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关于“士”和“士大夫”的演变

2010-08-15 00:49常志永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0年11期
关键词:士大夫士人大夫

常志永

(宁夏师范学院政法学院,宁夏 固原 756000)

浅议关于“士”和“士大夫”的演变

常志永

(宁夏师范学院政法学院,宁夏 固原 756000)

士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逐渐从指贵族中的一部分人过渡到指具备一定知识技术知识型人才,最后单一为儒士,并一直延续到封建社会结束。大夫大体上是与士同时期出现的历史概念,从指宗法分封制中的一个等级到作为知识技术载体的士人与作为政治官僚载体的大夫的结合,最后发展到主要指那些由儒士进入官僚体系的官员们,另外还包括那些有政治见解,且对社会有一定影响力的儒学大家们。

士;士大夫;概念;演变

士是在中国古代社会经常出现的一个称谓,但在不同时期,它的含义是不同的。士最早出现在殷商、西周时代,在《尚书》中的《多士》和《多方》篇中,周公就称失败的殷商贵族为“商王士”和“殷遗多士”。周公在这里代表成王告诫这些“士”,只要他们能老老实实地服从周王的统治,他们依旧可以得到土地,甚至可以在朝廷中担任职务,继续享有贵族的特权和地位,即“迪简在王廷,尚尔事,有服在大僚”。西周、春秋时期,实行宗法分封制,按照从大到小的顺序是: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可以看出,士在宗法制中虽属于贵族之末,由于士是贵族,享有田产,所以他们有机会受到教育。士所学习的科目是“六艺”即“礼、乐、射、御、书、数。”其中射和御属于军事技术,礼、乐也与军事相关,而书和数是民政知识,所以这时候的士除了少数担任文职外,大多充任“武士”,其主要职能是作战。士族子弟自幼受文武两方面的训练。少数史筮专司国家的文书宗教职务,似乎不亲自上阵,但他们也都是士族出身,幼年时必也受过武事的训练,不过因专门职务的关系不便当兵而已。即便春秋末期专门提倡文教的孔子也知武事。《论语·述而篇》记孔子“钓而不纲,戈不射宿”,可见孔子也会射猎,并不像后世白面书生的手无缚鸡之力。

春秋末期开始,士的职能倾向发生了变化,由原来的主要从武转为主要习文,士作为一个社会等级也慢慢开始解体。士从习武到习文的转变是由于当时社会对知识人才的需求加大,春秋末期各国间的斗争使当权者认识到军事斗争并不是孤立的,它与政治、经济、内政、外交都有关系,而这些力量的加强又离不开知识和知识型人才,因此,当权者对士的主要要求不再是冲锋陷阵,而是有知识、懂文化。士的教育在春秋末期之前主要通过官学,但春秋末期开始,官学衰败,私学开始兴起。私学的教授对象很复杂,它不只针对士,一般的庶民子弟也可以受教育,私学的代表人物孔子就说过“有教无类”。衰败的官学不能提供足够的优质的“士”为国家服务,兴起的私学又培养出大量合格人才,而国家此时十分需要知识型人才,所以也就顾不得这些人是“士”还是庶民,统统给予他们“士”的职务。这就造成了士含义的变化,士已不再是等级含义,而是指一个阶层——知识技术阶层。他们或是具有一定的文化知识,如孔子的七十二贤徒;或是具备一般人没有的技能,如战国四公子手下的各种各样的门客。两者之中,又以第一种为主。春秋战国时期的大国争霸为士阶层施展才华提供了舞台,士在各国之间自由流动,阐释自己的政治主张和学术观点,思想领域出现了百家争鸣的局面。秦统一后,不再希望士四处流动,更不希望思想领域出现反对秦统治的东西,于是实行愚民政策,也就有了历史上著名的“焚书坑儒”。秦二世灭亡,天下又开始了分裂,士则恢复到战国时的状态,直到汉朝又统一了中国。汉初的统治者虽然奉行道家的“无为而治”,但并没有将其法律化、制度化,事实上仍存在着各种学说竞争的局面,直到汉武帝时,这一问题才得到解决。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建议,在政治上“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士人只有努力学习儒家经典才有被朝廷任用的机会,其他学派的知识很快边缘化,士人群体逐渐净化为儒士。至此,士的含义固定下来,指那些攻读儒家经典,具备一定知识水平的读书人,尤其是儒士、儒生。

