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高校体育保险制度的研究

2010-08-15 00:48伟,陈
皖西学院学报 2010年2期
关键词:保险制度伤害事故大学生

牛 伟,陈 华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体育部,安徽合肥 230022)

关于建立高校体育保险制度的研究

牛 伟,陈 华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体育部,安徽合肥 230022)

体育保险是新兴的体育产业,在我国保险行业中,高校体育保险处于起步阶段,高校体育保险制度并不完善,为解决这一问题,在概括目前我国高校体育保险的现状和对影响我国高校体育保险发展的主要因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建立政府主导参与型体育保险制度的高校体育保险制度等发展对策与建议。

建立;高校;体育保险;制度

1 前言

“无危险,无保险”是保险的至理名言。体育是一种充满魅力的运动,同时也是充满着风险的运动,所以体育与保险有着天然的联系[1]。体育保险是指体育保险人收取一定的保险费从而承担相应体育风险的一种制度[2]。高校体育保险是体育保险的重要组成成分,主要受保对象是大学生。大学生在体育教学、体育锻炼与运动训练和比赛中发生伤害事故,如果受伤的学生不能及时得到经济上的补偿和充足的医疗费用,这将在很大程度上阻碍高校体育的发展。因此,对受伤的学生给予经济上适当、及时的补偿,减少学生的经济损失,免去学生的后顾之忧,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体育保险制度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在长期体育保险经营和市场监管实践中形成的、被依法认可并广泛运用的一种组织管理形式[3]。根据“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使大学生养成“终身体育”的习惯,建立高校体育保险制度是培养大学生体育兴趣、激发大学生体育热情、全面提高大学生身体素质的有力保障。本研究以了解我国高校体育保险的现状为切入点,分析其中原因,借鉴当今先进经验,旨在为我国高校体育保险的发展提出对策。

2 我国高校体育保险的现状

以体育保险为关键词,在中国期刊网、万方数据库查阅论文50余篇,并通过对32所高校体育部门相关领导、教师、学生及部分家长的调查访谈发现,现阶段我国高校体育保险的现状可归纳为以下几点:

2.1 高校体育保险的涵义

高校体育保险是指在体育课、体育竞赛、体育活动期间,被保险人由外来的、突然的、剧烈的事故(意外事故)或体育设施、体育产品造成身体伤害,并致使被保险人死亡、残疾或需要就医的,由保险人按合同规定给付死亡保险金、残疾保险金或医疗保险金的一种保险品种。高校体育保险,主要针对“人身伤害事故”和“责任事故”而设置。“人身伤害事故”必须是“意外事故”,即强调在从事与体育有关的活动时,意外的事故造成身体上的伤害[4](P241)。“责任事故”是指学生、老师在使用体育器材、体育设施时,突然发生对被保险人的身体明显、剧烈的损伤的事实,学校负有责任事故[4](P242)。高校体育保险险种的确立,可以给予被保险人一定的补偿,确保了高校体育活动的正常进行。

2.2 我国高校体育保险处于起步阶段

我国从1959年停办国内保险业务以后,在长达20年后才恢复商业保险,我国的人寿保险业始于1980年,我国保险业起步较晚,体育保险发展更加滞后,我国体育保险起于20世纪90年代。最早提出体育保险的设想是在1995年3月,11位全国政协委员向全国政协八届五次会议上交议案,要求为那些曾为我国体育事业做出贡献的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建立伤残保险和养老保险制度。体育保险第一次受到国人关注,是体操运动员桑兰在1998年美国友好运动会上摔伤之后,由于友好运动会为她提供了1000万美元的高额医疗保险,使她不仅可以得到最好的治疗,而且不用为下半生的生活来源发愁,这件事让我们第一次目睹了体育保险的益处。而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专门的高校体育保险,甚至还没有高校体育保险险种的说法。与大学生有关的运动损伤被渗透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团体学生平安保险中。

