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乡村社会60年的发展逻辑

2010-08-15 00:46杨建华姜方炳李传喜
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 2010年1期
关键词:浙江家庭发展

杨建华,姜方炳,李传喜

(1浙江省社会科学院,浙江 杭州 310025;2中共杭州市委党校,浙江 杭州 310024;3浙江师范大学,浙江 杭州 321004)

面对浙江乡村现代化进程中涌现出的一个又一个“无中生有”的传奇故事,人们不禁发出“浙江人凭什么”的疑问和“中国模范生”的惊叹。这不仅是对浙江乡村社会变迁所取得的巨大成就的羡慕,更是对莫可名状的“浙江经验”的好奇。“莫名”之中有“奇妙”。通过对浙江乡村60年变迁历史的梳理和分析,我们认为,浙江乡村发展潜藏着其自身独特而又有效的现代化发展逻辑:发展主体的人民性、发展动力的内源性、发展方式的均衡性和发展路径的创新性。正因为如此,浙江人民在“七山一水二分田”狭小贫瘠的土地上才能勾画出一道乡村社会发展的绚丽景观,并创下中国乡村发展史上一个又一个的“率先”与“第一”。然而,“现代性是一项未竟的事业”。我们理清浙江乡村社会的发展脉络,分析其发生逻辑,不仅是为了解答“浙江乡村社会变迁何以可能”的历史问题,更是为了进一步探寻“浙江乡村社会如何走向”的发展问题。

一、发展主体的人民性

人民是社会发展的主体,是创造财富的主体和原动力。在中国,社会的根基在乡村,在农民。因之,中国的现代化离不开农民群众的参与和实践。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以市场化为主要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首先在农村取得成功,而农民就是这项制度的创造者。正如邓小平同志所指出的,“农村搞家庭联产承包,这个发明权是农民的”。①因此,中国社会的发展离不开农民,离不开对农民自主创新的尊重和鼓励。浙江乡村社会的发展,很大程度上正是得益于当地政府对农民首创精神的重视和尊重,在草根阶层的“推动”下不断取得进步。

在浙江乡村社会60年的变迁历史中,发展主体人民性的凸显走了一段辛酸的发展历程,许多导源自基层社会的草根智慧不乏被贬抑和打击的现象。其实,包产到户作为一种生产责任形式,早在浙江的合作化时期就已出现萌芽。如1956年5月,温州永嘉县委副书记李云河为探索解决农业生产合作社内“干活一窝蜂”的问题,创造了“包产到户”的生产管理责任制,尔后在全县“多点试验包产到户”。但却遭到上级严厉批判,并被强行纠正。即便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出台也是犹抱琵琶半遮面。例如,1979年,缙云县新化公社稠四大队第二生产队队长李仲彬征得公社党委书记同意后包产到组,庙下、东山、麻田等大队则把旱地包产到户,但都受到县委领导的错误批评,被责令纠正。②可以说,正是因为政治上的高压政策和思想上的“左倾”意识,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一次又一次地被忽视甚至敌视,致使乡村发展经历了不少坎坷,贻误了诸多有利的发展时机。

浙江人多地少,民间历来就有重视工商业的文化传统,农民极富有冒险精神和开拓精神。不能从土地里刨出黄金和粮食,浙江农民就选择外出闯荡,从事手工业、“流动走商”的谋生方式十分普遍,甚至在“左”倾错误思想泛滥时期,这种现象仍然屡禁不绝。改革开放以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使农业生产逐渐实现了自由化,农民获得了生产经营自主权,原来被多多少少掩盖了的人地矛盾显现化,农村大批的劳动力开始摆脱了土地的束缚,转向非农产业,在此基础上,浙江乡镇集体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1978年浙江个体工商户仅有2086户,但是自90年代中期以后,浙江私营企业的数量迅速增长,截至2007年6月底,全省私营企业43.12万家,个体工商户178.07万户。

