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全面开创农村水利工作新局面——在全国农村水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1-02-16 17:35水利部部长
中国水利 2011年7期
关键词:农田水利节水水利

水利部部长 陈 雷

(2011年3月28日)

在举国上下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全国“两会”精神、全面实施“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时期,在广大干群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部署、加快推进水利改革发展的关键时刻,在全国各地大兴冬春农田水利建设、奋力夺取2011年夏粮丰收的紧张时节,水利部召开全国农村水利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坚持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的决策部署,按照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的总体要求,系统总结“十一五”农村水利发展成就,深入分析农村水利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水利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奋力推进农村水利新跨越,为服务“三农”和保障民生提供有力的水利支撑和保障。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农村水利发展成效,认真总结农村水利工作经验

“十一五”时期,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各级水利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大力发展民生水利,团结拼搏,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为国家粮食连续七年增产、农民收入七年持续增长做出了重要贡献。一是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实现历史性突破。累计解决了2.13亿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提前1年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十一五”规划任务,提前6年实现联合国千年宣言目标,被社会各界和亿万农民誉为德政工程、民心工程。二是灌区配套与泵站改造取得重要进展。实施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和新建灌区工程,新增有效灌溉面积5000万亩(333万hm2);完成中部4省139处大型排涝泵站更新改造,排涝标准由不足5年一遇提高到10年一遇。三是农田水利建设实现恢复性增长。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逐步建立,全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完成投资4865亿元,投入劳动工日143.2亿个。启动实施850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四是农业用水效率效益不断提高。新增节水灌溉工程面积9200万亩(767万hm2),新增节水能力189亿m3。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由0.45提高到0.5,在保障粮食连续增产的同时实现了农业灌溉用水总量零增长。五是牧区水利试点初见成效。发展节水灌溉饲草料地74万亩(5万hm2),为290多万头牲畜提供补充饲料,2600万亩(173万hm2)天然草场得到轮牧、休牧和禁牧。六是抗旱减灾成效显著。先后战胜了2006年川渝大旱、2009年冬麦区大旱、2010年西南特大干旱等严重旱灾,年均挽回粮食损失870亿斤(435亿 kg),解决2628万人、1933万头大牲畜的因旱饮水困难。七是农村水利改革继续深化。以县为单位探索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专管机构、维修基金和水质检测中心等三项良性运行机制取得实效,大型灌区管理体制改革扎实推进,完成700万多处小型水利工程产权改革,发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5.2万个。八是行业管理能力明显提升。农村水利规划体系初步形成,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不断完善,全面推行工程建设“四项制度”,技术指导和基层培训力度不断加大,农村水利管理信息系统一期工程投入运行,农村水利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

5年来,农村水利积累了宝贵经验,得到了深刻启示。第一,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是农村水利发展的根本保证。党的十七届三中、五中全会以及连续八个中央一号文件,对农村饮水安全、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农田水利建设等作出重要部署,为加快农村水利发展提供了根本保证。第二,坚持以人为本、人水和谐,是农村水利发展的重要遵循。顺应“三农”发展新要求和农民群众新期待,把解决直接关系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水利问题作为着力点,农村水利发展理念发生深刻变化,农村水利基础设施迈上新的台阶,较好地实现了内涵和外延、进度和质量、规模和效益的有机统一,惠及了亿万群众,促进了人与自然和谐。第三,建立和完善政策扶持体系,是农村水利发展的重要基础。中央和地方不断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建立健全以“民办公助”“以奖代补”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水利政策扶持体系,“十一五”时期农村水利中央投入达到1027.7亿元,是“十五”的4.7倍。第四,强化组织实施和引导发动,是农村水利发展的关键环节。各地适应农村税费改革等新形势,积极创新农村水利组织形式、建设方式和管理模式,最大程度地激发农民群众兴修水利的积极性。第五,创新建设和管理体制机制,是农村水利发展的强大动力。强化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推进灌区、泵站等水管单位体制改革,加强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以改革促发展。第六,加强部门沟通和协调配合,是农村水利发展的有力保障。各级水利部门积极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主动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大资金落实和整合力度,形成农村水利建设的强大合力。

