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神的捐赠

2010-08-06 03:08
新理财·公司理财 2010年8期
关键词:巴菲特财产权利

缥 缈

7月4日是美国的国庆日。当天各大报刊的头条新闻是:股票投资大师沃伦•巴菲特先生宣布,他于7月1日再次向5家慈善机构捐赠股票,依当前市值计算相当于19.3亿美元。

相关报道称,SEC(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于7月2日收到的备案文件显示,巴菲特所捐赠的是他旗下的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特别股(B类)股票2454万股。不过,在完成本年度的捐赠后,“股神”巴菲特依然持有不少哈撒韦公司的股票,从数量上看相当于其流通股总数的23.3%,市值大约为439亿美元。

财富与公平

以《美利坚三部曲》(《美国的民主历程》、《美国人殖民地历程》及《美国人》)而闻名的丹尼尔•布鲁斯汀,曾经总结了美国前三代富人阶层的产生与衰落。

现代美国首先是商业的世界:第一代富人是所谓的垄断型大资本家,比如洛克菲勒、安德鲁•卡内基和J•P•摩根等,他们从19世纪中后期出发,在一片荒原上建造了现代意义上的商业帝国,创造了大众市场,并使美国的生产力量超过了英国。

第二代富人的代表是消费型产业主,比如汽车业巨子亨利•福特、IBM创始人托马斯•沃森、通用汽车的管理者阿尔弗雷德•斯隆、时代出版公司创办人亨利•卢斯等,这一代商业领袖在前人的基础上,使公司的资产完全资本化,并随着美国逐渐演变成世界第一强国与单极世界的全过程,缔造了“美元的世纪”。

第三代富人则以英特尔的创造者罗伯特•诺伊斯、IBM第二代继承人小托马斯•沃森、花旗银行的精神领袖沃尔特•瑞斯顿、《纽约时报》的发行人阿瑟•苏兹伯格等人为代表,他们不但继续着前人的“梦想”,更将美国带入到了当前的信息时代。

相比之下,以比尔•盖茨、迈克•戴尔、沃伦•巴菲特等“世界级富豪”为代表的第四代商业精英,则大多出身于平民。然而,这并没有阻碍他们去创造并推动新的经济力量,从而使全球财富迅速增值,更没有阻碍其个人的财力与权力达到前人所无法想象的高度。

第四代富人的经历告诉我们,如果穷人不能改变自己的人生,或者人的尊贵仅仅取决于其不可选择的血统,那么,任何社会,都不可能拥有“公平”。改革的正义在于,它必须能够改进穷人的处境,让穷人有机会分享社会发展的成果。

“财产收入”与“权利收入”

前不久,曾有学者给眼下呼声甚高的“收入分配改革”泼了一盆冷水-他说:“目前还找不到数据”能够得出某种“城乡差距扩大或缩小”的结论;也没有数据表明,中国收入分配状况正在“继续恶化”之中。

而事实是,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由于没有“公平的起点”所造成的贫富差踞,已经达到了令人无法容忍的程度。据统计,当今排名“前100”的中国富豪的资产,已经相当于8亿个中国农民一年的纯收入;而排名前100万的富豪的资产,已经超过GDP的80%。

就中国经济发展的主要模式而言,占国民经济主体的大型国有企业,已经对强势垄断形成了严重的“依赖”。在政府主导的模式中,尤其是在大型国有企业的垄断式经营过程中,已经形成了“发展”模式之下的“寻租”体系,且这一体系有着超级稳定的基础,于是,一个全国性的、由上而下的、从东到西的收入阶梯便形成了。正所谓“靠近权力部门,收入则高,高了还能再高,直到九天之上;远离权力部门,收入则低,低了还能再低,直到九地之下” 。

众所周知,社会分配并非只有物质所得。仅以物质所得而言,至少也应包括资本所得、资源效率所得以及生产资料所得等三个剩余部分。

而在我国当前政府主导的经济增长过程中,无所不在的政府调控,始终将政府税赋收入维持在越来越高的占比及增率之下(当前个别行业的高利润,无一不是源于该行业的垄断利润,或政府的权利转移),根据历年国民经济核算统计,在上世纪90年代以前,我国代表劳动者所得的劳动者报酬占GDP的50%以上,2001年后这个比重不断下降,到2007年已降至39.7%。

当权利成为财产

有关收入分配的讨论,在理论上,我只想问一个相当原始的问题:什么是财产?

在农业社会,财产必须是有形体的,可见的,可测的。

在商业社会,财产必须是有稳定的价格的,并且可以用于交换其它财产的,无论有形或者无形。

在资本社会,财产必须得到政府的特许,受到法律的保护。大量的政府产品流入商品市场,财产彻底无形化了。

在眼下,全球进入后工业化社会,就业、言论自由、养老金、原始股权、政府特许牌照,成为新的有形的财产;在此阶段,新财产(new property,弗里德曼定义)出现了,其最重要的特征是:权利成为财产!

权利,是分配资源的主要工具,但它却是体制的产品。所以,无论其合理甚或不合理,其后必定需要暴烈的力量,给予其有力的保障。当然,有形的财产,更易被公众所认知。惨的是那些“不动声色”但却始终“存在”的“权利之手”,比如汇率与利率,比如繁荣过后的滞胀。

今天,当我们力求回归问题的本原时,绝不能仅仅局限在教科书上那些陈旧的概念,而应当关注“新财产”;如果我们不解构财产的来源,仅仅在口头上提倡对于国民收入分配的个别结构进行改革,又如何能解决社会分配体制的公平?

无疑,“权利成为财产”才是人类社会无法达到共富的主要障碍,因为在权利面前,任何没有防卫手段的财产,包括不动产,都已不再是财产。

还富于民

最后,让我们再次回到卡内基和巴菲特。

1900年,卡内基65岁时,他将全部资产卖给了摩根家族,退出了企业经营。他说:“对金钱执迷的人,是品格卑贱的人。如果将来我能够获得某种程度的财富,就要把它用在社会福利上面⋯⋯在财富中死去,是人生的最大耻辱。”

此后20年,他用这笔钱,逐渐回馈社会。今天的人们知道,是他捐资创立了价值不菲的、面向公众全面开放的艺术中心、图书馆、音乐厅、大学,以及慈善基金会。后人评价他说:“他以一已之力,最终完成了这难以想象的一切。”

巴菲特也是如此。2007年、2008年和2009年,巴菲特个人所捐股票市值分别为21.3亿美元、21.7亿美元和15.1亿美元。而且,他呼吁《福布斯》上的富豪们,至少捐出个人财产的一半,以增进社会的公平与进步。

猜你喜欢
巴菲特财产权利
智者不入爱河,你要对你的财产负责
漫画婚姻
股东权利知多少(二)
股东权利知多少(一)
巴菲特的慈善午餐是什么味道
神奇的帽子
巴菲特的测试
权利套装
圈话
爱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