的确,改革春风的吹来为浙江农民在家庭经营方面释放了自主自由的空间。他们适时而动,掀起了创业致富的经济发展浪潮。正如有学者指出的,“改革开放在浙江已回应了其应有的本源:改革的本质不是一场浮华的高高在上的意识形态运动,而是以千百万民众为主体的朴素的脱贫致富的伟大长征。”③然而,在行政整合力量有着强大历史惯性的社会背景下,如果仅有草根阶层自下而上的推动,而缺乏各级政府对这种力量的尊重、整合和引导,那么浙江乡村社会的发展也是难以达到如此惊人的水平的。由此可见,浙江地方政府的功能转型在浙江乡村社会的变迁过程中起到了不容忽视的作用。浙江是一个无资源优势、无政策优惠、无国家扶持的“三无”省份,地方政府更没有能力提供给广大农民以充分的资源。在这样的社会经济背景下,默认或鼓励农民群众自主创业、自力更生是缓解民生压力的理性选择,甚至我们可以说,如果没有地方政府甘冒风险,采取积极敢为的“无为”政策,并为民间出现的创新之举千方百计地进行政治辩护,可能“温州模式”、“浙江现象”早已半路夭折,不复存在了。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在90年代以后,浙江“地方政府开始以积极的姿态,充分发挥自身在制度创新中的优势,为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提供最有力的政策支持。”④为了推动经济发展,促进民生事业,浙江各级政府制定了一系列重大政策和措施,顺应时代的要求,从“无为”转向“有为”。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浙江省就提出了科教兴省战略,在新世纪更开展了文化大省和“四个强省”的建设、城乡一体化建设、新农村建设以及全面实现小康的“六项行动计划”。另外,浙江还提出了“信用浙江”、“法治浙江”、“平安浙江”和“生态浙江”等发展战略。这些战略的制定和实施都大大地调动了浙江人民的积极性。与此同时,为适应浙江经济社会的发展,政府部门在自身运行机制方面也积极主动转型,大刀阔斧地开展了三项改革,即精简政府机构、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全面推广行政服务中心的管理模式,这几项措施优化了政府的运行机制,提高了政府的工作效率,得到人民的拥护。浙江省由于市场经济相对发达,地方政府得以将更多的精力投放在民生问题上,特别是加大对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在乡村地区,浙江已初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农村基本卫生服务和保障体系,并于2003年5月在全国率先建立起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在农民工的劳动保障方面,也逐步破除了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户籍门槛和限制政策,此外,还建立了最低工资制度、工资指导价制度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等。由此,浙江也得以率先形成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专项救助为支撑、慈善帮扶为补充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60年的发展经验证明,在农村和农民中蕴含着极大的历史主动性和创造性,而重视和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凸显草根阶层在乡村发展的主体性地位,是释放和发挥这些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关键。在浙江,对群众开创性的改革举措,各级政府部门和领导人是这样对待和处理的:一时还看不准的,不急于表态;看准了的,就积极加以总结推广;发现新举措还不够完善的,不是乱加批评指责,而是因势利导,促进其逐渐完善。可以说,正是因为各级党委、政府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扶持、规范、引导、提升”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浙江才能汇聚成“百舸争流千帆竞”的经济发展潮流。当前,在“创业富民,创新强省”发展战略的指引下,浙江各级政府坚持发展以富民为先,富民以创业为先,而创业又以环境为先的发展理念,充分尊重草根意愿和创造,尊重草根的自主和选择,并要求政府各级部门改善政务环境,提高为基层、为企业、为百姓服务的水平,打造诚信政府,改善法治环境,管理与服务并重,在全社会形成保护创业创新的良好风气,使得浙江社会快速转型,现代发展快速推进。

二、发展动力的内源性

从哲学的角度讲,“内源性发展”就是由内因促成的发展,内因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而外因只是作为条件在起作用。任何社会内部均存在着内生性的动力,尤其对于后发地区来说,只要立足于自身实际,积极吸收外来模式,探索适合自身的发展道路,一样也能迈向现代化。

