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高校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机制的创新

2010-08-15 00:51张广鑫
黑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0年2期
关键词:人士代表干部

张广鑫

(辽宁师范大学,辽宁大连116029)

论高校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机制的创新

张广鑫

(辽宁师范大学,辽宁大连116029)

党外人士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巩固和发展多党合作事业的一支重要力量。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拔工作是贯穿高校整体工作的一项重大任务,是高校统一战线的重点工作之一。近年来,高校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拔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在工作机制上还存在诸多问题。要不断提高培养选拔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形成培养选拔工作科学运行的长效机制。

高校;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机制创新

新世纪新阶段,加强新一代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拔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战略性、基础性工作,也是高校统一战线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近年来,高校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拔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仍存在许多问题。必须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探索党外代表人士成长规律,创新高校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理念和机制,努力造就一支同中国共产党真诚合作、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

一、高校培养选拔党外代表人士的重要意义

在高等学校中,党外代表人士主要是指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中有一定代表性的人士。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是高校统战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也是高等学校走内涵式发展道路的现实要求。高校应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培养选拔党外代表人士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民主不是抽象的,而是历史的、具体的。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民主政治道路,受本国历史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人民群众社会心理等因素的制约,只能从本国国情和实际出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经过长期奋斗和实践找到的正确道路。坚持中国特色民主政治发展道路,离不开党外代表人士的广泛参与,他们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民主政治道路的重要推动力量。培养选拔大批德才兼备的党外代表人士,有利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党的十七大指出,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发展的动力来源于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只能依靠包括党外代表人士在内的人民群众,最大限度地团结和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高校党外代表人士具有人才优势和智力优势,应把党外代表人士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上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共同奋斗。

我国高等教育历经十余年的大众化发展,已经从扩大办学规模向提高办学水平、质量和效益转变,走内涵式发展道路。高校党外代表人士工作在教学、科研和管理第一线,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大学的重要力量。应该激发和调动党外代表人士推进学校教育体制改革和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他们在高校发展中民主管理、科学决策的作用;引导他们广泛参与到学校的各项事业中去,使学校的各项决策更加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为高校的科学发展建言献策;充分发挥党外代表人士在协调关系、沟通思想、理顺情绪、化解矛盾方面的优势,推进高校教育创新、改革、发展和稳定,构建和谐校园。

二、高校培养选拔党外代表人士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高校是知识分子聚集地,党外知识分子相对集中,是党外干部的源头活水和人才储备基地。按照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已纳入党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也得到基层党组织和党委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但在工作机制上目前还存在诸多问题(这里的机制特指高校党的各级组织或党委工作部门间相互作用的过程和方式),成为阻碍高校党外代表人士队伍科学发展的症结和瓶颈。

(一)总体规划与制度规范设计欠缺。2007年,在中共中央统战部和教育部党组联合召开的全国高校统战工作会议上,贾庆林同志明确提出了加强高校统一战线工作的“四大任务”,其中之一就是“认真做好物色培养工作,努力壮大党外代表人士队伍,为统一战线事业的长远发展提供重要的组织保障”。高校工作布局是以教学、科研为中心的,高校党委很难把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拔纳入学校发展的顶层设计和整体规划,无操作性强的制度规范可循。事实上,党外干部队伍建设寓于党的干部队伍建设之中,但现实中党外干部队伍建设从属于党内干部队伍建设,一些地方党委没有把中共基层组织培养选拔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纳入考核和评价体系,导致基层党组织缺乏培养选拔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外无压力且内无动力,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拔通常单纯依靠民主党派自身去完成。但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的触角有限,精力有限,无党派人士又处于相对松散状态,致使党外代表人士数量不足,质量不高,难以形成具有结构与梯次科学合理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

