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奎那的人性观及其政治思想

2010-04-07 17:41周前程
河北经贸大学学报(综合版) 2010年4期
关键词:阿奎那本性肉体

周前程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 哲学教研部,福建 福州 350001)

●中外思想文化研究

阿奎那的人性观及其政治思想

周前程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 哲学教研部,福建 福州 350001)

阿奎那认为人的本性在于人的理性。人性中的罪恶是人的理性违背上帝意愿的结果,社会和国家的产生是人性的必然产物。人的目的在于追求幸福,而最高的幸福在于灵魂的拯救,分享上帝的快乐。只有上帝而不是国家才能实现人的最高幸福。教会作为上帝的代表高于国家,教权高于王权。

阿奎那;人性;人的理性;神权政治观

阿奎那是基督教历史上最重要的思想家之一,也是西欧中世纪一个重要的政治思想家,作为经院哲学的大师,死后被尊为天主教的“圣人”。他以上帝为核心构筑起来的神学政治观点被认为是西欧中世纪政治思想的典型。他的政治思想不仅对当时欧洲社会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对整个欧洲政治思想乃至社会历史的发展也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直到现在,阿奎那的思想仍然是研究西方政治思想不可回避的重要话题。因此,深入分析阿奎那的政治思想及其基础人性论,不仅对理解阿奎那本人的思想,对我们理解现代西方政治思想及其理论渊源,也是有重要意义的。

人性是人之为人的本性。按照美国学者迈尔的观点,政治哲学的中心议题必须与其他关于人性的问题一同提出。因为“政治哲学的所有问题都终将指向人之为人所必然面临的那个问题:什么是正确(当)的?”①阿奎那正是从人性开始他对政治的探讨的。同其他基督教思想家一样,阿奎那也是从神与人的关系来界定人性的。他认为,人是由上帝创造的,是由灵魂和肉体两部分构成的生命统一体。在灵魂与肉体的关系上,阿奎那借用亚里士多德的质料和形式说,认为肉体是人的质料,灵魂是人的形式和本质;肉体必须接受灵魂的领导和控制。但与前教父思想家不同的是,他认为灵魂不是利用肉体,也不是先于人的肉体而产生的。在他看来,肉体不仅仅只是灵魂的暂时的寓居之所,而是与肉体共同构成独特的个人,一个单一的实体和本质。也就是说,人的灵魂和肉体是同时产生的,没有肉体的灵魂只是一个潜在的灵魂。由此他认为,灵魂和肉体虽都是人的一个构成部分,但灵魂作为精神又有其纯粹性和独立性,可以脱离肉体而存在,且它是由上帝创造的并分有上帝的神性,人能通过灵魂与上帝相通。而肉体则没有这种独立性,不能与上帝相通。在人的肉体和灵魂中,灵魂是肉体的形式,是身体的本质和目的,处于支配地位。灵魂一旦与肉体结合,便会个体化为个人独特的灵魂,因此,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不朽的灵魂。然而,尽管人的灵魂与肉体同时产生,但肉体是不自由的,易朽且暂时的;而人的灵魂是自由的、永恒的。就此而言,人的灵魂并不与个人的肉体同朽,人的肉体死亡后,人的灵魂仍然可以存在。