农村水利成绩来之不易。借此机会,我代表水利部,向长期关心支持农村水利工作的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向长年奋战在农村水利一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致以诚挚的问候!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农民群众的期待相比,农村水利工作还有不小差距,前进中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工程老化失修。全国还有一半以上耕地是“望天田”,缺少基本灌排条件。全国40%的大型灌区骨干工程、50%~60%的中小型灌区、50%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不配套、老化失修,大型灌排泵站设备完好率不足60%,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凸显。二是管理较为薄弱。农村水利法规制度、配套政策和标准规范不够完善,管理信息化建设较为滞后,基层水利服务体系亟待加强。三是农业用水方式粗放。单方水粮食产出只有发达国家的一半,很多地方仍存在大水漫灌现象。四是稳定增长的农村水利投入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取消“两工”以后,农田水利建设投工投劳由过去每年127亿个工日降至30亿个工日,现有投资规模难以弥补资金缺口,地方配套资金不能及时足额到位。五是农村水利改革相对滞后。县级以下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政策尚未完全兑现,农业用水合理水价机制尚未形成,农民用水户协会发展尚不均衡。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并尽快解决这些问题。

二、准确把握农村水利发展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农村水利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当前,我国农业农村正在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化,经历广泛而复杂的变革,农村水利工作出现很多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面临许多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第一,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大兴水利强基础,对农村水利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对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作出全面部署,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央出台的第一个综合性水利政策文件,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水利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中央一号文件特别强调水利是现代农业建设不可或缺的首要条件,特别指出农田水利建设滞后仍然是影响农业稳定发展和国家粮食安全的最大硬伤,特别要求把农田水利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特别制定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政策措施。这是对农村水利发展阶段的科学研判,是对农村水利重要地位的准确定位,是对农村水利改革发展的巨大支持。我们要抓住这一历史机遇,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开拓进取,扎实工作,推动农村水利事业实现新跨越。

第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对农村水利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解决13亿人的吃饭问题,始终是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在自然灾害频繁发生、耕地面积不断减少、农业用水日益紧张、生产成本持续提高的情况下,我国实现了连续7年增产增收,但粮食和农业发展的各种支撑力量已经绷得很紧,各种制约因素和矛盾不断积累并逐步显现,特别是农田水利建设滞后、水利基础保障脆弱的问题更加凸显。实现全国新增1000亿斤(500亿kg)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目标,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最关键的因素是水,最重要的基础是农田水利。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发展粮食和农业生产,是管理好通胀预期、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的基础,也是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把加强农田水利建设作为提高我国农业生产能力的根本之策,着力夯实农田水利这个重要基础。

第三,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增强抗御自然灾害能力,对农村水利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受全球气候变化影响,近年我国极端水旱灾害的突发性、异常性、不可预见性日益突出,年均洪涝干旱灾害面积5.44亿亩(3600万hm2),约占耕地面积的30%。2009年入秋到2010年春季,我国西南地区遭遇历史罕见的特大干旱,2010年10月以来,北方冬麦区遭遇严重的冬春连旱。2010年全国许多河流发生超警以上洪水,洪涝灾害损失明显高于往年。频繁发生的洪涝干旱灾害集中暴露了我国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的薄弱环节。要下更大的决心,采取更有力的措施,从根本上增强农业的抗灾减灾能力。

第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对农村水利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国人增、地减、水缺的矛盾日益突出,农业受制于水的状况将长期存在。这就决定了必须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现代化。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是现代农业的重要物质条件,解决农田水利设施薄弱,农业用水粗放,水土资源利用效率不高等问题,必须加快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提高农田水利化和农业现代化水平,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五,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对农村水利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随着城镇化加快推进,农村用工成本不断提高,农村劳动力加速转移,农村水利建设出现了组织难、投入难、管理难等问题。必须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要求,加快建立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巩固和完善农村水利扶持政策,加快转变农村水利建设和管理方式,着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人居环境,推进城乡水利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第六,发展农村社会事业,保障和改善民生,对农村水利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当前,农村水、电等公共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全国仍有近3亿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尚未得到解决,1亿多山区农民仍以烧柴为生活燃料,一些边远地区农民的用电问题尚未解决,中小河流治理与山洪灾害防治工作较为薄弱,蓄滞洪区群众生产生活还不稳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发展民生水利,着力解决人民群众要求最紧迫的水利问题,让广大群众共享农村水利改革发展成果。