目前,全国各地的保险公司几乎都开设了学生平安保险,又称学生意外伤害保险,这也是目前学生享有的唯一的保险险种。它是学生作为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残废或死亡,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人身保险合同。学生意外伤害保险期为1年,期满续保,必须另办续保手续。如果投保人根据客观需要,保险期也可定为半年,但应按全年费率的60%计收保费,保险费在投保签单时一次交清。然而大学生仅有这一种保险合同作为高校体育运动中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保障是远远不够的。据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的报道,在引发学校和学生间意外伤害事故纠纷、司法官司的案例中,体育意外伤害事故占到了第三、四位。然而现有的学校制度体系却不能很好地解决学校对此类事件承担责任的归属、赔偿范围、免责事由等等问题。当由家庭独自承担或由学校全部赔偿或由双方分担都不能解决根本问题时,求助于“体育保险”就是一条比较切实可行的途径和措施。然而,目前我国高校还没有建立体育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体育保险制度。

2.3 没有形成正常的市场化运作环境

保险公司是高校体育保险的主要经营机构,它的数量与规模直接关系到高校体育保险业的发展。由于体育运动风险高、赔付率高,加之目前我国体育保险业税率高、利润低,至今我国只有中体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一家专营体育保险的机构,虽然高校体育保险也是他们其中的业务之一,但其工作重点多在竞技体育保险方面,并未认真对高校体育保险市场进行深入研究,缺乏创新的活力,这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高校体育保险的发展。我国高校体育保险无论是从保险品种上,还是经营者的经营意识上都缺乏保险专业人才的眼光,严重滞后于市场的发展。我国缺乏从事高校体育保险研究和开发的专业人才,无法掌控高校体育保险的发展。现在的保险公司参与体育保险的方式大都是赞助性的,赞助体育赛事、当赞助商,已经成为很多保险公司发展体育保险时采用的惯例。例如公共责任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都是以捐赠方式来进行,保险公司做的无疑是一种“赔钱赚吆喝”的生意。如此一来,更不会有人去关心高校大学生的体育保险了。

我国在加入WTO后保险市场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最为显著的就是外资及合资公司大量进入。这些保险公司,大都具有雄厚的财力和硬件支持,但对于高校体育保险还未能真正从人寿保险分离出来,导致理赔不细,上保险的人不积极,保险人赔付多等问题。但是随着市场全面开放,我国的体育保险业必定能够在更加广阔的领域得到发展,我国高校体育保险也一定拥有巨大的市场潜力。

3 我国高校体育保险的主要内容

3.1 保险对象

高校体育保险的保险对象特定为使用学校体育设施、器材和参加学校组织的体育比赛、体育活动、体育课的学生和体育教师。被保险人或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可作为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投保底线保险资本,作为一个较大险种,一般由学校主办者为体育教师和学生投保。

3.2 投保金额

学生、体育教师的保险在构成保险合同上有一定的不同,学生是在从事与体育有关的活动的投保金额,体育教师是从事职业的投保金额。

3.3 我国高校体育保险的种类

3.3.1 职业人身事故保险

这是一种专门为高校体育教师和工作人员因在比赛或工作中遭受人身事故,并因此暂时或永久丧失工作能力而提供保障的人身保险,即在被保险人遭受人身事故后,保险人按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这种保险多采用团体保险的方式。

3.3.2 学生人身事故保险

这是指大学生在参加学校组织的体育比赛、体育活动、体育课中遭受人身事故,并因此导致死亡、残疾或就医,暂时或永久丧失工作能力而设计的人身保险,在保险有效期内,保险人对被保险人负有保险责任。