阿奎那认为,正如人是由不同的部分组成一样,人的灵魂也是由不同的部分组成的。在人的灵魂中,理性是灵魂的本质,是灵魂中的最高级部分。他认为灵魂中的高级部分包含有低级部分的全部功能并统领着低级部分的灵魂的活动。因此,人的理性灵魂作为灵魂的高级部分,其中包含着动物的灵魂、植物的灵魂以及其他所有的低级形式,并统摄着其他低级灵魂所具有的一切功能,使所有的生命活动都服从于理性活动。“所有的物质体都受理性生物的控制。在每个人的身上,控制着身体的是灵魂,而在灵魂本身以内,则是理性控制着情欲和欲望的能力。最后,在身体本身的各个部分之中,有一个是推动其他各部分的主要部分……所以,在一切形形色色的事物中,必然有某种居于控制地位的要素存在着。”②(P45)同时,由于每一个人的灵魂都是独特的,因而所有的灵魂都是平等的。这样,他从灵魂的独特性出发,证明了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阿奎那据此提出,奴隶同样拥有灵魂,因而奴隶只是肉体属于主人,灵魂则是属于奴隶自己的。由于灵魂平等,奴隶的灵魂与主人的灵魂同样高贵。因此,在未来的彼岸世界即天国中,所有的人都将平等。同样,由于尘世中的每一个人都是独特的,都具有肉体的欲望,都有保存自己生命的权利,就这一点而言,每一个人本性上都是自私的。对生命的自然保存来说,财产又是必不可少的东西,因而阿奎那认为拥有私有财产是符合人的自然本性的。这样,从人的自私本性出发,阿奎那论证了私有财产的合理性。然而,虽然拥有私有财产是符合人的本性的,也是合理的,但人对财产的无限制的贪求会导致人的腐败和罪恶,对财富的贪求也是人作恶的根源。因而财产不是越多越好,一个人只应当占有满足自己需要的那部分财产,占有超过或少于自己需要的财产都是一种罪恶。因此人的欲望必须接受理性的制约,而这种制约又不同于禁欲,而是使欲望在理性的控制下保持一个适当的张力。这在一定程度上继承了亚里士多德的中庸思想。

从理性是人的灵魂的本质和人是上帝的创造物出发,阿奎那认为上帝的理性高于人的意志。人作为上帝的创造物,理性是人类行为的最高法律,“是人类行动的第一原理”。②(P104)他从人与上帝的关系出发来界定人性,强调上帝作为人类的创造者,对人类拥有绝对的统治权;服从上帝的意志和听从上帝的召唤是人的本性的要求,用灵魂统帅肉体是人性的基本规定性。而理性是人的灵魂的本质,灵魂又是人的本质,因而人的本性在于理性,人是理性的动物。阿奎那虽然承认人的理性有与上帝相通的能力,是自然界的权威,但他认为人的理性能力是有限的,不能完全控制自己的欲望,也不能认识上帝,只有信仰上帝、爱上帝才能与上帝相通,使灵魂完全脱离罪的束缚。这样,通过把人的理性只适用于世俗事物这一规定,阿奎那为人的理性划定了地盘。或者说,人是上帝创造的理性动物,上帝是人的最高和最终的主宰。

对政治的探讨总是以人性为逻辑起点的,有什么样的人性观就会有什么样的政治哲学。托马斯·阿奎那的政治哲学同样是以其对人性的理解为基础和前提的。正是从人是上帝创造的理性的动物这一观点出发,阿奎那提出了自己的神学政治思想。他指出,人的自然本性决定了人必须过群体的生活。他说:“人天然是个社会的和政治的动物,注定比其他一切动物要过更多的合群生活。”②(P44)之所以要如此,第一,人与动物不同,动物能凭自己的力量获得足够的生活资料。而人一生下来就是先天之不足、赤身祼体的,可以说是一无所有。人既不能凭一己之力从自然中获取到充足的生活资料,也不能凭独立抵御自然和其他动物的伤害。因此,人仅凭一己之力在自然中不可能生存,只有在社会中人才能获得生存的条件和前提。第二,动物依其天性和本领就能生活,并满足其欲求。而人类由于理性的不足,只有生活在群体中并通过群体的力量和智慧才能获得关于善的生活的知识,达到幸福的境地。没有社会分工与合作,人是无法实现自己的利益的。第三,人是追求完美的动物,追求完美是出自人的本性的要求。但人的完美是个人力所不及的,人只有联合起来,相互间进行分工才有可能提供充足的生活必需品,过上完美的生活。因此人的才能的片面性和人的生活的多重需要决定了社会分工和彼此依赖的必然性,这是人类进入社会生活的重要原因。