(二)培养选拔与使用管理机制脱节。我国高校中统战工作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独立设置统战部;统战部与宣传部合署组成宣传统战部;组织部、统战部、宣传部等党委职能部门合署组成党委工作部等。根据中共中央的文件规定,培养选拔党外代表人士工作是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组织部门和统战部门协调负责,相关部门(人事部门)等积极配合。但在实际工作中,这一机制尚未完全发挥功能。长期以来,培养、推荐党外干部主要由统战部门负责,使用、管理党外干部则由组织部门负责。由于多头领导,且两个党委职能部门间缺乏沟通协调,基层优秀的党外人才通常首先被纳入中共的培养目标,相应减少了其作为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的机会,甚至于出现两部门争夺优秀党外人才的尴尬局面。在统战部门已作为党外代表人士培养的人才,组织部和基层组织却将其发展为中共党员,使其丧失了代表性。培养选拔和管理使用的分离造成部门间缺乏良性互动、协调有序的科学工作机制,制约了培养选拔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的科学发展。

(三)高校培养举荐与地方党委吸纳使用比例失衡。高校内部虽然努力重用党外代表人士担任领导职务,但毕竟岗位有限。笔者作过统计,高校中担任处级以上职务的党外代表人士只占干部总职数的10%左右。对于党外代表人士来说,实践锻炼是增强自身能力的主要路径,更是了解社情民意的渠道。成长路径既包括参加民主党派工作、工商联工作和人民团体工作等,也包括在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和司法机关担任领导职务,亦即涵盖了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目前党的各级委员会及相应的政府行政部门关注和重视从事非公有制经济等社会新阶层,本无可厚非,但不能忽视了高校党外代表人士发挥知识分子的独特作用。现实是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从高校吸纳的党外干部数量很少,而且政治安排与实职安排不平衡,从数量上看,政治安排又多于实职安排,造成高校党外代表人士培养和社会使用之间脱节和断层。如果高校培养的党外代表人士处于储而不用、备而不问的状态,会极大地影响他们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制约他们的优势发挥和潜能挖掘,同时也会挫伤高校培养选拔党外代表人士的热情。

(四)选拔使用与管理监督缺位失位。不受监督的权力易产生腐败,这对高校党外干部同样适用。有些党外干部,在培养选拔时政绩突出,谦虚谨慎,表现优秀。担任领导职务以后,由于组织管理监督缺乏,日常的思想政治工作缺失,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党外干部个人也就放松了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改造,我行我素,有的甚至腐化堕落。高校对党外代表人士的管理监督是一个薄弱环节,存在重培养、重推荐使用,轻管理、轻监督的问题。由于党外代表人士在群众中有较大的影响力和号召力,一旦在思想上、政治上被腐蚀,极易在社会上产生恶劣的影响,给党的事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三、创新高校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的机制与制度

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因此,在高校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工作中,要注重发挥制度的约束力和强制性,不断提高培养选拔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形成培养选拔工作科学运行的长效机制。

(一)完善党委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增加基层工作力度。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机制”。[1]首先,高校党委要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培养选拔党外代表人士纳入党的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纳入高校人才发展战略。由统战和组织部门从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学历结构、性别结构、任职结构等方面建立党外代表人士人才库,使党外代表人士能够在数量上和质量上与中共党员干部保持动态的稳定,为合作共事提供组织保障;从制度上明确学校、学院(或系)两级领导班子都应配备党外代表人士,优化领导班子配备,形成班子成员年龄、经历、专长、性格互补的合理结构,增强班子的整体功能和合力。其次,高校党委通过建立规章制度,把中共基层组织培养选拔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的绩效纳入考核和评议体系。考核和评价基层领导班子,要把有没有统战意识、懂不懂统战政策、会不会做统战工作等作为重要内容;考核和评价基层组织建设,不仅要看培养发展中共党员的数量和质量,也要看培养选拔党外代表人士的数量和质量,两者不可偏废。党的基层组织必须认识到,加强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拔和使用,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题中之义。再次,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注重从基层培养选拔。干部工作中扩大民主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公开是扩大民主的前提,竞争是培养选拔优秀党外人才行之有效的途径,择优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目的。基层是人才成长的沃土,培养选拔党外干部的工作重心要下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应当具备的条件之一就是要有基层工作经历。各级党委要大胆把党外代表人士选派到基层锻炼,基层组织要多给党外干部分配任务、压担子,使之在实践中砥砺品质、锻炼作风、积累经验、增长才干。