从60年的发展历程来看,浙江属于“外生型”和“内生型”相互交融的发展模式,其中“内生性”特征表现得尤为明显。“内生型发展的精神实质在于强调发展以内生为主,重视传统,充分发掘、利用本土资源,坚信发展最终都必须是从自身社会内部创发出来的。”⑤如前所述,浙江是一个典型的“三无大省”,是一个不具备经济高速增长条件的省份。但就是在这样的基础上,浙江人民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发展奇迹,使浙江成为中国社会经济变化最激烈、经济增长最迅速、发展活力最强、最引人注目的省份之一,创造出了全国瞩目的“浙江现象”、“浙江经验”。这些发展成就的取得并非偶然,其中潜藏着其深刻的文化传统内涵和独特的内在发生逻辑:

1.尊重地方文化传统

传统是社会发展的文化基石,如随意将之抽离,即便是筑成了的经济大厦也无非是堆砌于沙石上的高楼,岌岌可危。中国农耕文明源远流长,积淀了深厚的“男耕女织”、“农工相辅”的文化传统。这些力量强劲的文化因子自然而然地会影响到包括浙江在内的诸多地域的发展形态。浙江这块土地所孕育出的文化有着更多的独特性,因而也出现了更具地方特色的经济实践活动。

浙江人地关系紧张,迫于生计的压力,民间养成了浓郁的“流动走商”的商业习俗。这一传统习俗具有两个明显的特征:一是以个体或家庭为生产主体,规模小;而是流动性强,经营方式灵活多变。如温州的修鞋匠、理发师、弹棉郎;义乌的流动商贩、货郎;东阳、诸暨、上虞的建筑工;永康的五金匠;台州的豆嫂、工匠等等。在人民公社时期,这种生存方式因为与社会主义“公有化”的性质相左,备受贬抑和压制,常被当作“资本主义的尾巴”割去。但即便如此,浙江农民还是千方百计地“变着戏法”或偷偷摸摸地进行,在国家政策的夹缝中延续着传统的生活方式。如义乌农民以“鸡毛换糖”为借口外出流动和“投机倒把”;在20世纪70年代因农业学大寨而对外出农民加以限制的情况下,温州的农民为了谋生,甚至私刻公章,伪造介绍信,外出从事个体经济,等等。可以说,“在当时体制外的生产和交易从未停止过,浙江很多地区都普遍存在着地下包工队、黑市交易、长途贩运、高利贷等有着巨大风险并与当时体制存在根本冲突的牟利行为。”⑥因此,一旦禁锢自由的政策有所松动,身怀“百工技艺”的浙江农民自主谋生的冲动就容易得以释放,家庭这种成熟的经济组织结构和流动这种惯常的谋生手段自然而然地成为了他们创业初期的首要选择。

改革开放后,农民从土地的束缚中得以解脱,获得了更多的生产经营的自由。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有着丰富外出闯荡经验的浙江农民,积极利用家人、亲戚、朋友等人群组成的社会网络筹集资金、组织生产。他们借助绵密的社会分工系统和庞大的商品流动网络,拾大工业之遗,补市场供应之缺,在浙江大地上掀起了以家庭工业、个私经济、民营企业为主体的发展浪潮,蔚为壮观。1978年,浙江仅有个体工商户8091户,从业人员8690人,没有一家私营企业。到2001年年底,全省已有个体工商户158.03万户,全省从业人员277.33万人,私营企业20.88万家,从业人员347.11万人。⑦到2005年,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总户数超过208万户,实现出口占全省出口总额的比重超过三分之一,全年实现总产值1.153万亿元。而2008年仅一个上半年,浙江全省就新增个私经济21.88万户,扣除注、吊销户数,上半年净增个私经济达52589户。⑧同时,在经济格局方面,以家庭工业、家族企业为主体的社会化小生产实践逐步形成了“一村一品,一方一品”的连片发展经营区块。例如,浙江诸暨大唐镇的袜业,全镇袜厂至少有1万家,而每家平均拥有袜机只有8台,每家袜厂平均雇佣工人仅两人。但在这1万多家袜厂背后,当地还有为袜厂配套的原料加工厂1000家、纱线经编厂400家。缝头厂300家、定型厂100家、包装厂300家、机械配件厂200家,此外还有100家的托运服务公司、600家的营销商。诸如此类的还有萧山的羽绒,绍兴的纺织,嵊州的领带,海宁的皮革,慈溪的电器,余姚的塑料,义乌的小商品,永康的五金,温州的服装、眼镜、皮鞋等。正是这些小而独立的企业相互协作又互相竞争,在市场的纽带作用下构筑了区域性产业集群。