同时,由于每个人的利益的不同,能力不同,思想各异,决定了社会是一个个具有不同目的和意向的人所组成的体系。在这个体系中,组成社会的各成员的目的和意向的不同必然导致社会的冲突,并使社会陷入混乱之中。因此,要在这一错综复杂的社会体系中实现秩序,维护好公众的利益,避免社会的混乱,就必须建立一个强有力的统治机构对整个社会进行统一管理,就像灵魂统治肉体或高级的种类统治低级的种类一样。这也是人类本性的要求。他认为人的身上有三种秩序:“第一种是由理性的统治所产生的秩序;只要我们的一切行动和经验都与理性的指导相符合,这种秩序就能产生。第二种是从我们的一切行动和经验同那应当在各方面成为我们的指导原则的神法准则相比较时出现的。如果人确实是个离群独居的动物,这双重的秩序也就够了。但因为人天然是个社会的和政治的动物,像《政治论》第一篇第二章所证明的那样,所以就应当有一个第三种的秩序,以规定人对其必须与之营共同生活的同伴们的行为。”②(P104)从这里不难看出,政治权力对确保社会成员相互提供服务和社会分工的有序化是必不可少的:人作为人是需要秩序的;人作为社会的政治的动物,更需要秩序的规范。秩序一方面植根于人的本性,另一方面又植根于社会的需要。自然秩序的基础是自然法或理性,神的秩序的基础是神法,政治秩序的基础则是人法。人身上的这三种秩序是由人的基本属性派生出来的,是人本质的必然要求。按照阿奎那的理解,人是上帝创造的理性的动物,因而人的理性是上帝赋予的,秩序是上帝的意志的产物和体现,是人的群体生活所必需的。因此社会秩序的终极原因在于神学的必然性,教会的统治和社会中的等级秩序都是神的意志的产物,是天然合理的,永恒的,不可改变。

阿奎那认为,人的社会生活不仅是一种合群的生活,同时还是一种有德性的生活。“一个社会之所以聚集在一起,目的在于过一种有德行的生活。人们结合起来,以便由此享受一种各人在单独生活时不可能得到的生活的美满;而美满的生活则是按照道德原则过的生活。这样看来,人类社会的目的就是过一种有德行的生活。”③(P3)所谓德性在阿奎那看来就是人的善行和达到完善的一种习性,它是神性的表现。道德的基础在于人性,追求最高的善是人性的自然倾向,这个最高的善就是上帝。人只有体现了神性的德性才能接近上帝。他说,“人一定得靠上帝的恩赐,再加添某一些原理,然后才可以走上超自然的幸福之路,这就好像自然的原理指示他达到天生的目的一样,人是不能没有这神圣的动力的。这种原理就叫做神学的德性。一方面因为这德性以上帝为对象,唯他们才能无误地指示吾人接近于上帝;另一方面也因为这德性之垂训于《圣经》之中,都是由于圣灵的启示。”④(P38)阿奎那还说:“一个人因德性而完善了动作,于是他走上了幸福之路。而一个人是有两层幸福的:一层相当于人类的本性,即一个人能够由其本性的原理而达到幸福。另外一层,则是超越了人的本性,即一个人能达到那种幸福,只是由于分享了神性的一种神性的德性,恰如圣经上所说,我们乃因基督而成为‘神圣的本性的享有者’。”④(P38)人的幸福不在于追求肉体的快感,而在于追随上帝,分享上帝的快乐。有鉴于此,阿奎那要求人民摒弃物欲的享受,甘愿贫穷,一心事奉上帝。

由于阿奎那认为人类只有结成社会,过共同的生活才能生存,而共同的生活离不开国家的指导。因此,国家是人的本性和满足社会的共同利益需要的产物。一方面,人们的社会生活需要国家的指导,人性的自私和人们之间的利益及目的的差异有可能导致人们之间的相互冲突,甚至人类的毁灭,因而必须由政府对他们进行管理。也就是说:人类利益和追求的多样性表明,“当人们追求他们想要达到的目的时,是有许多途径供他们选择的。因此人需要获得指导来达到他的目的。”②(P43)另一方面,国家是实现和维护公共利益所必需的,是人的社会性所导致的必然产物。他说道:人从本性上说是一种社会的和政治的动物,与“朋辈共处对人类来说是自然的和必需的,那么同样必然可以推断的是,在社会之中必须要有某种治理的原则。”他承认,国家的存在不仅是为了在社会中维持某种“有序的一致性”,而且也是因为“除掉每一个个人所特有的利益的动机以外,还必须要有某种能够产生多数人的幸福的要素”。②(P45)这种共同利益,不是能从个人的利益追逐中自然地产生并得到体现的,而是需要一个超越个人利益的公共机构的维护。可见,他的这一国家观在一定程度上继承了古希腊思想家的立场。