(二)强化相互协作和沟通机制,形成培养选拔的合力。高校党委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重视培养选拔党外代表人士工作。党委职能部门间特别是组织部门和统战部门应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协同工作,为党外代表人士的成长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部门间既要发挥自身优势,各司其职,又要相互支持,通力合作。要共同研究部署工作、共同制定下发文件、共同商定配备方案,共同考察人选、共同向党委推荐,共同完善培养选拔党外代表人士的工作机制,不断推进党外干部队伍建设。统战部门应积极主动地配合组织部门,认真做好新一代党外代表人士的发现、培养、举荐的工作。组织部门应不拘一格地对统战部门推荐的优秀人才大胆放心地使用。在党委对党外干部作出任免、调动、交流决定前,组织部门应征求统战部门意见。两个部门之间要建立党外代表人士工作联系制度,把党委领导、书记主管、统战和组织部门牵头,人事部门等相关部门参加的统一协调、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的工作机制落到实处。在党委的统筹总揽下,就优秀人才培养选拔使用共同研究商量,考察了解,制定发展目标和措施,避免“两部”争夺人才的不和谐现象,共同推进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健全高校培养与地方使用协调机制,推动党外代表人士队伍的可持续发展。培养、储备党外代表人士是手段,使用党外代表人士是目的。高校应与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建立沟通和联系机制,向社会举荐党外代表人士,拓宽党外代表人士的使用渠道,为他们提供更广阔的施展才能的空间。地方应根据高校举荐的党外代表人士的具体特点,安排适当的岗位,放心大胆地使用,让他们在各自岗位上有所作为。这是发挥新一代党外代表人士作用的关键。地方党委要认真物色、吸纳高校中政治素养强、业务能力精的党外代表人士到各级人大、政协等部门进行政治安排,或通过轮岗、下派、挂职等多种形式对他们进行实职安排,让他们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发挥生力军作用。在党外干部的交流和使用上应与党内干部同等对待。党外知识分子干部经过中共党组织的培养、教育、锻炼后,应在适合他们的岗位上加大交流和使用力度。要不断巩固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的成果,推动党外代表人士队伍的可持续发展。

(四)优化党外代表人士管理监督机制,加强党外干部的动态管理。干部管理要坚持严格要求与关心爱护相结合,健全干部管理机制。对党外代表人士既要大胆选拔任用,又要加强监督管理。孟德斯鸠早已告诫人们:“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变的一条经验……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2]因此,对党外干部也要实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党外人士管理监督机制,可以参照党员干部管理监督的做法,建立推荐、考核和分类管理制度,把党的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和新闻监督等结合起来。同时要探索相对灵活的方式,形成具有特色的党外人士管理监督机制。要“深入了解干部情况,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对干部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3]。对党外代表人士管理监督要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在实践中,要优化考察办法,以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为基础,以任前考察、任用延伸考察为重点,建立考核档案,全面客观地考核评价干部。组织部及统战部要定期组织对党外代表人士的考核和民主评议,听取党外代表人士的工作和思想汇报,并完善民意调查、实绩分析等方法,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准确性。要强化考察结果运用,把考察结果作为党外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和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考察的导向作用。要形成党外干部队伍动态管理机制,对表现突出、政绩明显、群众公认的党外代表人士,要及时或优先提拔使用;对表现一般或群众反映不好的,要教育帮助;仍无改进的,要适时调整出党外干部队伍。要健全党外干部退出机制,激励党外干部不松懈,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

[1]本书编写组.十七大报告辅导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50.

[2][法]孟德斯鸠著,张雁深译.论法的精神(上册)[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154.

[3]本书编写组.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C].北京:党建读物出版社、学习出版社,2009.17.

责任编辑:吴艳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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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13

A

1671-1262(2010)02-0024-03

2010-01-29

张广鑫,男,辽宁师范大学党委宣传统战部部长,副研究员,主要从事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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