可见,正是由于浙江农民在生产领域发展了家庭工业,在流通领域开辟了专业市场,形成了“小规模,大分工”、“小商品,大市场”、“小企业,大集群”的“浙江现象”。而这一现象的产生,正是由于浙江人民对自身文化传统的自觉和珍视,在生产实践中充分挖掘地方性知识元素,优化组合各种社会资源,走出了一条有着浓郁气息的乡村社会发展之路。

2.重视草根阶层的“内源性创造力”

“内生性发展”是一个自发的、自下而上的过程,其动力来自于社会内部,最终将归结到社会中人的身上。人是历史发展的主体,是一切物质财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人的创造性、进取性必将推动社会不断向前发展。浙江经济的迅猛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可以说是建基于浙江“草根”阶层的创造力。创造力意味着这样一种能力:独立思考和研究自己的困难,并主要依靠自己的力量去寻找解决困难的办法,而不是机械地模仿外界。⑨

黑格尔将生活在海洋区域的人的性格特征总结为:勇敢、机智、为追求利益而敢于冒险。浙江的地理环境正造就了浙江人鲜明的海洋性格,顽强的生命力和勇于开拓的冒险精神。同时,浙江客观的经济社会条件形成的“倒逼机制”迫使浙江人自立自强,走改革创新之路。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成千上万的浙江人(尤其是处在边缘化的农民)走出土地,涌向全国各地做起各类小生意,补鞋、理发、弹棉花等,可谓是“想尽千方百计、说尽千言万语、走遍千山万水、历尽千辛万苦”。浙江人正是凭借灵活的头脑、吃苦耐劳的品质以及敢于冒险和开拓进取的精神,苦干实干,“积跬步而至千里,汇细流而成江海”,形成了“千家万户办企业、千军万马闯市场”的创业大潮,成就了今日之浙江。

在浙江人民的苦干精神之外,体制的创新对经济的发展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并形成了一种体制创新的先发优势。这一点在温州人身上表现得尤为突出。在实行单一计划经济体制时期,温州人就敢于突破生产力的发展桎梏,尝试发展个私经济,虽然也遇到了种种阻力,但是温州人义无反顾地走自己的路,敢为人先,创造出了著名的“温州模式”。而改革开放以后,浙江人民受压抑的商业意识苏醒了,率先闯入了市场经济的汪洋大海,不断地突破限制生产力发展的种种条条框框,创造出了一系列新的制度、体制,大大地推动了浙江经济的发展。浙江农村“一村一品”、“一方一业”的产业模式、特色产品与专业市场相结合的经营理念、各类专业市场的培育、股份制合作企业、通过股份制办大学(如温州大学)、农业规模经营的实践、家庭家族与企业相融合的社会化小生产模式以及分散化、专业化、小规模与块状、集群相融合的生产形式,等等,无不是浙江人自主创新精神的结果,无不透露着浙江民间的“草根智慧”的创造力。总体来看,“浙江省的制度创新呈现除了鲜明的诱致性特点”,“浙江的许多制度并不是来自政府自上而下的推广,而是来自基层、来自草根、来自人民。无论是乡镇企业、个体私营企业,还是专业化市场、股份合作制等,都是浙江人民在改革实践的过程中自行创造的。”⑩

与以外资为经济发展主驱动的珠江三角洲相比,浙江的内源性特征表现更为突出。浙江模式的发展主要动力来源于内部资金、人才的积累和流动,民间资本、人才是浙江经济发展的主导性驱动力量。这种内生型的经济发展模式,与浙江在经济体制中的边缘化地位是分不开的,在国家没有大量资金注入,没有相应政策扶持的条件下,只能依靠自身力量,一点一点积累发展而成。毋庸置疑,这是一种基于民间和基层的内在需求而不断推动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现代化实践。