三、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明确农村水利改革发展思路和要求

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突出加强农田水利等薄弱环节建设,对农村水利的建设、管理、改革作出全面部署,明确了支持农村水利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这是针对农田水利滞后于农业农村发展现状做出的重大决策,为农村水利发展提供了难得机遇,也为今后一个时期农村水利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水利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大兴农田水利建设,加大灌区改造和建设力度,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加强农村水利管理,创新农村水利发展机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灾减灾能力和水土资源利用效率,推进农村水利现代化进程,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农村水利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改善民生。把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利问题作为优先领域,加快改善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群众受益程度和水平。二是坚持科学发展,促进人水和谐。综合考虑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条件,大力发展高效节水农业,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加快水环境治理步伐,增强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三是坚持统筹兼顾,推进协调发展。科学规划和布局,东中西部统筹,平原、山丘区和草原牧区兼顾,大中小微工程并举,工程措施非工程措施结合,推动农村水利协调发展。四是坚持建管并重,保障良性运行。切实把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有机衔接、有效统一起来,做到建后管护主体明确、权责清晰、机制完善、管养到位,确保工程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五是坚持改革创新,增强发展后劲。深化农村水利各项改革,着力创新体制机制,推进法规制度建设,完善配套政策,加大科技推广力度,加快管理方式转变,为农村水利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要妥善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第一,处理好政府主导和农民参与的关系。农村水利涉及面广、公益性强,必须做到政府主导与社会协力相结合。一方面,要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加快实现公共财政对水利特别是农村水利领域的全覆盖,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和公共财政投入的主渠道作用,加大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力度,共同推动工作。另一方面,要准确把握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充分考虑农村水利的特点,广泛调动受益群众的积极性,通过以奖代补、先干后补等多种方式,引导农民群众自愿投工投劳兴修水利。

第二,处理好骨干工程和田间配套的关系。当前一些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改造与田间工程配套不同步,特别是灌区“最后一公里”问题突出,影响了效益的充分发挥。在安排农田水利项目和资金时,要优先安排和重点支持已完成骨干工程改造的大中型灌区、已完成除险加固水库灌区的田间工程改造,切实搞好田间渠系的配套完善,充分发挥工程的整体效益。

第三,处理好内涵式发展和外延式发展的关系。坚持走内涵式发展为主的道路,是农村水利发展必须遵循的基本要求。要下大力气对现有灌区进行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恢复和扩大有效灌溉面积,同时,在水土资源条件好、粮食增产潜力大的地区,科学规划新建一批重点灌区,作为国家粮食后备产区。无论是灌区改造还是新建灌区,都要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的节水灌溉技术,建设节水高效的现代化灌区,改变大水漫灌的粗放用水方式,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

第四,处理好重点突破与长远发展的关系。解决农村水利建设滞后的问题,既要集中力量在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实现重点突破,又要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切实增强农村水利发展后劲。一方面,要突出加强农田水利等薄弱环节建设,大力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继续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加强山丘区“五小水利”工程建设,从根本上改变靠天吃饭的局面,尽快让农民便捷地喝上洁净水、放心水;另一方面,要按照“三化同步”的要求,坚持用现代治水理念、现代科学技术、现代管理制度来谋划农村水利改革,武装和改造传统水利,加快农村水利发展方式的转变,着力推进农村水利现代化。

