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世价值与“三个代表论”

2010-08-15 00:47
治理研究 2010年3期
关键词:普世现代性人类

□ 胡 建

普世价值与“三个代表论”

□ 胡 建*

普世价值源于人在基本需求上的一致性以及在面临基本生存问题上的共通性,因此具有其不可遏抑的规律性表现。而“三个代表论”作为指导世界五分之一人口的中国现代化的纲领性理论,其中必然涵纳着可以贡献给人类的普世价值。这具体表现为:第一,“中国共产党要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与人类首肯的“现代生产力标准”具有共通性。第二,“中国共产党要始终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意味着中国文化价值的层次必须站在现代性文化的制高点,使之扩延出世界历史意义。第三,“中国共产党要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标示了党对普世价值的人权原则的尊重与保护。

普世价值;世界历史;现代性;三个代表

一、普世价值何以可能

人类历史的事实证明,普世价值的孕育与萌生具有必然性。它甚至在各民族文化彼此隔离的时代就已自发产生,并逐渐积淀为人性深处的追求。例如,在“全球化”之前的数千年间,尽管人类不同的文化模式交流甚少且内容千差万别,但它们不约而同地都发展出“禁止谋杀、乱伦、说谎”这类禁令性准则。这体现了人类维护群体共同生存条件的公共理性,因而成为具有普世性的价值共识。再比如,当代各文化传统都把“尊重他人”(或“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作为文化交流的“最低限度的伦理共识”,但这种“共识”在“全球化”前数千年,就已在各民族文化中发轫。只不过它在中国,与儒家的“仁学”相联系;对西方基督教而言,是“博爱”的某种境界;而涉及印度佛教,它几乎与“慈悲”观念杂揉。由此可见,普世价值在质底上是各民族文化殊途同归的共享价值。

自从人类进入“全球化”历史以来,对普世价值有了更迫切的需求。这是因为全球化作为新型的人类社会现象,其实质是人类利益实现形式的转换与更新。从生物学的角度看,维护自身存在和发展,关心自身利益得失的逐利行为与自利趋向,是一切生命有机体,也是任何社会群体的首要法则;人作为最高级的社会动物,自然不会例外。人类在社会关系日趋驳杂,社会实践日益深入,利益欲求不断膨胀等因素的作用下,其利益的获得方式也发生着相应变化。当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已难以满足人们的功利需求时,资本主义的工业文明便应运而生,它为人类利益的实现拓展了新的空间。这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资产阶级,由于一切生产工具的迅速改进,由于交通的极其便利,把一切民族甚至最野蛮的民族都卷到文明中来了。它的商品的低廉的价格,是它用来摧毁一切万里长城、征服野蛮人最顽强的仇外心理的重炮。它迫使一切民族——如果它们不想灭亡的话——采用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它迫使它们在自己那里推行所谓文明,即变为资产者。一句话,它按照自己的面貌为自己创造出一个世界。”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55页。

今天,全球化已演进至“和平与发展”时期,其广度与深度也早已远超出马克思的时代。但是,如果我们将其置于历史发展规律中加以考究,就可见它仍是人类利益实现空间逐步扩张的逻辑结果。在一般的意义上,全球化的出现,是历史沿革的必然阶段,也是人的利益实现的当代形式,它深刻反映出人类社会演进的连续性特点。然而,从人类利益实现方式的视角审察,全球化又确实表征着社会历史的间断与更新:首先,全球化是以科学技术发展为动力,以资本运动和市场扩张为依托,以交往的泛化为表现形式的膨胀了的利益实现空间。如果说,传统社会的利益实现空间,只是局限于一地一国的范围之内,而如今,人类任何利益都是在全球的经济、政治、文化交往中实现。其次,传统社会对利益的追逐,只是在民族、国家内人与人构成的生产关系中进行,而当代,这一利益的追求充斥于民族、国家之间构成的“世界历史性”关系中;它的“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网络效应结构,已把所有的民族、国家纳入世界联系之网。再次,传统社会的利益实现具有手段的单一,方法和空间封闭的特点;而全球化进程在实现人们的利益需求的同时,又开掘出更多的理想性价值和利益。总之,汗漫广漠的利益空间、日益扩延的社会关系、无穷无尽的利益目标,使人类的利益需求与实现,已构成一个连续不断的发展链条。于是,处于不同文化模式的人们欲在“和平与发展”的境遇中实现自己的利益,不能不共同创设“普世价值”,并据此构建世界适用的规则与公正合理的秩序,这就是普世价值存在与发展的规律性根据。

