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念创新: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源动力

2010-08-15 00:46林步东
中国检察官 2010年19期
关键词:内部监督检察检察机关

文◎林步东

理念创新: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源动力

文◎林步东*

创新,是理念与行动相结合的结果,而理念是行动的先导。当前正是经济加速转型、体制深刻变革、思想观念激烈碰撞,社会矛盾凸显的关键时期,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无疑要求司法部门摒弃陈旧落后观念,打破思维定势,用先进的理念指导司法实践,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从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加强和改进基层检察工作,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

一、以“和谐司法”的理念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和谐司法作为一种法律理念,有着深刻的社会背景,也有深远的社会意义,和谐司法的理念,包涵着法律至上、以人为本与和谐理念三个层次。

——坚持法律至上坚决打击犯罪。法律是人民利益的保护者,检察机关的本职工作就是执行并监督法律的执行,以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否则,就是失职,法律得不到执行,公平正义得不到彰显,民愤民怨就容易产生。为此,我们牢固树立“打击就是防范、防范必须打击”的工作理念,将打击重点对准严重危害老百姓生命安全的暴力性犯罪,老百姓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两抢一盗”等以及危害经济安全和秩序的经济型犯罪。近年来,我院每年所办案件没有出现错捕错诉案件、无罪判决案件、刑事申诉案件,连续多年案件考评优秀率100%。对老百姓反应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每年查办职务犯罪案件25-28起,保持无撤案、无不诉、无申诉。

——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化解矛盾。以人为本体现在检察工作中,就是不仅要求保护被害人的权益,而且要维护犯罪嫌疑人的权益。在长期的基层司法实践中,着眼于促进社会和谐,我们始终注重保护犯罪嫌疑人的权益,比如,针对外地籍犯罪嫌疑人长期以来“构罪即捕”的现象,建立了主动为犯罪嫌疑人寻找保人的长效机制,使其充分享受到取保候审的权利;对因邻里等矛盾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推出了《办理刑事案件和解工作办法》,消除双方的对抗心态,修复破损的社会关系;此外,我院还全面加强了公诉答疑规范、不捕不诉说理、未成年人案件审查模式等工作,探索实行附条件不起诉工作,这些工作均体现了和谐司法、以人为本的理念在基层的实践。

——坚持和谐理念拓宽疏导渠道。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矛盾具有对立统一性,在一定的条件可以矛盾双方可以相互转化。这一原理提示我们,社会矛盾不是洪水猛兽,只要积极创造条件,社会矛盾是完全可以化解。在工作中,面对纷繁复杂、瞬息万变的进入司法领域的矛盾,我们坚持“疏字当头”,坚持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采取检察长、部门负责人和案件承办人三级联合接访制、定期接访和当事人约访相结合以及检察长巡回接访、带案下访、法律早班车、来信约谈等措施,及时疏导群众诉求。

二、以“能动司法”的理念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能动司法是检察工作司法理念的创新,符合当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体现了司法对社会经济的能动作用,能动司法的出发点和落脚在于服务。

——在执法办案中能动司法。检察权行使的范围受法律的严格限定,但这不等于检察机关除了依据法律办案外,就应无所作为。在基层实践中,我们通过办案及时发现问题,主动向发案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促进管理机制完善。比如,我院在办案中发现当地不少企业有使用童工以及其它非法用工的现象,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立信息通报制度,督促其解决少数企业和用人单位违法使用童工问题;又如从一起群众非法使用医保卡的举报入手,督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医保定点单位的整顿;针对因暴力犯罪造成被害人心理障碍的情况,积极倡导并与有关部门建立了“当事人心理危机干预机制”。

——在检察建议中能动司法。一份高质量的检察建议由于其针对性、权威性,往往能引起对方单位的重视和接受,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好的手段。近年来,为了增强检察建议的全面性、系统性,对在该行业、领域、系统发现的所有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梳理、归类、综合,进行主次排列,广泛征求意见,形成对策、措施。在发出检察建议后,主动对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回访,对检察建议的落实效果进行实效评估。2009年度,我院在水利系统查处了13起职务犯罪案件,结合案件查处,向市水利局发出政企分开、水利工程进入招投标市场、加强资金监管等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得到了市长的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水利局对照整改,积极采取三项整改措施:全市水利站由差额拨款单位转变为全额拨款单位,各水利站的水利工程队全部取消,政企彻底分开;水利工程由水利局统一面向社会招投标;建立和完善计算机联网资产运行监管系统,加强对建设资金和补贴资金的跟踪管理。