三、发展方式的均衡性

“发展的均衡性不是小农社会追求的均平性,也不是乌托邦理念中的大同性,而是指社会的协调和人民的和谐,也就是社会学意义上所说的社会结构的合理性和社会运行的协调性”。改革开放之前,浙江的发展伴随着国家的命运而一波三折,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极不均衡,这一时期主要依赖传统经验,注重数量和短期利益,而忽视均衡协调。但在改革开放之后,浙江愈益强调长期利益和发展质量,追求全面均衡发展,这一发展方式在乡村社会表现得尤为明显。

1.乡村与城市均衡发展

在计划经济年代,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和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严重阻碍了城乡间的人口流动,城乡经济发展差别很大。就浙江而言,1978年,全省有杭州、宁波、温州三个地级城市,建制镇167个,市镇人口527万,占总人口的14.5%;而乡村人口3224万,占总人口的 85.5%。城乡经济无论是在发展速度、产业结构还是在人民生活水平等方面,均存在着巨大的差距。改革开放后,国家经济体制逐渐转轨,即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在特殊的体制背景以及文化传统的影响下,浙江乡村工业迅速崛起,不仅推动了浙江经济的飞速发展,提高了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更为重要的是,实现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大规模向非农产业转移,冲击着长期存在的不合理的“城乡二元格局”,加快了乡村社会的城市化进程。

1998年浙江省第十次党代会作出了要“不失时机地加快城市化进程”的重大决策,并编制了我国第一个省级《城市化发展纲要》和《城镇体系规划》。2003年,浙江省委省政府开始推行“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有史以来第一次以城乡一体化为导向,有组织、有计划、大规模的农村社会建设运动在浙江大地由点到面迅速推开。”2005年,省委又发布了《浙江省推进城乡一体化规划纲要》,城乡一体化建设快速起步。2007年,浙江开始实行居住证制度试点工作,为外来民工的合法权益提供切实保障,使其在就业、社保、子女教育等方面享受同城里人一样的待遇。同年浙江省还颁布了《浙江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将建成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城市社保相衔接的农村社保体系,完善乡村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统筹城乡发展。

近年来,浙江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经营转向集约经营,为浙江城乡一体化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值得一提的是,以乡镇企业、民营企业的集中而形成的星罗棋布的小城镇成为浙江乡村城市化过程中的一大特色,并逐渐形成了以杭、宁、温为中心,以小城镇为动力的新型农村城市化模式,“不断促进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小城镇整体梯度推进和城市现代化与乡村城市化的同步协调发展”。

2.不同区域均衡发展

受地理因素的影响,浙江地区间的发展还不平衡,东部沿海平原地理位置优越,生产要素集中,经济基础较好,发展速度很快,而浙西北地区,山区面积较大,经济发展相对缓慢。区域发展的不均衡,制约了全省的现代化进程。为此,2003年,浙江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体会议提出了“八八战略”,既发挥“八个优势”、推进“八项举措”,指出“要进一步发挥浙江的山海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海洋经济,推动欠发达地区跨越式发展,努力使海洋经济和欠发达地区的发展成为我省经济新的增长点”。在这一发展思路的指引下,浙江启动了“山海合作、欠发达乡镇奔小康、百亿帮扶致富”等三大工程,大力推进“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加大扶贫力度,拓宽致富路子,加强地区合作,对口帮扶,统筹区域发展。同时,政府也注重挖掘欠发达地区自身的发展“内生创造力”,充分发掘自身资源,利用外部条件,以实现跨越式发展。

近些年来,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始向浙西北欠发达地区转移,带动了当地经济的增长,也提高了当地人民的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政府牵头开展“结对子”工程,东部发达乡镇与欠发达乡镇结成对子帮扶发展。同时,政府也为一些有能力的大企业跟欠发达地区之间建立起帮扶的桥梁,政府为企业提供一些优惠政策,刺激企业对落后地区提供经济援助。