第五,处理好发展速度和质量效益的关系。农村水利历史欠账多,薄弱环节多,必须加快发展,但这种发展是好中求快、又好又快的发展,是速度与结构、质量、效益统一的发展,是长期、稳定、可持续的发展。各地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农业农村发展的要求和水资源承载能力、地方财力状况,科学规划农村水利发展目标和任务,优化农村水利发展结构和布局。要更加注重工程质量,更加注重工程管理,更加注重工程效益,把前期工作做深做实,把建设环节抓牢抓好,把工程建好管好,不搞形象工程,不搞半拉子工程,不搞豆腐渣工程,真正做到建一处成一处,让农民群众长久受益一处。

四、适应农业农村发展新形势,加快推进“十二五”农村水利建设

农村水利发展的思路、目标、任务已经明确,要科学规划、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着力抓好以下十个方面农村水利建设:

第一,着力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要把农村饮水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力争2012年年底前解决原规划内农村饮水安全问题,2015年年底前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要因地制宜采用不同的供水方式,优先考虑城乡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鼓励发展集中供水工程,切实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工作,力争到2020年农村集中供水受益人口比例达到85%。

第二,加快推进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要把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作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认真核定改造范围、投资规模和建设内容,完善规划、可研等前期工作,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加强工程建设和管理,做到每年完成一批,验收一批,销号一批。2015年要完成190处大型、800处重点中型和1500处一般中型灌区的节水改造任务,2020年要基本完成大型灌区、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

第三,抓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在抓好第一、二批850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的同时,继续扩大重点县范围,基本覆盖到产粮大县和农业大县,并向主要牧区大县延伸。以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现代化灌排渠系、雨水集蓄利用和解决“灌区最后一公里”为重点,推动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由分散投入向集中投入转变、由面上建设向重点建设转变、由单项突破向整体推进转变、由重建轻管向建管并重转变,促进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第四,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要以水资源高效利用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以发展喷灌、微灌和管道输水灌溉为主要措施,经济作物区和粮食主产区并重,重点示范和普及推广相结合,资源节约和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相促进,进一步加大中央和地方财政性资金投入力度,大力推广和普及高效节水灌溉技术。从2011年开始,中央从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中每年安排50亿元左右,并争取从中央财政和土地出让收益中央统筹部分中设立发展高效节水灌溉专项资金,集中支持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通过财政以奖代补、奖补结合以及优惠贷款、财政贴息等方式,引导、带动地方财政和社会资金加大对高效节水灌溉投入,集中连片、规模化发展节水灌溉,确保5年内新增节水灌溉工程面积1.5亿亩(0.1亿hm2),其中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亿亩 (667万hm2),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3以上,水土资源利用效益明显提高。要注重灌溉制度研究,完善按作物需水要求和土壤墒情适时、适量灌溉的最佳节水灌溉制度,推广非充分灌溉和水稻 “薄、浅、湿、晒”控制灌溉。要积极借鉴和引进国外先进节水灌溉技术,在消化吸收的基础上,大力研发具有中国特色、适合中国国情、质优价廉的节水灌溉技术和设备,推动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和装备的综合集成和规模化、产业化发展。

第五,加快发展有效灌溉面积。结合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的实施,通过外延发展与内涵挖潜相结合,确保“十二五”期间新增有效灌溉面积4000万亩(267万hm2)。在三江平原地区建设沿江沿湖水源工程和灌区工程,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在长江流域适当配套兴建一批水库灌区,尽快发挥灌溉效益。在黄淮海地区加快南水北调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建设,通过水源置换退还挤占的农业用水,恢复部分有效灌溉面积。在西北地区通过调整种植结构,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积极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在西南盆地、平坝水源条件丰沛地区,结合新建水源工程配套发展一批中小灌区。

第六,大力开展冬春水利建设。进一步建立“政府引导、规划依托、财政资金主导、农民积极参与”的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兴修水利的积极性,大力加强田间工程、涵闸、泵站等设施建设,积极开展小型水源工程建设和灌溉设施维护,修复水毁、灾损工程,确保工作力度不断加大,资金投入不断增加,保障措施不断优化,综合效益不断提高。