概括地说,士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殷商、西周到春秋末期,这一时期的士是等级含义,指贵族中的一部分人;第二阶段是从春秋末期到汉武帝时期,这一时期中士作为等级瓦解了。大批平民出身的人因为知识技术进入了这一阶层,并为当时的社会认可。士在这一时期的含义指具备一定知识技术的人才尤其是知识型人才。第三阶段是汉武帝之后,为了适应大一统的需要,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主张,在思想领域进行钳制,除儒家思想外的其他学说被边缘化,士逐渐单一为儒士,并一直延续到封建社会结束,这一点已为许多学者认同,葛荃先生在《权力宰制理性——士人、传统政治文化与中国社会》中有以下论述:“作为一种称谓,我们又常常将‘士人’的概念来指称‘古代的知识分子’,这个概念在汉代以后,一般指的是儒生或儒士,即学习儒家经典的读书人。”孙立群先生在《中国古代的士人生活》中也同样谈到:“士人”是中国古代对知识分子的一种称呼。士人也称“儒生”、“文人”。

大夫大体上是与士同时期出现的历史概念。在战国以前,大夫指宗法分封制中的一个等级,高于士低于诸侯;从战国开始,大夫开始演变成官僚体系中的一个职位或爵位,它不再靠分封得来,一般也不世袭,他们中的大多数是从士中升上来的。比如赵国的蔺相如,原来只是一个门客,后来成为赵国的大夫。从这时开始,人们才将士加在大夫之前,称这些由士晋升为大夫的人为士大夫。因此说,士大夫是一个合成概念,它是作为知识技术载体的士人与作为政治官僚载体的大夫的结合。汉武帝以前的士大夫主要有两个含义:第一,指有官职的人。《墨子》中批评“士大夫倦于听治”,按文章理解,这里的士大夫指官吏。第二,指有一定社会地位的文人。齐国孟尝君的门客在《史记》中被称为士,在《战国策》中被称为士大夫。这些人具备一定的文化知识,虽然还没有取得官职,但其政治见解对当时的政策有一定的影响,而且他们一旦遇到合适的机会就可以入仕为官。汉武帝之后,由于士人逐渐简化为儒士,士大夫的含义也跟着发生了改变,主要指那些由儒士进入官僚体系的官员们,另外还包括那些有政治见解,且对社会有一定影响力的儒学大家们。

士大夫实际上是中国古代社会的统治阶层,这是因为皇帝需要士大夫为其服务。首先,按照封建制度,国家和权力的所有者是皇帝和他的亲属即皇族,与中国封建时代庞大的人口数量相比,皇族的人数是很少的,而且并不是每一位皇族成员都具备足够的知识和能力,所以皇族就需要把权力下放给士大夫们,由他们做自己的代理人。第二,中国的封建社会是一个人治的社会,所谓人治,就是相对于法治而言人的主观性更为强大。法律制度并不是不存在,而是执行起来弹性非常大。最简单的例子就是“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所谓的“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只是口号而已,在两千余年的封建统治中,从未出现过真正意义上的法治时代。在一个法制国家里,也就是在法律制度标准统一的情况下,只需要执法者依照律例维护秩序就可以了,因此对执法者的数量和能力要求都不是很高。简单说,就是法律制度越是健全,越是公正统一,执法就越是简单轻松。反过来说,在法律制度没有统一标准的情况下,统治者往往需要大批有知识、有能力的人参与执法和管理,来充分利用和维护执法的弹性。士大夫阶层恰恰是最佳人选。因此,无论是在战乱还是统一的朝代,我们都能看到统治阶层拉拢士人和士大夫的情景。春秋战国时期,各国君主们纷纷“礼贤下士”或者重金聘士;皇族们也争相养士,最著名的战国四公子,门下所养的士都超过千人;两汉魏晋时期大力提倡由下而上的推举贤能为官;到了隋唐及以后的朝代,科举制度实行并完善了下来,士人通过考试、层层选拔后进入官僚队伍,这之后的历朝历代士大夫都进入了统治阶层的核心部分。据统计,唐宰相524人,进士出身232人,占44.27%。宋代进士地位之隆,超过唐朝。《宋史·宰辅表》所引133名宰相中,科举出身者123名,占92.48%,其中又以进士最多。明清时期的进士在高级官吏中也占很大比例。明天顺年后,进士成为翰林院翰林的唯一候选者,而翰林院又是高级官员的主要来源地。

[1]雷海宗.中国的兵[M].北京:中华书局,2005.

[2]刘泽华.先秦士人与社会[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4.

[3]葛荃.权力宰制理性——士人、传统政治文化与中国社会[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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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3-0046(2010)11-016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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