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作孽,民众埋单

2010-08-15 00:43
领导文萃 2010年14期
关键词:赔偿法公权力全国人大常委会

所谓“国家赔偿”说白了就是用全体纳税人的钱来赔偿某个被公权力伤害的纳税人。4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国家赔偿法的修改,考虑纳入精神赔偿。然而,现实中遭受公权力造成的侵害,往往是官员无视法律,滥用权力的结果。因此,我们主张国家赔偿纳入精神赔偿,更主张由滥用公权力者全部承担这部分赔偿。否则,自己不掏腰包,就不会学会珍惜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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