3.3.3 第三者人身责任事故险

这是指学校在组织学生参加体育活动中,给第三者造成了人身事故伤害,学校也负有责任,而以此标的为内容与保险公司签署保险合同,由保险公司负责经济赔偿。

3.3.4 体育产品、体育设施责任事故险

这是指学校在组织学生进行体育活动时,由于体育产品的质量、体育设施的缺陷造成了学生、体育教师的人身伤害,学校负有使用伪劣体育产品责任,而以此项内容进行的投保,保险人负责经济赔偿。

4 影响我国高校体育保险发展的主要因素

4.1 大学生的保险观念比较淡薄

我国体育保险业起步较晚,体育保险对大家来说还是新生事物,大学生对其认识也必然滞后,由于高校体育的风险比竞技体育的风险小得多,加上高校体育保险的宣传力度及其体系的不完善,大学生对此抱观望怀疑态度,保险观念比较淡薄。

4.2 高校体育保险种类单一

随着“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和高校体育新课改的落实深化,高校体育活动内容丰富。不同运动项目涉及不同程度、种类的风险,各种运动项目的各自特点导致伤害事故的种类各异,各种损伤程度也错综复杂,但目前与校园意外事故有关的险种主要集中在学校责任险与意外伤害事故险的范围之内,缺乏更丰富、更有针对性的险种,如体育比赛、野外旅行等方面的保险都未涉及。根据调查,学生参与的保险大多数都是刚入校时由校方统一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在现实生活中,学生即便是真的在体育运动中出现了意外伤害事故,也只有某些大的伤害事故,如骨折才能获得理赔,小的伤害事故,如脱臼、擦伤等则不了了之,而这些常见的损伤不容忽视,处理不好就会给学生带来终生的慢性体育运动疾病。在这种情况下,学生即便参加了意外伤害的保险,自身的合法权益却并未得到有效的保障。原因在于保险责任不够精细、不够专业化,这就出现了体育运动风险种类繁多与投保险种单一的矛盾。

4.3 缺乏专业的人才

体育保险业是一种知识密集型行业,其发展的一个必备条件是拥有各个层次、各个种类的体育保险专门人才。它除需要管理人员、精算人员、保险营销管理人员、保单推销人员、研究人员、保险中介人员外,还需要精通体育理论与实践的体育专业人才。由于高校体育运动项目种类繁多,不同运动项目涉及不同程度、种类的风险,大学生损伤的程度和几率也不尽相同。但体育保险从业人员多数不了解高校体育、不懂高校体育,在我国高校体育保险方面出现的经营管理水平差、经营状况不佳、体育险种单一、条款不尽合理、操作困难、定损手段落后、理赔工作质量差等都与现有体育保险从业人员少及现有人员缺乏高校体育保险业务知识和技术方面专业知识有关。

4.4 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

我国现在处理学校体育意外伤害事故的主要法律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通则》、《教师法》、《体育法》。国家一直以来都十分重视学校体育工作的法制建设,但在现行的法律法规体系中,没有针对性较强的法律条文来处理和调解有关高校体育伤害事故的纠纷,也没有明文规定高校具体的行使责任等,保障制度还很不完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学生伤害问题的法规,其中提及可寻求保险来处理校园伤害事故,但并未制订具体规则和程序,对于学生是否必须投保、按照什么方式投保以及保险基金应该出自何方等问题也没有明文规定与阐述,导致在购买保险和理赔等程序与方法上无法可依、无章可循。

5 我国高校体育保险的发展对策与建议

5.1 加强宣传,提高大学生的保险意识

要提高大学生的保险意识,首先要正确认识高校体育保险,要把高校体育保险作为解决高校各种意外伤害事故最为可行的有效途径。其次,要搞好宣传工作,使学生家长积极参加保险。这不仅是保险公司,也是各级政府和学校的责任。同时可通过多种宣传手段如:互联网、电视、电影、报纸、座谈会等媒介宣传体育保险的目的、性质及其重要意义,使学校和家长加深对体育保险的认识,并全面分析各种体育运动潜在的各种风险以加强大学生的体育保险意识。