人类的普世价值之所以是可能的,因为尽管当今世界存在着霸权主义、宗教极端主义、恐怖主义等不和谐因素,但联合国框架内的“平等对话解决问题”的现代观念世界已被各国普遍接受,这就为创设普世价值提供了伦理正义前提。它包括:其一,每一种成熟的文化传统或社会文明都享有平等独立的文化主体(cultural agent)的基本权利。文化资源和能量上的优劣强弱并不构成任何藉以忽略、轻视,乃至剥夺某一文化和文明之基本权利的理由。其二,多元文化(文明)的地位平等不受各文化模式所基于的社会政治和经济结构与状况之差别的影响。也就是说,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和政治(包括军事)制度、实力等因素,不能构成影响多元文化平等独立的理由。其三,每一个权利主体——每一个人,每一个民族和国家以及他们所信奉的每一种文化——都必须受到平等的对待和尊重。国家不分大小,民族不分强弱,文化和宗教不分高低,人种不分优劣,个人不分性别、人种或肤色,一律都应受到公平的对待和尊重。因而个人的基本人权、国家的独立主权以及文化传统的发展权,都具有普世伦理的正当优先性。其四,进而概括地说,这些权利主体(用罗尔斯的术语来说,就是“法人和法人团体”)的人格尊严、独立和平等,不应因为其社会制度的差异、政治和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低,以及宗教信仰和文化传统的独特性,而受到特别的对待。在这里,“特别的对待”包括优待与歧视两个方面。所有这些构成了“平等对话解决问题”的原则基础,从而也使得人类世界创设并认同普世价值成为可能。

二、普世价值主要特性与基本内容

在一般的意义上,当代世界各民族认同的普世价值具有四大主要特性与基本内容:

其一,普世价值具有植基于人类社会公共理性基础上的普遍性,因此它包含为公共理性所认同的普遍真理性内容。由于普世价值是在多元文化的对话中形成的,因此,它具有多元文化的“交际性”(inter-ness),甚至是世界性价值吁求的特征。这样,普世价值所诉求的公共理性基础,既超越特定民族国家的限制性,又具有面向人类现代社会的开放性。在这个意义上,普世价值既不是具体民族国家和个人人格的特殊价值,也不是一种世界性的价值意识形态——它并不追求一种全球意识形态的价值权威地位,而是全球多元文化交互和协调的结晶,它只要求服从人类的共同利益与普遍价值。

据此,普世价值的内容包括全人类认同的普遍真理。其中最典型的莫过于“生产力价值”。无论世界各国的社会制度与文化传统如何殊异,它们都认同生产力价值。因为从质底上看,人类社会运演的历史就是人的活动系统的扩展史。人类活动高出于动物的根本之处在于:它不是为了适应环境而改变人的“身内器官”,而是为了改造环境而不断更新人的“身外器官”(劳动工具);工具的使用使人类进化突破了生理限度而形成全新的发展模式。这种发展模式就是社会选择方式:它不是对人类“身内器官”的选择,而是对“身外器官”以及与其相适应的社会结构的择取。社会选择的最根本尺度是生产力,因为只有生产力才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条件;任何一种社会形态如果不想退出历史舞台,就必须证明自己赋有拓展生产力的功能,否则只能被适合新生产力发展的另一种社会形态所取代。

