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村官 大腐败

2010-12-02 04:32李光明
村委主任 2010年11期
关键词:三资合肥市村官

李光明

在人们的眼中,官员腐败程度往往和手中的权力成正比,但近年来,村官腐败的严重程度并不逊色于位高权重的大官。

安徽省合肥市在开展村级集体“三资”(资金、资源、资产)清理中,共发现违规违纪问题2248个,查处村(居)干部侵占集体资产、贪污、挪用集体资金等违法违纪案件68件,有56名村(居)干部受到纪律处分,其中移送司法机关25件,涉及28人,追缴违规资金8204万元。

权力膨胀

小村官敛财千万

据介绍,合肥市庐阳区海棠街道藕塘社区居委会干部刘怀寅收受1000万元贿赂案,刷新了该市村官受贿的新纪录。

在城市化中,由“村改居”形成的庐阳区海棠街道藕塘村可谓寸土寸金。自2001年以来,刘怀寅采取帮助房地产开发商协调转让项目、在卖地中少收、缓交土地补偿费,变相帮助房地产开发商融资、擅自决定转让开发项目,帮助行贿人承接建筑工程等手段,大肆收受贿赂。此外,刘怀寅还涉嫌侵占村集体资产105万元,私设千万元的“小金库”。

“藕塘村的重大事项,如协助政府经营和管理位于藕塘村辖区范围的国有土地、宅基地分配、重大工程事项、经营和管理藕塘村的集体土地等均由刘怀寅全面负责。而且,相关的土地征用补偿款的补偿标准、支付时间和方法也须经他同意,并由他负责和相关购地单位商定。”一名办案人员这样描述刘怀寅的权力。

在剖析刘怀寅腐敗原因时,庐阳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谢正刚说:“一是缺少监督,二是家长制作风。社区居委会作为集体代表,在集体资产的管理决策中缺少监督力量,让村干部变成了‘土皇帝,导致监督存在‘真空状态。”

有分析人士认为:村(居)干部往往在村里工作时间长,树立了一定的威信,加之当前村级管理体制不够健全、监督不够,造成村(居)干部大权独揽、无人过问的局面。

“小权力无监管,自然就会像‘胖大海一样膨胀,这是村官敢犯案、频犯案、犯大案的根源。”合肥市纪委在一份村官腐败调查报告中说:“上级对村级缺乏监管,普通村民监督意识不强,基本不过问村里的事。即使有‘挑事的村民,也多被村干部一些小恩小惠收买。”

监管真空

一村村官几乎“全军覆没”

2010年4月,合肥市庐阳区纪委在对辖区内杏花村街道五里社区居委会进行“三资”清理工作时,发现该社区居委会原书记、主任、副主任、会计、妇联主席5人存在以权谋私、私设小金库、虚报冒领征地补偿款、截留挪用集体资金等问题。8名村干部中,4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一村村官几乎“全军覆没”。

经查,五里社区居委会先后低价出租9宗土地的50年使用权给9个单位和个人,但没有按照资源性资产的转让和出租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此外,五里社区居委会还私设小金库,截留集体土地补偿费收入等用于支付餐饮费、赞助费、购买购物卡和发放福利等。居委会原书记邵修贵以借款和承包工程为名,从合肥恒兴房地产开发公司索要和骗取工程款40万元,向华孚置业有限公司索要好处费7万元等。此外,邵修贵还与居委会主任郑文斌以伪造账目的方法,合伙出资1168万元注册成立合肥五利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五利公司),并将集体的资产转借该公司名下。

目前初步查明,2003年以来,邵修贵涉嫌套取征地补偿费29余万元,受贿和索贿53.8万元等;郑文斌涉嫌贪污11余万元,索贿和受贿22.28万元;会计钱某涉嫌贪污21余万元,郑某涉嫌贪污27余万元。

“五里社区居委会的村官贪腐窝案并非个案。村官腐败案一个鲜明的特征就是一案多人。”合肥市纪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体制机制等问题,村(居)委会是监管的末梢和盲点,制度建设薄弱,村委会和下属的企业不分家,会计出纳一肩挑,账、钱、权一人掌管,收支随意,财务账目也很少向群众公开,甚至人为更改账目,以图“浑水摸鱼”。