3.社会与经济均衡发展

囿于具体的社会历史条件,浙江乡村建设事业曾经走过一段曲折艰辛的发展历程。改革开放前,和全国其它地方一样,浙江农民的生活世界充满更多的是“集体化”的色彩。从互助组、合作社一直到人民公社,浙江农民生活需要的满足越来越依赖于行政权力组织的调配。“家庭”作为一个生产单位逐渐淡出人们的生活,随着幼儿园、敬老院等各类集体福利事业的兴办,其原有的消费功能也逐渐弱化直至萎缩。在那个饥饿的年代里,农业经济长期陷于有增长而无发展的“过密化”状态,加上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的约制、各类政治运动的严重冲击和破坏,浙江农民的生计问题长期在“糊口水平”上下波动。据统计,到1978年,按照当时我国政府确定的贫困标准(年人均收入200元),浙江农村贫困人口就达1200万人,农村贫困发生率36.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4个百分点。因此,改革之前的浙江农村,社会事业虽有进步,但也只是守住了农民“基本生计状态的底线”,处于一种低度的发展状态。

浙江乡村社会事业的真正发展是在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经济社会改革的逐步深入,浙江发展的内生力量不断得以激发和释放。与此同时,计划经济社会中原有政治架构之下的均衡状态逐渐被打破,社会结构特别是城乡结构的失衡状态愈益明显。浙江省委省政府敏锐地意识到,在工业化进程中,“特别是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以后,区域之间发展的差距实际上是不同区域之间城乡关系均衡程度的差距”。为此,浙江高度重视城乡结构的均衡发展,使得就业、住房、医疗、卫生、教育、社保等乡村事业得以全面推进。在教育方面,浙江把农村基础教育作为重中之重,统筹城乡教育规划,并在全国率先实行普及从学前3年到高中段的15年义务教育的模式。从2005年到2007年在全省实施农村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扩面、爱心营养餐、农村中小学食宿改造和教师素质提升等“四项工程”,并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发展民办教育;在卫生体制方面,浙江更是走在了全国前列,率先完成省市县三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执法机构改革,率先提出并开展城乡联动、协调发展的社区卫生服务,大大地满足了乡村民众对公共卫生服务的需求;文化体制方面,按照“改出一批、转出一批、放出一批、扶出一批”的改革思路,逐步培养出充满活力和竞争力的文化发展主体。重视保护传统文化资源,并不断发掘、弘扬浙江文化精神,大力加强文化建设;在社会保障方面,浙江从1996年起就率先实行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通过这些发展战略和措施,有效地改变了浙江省“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尴尬状况,大大推动了浙江省的社会发展水平,使广大农民群众也能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

四、发展路径的创新性

西方传统学术思想界流行一个观点,即认为现代工业和传统家庭是相互抵触的,古老的中国家庭制度下孕育出的裙带关系对高效率的工业制度是一最大的障碍。人们认为,在西欧现代化转型过程中,主要以家庭和共同体为表现形式的社会关系出现了两大结果:其一,传统的扩展家庭被核心家庭所取代,前者看重亲属关系,而后者更注重夫妇关系、个人主义和家庭生活;其二,由于劳动分工、市场经济、工业化以及城市化,传统共同体(traditional·community)遭到了破坏。尽管在人们的观念中,商人的亲属关系可能要强于普通的社会民众,但人们还是易于断定,在近代早期核心家庭处于主流地位的情况下,即便是商人具有的那种较强亲属关系,也不会产生多大的社会经济作用。