第七,切实加强山丘区小型水利建设。要坚持蓄引提并举,因地制宜建设“五小水利”工程,提高山区蓄水供水能力和抗灾减灾能力。实施山丘区小型农水设施恢复抢救工程,对已有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进行清淤扩容、整修加固、除险增效。加快山丘区雨水集蓄利用工程建设,大力发展集雨节灌。合理利用雨水、地表水及地下水资源,力争到2020年全国山丘区补充灌溉面积达到3亿亩 (0.2亿hm2)左右。

第八,搞好大中型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全面实施全国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优先安排粮食主产区,重点支持东北易涝地区、黄河上中游沿黄高扬程大型泵站更新改造项目建设,争取到2013年基本完成全国251处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任务。抓紧做好中型泵站现状调查及更新改造规划编制等前期工作,适时启动改造工作。

第九,积极开展农村水环境整治。依托农村水利重点项目建设,开展农村水系治理、河道清淤疏浚、小型水库清淤、山丘区山塘整治、水污染防治等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力争经过3~5年努力,遏制农村水系紊乱、河湖围垦侵占、河道淤积堵塞、水质污染恶化、功能丧失、效益衰减等突出问题。

传统SVM随机生成参数值,分类精度存在不稳定因素。遗传算法(GA)具有较强的寻优能力。本文采用GA来优化SVM参数选择,具体算法步骤如下[11]:

第十,大力推进牧区水利建设。以发展节水灌溉饲草料地为重点,坚持“以水定草、以草定畜”,水利措施与农艺措施、畜牧业措施相结合,优先抓好内蒙古东中部、新疆北部、青海三江源、环青海湖、四川西北部、甘肃南部等重点地区的牧区水利建设,以点带面,力争“十二五”期间再发展500万亩(33万hm2)灌溉饲草地,到2020年新增节水灌溉饲草料地3000万亩(200万hm2),促进天然草原生态保护和恢复。

五、着力加强农村水利管理,不断提高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

农村水利工程面广量大,建设管理任务重,建好、管好、用好农村水利工程,保证长期发挥效益是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第一,加强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泵站更新改造、农村供水工程等项目要大力推行工程建设“四项制度”,积极探索建立适合小型农田水利特点的建设管理制度,强化政府有关部门质量监督责任,积极推行工程监理制和群众质量监督员制度,严格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等资质预审和从业人员资格合规性核查备案管理,建立健全施工企业、监理单位等农村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制度,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严把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

第二,加强农村水利项目资金管理。要合理编制、如实申报农村水利年度投资计划,加快计划下达和资金拨付,确保工程建设的资金需要。要加大地方各级尤其是省级财政投入力度,创新投资机制,确保地方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要强化资金使用监管,严格实行专户存储、专账管理,全面推行财政资金县级报账制,建立信息通报和社会公示等机制,坚决防止滞留、截留、挤占和挪用项目资金。

第三,加强农村水利工程运行管理。要坚持建管并重,积极探索农村水利工程分级管理、分类管理、专业管理、群众管理的模式和途径。新建工程要落实管理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积极推行“先建机制、再建工程”的模式。已建工程要按照性质和分类,建立权责明确、精简高效、制度完善、管理科学的运行机制。要积极推行农民用水户参与管理,大力发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逐步完善水管单位专业化服务与用水户自主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第四,加强农村水利服务体系建设。要以乡镇或小流域为单元,健全基层水利服务机构,落实人员编制,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做到乡有水管站、村有水管员,切实解决农村水利设施管护缺位问题。要重视和加强灌溉试验站建设,因地制宜地开展灌溉试验研究,加快供水、节水等技术队伍建设,搞好技术服务、培训、推广工作;加强农村抗旱服务组织建设,建立县、乡、村社会化抗旱服务网络。

第六,加强农村水利管理基础工作。要加快“农村水利条例”等相关法规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农村水利各类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行为。要继续做好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和指标复核工作,全面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着力提高灌溉水的利用效率和效益。

六、不断深化农村水利改革,努力创新农村水利发展体制机制

当前,农村水利改革正在向多领域扩展、向深层次推进,改革的复杂性、艰巨性、系统性更加凸显。要准确把握农村水利改革方向,注重协调推进和体制机制创新,不断增强农村水利发展活力。