其二,普世价值具有跨地域、跨文化的公度性,因此它包含优先于各特殊文化价值的可公度性内容。由于普世价值乃生活于不同境遇的民族国家与人民的价值共识,因此它的公度性原则和规范不仅具有普遍有效性,而且由于获得了普遍共识的支持而拥有相对于各种特殊文化价值的权威性和优先性。普世价值的权威性不是靠任何特殊性价值的优先地位而获得的,也不是凭借某种不合理的方式(比如说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宗教的方式)谋求到的,而是建立在人类公共理性本身的权威性基础之上的。此处的权威性,不是指某种社会政治意义或科学学术意义的权威性,而是指普世价值的普遍伦理约束力和相对于各种独特价值的优先性;这种优先性是由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根本利益决定的。

据此,普世价值的内容包含优先于特殊文化价值的可公度性内容。例如,它在处理人类世界所存在的文化间、国家间和地区间的关系问题时,要求各特殊文化共同体不从自己的特殊价值立场出发,而遵守世界各民族公认的国际性规则——国际法、联合国宪章、WTO的规则等等。此外,它在处理人类与自然界之间的关系问题时,要求世界各国都能服从“生态伦理”的规约。所谓生态伦理,指称人类与其生存于其间的自然环境以及生命物类之间的关系伦理。它具体包括人类对待自然环境和其他物类的基本态度、人类与自然物类之间的恰当关系和行为方式、人与自然之间的价值生存和和价值关系等方面的伦理思考。这正如著名的生态伦理学家艾伦所指出的:“地球是我们所知道的宇宙中能够维持人类生命的唯一星球。但人类活动却逐渐使得地球很难适于人类继续生活下去。”①罗伯特.艾伦:《如何挽救地球》,科普出版社1986年版,第1页。为此,他急切地呼吁:“现代人类需要建立一种包括植物、动物和人在内的崭新的伦理观。”①罗伯特.艾伦《:如何挽救地球》,科普出版社1986年版,第130页。其基本立场是将植物、动物和人置于平等的价值关系中加以考量。

其三,普世价值具有当代工业文明提供的现代性,因此涵纳“自由、平等、民主、法治”等现代性话语系统的内容。现代普世价值本根上乃当代世界社会存在的反映,而其主流乃以工业文明孕育的政治民主、经济自由、文化多元为基本特征的文明社会。这些基本特征的核心可以称之为“理性的多元化”:无论是民主政治的平等自由与理性秩序要求,还是现代经济的自由贸易与国际市场化秩序的要求,抑或是现代文化的丰富多样与大众化要求,都内含着两个不可或缺的基本要素——多元自由与理性秩序,由此决定了普世价值具有追求多元自由与理性秩序的现代性。

在普世价值所涵纳的“自由、平等、民主、法治”等现代性内容方面,由于西方国家是工业文明的先驱,因此现代性价值话语系统的历史渊源主要是“西方现代性”的,但它所传达的基本价值却不只是西方的,也是人类世界的;不只是现代性的,同时也是人类文明所有优秀成果的结晶。例如中国古代文化,尽管其中的根本价值(如“三纲五伦”)与现代性精神相去甚远,但在文化的“虚灵的真实”(抽象的普适性)方面,特别是在文化发轫期的宗师那里,我们仍可觅到其与现代性价值鹊桥暗渡的内在心曲。以孟子为例。首先,现代性的第一位价值是自由,而孟子提出的“浩然正气”,论证了“个体人格的挺拔系于自由秉赋”的思想。他说:为人须有大丈夫的禀性,以出世的精神干入世的事业,“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为大丈夫。”②孟子《:滕文公下》。其次,自由理念必然推绎出每个人都有追求自由的平等人格的慧识。在平等观上,孟子的视野虽未能超越当时的“君臣框架”,但他认为,君与臣只是社会分工的不同,在人格上却是平等的:“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③孟子《:蓠娄下》。这里并未看到儒家末流的“君为臣纲”的人格要求。不仅如此,孟子还提出了“人同类”说:“圣人之于民,亦类也。”因此,只要人们能修养反省,则“人皆可为尧舜”④孟子《:尽心下》。。最后,现代自由、平等之光向“治一群之事”辐射时,必然落实为民主法治制度。在这方面,孟子也留下可以延伸借鉴的某些议论。如,“左右皆曰贤,然后察之,见贤焉,然后用之。左右皆曰不可,勿听;诸大夫皆曰可杀,勿听;国人皆曰可杀,然后察之。见可杀焉,然后杀之。……如此,然后可以为民父母。”孟子甚至提出了“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千古至理。