5.2 扩大体育保险的覆盖面,提高高校体育保险的保障程度

保险公司的责任范围一般只涉及体育课和校内体育活动,没有考虑到早操课、校内运动比赛、校运动队训练及比赛、体育成绩考核等。然而现在高校体育伤害事故的高发率,不得不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据教育、公安和卫生等部门的初步统计,体育课和课外活动造成的意外伤害是各种校园伤害中频率最高的,在太平洋保险公司承接的案例中,校内体育活动出险占学生保险理赔事件的42%,高校体育伤害事件的频繁发生迫切需要建立高校体育保险制度以提供有力保障,保障高校体育教育教学活动的安全,减轻高校体育伤害事故带来的后果。学生意外伤害险是基于人身伤害保险提出的,体育保险只能作为普通保险的特例存在,而这与高发的高校体育伤害事故构成了极大的矛盾。这一矛盾迫切需要建立专门的高校体育保险制度,同时合理地确定高校体育保险险种,如为上下学途中的伤害危险担保的特约保险,和在学校设施之间的移动中发生的事故给身体带来的伤害保险,以及高校体育代表队的短期保险等。

5.3 加快专门人才的培养

体育保险业,它要求从业人员除了拥有金融保险知识外,还要具有体育运动技术知识、体育理论知识。现代市场经济的竞争说到底是人才的竞争。一个成熟的体育保险市场,包括保险人、保险中介人和投保人三大主体,其中保险人、保险中介人就是我们所说的体育保险专门人才。尤其是以保险经纪人为主体的保险中介人,是保险人才的重要组成部分[5]。要促进高校体育保险业的发展急需培养一批精通大学体育和金融保险的体育保险人才队伍,通过加强各级保险公司对现有员工培训;建立完善保险业的各种资格考试制度等多渠道加快体育保险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促进高校体育保险业的发展。

5.4 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

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制定有效的体育保险法规,可以使体育保险朝着科学化、法制化的方向发展,从而确保学校体育健康、快速的发展和改革。2001年7月13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正式通过了《上海市中小学校伤害事故处理条例》,它是全国首创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上海在校园伤害事故处理中探索出了建立学校责任保险制度、让保险公司介入理赔、实现理赔市场化的一条道路。这对今后高校发生类似的意外伤害事故时如何处理有着很大的借鉴作用。因此,需要政府主管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以及相关的立法、司法机关给以必要的扶持,在高校体育保险尚未成熟的现阶段,大学生体育保险意识相对滞后的前提下,政府扶持,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市场主导、调控,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共同建立高校体育保险制度——政府主导参与型体育保险制度。

[1]丁英俊,李海.体育保险:掀起你的盖头来[J].体育博览,2000, (11):36.

[2]丁英俊,穆瑞玲,李海.体育保险在我国的缘起与发展策略[J].体育学刊,2002,9(1):27-29.

[3]毛伟民.国外体育保险制度模式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体育学刊,2008,15(7):33-37.

[4]邱晓德.体育保险学[M].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06.

[5]邱晓德.加入WTO后中国体育保险市场机制变化研究[J].成都体育学院学报,2004,30(6):15-18.

The Research on the Establishment of Insurance Systemfor College Sports

NIU Wei,CHEN Hua
(Dept.of P.E.,A nhui University of A rchitecture,Hef ei230022,China)

Sports insurance is a new sports industry in China’s insurance industry,college sports insurance is in its infancy,and it is not perfect,in order to solve this problem,based on the summary of the current insurance status of college sports and the analysis of the major factors in the development of college sports insurance in China,development strategies and suggestions on the establishment of government-led participatory sports insurance systemare proposed.

building;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sports insurance;system

F842.6

A

1009-9735(2010)02-0147-04

2010-03-04

牛伟(1957-),男,安徽合肥人,讲师,研究方向:体育教育训练学;陈华(1978-),男,安徽合肥人,讲师,研究方向:体育教育训练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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