因此,阿奎那认为国家并不是像奥古斯丁所认为的那样,只是为了防止人的罪恶而产生的一种纯粹的镇压机构,国家除惩恶外还有扬善的功能,它根据自然法促进和指导人们的善行、人们之间的和平、能在社会中促进人与人之间合作。国家还是社会控制、保持社会秩序所必需的,它提供与分配人们过一种善的生活所必须的物质财富,使人们在行善的同时也能逐步接近于他们的本性的完善。他的这种对国家的积极意义的认可,实际上是对人的主体性的一定程度的承认,这也为后来思想家弘扬人的主体性,追求人性解放提供了契机。阿奎那还认为,政治秩序的产生是上帝的产物只是从终极意义上说的,政治权威的产生并不是上帝的参与或教会的权威的结果。因而他反对奥古斯丁认为国家起源于人类堕落的说法,认为国家不是人的堕落的结果,而是人性的必然产物。即使在无罪的状态下,由于理性的不足,人的自由意志和肉体欲望都会使人作恶,社会如要保持秩序状态就需要一些人管辖另一些人。在他看来,“人天然是个社会的动物;因而人即使在无罪状态下也宁愿生活在社会中”。而没有国家,就不可能有社会生活。国家的产生是由于“许多人在一起生活,除非其中一个人被赋予权力来照管公共福利,是不可能有社会生活的。”②(P102)因此,国家自有它存在的权利,是人性的必然产物,不需在与神及教会的关系中去寻找其合法性,上帝在创造人时就已经在人的自然本性及由此而派生的社会性中植入了国家起源的直接原因和依据。当上帝把人造成这个样子的时候,国家就必然要产生了。因为每个人如果想要生存,就都要在理性的指导下参与社会分工,并通过各自的劳动为他人提供服务以获得自己所需的生活必需品。国家这种政治组织的产生和存在,是以人类固有的社会性为客观依据的,是基于自然人性的个人自私自利和社会分工的必然性。