其四,普世价值具有最基本起码的人类底线性,由此决定了它涵括不容违逆的基本人权内容。由于当代普世价值是一种现代性价值,因此,它所承诺的主要是当代人类社会的最基本的价值问题,遵循“最起码的最大普遍化”原则。例如,尽管各民族文化对伦理的理解见仁见智,但伦理上的普世价值只承认一种大家都能接受的“底线伦理”。这正如宗教哲学家孔汉思所指出的:“我们所说的全球伦理,并不是指一种全球的意识形态,也不是指超越一切现存宗教的一种单一的统一的宗教,更不是指用一种宗教来支配所有别的宗教。我们所说的全球伦理,指的是对一些有约束性的价值观、一些不可取消的标准和人格态度的一种基本共识。没有这样一种在伦理上的基本共识,社会或迟或早都会受到混乱或独裁的威胁,而个人或迟或早也会感到绝望。”⑤孔汉思、库舍尔编《:全球伦理——世界宗教议会宣言》,四川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2页。换句话说,这样一种全球伦理应当是“由所有宗教所肯定的、得到信徒和非信徒支持的、一种最低限度的共同的价值、标准和态度。”⑥孔汉思、库舍尔编《:全球伦理——世界宗教议会宣言》,四川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71页。这一原则表明,普世价值并不奢求一种“高级的”、无所不包的意识形态化的世界价值,也不介入某些超出人类共识范围的特殊性价值问题,更不企图干涉各个不同民族、国家或地区的“非全球性”的内部事务;它只是在“底线上”要求各国人民共同分享全球性价值并共同承担全球性责任,共同建立新型合理的世界秩序,进而共同创造美好的人类未来。

普世价值的底线内容很多,而国际社会公认的“人权”标准是其典范之一。人权价值是从人类具有共同性的追求中抽绎出来的。如《世界人权宣言》,是世界各民族在对“二战”反思的基础上,对人类已有的共同需求和期盼的提练与整合,这不是它哪一国的专利,各国都以自己的方式作出了贡献。人权价值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在本根的意义上,人权直接源于人的基本特性和基本需求,因此实际上是一种最低标准的文明的公分母。人权的崇高性并非因其标准高,而是因为它作为文明的公分母具有超越任何文化的不可违背性。国际社会把保卫人权作为基本目标,它实际上依循有如卡尔·波普在《猜想与反驳》中提出的那种原则:“把反对可避免的苦难作为公众目标,而把增加幸福主要留待个人发挥首创精神去解决”。这也就是说,保卫人权是基于维护人追求幸福的起码条件而同最紧迫的社会罪恶作斗争,而不是提供幸福本身。在这个意义上,人权标准为任何人(无论多数还是少数)、任何组织、任何政体下的政府行为都划出了一道不得跨越,一旦跨越便坠入野蛮和罪行的界限。

由以上可知,普世价值具有三个为人们普遍接受的优点:其一,它立足于文化多元论的事实基础;有可能成功地避免某种形式的“价值本质主义”的普遍化诉求。其二,它至少在形式上脱出了“西方中心论”的价值优越感思维框架,因而有可能超出所谓“文明或文化冲突论”的东西方两分性思维定势。其三,其“最起码的最大普遍化”原则的限定,使它能在保持一种现实合理性之文化姿态的同时,也保持了一种文化价值和思想观念的开放性,因而避免了因某种“统一性”的寻求而易于产生的思想的自封性。