第一,加快推进农村水利投资体制改革。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和财政专项资金大幅度增加对农村水利的投入力度,提高补助比例,逐步建立以财政补助为主导,国家、农民、社会资金共同投入的多元化农村水利投资机制。要以县为单位、以规划为依托,整合各类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农村水利项目。

第二,继续落实水管体制改革各项政策。要全面完成大中型灌区、泵站管理单位的“两定”工作,通过中央补助、地方加大财政投入等渠道,足额落实“两费”,做到以事定员定岗,妥善安置分流人员,落实社会保障政策。要注重培育维修养护市场,积极探索公益性资产的有效管理方式。要逐步将水管体制改革延伸到小型水利工程、基层水管单位,切实落实管理责任、管护措施和管理人员,全面提高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水平。

第三,推进农业水价改革和水权合理流转。按照促进节约用水、降低农民水费支出、保障灌排工程良性运行的原则,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把农村集体和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管理工程费用纳入水价测算范围,推行农业终端水价机制,探索实行定额内用水享受优惠水价和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加强量水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推进农业用水计量收费。建立水权合理转换机制,积极培育水市场。

第四,深化农村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完善农村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办法和配套制度,通过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合作等方式,搞活经营权,转让使用权,拍卖所有权,盘活存量水利资产,实现农村水利工程良性运行和滚动发展。在符合规划、履行审批程序的前提下,鼓励群众独资、合资兴办小型水利工程,使农民真正成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和受益的主体。

七、用足用好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多渠道增加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投入

近年,中央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特别是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性强、覆盖面广、含金量高的重大政策。各地要认真研究、积极协调、努力争取,着力把各项政策转化为工作思路,细化为工作方案,实化为工作措施,落实到田间地头,兑现到千家万户。

第一,用好公共财政投入政策。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发挥政府在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中央和省级财政要大幅度增加专项补助资金,市、县两级政府也要切实增加农田水利投入。水利部将努力争取不断增加农村水利项目中央资金规模,并不断拓宽建设领域。各地也要积极争取加大地方财政性资金对农村水利的投入力度,确保各级财政对农村水利投入的总量和增幅明显提高。要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新的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要求,努力扩大水利建设基金征收渠道和规模,严格征收、使用和管理。要落实好基本建设占用农村水利基础设施、耕地和灌溉水源的补偿政策,总结推广烟水工程配套、资源开发利用补偿等做法,探索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农村水利发展机制。

第二,用好土地出让收益政策。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是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来源渠道的重大突破,各级水利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具体办法,加强计提和结算工作,确保资金足额提取、定向使用。针对土地出让收益资金供给与农田水利建设投资需求不相匹配的结构性矛盾,要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分别统筹部分资金,重点向粮食主产区、贫困地区和农田水利建设任务重的地区倾斜。从土地出让收益所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主要用于大型灌区田间工程配套、灌区小型水源工程建设、中小型灌区改造、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节水灌溉技术推广、牧区农田水利建设等。

第三,用好民办公助和财政奖补政策。2005年,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补助资金,通过民办公助形式对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予以支持。2008年2月,国家出台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政策,2011年将覆盖全国。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重申,中央和省级要大幅度增加专项补助资金,市县两级也要切实增加投入,加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力度,充分调动农民兴修水利的积极性。各地要把民办公助、财政奖补与一事一议、投工投劳有机结合起来,逐步建立“农民自愿参与、村组自行组织、政府协调服务”的筹资筹劳新机制,鼓励农民兴办小型农村水利设施。

第四,用好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近年,中央财政不断加大对农机具购置补贴的支持力度,将排灌机械和农田基本建设机械列入补贴范围,中央财政对购置机具给予30%左右的补贴,一些地区财政还在此基础上给予适当补贴。中央一号文件又明确提出扩大节水、抗旱设备补贴范围,有关部门规定了46类180个农机补贴品目,各省还可在此基础上自行增加30个品目。各级水利部门要加强与财政、农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实、完善补贴目录,引导和鼓励农民用足用好这项补贴政策。

