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Likes.com:分享你的爱好

2010-06-09 06:46于忠成
互联网天地 2010年4期
关键词:推荐者社会化内容

文 于忠成

作为社会化分享网站的MyLikes,不仅能够让用户分享爱好、发现新事物、交流共同兴趣,还可以让用户通过推荐分享获取一定的收益。

如果打开一个网站,你就好像在阅读一本百科全书一般,从食物到艺术作品,几乎可以搜罗到任何喜欢的东西,并且还可以依托互联网与朋友分享,那么你会不会从此爱上它呢?MyLikes的诞生,使得这种假设变成了现实,它能够让用户以轻松愉快的方式来分享和讨论所喜欢的事物,寻找志趣相投的朋友。

分享爱好

MyLikes的前身是LikaHolix,一个由前Google员工Bindu Reddy和Arvind Sundararajan创建的社会化网络分享社区,用户可以关注自己喜欢的信息,也可以使用那些最受欢迎的内容和服务,另外还可以十分方便地通过Facebook、Twitter 等进行分享。

事实上,MyLikes是一个基于LikaHolix提供的内容分享社会化网络平台的社会化营销平台。作为推荐者(influencer),用户能够通过推荐他人使用一些服务并获取一定的收益,同时,网络服务或者是内容提供商都可以成为广告商(advertiser),创建自己的社会化营销活动,让其他人来推荐广告商的内容或者服务。

有人说,MyLikes是一个与豆瓣网非常相似的网站。相比而言,MyLikes分享的内容更加广泛一些,除了图书、音乐、电影以外,MyLikes还可以分享各类网络应用服务。如果说,这些服务是你喜欢的东西的聚合,那么MyLikes就是一个更大的聚合。

除了图书、音乐、电影以外,MyLikes还可以分享各类网络应用服务。

MyLikes为用户提供了一个十分简单的搜索工具,只需添加喜欢东西的名称,系统就会通过搜索的方式为用户展示相关的媒体资料。与此同时,用户还可以将喜欢的东西设定为“like”,当其他人发现与你有着同样的“like”时,也许你们会因此成为共同志趣的朋友。

营销平台

之所以要推荐MyLikes,并不仅仅是因为它的“分享”特色,更是在于其对盈利模式的探索。兴趣固然重要,互联网上也有很多基于兴趣爱好的创意网站,但是很多时候,这种创新的探索始于兴趣也止于兴趣,没有同时兼顾到盈利问题。

在MyLikes上,用户不仅能够分享兴趣爱好,还能够通过推荐获取相应的报酬。例如,用户推荐了MyLikes的链接http://mylikes.com/,如果有人点击它,而 MyLikes又愿意为此付费,那么作为推荐者的你就能够赚到相应的报酬。时下Twitter风靡全球,由于MyLikes可以植入到Twitter上,有人便将MyLikes的这一模式列入了用户借助Twitter赚钱的十种方式之一。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怎样做到网站、用户、广告商与广告主共赢,而又不破坏网站的社会化推荐分享机制(即不影响网站原有的信用体系),是MyLikes需要深入研究的一个问题。在这方面,国内的豆瓣网也进行过尝试,比如豆瓣推出的定书单功能,就是一个不错的向内容B2C网站转型的尝试。可见,如果能够充分调动用户参与进行社会化营销,MyLikes将会衍生出相当不错的盈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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