在浙江乡村的发展历史上,人们也曾认为家庭的经济、生产功能是与集体化、现代化格格不入的,只有限制乃至消解了家庭的经济及生产功能,才能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使农民走上富裕道路。但这样的限制、消解不仅没有推进乡村发展,使农民过上富裕幸福生活,相反却使农民温饱都难以维系。因此,在改革开放后,首先让农民家庭恢复其经济与生产功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家庭、家族工业,使浙江乡村发展走上了一条与西方截然不同的工业化、市场化、城市化的路径。浙江在现代化、工业化的进程中,家庭、家族并没有从企业中退出,相反却得到了更密切地结合。从活动内容(从事现代工商业)上看,浙江家庭、家族企业是现代的,但从其外在形式(家庭、家族结构)上看,却又是传统的,是融企业与家庭、家族于一体,融传统与现代于一体。它的产生,经历了一个以旧的以土地为经济基础的血缘共同体向新的以资本或劳动收入为经济基础的血缘共同体转变的过程。这种家庭、家族企业实际上是企业与家庭、家族的统一体,既是一个经济组织,又是一个社会文化伦理组织。由于是家庭、家族与企业的结合,因此它必定具有家庭、家族与企业的双重规定性,而且包含着和表现出丰富的双重内容。这除了包括经济组织与文化伦理组织的规定性及内容外,还包括血缘姻缘亲缘关系与契约关系、利他主义与利己主义、特殊主义与普遍主义、私人关系和情感原则与法律关系和理性原则、自己人和任人唯亲与外来人和任人唯贤以及差序格局与公平等级等。

古老的家庭、家族制度所以具有现实生命力,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因为家族集体荣誉感的文化观念对于家族成员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相互帮助、相互提携有帮助。这种帮助在社会资源总量不足、正式制度供给不足的情况下显得尤为重要。在这种理念潜移默化的影响下,将家庭、家族与现代经济发展相融合,就成了工业化、现代化发展重要载体。罗荣渠先生曾说过,由儒家的“齐家治国”意识转化而来的“发家富国”意识,同样能推动资本主义的快速发展。帕森斯在研究了与中国相似的日本企业组织后也指出:“除了若干亲属系统外,再没有任何亲属组织比日本以亲属为中心的经济服务组织更适合工业环境的了。”

家庭、家族企业组织有别于一般的经济组织,其内部的人际关系直接根源于与生俱来的血缘关系,成员间有密切的联系和依恋关系。家族亲密关系给个体实现效用最大化提供了机会。同时,采用家庭、家族企业组织形式更能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化解劳资矛盾。对于非家族成员,则用“家庭、家族化”的方法,把他们变为“准家庭”、“家族式”的成员。对于邻居、乡党、亲近的同学、同事、朋友,逐步植入家庭内部长幼、兄弟之间的“孝、悌”观念,把他们视为家人,以便他们也能互助、互惠,信守家族价值观,通过把公共关系变为私人关系,利用传统文化来促进企业的发展。“家庭、家族化”建立起家庭内部的保护—被保护关系,把工具理性和世俗理性结合起来,将家庭模式嵌入到了生产之中。

由家庭、家族衍生的社会关系还是乡村发展的一种社会资本。社会资本是指在国家权力之外,通过民众自由地将个体人力资本进行有机的社会结合而生成,能够促进一个国家经济持续增长的社会关系结构和社会心理结构。社会化小生产之所以以亲缘、地缘、业缘为主要的生产网络,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社会化小生产发生于一个原本是以农业为主体的社会中。这个社会以自我为中心,以血缘为基础,以差序格局为社会关系网络。正是中国人“家”的概念的伸缩性,使得家庭、家族企业利用这种亲缘、地缘社会关系网络来配置资源和经营扩展业务。哪个家庭或家族社会关系网络越大,推及得越远,它的势力也就越大,活动能力也就越强。

林耀华先生在《金翼》里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像是一个由用有弹性的橡皮带紧紧连在一起的竹竿构成的网,这个网精心保持着平衡。拼命拉断一根橡皮带,整个网就散了。每一根紧紧连在一起的竹竿就是我们生活中所交往的一个人,如抽出一根竹竿,我们也会痛苦的跌倒,整个网便立刻松弛”。“由竹竿和橡皮带所组成的框架结构,任何一个有弹性的皮带和竹竿的变化都可以使整个框架解体”,从这种竹竿和橡皮带的体系中所抽取出来的便是具有社会普遍意义的问题:社会资本与均衡。社会资本就是这样一张网络。

