的承诺,中国从2002年起开始,每年下达非国营贸易配额,允许非国营贸易企业从事部分数量原油的进口,并逐年增加配额。

目前拥有非国营贸易原油进口资质的企业有22家,但其中有国营背景的企业占据了三分之二。

但是,即便是部分民营企业拥有了进口非国营贸易原油的资质,根据现行的原油进口政策,民营油企进口的原油并不能直接在国内市场流通,只能由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两家的炼厂负责加工。

2010年商务部下发的非国营贸易原油进口配额为2530万吨,预计占2010年原油进口总量的13%,85%以上的原油进口量仍通过国营贸易完成。上述地炼企业、工商联要求放开的正是这部分油源。

全国工商联的建议则强调,考虑由全国性行业商会组织,根据企业资金规模、原油加工量、节能减排指标等方面筛选出部分符合一定条件的民营企业参与,统一对外询价,组织进口,以降低进口成本。

河北省工商业联合会石油业商会会长齐放称,放宽民营进口权,并不需要一步到位。他建议,在拥有进口非国营贸易原油的企业中,包括了中国化工、中国海油等国有企业,可以先以他们试点,让这些企业进口的非国营贸易原油直接投入使用或者进行贸易。

实际上,在2005年,讨论向国家保留的地方小型炼油企业供原油非国营配额的计划就已经在相关部门的会议上展开过讨论。

真正推动这一政策修改的并不是地炼企业的年年呼吁。记者了解到,包括中国化工、中国海油、兵器工业集团等多家拥有非国营贸易原油进口资质的国有企业不断进入炼油行业,才是真正的背后推手。

山东省一地方炼油厂的人士称,部分山东地方炼厂今年可能有望获得更多的进口原油资源,其中主要来自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料显示,在今年的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配额中,中国化工油气开发中心和青岛安邦石化分获13万吨的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配额。

上述两家贸易企业都属于中国化工集团。2008年,中国化工在山东省整体收购青岛安邦石化等7家地炼企业。不仅如此,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整合的华锦集团也已建成年产500万吨的炼油能力,这个集团下属另一家企业振华石油则拥有原油的非国营贸易进口资质。

中国化工等企业在进入炼油行业后,同样受困于油源。即便拥有非国营贸易进口资质,他们的进口原油也要先交由两大集团炼厂。上述山东地方炼厂人士称,这种情况不久就会改变。他们的特殊身份意义促进了原有体制的修改。

一旦中国化工等企业可以获得非国营进口原油的销售和使用,则意味着两大集团对于进口原油垄断的打破。这也使得在炼油能力过剩下的中国石化、中国石油将面临更大的压力。

包括中国石油独山子千万吨炼油项目、中国石化福建炼油1200万吨项目相继投产。从2010年开始,连续4年的炼油投资项目进入集中释放投产阶段,据不完全统计,到2015年,全国炼油能力将达到7.5亿吨规模。

根据中国石化经济研究院的预测,2015年国内成品油的需求量将达到5.3亿吨,这也就意味着有近2.2亿吨的炼油过剩。

目前地方炼厂油源主要来自三个方面:首先是国家计划内,由两大集团每年统一配给的,但最多只能满足地炼不到五分之一的需求。其次是加工不受配额限制的半成品——燃料油。三是回收“散井”原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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