由此阿奎那认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社会秩序,保障人们追求幸福生活是国家的目的。“任何统治者都应当谋求他所治理的区域的幸福为目的……一个社会的幸福和繁荣在于保全它的团结一致;或者说得更简单些,在于和平。因为如果没有和平,社会生活就会失去它的一切好处;并且由于纷扰,反而会成为一种负担。”③(P31)因为,每一个人除了最高的生活目的外,还有自己的一般的生活目的和利益,如果这些想生存的各人都一心一意专顾自己的利益,不愿意尊重公共幸福,这种社会就必然走向毁灭。为了实现国家的目的,上帝在造人的时候就为国家指定了统治者,即君主,他是“比其余的人聪明和正直”的人。这是上帝精心策划的结果,而不是人的选择的产物。也就是说,对阿奎那而言,人的主体性不是体现在人的政治生活中,而是体现在人的社会生活中;政治只需要服从,不需要自主。他引用奥古斯丁的话说,真正执掌政权的人,并不是出于他们自身的权力欲,“而是因为他们有献计献策的义务。”“这是自然体系所规定的,因为当初神就是按照这种方式创造人的。”②(P102)可见,在阿奎那看来,尘世的统治者都是由上帝所选定的,他们的权力同样是神圣的。但阿奎那认为,尽管君主由上帝指定并做为国家的当然统治者,但君主是上帝为了保障公共利益这一国家的目的而设的,而法律是公共利益的反映,因此君主与他的臣民一样要服从法律,因为那也是上帝创造的秩序的要求。“就法律的支配能力来说,一个君主自愿服从法律,是与规定相符合的”,“无论任何人,如为他人制定法律,应将同一法律应用于自己身上。我们根据贤哲的意见了解到,你应当使自己受你所颁布的同一法律的支配……事实上,权力服从法律的支配,乃是政治管理上最重要的事情。”他要求,“按照上帝的判断,一个君主不能不受法律的指导力量的约束,应当自愿地、毫不勉强地满足法律的要求。”②(P123)因此,国家以公共利益为依归,以实现人们的幸福为目的,以法律为准绳。他的这一思想也为后来西方法治国家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虽然国家自有其目的,但在阿奎那看来,国家的目的并非至高无上。因为人在国家中的幸福只是作为尘世的动物实现了自己的目的,而人的最高的幸福是获得灵魂的拯救、分享上帝的快乐,这是人的最高幸福。而分享上帝的快乐只有通过神的统治这一途径才能达到。“享受上帝的快乐这一目的,并不是单靠人类的德性就能达到的,而是要靠神的恩赐。”③(P38)因此阿奎那认为,在教会与国家的关系中,国家是为上帝服务的,其地位低于上帝在人间的代表——教会。教会作为上帝在人间的代表,它的职责在于灵魂的拯救,因而高于国家的目的。即,国家在上帝所安排的秩序中是处在教会之下的,因为“高级总是通过低级实现自己,低级为高级而存在。”⑤(P438)人世间的君主的统治是低于神的统治的。而教会作为神在人间的代表,是代表上帝来统治人类的,其地位要高于世俗君主的统治,只有教会才是人间的最高统治者。因为只有教会才能指导人们实现社会幸福生活,与上帝相通而分享上帝的快乐。“这个王国的职务不是交托给这个世界的统治者,而是交托给神父,以便使世俗的事务仍旧和神的事务有所不同:并且,特别是,这个职务是委托给祭祀长、彼得的继承者和教皇、罗马教皇的。”“基督教世界的一切君主都应当受他支配,像受耶稣基督本人的支配一样。因为,那些关心人生次要目的的人们,必须服从他这个关心最高目的的人,并受他的命令指挥。”②(P85-86)在阿奎那眼里,上帝是主宰宇宙间一切的,而教会和神职人员是上帝在尘世的代表,是尘世的最高权威。国家必须依上帝的旨意而行事,为上帝服务,理所当然地应该服从神权人员,作教会的附庸,王权服从于教权,而不能超越于教权之上。这样,阿奎那似乎在起源上把上帝从国家的领地上清除了出去,又在其目的上把它请了回来,恢复了上帝的权威。

总之,阿奎那认为人间的一切都是上帝创造的,他从神学人性观出发,架构起了“人→社会→国家→教会(上帝)”这样一个神学政治思想的基本框架。在这个序列中,作为上帝的代表的教会处于最顶端,社会、国家、教会及其在神创造的自然秩序中的位置都是从人的本性得出的必然结果。理解阿奎那的人性观是把握其政治思想的关键。正如恩格斯所说的:“中世纪……政治和法律都掌握在僧侣手中,也和其他一切科学一样,成了神学的分支,一切按照神学中通行的原则来处理,教会教条同时就是政治信条,圣经词句在各法庭中都有法律的效力。”⑥

注释:

①萌萌:《启示与理性》(哲学问题:回归或转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

②《阿奎那政治著作选》,马清槐译,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

③巴发中:《权力纷争的诱惑》,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8年版。

④周辅成:《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上卷),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

⑤【德】文德尔班:《哲学史教程》(上卷),罗达仁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

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400页。

Aquina's Concept Of Human Nature and His political Idea

Zhou Qiancheng

Aquina thinks that the essence of human nature lies in its reason.The evil of human nature is when human's reason goes against God's will.The upcoming of community and country is the inevitable product of human nature.Human's aim is the pursuit of happiness,and the highest happiness lies in the soul of the rescue,sharing the joy of God.Only the God rather than the country can achieve the highest happiness.Church as the representative of the God is higher than the nation and the Church's right is higher than the monarchy's.

Aquina;human nature;human reason;political concept of Divine Right

G112

A

1673-1573(2010)04-0014-05

2010-06-28

周前程(1971-),男,湖南隆回人,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哲学教研部讲师,哲学博士,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与政治哲学。

武玲玲

责任校对:关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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