——在综合治理中能动司法。检察机关是社会管理的重要主体,既是社会管理的参与者,又是社会管理的推动者,面对社会管理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更应当勇于担责,主动应对,以能动司法为社会管理创新提供着力点。积极参与青少年法制教育与维权,编辑青少年维权杂志《未来》,发到全市各中小学校;坚持选派干警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法制课堂、警示教育等做法,认真做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创新法律服务方式,成立“琴川老娘舅志愿者服务队”,开展检察宣传、涉法矛盾调解、宣传检察工作,为特殊困难群众提供上门服务;积极开展中小学校校园环境整治,对服装城地区16家非法幼儿园督促有关部门专项整治工作,市委领导高度重视并组织整改,最高人民检察院《情况反映》予以转发。

三、以“廉洁为本”的理念推进公正廉洁执法

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廉洁为第一要义,不廉则无以持平,无廉更难以公正。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应该坚持“廉洁为本,以廉为先”的理念。

——铸牢内部监督“防火墙”。我院抓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是从内部监督入手的,我们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地位。一是制度要完善。编辑整理了含7大类114项的 《常熟市人民检察院规章制度汇编》以及《检察人员廉政手册》等,保障了内部监督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二是机制要健全。为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建立了“承办人和书记员自查、部门案件质量监督员复查、案件监督管理科核查、院检务督查组抽查和检察长定期讲评”的“四查一评”案件质量评查体系;邀请人民监督员介入不捕、不诉案件的讨论,拓展接受监督的执法环节;全面实行重点案件质量回访,强化干警的办案责任,等等;三是创新要实用。特别是针对检察机关内部监督中存在的被动监督、滞后监督、效率不高的现象,将科技化手段运用到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建设,研发了“检察机关内部监督管理平台”。主要通过“绿黄红三色预警”和“层级监督”两项机制来强化内部监督工作,实现了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的科技化,提高了工作效率,整合了内部监督资源;提高了办案质量,保障了执法规范。该在全国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会议上作交流发言。

——打造外部监督“玻璃门”。所谓“玻璃门”,就是让检察干警的行为公开透明地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下,使不道德行为、违法行为无处可循。广泛征询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向人大代表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专家咨询委员、检风监督员座谈会,查找问题和不足并认真整改。每季度向各位人大代表发放反映全院工作动态的《虞城检韵》刊物。通过全方位、多角度的内外部监督,全年保持了对干警零举报、零反映的良好状况。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波司登公司总裁高德康对我院予以高度肯定并送来“公正廉洁,服务企业”的锦旗。

——高悬反不廉不公“利剑”。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要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保障相关部门公正廉洁执法。近年来,我院坚持“检察建议——诉讼监督——坚决查办”为一体,督促公安、法院等部门公正廉洁执法,如办理的周钢平合同诈骗案的立案监督(被判14年)得到十多位受害群众也是群访群众的感谢,并送来书有“监督有力,执法为民”的锦旗,被评为江苏省“十佳”刑事立案监督案件;加大对法院诉讼活动的监督,一举办理17件虚假诉讼案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后,法院全部予以采纳;今年以来,我院严肃查办3起公安人员滥用职权案件,引起较大震动,有力强化了公安人员廉洁意识,也进一步强化了检察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

通过理念创新和检察实践的交叉推进我院的检察事业实现了质的飞跃,我院连续三届荣获“全省检察机关先进检察院”,反贪工作、监所检察工作、控申检察工作和纪检检察工作先后进入全国先进行列,2010年2月,我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全国检察机关 “双先”先进集体并荣记集体一等功。基层检察工作将面临越来越多的问题,要在不断变化的环境中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就必须善于转变思想,不断求得创新。创新,是始终不渝的发展之道。

*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21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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