三、析“三个代表论”中的普世价值

“三个代表论”作为中国共产党在改革开放新时期的执政理念,它相对于改革开放以前的意识形态,具有意趣深长的创新意义。所谓意识形态,乃人类社会特有且不可或缺的文化现象;它是人类组织成政治社会后产生的一种对政治环境的适应方式,任何一种政治类型都需要有意识形态作为文化支持力才能正常运行。意识形态通过一种严密组织起来的核心概念来论证一种政治信仰的神圣性,因而是以“国家宗教”的身份发挥功能的。在改革开放以前,中国共产党以“借助计划体制实现平均主义”作为意识形态,这种意识形态由于不适合中国生产力发展的规律,严重地阻碍了中国现代化的进程。改革开放之后,中国共产党人深刻地认识到:计划体制之本根缺失是未能正确理解中国式社会主义的历史定位。事实上,近现代中国由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过渡而来社会主义,只能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所谓初级,是指它的前身不是商品经济充分发展,生产社会化与私人占有矛盾尖锐的资本主义,而是商品市场未充分发育的前资本主义,因此,它的主要任务不是超越市场经济,而是发展市场经济。所谓社会主义,是指它的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组织方式与资本主义不同,它主张共同努力,适度竞争,共同富裕,因而,本质上是一种与资本主义不同的生产方式。它的产生,是资本主义内在矛盾在世界范围内充分暴露的结果,也是东方落后国家摆脱殖民主义、帝国主义剥削和压迫及走共同富裕发展道路的结果。根据这种见解,中国共产党扬弃计划体制而改行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而“三个代表论”就是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当党以发展先进生产力、先进文化与满足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三大目标,作为执政的合法性标准时,它就赢得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长期执政的意识形态上之法理性根据。在一般的意义上,“三个代表论”所涵纳的普世价值有:

第一,“中国共产党要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与人类首肯的“现代生产力标准”具有共通性。众所周知,生产力是人类社会存在与发展的基础,也是衡量社会进步的最终尺度。在全球化的格局中,生产力的进步系于现代性的生产方式,而现代性生来就具有国际性。从现代性的起源来看,它是伴随着“民族历史”转变为“世界历史”而形成的:人类近代地理上的大发现,世界市场的发育,使得现代文明在世界各地得到快速广泛的传播,现代性也由此在全球范围内得到滋生和确立。从现代性的发展来看,它是在世界各国相互影响、相互作用中向前推进的。世界历史的形成,使得各个国家的经济活动连为一体,走向总体发展,其最典型的是建立起“以国际分工为基础的商品生产”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9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311页。。在这种总体发展过程中,各个国家的生产和消费相互需要、相互满足,从而大大促进了现代生产力的提高。正是依据这种现代性的眼光,马克思指出,共产主义不可能是地域性的,它必须以生产力的普遍发展和与此相关的世界交往的普遍扩延为前提,“因此,无产阶级只有在世界历史意义上才能存在,就像共产主义——它的事业——只有作为‘世界历史性’的存在才有可能实现一样。”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39页。其内在根据在于:“单是大工业建立了世界市场这一点,就把全球各国人民,尤其是各个文明国家的人民,彼此紧紧地联系起来,以至每一国家的人民都受到了另一国家发生的事情的影响。”“因此,共产主义将不是仅仅一个国家的革命”,“共产主义革命也会大大影响世界上其他国家,会完全改变并大大加速他们原来的发展进程。它是世界性的革命,所以将有世界性的活动场所。”③转引自宋士昌、李荣海《:全球化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载于《新华文摘》,2002年第4期。显然,在马克思的见解中,世界历史概念已成为包摄社会主义价值原则的综合性范畴。