浙江乡村发展很重要的社会资本是一个由血缘、亲缘、地缘及拟亲属制等各种关系交织而成的社会网络,个人是网络中的结点。这一社会网络,既是农民进行生产、销售、经营的基本场所,也是其日常生活的社会区域。在以基层市场为基础的地方社会网络中,以家庭(家族)为中心的血缘、亲缘关系是强关系,家庭既是生活组织,也是事业组织。作为生活组织,家庭成员间的个人情感得到高度满足;作为事业组织,则讲分工求效率,排斥私情的宽容。个人关系沿着血缘、亲缘向外扩展,则表现为地缘性的同乡熟人关系,相对于家庭强关系,同乡熟人关系则是一种弱关系,熟人间的互动造就了义务的“信用卡”和互惠的规范。当基层市场社区的某一成员通过市场发现,开始在家庭生产某一产品时,这一信息便会很快在基层市场社会网络中传播,形成能人示范—众人模仿效应,通过“亲帮亲,邻帮邻”、“一家做,家家学”而得到扩展,从而使一定区域形成各具特色的地方产业群。

这种带有浓厚传统色彩的血缘、亲缘和地缘关系的社会生产网络与适应市场需要而建立的各种带有很强的商业性质的利益关系,能够耦合成一个有机的整体,还在于这种生产方式具有“资源共享”的明显特征。“资源共享”社会具有共同的文化价值观。这种共同价值观就是村落家族文化中的“亲族、邻里间应友好相处、相互提携”的文化理念,经世代传承。这一文化理念已经内化为社区成员的行为标准,成为支配一切社会行为包括经济活动在内的普遍原则。“资源共享”社会的另一个特点是信息全面、传递快速。他们彼此间不是具有血缘关系就是具有地缘关系,成员之间有着天然的亲密感和信任关系。在“资源共享”的村落共同体内,强大的社会舆论构成了对社区成员经济交换行为的道德制约。“资源共享”最终还是源于中国的家文化的文化理念。中国家文化不只是给家庭或家族提供一套规则,而是把它泛化到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任何家庭、家族以外的社群、机构,包括企业或国家都可视为“家”的扩大。

浙江的家庭、家族有很强的适应能力,浙江的市场化、工业化就充分借助了家庭、家族制度和组织形式,使得家庭、家族工业在浙江整个经济系统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建立了复杂而庞大的生产体系,并成为一个有效率、有竞争力的经济组织,成为一种高度分工的合作生产单元。余英时教授也指出,中国的“家族企业同样有‘事业功能’(Functionaltasks或enterprises),亲族关系妨碍现代企业之说根本便站不稳”。

注释:

①《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版,第382页。

②面对自身利益遭受侵害,浙江农民不是没有反应的。在组转社的那段时期,浙江农民就实施过著名的“生产力暴力”来抗争、销蚀政策,意图突破体制的网罗。如入社前出卖和宰杀牲畜或大吃大喝、破坏农具,或不合作、消极怠工等。具体参见应小丽:《农民的自主行为与制度变迁——以1952年-1992年浙江为例》,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院博士论文,2008年9月,第18-20页。

③胡宏伟:《中国模范生:浙江改革开放30年全记录》,浙江人民出版社,2008年12月第1版,第3页。

④何显明:《顺势而为——浙江地方政府创新实践的演进逻辑》,浙江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74-75页。

⑤杨建华:《社会化小生产:浙江现代化的内生逻辑》,浙江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55页。

⑥罗卫东,许彬:《区域经济发展的“浙江模式”:一个总结》,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06(1),第74页。

⑦张宗和等著:《浙江民营经济的发展与创新》,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0页。

⑧数据资料来源:浙江人民政府网http://www.zj.gov.cn/ gb/zjnew/node3/node6/node14/node130/userobject1ai13273.html。

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内源发展战略》,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88年版,第55页。

⑩杨建华:《社会化小生产:浙江现代化的内生逻辑》,浙江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57页。

猜你喜欢
浙江家庭发展
迈上十四五发展“新跑道”,打好可持续发展的“未来牌”
扫一扫阅览浙江“助企八条”
家庭“煮”夫
砥砺奋进 共享发展
浙江“最多跑一次”倒逼“放管服”
恋练有词
改性沥青的应用与发展
浙江“双下沉、两提升”之路
寻找最美家庭
浙江医改三部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