第五,用好财政贴息扶持政策。近年,国家安排财政贴息贷款支持发展节水灌溉,利率执行国家基准利率,中央财政补贴利息的一半,每年中央贴息资金达5000万元。同时,2008—2009年中央财政还专门安排水利贴息资金约4000万元,带动银行贷款达60亿元以上。各地要积极争取扩大农村水利项目财政贴息范围,提高贴息比例,增加农村水利建设信贷资金投放规模。

第六,用好水资源有偿使用政策。水资源费是水资源节约、保护、配置和管理的重要资金来源。目前各地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不一,不同行业差异很大。水资源费取之于水、用之于水,各地要按照中央一号文件的要求,合理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明确征收范围,严格征收和使用管理。

第七,用好抗旱浇灌扶持政策。前一阶段,为支持北方冬麦区抗旱工作,国务院及时决策出台了加强抗旱水源建设、抗旱服务队设备购置、抗旱物资储备和抗旱浇地直补等抗旱政策措施,中央财政一次性安排特大抗旱补助费,支持受旱严重的9个省、自治区800个县级抗旱服务队购置抗旱设备,每个县补助200万元。各地要按照国家防总、财政部、水利部的要求,抓紧落实这些政策。同时,要加强对县级抗旱服务队的指导,促进抗旱服务队在抗旱保丰收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第八,用好其他农水扶持政策。要按照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研究出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用地政策和税费减免优惠政策;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用电执行居民生活或农业灌排用电价格专项检查。要抓紧研究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费用补助,以及对农业灌排工程运行管理费用财政补助的具体办法,确保工程良性运行。

八、切实加强农村水利工作领导,全面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面对极为繁重的农村水利工作任务,必须着力强化保障措施,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第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级水利部门要把农村水利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下大决心、花大气力狠抓农村水利建设、管理和改革。对重点农村水利项目、关键改革举措、重要政策落实,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责任书,逐级落实行政责任人、技术负责人和监督人并向社会公布,建立健全年度工作考核制度和奖惩机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第二,注重科学规划,搞好前期工作。要认真做好“十二五”农村水利各类专项规划的编制,千方百计落实前期工作经费,超前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规范前期工作审批程序,提高审批质量和效率。要严格规划和项目前期管理,依法审批的规划不得擅自调整,不符合规划或前期工作不完善的项目不得安排投资计划。

第三,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级水利部门要切实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争取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加强与发改、财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确保各项建设、管理和改革任务落到实处。要强化水利部门的团结协作,建立上下密切联系的沟通机制,充分发挥流域机构和地方水利部门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农村水利工作。

第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通过报纸、杂志、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农村水利建设的重大意义,深入解读中央关于农村水利的重要部署和政策措施,全面反映农村水利工作的新举措和新成效,及时报道各地农村水利建设的典型事例和先进经验。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形式,普及农田水利、节水灌溉、饮水安全、防灾减灾等知识,推广先进技术和经验。要策划一批重点宣传活动,形成报道强势,提升宣传效果,营造推动农村水利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五,加强队伍建设,转变工作作风。回良玉副总理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谆谆告诫我们要带着 “四情”做“三农”工作,服务农民要有感情,开展工作要有热情,开拓创新要有激情,献身事业要有痴情。农村水利战线的同志们特别是领导干部要铭记在心、落实于行,充分认清肩负的重要使命和重大责任,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大力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倾听干群心声,摸清实际情况,解决突出问题,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增强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推动农村水利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强基层农村水利队伍培训,全面提高农村水利队伍的政治素质和综合素质,更好地胜任农村水利改革发展的繁重任务。要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重大问题要集体决策,关键环节要严格把关,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农村水利工作任重道远,使命光荣。我们要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以高度负责的政治觉悟、严谨科学的工作态度、认真扎实的工作作风,不断开创农村水利工作新局面,努力推动农村水利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服务“三农”、保障民生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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