“中国共产党要成为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实际上指称:党要在“世界历史”的境遇中,将中国建设为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据此,“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使人民的生活日益改善,不断体现社会主义优于资本主义的特点。”④江泽民《:论“三个代表”》,中央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第155页。这意味着,任何不利于发展先进生产力的旧体制(例如计划体制)都是不可取的;而任何有利于发展生产力的制度,包括法制化、市场化与相应的经济制度都是合理的。中国当下采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完全符合世界经济发展规律的普世价值。因为市场经济秩序的合理化体现出它的道德性:它是合乎人类的目的性价值(创造幸福所必需的物质基础)和较为先进的工具性价值(高效率创造物质的方式)的统一。人类文明社会的基本价值取向是效率与公正,惟有较高效率与普遍公正相结合的社会,才是值得人类欲求的。市场经济无疑是人类社会迄今最为先进和普遍的经济制度:首先,它是一种能够创造较高社会经济效益的经济体制。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之一是经济自由,它不仅给予人们充分的经济行动自由,使他们能够创造性地追求最充量化的生产效率,在自由竞争中创造社会经济效益的最大值,而且也要求人们按照市场经济的普遍规律,以最佳的或最优的生产方式,实现各种资源的优化组合,配置和利用各种人力资源、物质资源、甚至是文化资源,使之成为能够产生最大效益和利润的经济资本。其次,市场经济秩序本身还体现了一种经济的平等原则。自由贸易、公平交易是市场经济的又一个根本特征。它要求进入这一经济生活秩序的每一个经济主体(个人或企业)都必须具有独立自由的“法人”资格,都必须在公平的基础上实现商品交换和其他各种经济活动(如履行契约合同、贸易往来等等)。而这里的公平基础,不是任何人为的产物,而是由市场和价格体系客观确定的。如果说,经济自由是市场经济创造高效率的价值之源,那么,经济平等则是市场经济本身所体现的公平秩序的基础。没有这两个方面,市场经济就不可能,即使可能,也不会是健全的或真正的。当然,市场经济所称产生的充量化的经济效率和它自身所要求的公平秩序,并不等于社会效率和社会公正的全部内容,但它无疑是社会效率和基本公正秩序的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采用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质上就是认同了普世价值关于历史进步的“生产力标准”。

第二,“中国共产党要始终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意味着中国文化价值的层次必须站在现代性文化的制高点,使之扩延出世界历史意义。众所周知,中国共产党所要坚持的先进文化即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这种特色价值是与普世价值相联系而存在的。因为依据马克思主义哲学观,“普世”与“特色”的关系其实类似于普遍性与特殊性、共性与差异的关系。“特色”源于差异,差异是合作与互补的前提,差异也使人类文化呈现出天然的多样性。但任何一种事物都是差异跟共性并存;同样,多样性也只有在人类共享原则提供的基准线上展开,才是建设性的。没有自己独具的特色,失去的是不可替代性;而一味强调特色拒斥普世价值,不尊重人类社会共存与发展所需的共同评判标准,则会失去作为人类社会正常成员的资格。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江泽民同志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必须继承和发扬一切优秀的文化,必须充分体现时代精神和创造精神,必须具有世界眼光,增强感召力。”①江泽民《:论“三个代表”》,中央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第160页。这实际上是一种文化进步主义的眼光。“文化进步主义”既承认文化之空间的地域性、民族性和个性,又赋予文化以时间序列上的历史性、时代性和普遍性。没有前者,将使文化与传统和历史相脱节,难觅文化的存活之根与内在活力;而没有后者,则将从根本上取消文化的发展。因此,中国当代的先进文化必须与普世价值相统一而存在,既否定抹煞不同民族文化个性,意欲形成单一文化的“文化霸权主义”;也否定企图使各民族文化彼此隔绝,无法沟通的“文化孤立主义”。它的文化理想是:“党的理论、路线、纲领、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必须努力体现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要求,促进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不断提高,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②江泽民《:论“三个代表”》,中央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第157页。