任职时间长

“村里的变成家里的”

合肥市纪委在调查中指出:个别村干部把“管理权”混同“所有权”,把集体资产当作个人财产,把村办实体当成个人公司,在管理上搞“家长制”,在利益分配上贪、占、卡、要,腐化堕落。 “村里的就是家里的”,是一些腐败村官真实的写照。

邵修贵与郑文斌成立五利公司后,无偿从五里社区居委会“借钱”;将道路征地补偿款75万元转入五利公司;伪造社区居委会集体房屋,骗取拆迁补偿费40万元并将款项转入五利公司。郑文斌利用职权强占辖区两处公共地段,竖立巨幅广告牌,每年获利30多万元。同时,郑文斌还以其侄子的名义,非法修建1000多平方米的厂房出租,每年获利10多万元;在社区居委会的早夜市场内开办建材市场,将建材强行高价卖给开发商,每年获利数十万元。此外,邵修贵和郑文斌两人对工程建设项目不履行招投标程序,绝大多数建设工程都是由他们的亲戚或朋友承包。

据了解,2007年、2009年五里社区居委会账面列支的招待费都在110多万元以上,日均3000多元,就连社区居委会干部亲属、朋友的吃喝开支都在招待费中予以报销。而且邵修贵等人外出游玩、出入高档娱乐场所和洗浴中心的消费开支全部从社区居委会财务中报销或在征地补偿款、出租房屋租金、“小金库”中冲抵。

村官任职时间过长,也为村官家长制的形成提供了条件。合肥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雍成瀚说:“从实际情况看,选择村党支部书记的范围很有限,同时,选出来的村党支部书记一般工作时间都很长。经调查,目前合肥市任职最长的村党支部书记在任28年,最短的也有5年。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村官‘隐性权力增大。刘怀寅任村党支部书记5年,利用宗族势力,大权独揽,其他村干部也为其‘一手栽培,形成盘根错节的‘腐败利益共同体。一个村的工作抓得好不好,关键是看村干部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的思想作风如何,村(居)干部的选任应引起关注,亟需破题。”

寻根究源

庞大资源成滋生腐败温床

在剖析刘怀寅案件时,该社区村级资产的庞大令办案人员咋舌。据统计,合肥市庐阳区海棠街道藕塘社区居委会有包括8万多平方米门面房在内的近10万平方米房屋资产、5000多万元银行存款,还有投资潜力超强的北方置业园……仅1600余人的藕塘社区,其资产已超过10亿元。

“土地、森林、水利、资金等生产要素的开发利用权的相当一部分集中掌握在村官手中,为村官提供了滋生腐败的温床。‘小村官会借助手中的资源把自己的权力‘放大。”合肥市纪委一官员说。

纵观村官犯罪案件,村官腐败多与土地、工程有关。合肥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在清理‘三资中我们发现,很多村(居)在征地拆迁安置、农村户籍管理、土地管理、农村规划建设和农村建设招投标等方面,存在着相关制度不健全、工作不规范、虚假补登记户口、违规迁居挂户、违法违规审批、评标方式不科学等,导致集体资产流失严重。”

“当官不是做生意,绝不能有赚一把就跑的思想。”安徽省委常委、合肥市委书记孙金龙在合肥市“三资”清理总结大会上对基层干部发出这样的劝诫。他说:“近年来在合肥城市快速扩张、县域经济强劲发展,城市近郊村(居)集体也越来越富裕的背景下,权力的诱惑太大了。村官腐败频发,不能只靠干部自律,必须依靠好的制度。”

据了解,面对因城市发展诱发的村官腐败问题,合肥市通过开展村居集体资产“三资”清理整治工作,探索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强化了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目前,合肥市村级资产初步实现了集体资产从村官“保险柜”走上陈列台,资产证照、收支情况无保留公示;财产情况不仅“上了墙”,而且“入了网”,实现资产网络化查询,群众只要用手轻轻一点,就可以从便民大厅电脑里翻看社区资产状况。更重要的是,合肥市首创由村干部及其亲属、关系人以外的村民组成村级廉勤监督委员会,作为“三资”监督代言人,动态监管集体资产,有效地解决了对村官的监督缺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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