值得指出的是,在建构先进文化的普世价值方面,我们必须以一种文化合理性的寻求方式,来看待和处理“自由、平等、民主、法治”这一源出于“西方现代性”的基本价值理念系统。一方面,我们必须对这一理念系统的“资产阶级性质”保持清醒意识(包括历史的理性意识和现实的批判意识),借助马克思主义的批判性超越,将它提升为社会主义的普世价值——社会主义在本质上是一种比资本主义更自由、更平等、更民主的现代性价值。另一方面,我们又必须立足于一种多元宽容的“世界性视景”,把“自由、平等、民主、法治”看作是人类现代文明的共享成果,以理性的批判反省方式,将其转化为普世价值的观念资源。这就是说,我们应该认识到,尽管这一价值理念系统的历史渊源主要是“西方现代性”的,但它所传达的抽象普适意义却不只是西方的,也是人类世界的;不只是现代性的,同时也是人类文明史诸文化传统所共同分享的。正因为如此,西方文化并没有也不可能垄断对这一价值理念系统的解释权,每一个民族的文化模式都拥有其对人类自由、平等和宽容的价值理想,无论他们用何种不同的表达方式、语词概念、价值推理来陈述、论证和表达。我们所致力探求的先进文化的普世价值,也正是基于这样的文化判断(文化多元论的)和理性姿态(寻求平等基础上的价值对话和价值共享),来处理这一价值理念系统的。

第三,“中国共产党要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标示了党对普世价值的人权原则的尊重与保护。众所周知,所谓“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中国当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语境中,是要解决执政党作为全社会利益代表者的问题:即执政党要适应利益分化与利益多元化的社会发展总趋势,不再仅仅是某一阶级的利益代表,而同时是全社会利益的代表。这就要求:“党的理论、路线、纲领、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必须坚持把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归宿,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基础上,使人民群众不断获得切实的经济、政治、文化利益。”③江泽民《:论“三个代表”》,中央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第160-161页。在普世价值观的视野中,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首先即他们作为人所应有的人权,这也是他们能自由地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而获取主要的经济、政治、文化利益的根本保障。这其中的根据在于:每种文化模式都存在根据共同的价值底线——人权价值——自我调节和更新的问题,而多种文化并存的前提是对以人权为核心的人类基本价值和相应公理的认同和尊重。正是这种认同和尊重,才使每一种具体文化的独特性是有价值的,因而才是值得保存的;而各种相异的文化也只有在这个前提下,才能成为国际文化共同体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人权需要良好的制度来保障。在人类已有的各种制度中,能为人权提供保障的制度纵然由于历史文化等原因呈现多种形态,但在核心价值观上却是一致的,即政府的权力源于人民,而且权力在有限范围内行使。今天,权力民授、权力止步于人权的政治架构,已成为现代政治文明的基本标志。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中国共产党申明:“我们党始终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党除了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的一切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①江泽民《:论“三个代表”》,中央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第162页。

遵循这一原则,共产党领导的政府应该扮演的是社会不同利益群体之间利益博弈的“最终协调者”的角色。它的职能在于:为社会利益博弈制定公平的规则,创设公正的环境,建立相应的法律制度,并为博弈中的利益受损者提供社会保障的补救。政府不应使自身成为博弈的一方。如果政府在社会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博弈中,没有公正的态度而明显地偏向某一方,或者政府官员将公共权力作为个人资源进行权钱交易,卷入社会利益博弈之中,那就不可能实现社会不同利益群体的共赢,达到社会和谐的结果;相反,只会加剧社会的不和谐状态。依据这种慧识,中国当下政治改革所要实现的政府职能转变——从管理型政府转变为依法办事的服务型政府的关键,是“实现党的领导、依法治国与人民当家作主三者统一”②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

“三者统一”对于社会而言,实质上乃适合中国国情的“法治”状态,而“法治”是普世价值公认的人权保障。在“法治”的架构内,个人行为受到约束,不能被视为“失去自由”或“不自由”。这是因为:其一,“法治”性质的社会原则和法律规范是针对自由行为的,而不是针对自由本身的。它规约着行为的社会限度,恰恰是在指示自由的可能性范围,而不是取消这种可能性。它给人们提示的是自由行动的“机会”有多少,多大,而非取消机会。其二,人的社会自由并不仅仅取决于个人的意志(愿),更重要是有赖于社会所能提供的机会和保证。例如,当法律规定:平等参与、公正选举、言论自由是公民的民主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时,它实际上是在告诉每一个公民,他们自由选举、自由言论的机会及其大小。同时也告诉他们,任何不公正的选举或任何人身攻击都将得不到法律的支持,相反,将受到制止和相应惩罚。在这里,法律规则所传达的,不是某一个人的行动机会和可能,而是全体公民的行动机会或可能。此外,由于个人自由之间常常会产生矛盾和冲突,需要社会通过政治、法律、文化和道德的方式去调节、协调和平衡,以确保全体(至少是绝大部分)社会成员的平等自由,因而社会原则和法律规则非但不是在限制和取消社会成员的自由,恰恰是在公正地保障和维护他们的平等。也许,这对于某一个人或某一部分人来说,的确是限制了他(们)的自由,但对于整个社会来说,情况却恰好相反。其三,所谓社会自由,即指政治、法律、经济、道德诸方面的自由,甚至包括不同范围的政治社会(国家政治社会、国际社会)里的自由。而社会对所有这些方面和领域的自由(权)都是通过原则或规则(政治原则的、法规的、道德伦理规范的等等)来具体规定的。在无论何种形式的社会生活中,都不可能存在无原则、无规范的自由。事实上,也不可能存在无原则、无规范的社会。作为一种合作形式,社会从一开始便是依据某种原则和规则建立起来的。依据这种意境,自由必须与自律携手并行,即每个人必须在遵守社会道德与法律规范的前提下行使自己的自由。

纵观全文可见,普世价值源于人在基本需求上的一致性以及在面临基本生存问题上的共通性,因此具有其不可遏抑的规律性表现。而“三个代表论”作为指导世界五分之一人口的中国现代化的纲领性理论,其中必然涵纳着可以贡献给人类的普世价值。这具体表现为:第一,“中国共产党要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与人类首肯的“现代生产力标准”具有共通性。第二,“中国共产党要始终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意味着中国文化价值的层次必须站在现代性文化的制高点,使之扩延出世界历史意义。第三,“中国共产党要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标示了党对普世价值的人权原则的尊重与保护。

(责任编辑:严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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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代表论”是中国共产党在改革开放时期的重要执政理念。它被定义为:中国共产党必须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①江泽民:《论“三个代表”》,中央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第163页。江泽民同志指出:“‘三个代表’要求,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也是我们在新世纪全面推进党的建设,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不断夺取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胜利的根本要求。”②江泽民:《论“三个代表”》,中央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第153页。可以想见,“三个代表论”作为指导世界五分之一人口的中国现代化的纲领性理论,其中必然涵纳着可以贡献给人类的普世价值。所谓“普世价值”,指称人类社会存在的某些跨地域、国界、种族、文化的价值共识。在晚近的几十年中,人类学家通过深入考察已经发现,在广泛的领域和长期的人类经验中存在着所有民族都倾向于服从的普遍准则,发现了表层的文化习俗差异甚至冲突之下存在于深层的一致性,它们就是源于人在基本需求上的一致性以及在面临基本生存问题上的共通性,而由这种“一致性”与“共通性”所形成的人类价值共识就是普世价值。它不仅使殊异的文化背景下的人能够沟通,而且构成了处于不同文明中的民族能够相互交往,共同解决世界性问题的必然性。从当下的全球化格局看,普世价值主要是在长期的文化互动过程中凸显出来的,是通过世界各民族文化价值的涵化、融合和重组而形成的,因此也是全球不同文化价值“视界融合”的结果。正是在这种意境中,温家宝总理指出:“民主、法制、自由、人权、平等、博爱等等,这不是资本主义所特有的,这是全世界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共同形成的文明成果,也是人类共同追求的价值观。”③转引自许耀桐:《民主: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的核心价值理念》,载于《新华文摘》,2007年第11期。本文拟就“普世价值”与“三个代表论”的关系作一探讨。

胡建,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教授,哲学博士,政治学研究所副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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