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大以来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思想的提出与创新

2011-02-19 03:50于小英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1年5期
关键词:同胞台独两岸关系

于小英

(四川省社会主义学院,四川 成都 610071)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概括和总结了两岸关系的发展变化,就新形势下对台工作作出了重大决策和部署,创造性地提出了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思想以及一系列政策主张和指导原则,全面构建了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新框架,确定了两岸关系的新基调,开辟了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新契机,主导和把握了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战略全局,创新和发展了新形势下我党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两岸关系由此进入了和平发展的新阶段,不断开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新局面。

2000年台湾地区首次政权交替,民进党上台执政。陈水扁当局蓄意挑起两岸对立,执意推行“台独”路线,分裂活动不断升级,企图通过“公投”、“宪改”、“正名”谋求“台湾法理独立”,严重地威胁了台海地区的和平稳定。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面对台海局势的复杂变化,深刻把握两岸关系的发展趋势,作出了“两岸关系中有利于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及其活动的积极因素有所增加,两岸朝着和平稳定方向发展的势头有所增强,但反对‘台独’势力及其活动的形势依然严峻”[1]的科学判断,提出了当前对台工作的首要任务是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及其活动。

(一)坚决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及其活动,从战略和法理的高度为两岸关系发展定下新基调,主导和把握了两岸关系和平统一的全局

2005年3月4日,胡锦涛总书记发表了“新形势下两岸关系的四点意见”(即“胡四点”),指出:“‘台独’分裂势力及其活动已日益成为两岸关系发展的最大障碍,成为对台海地区和平稳定的最大现实威胁,如不予以坚决反对和遏制,势必严重威胁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断送两岸和平统一的前景,危害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1]。明确提出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决不动摇,争取和平统一的努力决不放弃,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决不改变,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决不妥协。“四个决不”的提出,是中国共产党从战略的高度为两岸关系的发展定下的新基调,是继“邓六条”、“江八点”之后对台政策和指导方针的重要宣示。

2005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并高票通过了《反分裂国家法》,该法紧紧围绕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活动、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的主题,把中国共产党对台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原则和方针政策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使之具有长期稳定性和权威性。充分体现了中共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最新思路,进一步表明了全中国人民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祖国分裂出去的共同意志和坚定决心,从而把握了两岸关系和平统一的战略全局。

“胡四点”的发表以及《反分裂国家法》的通过和实施,极大地推动和主导了两岸关系向着和平稳定的方向发展,并对两岸关系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大陆方面连年挫败陈水扁当局挤进联合国和世界卫生组织的图谋,涉台外交工作取得重要成果,国际社会普遍反对或不支持台湾当局企图改变台湾地位、破坏台海地区和平稳定的活动,“台独”分裂势力得以遏制并在国际上更加孤立。2005年4月-7月中国国民党、亲民党、新党相继访问祖国大陆,两岸政党交流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胡锦涛与连战会谈达成了“两岸和平发展共同愿景”。

(二)提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要思想,确立了新形势下对台工作的总体战略和政策框架,标志着中共对台政策的重心由“和平统一”转变为“和平发展”,实现了对台工作的战略性调整

2005年4月至5月,胡锦涛总书记在与来访的中国国民党主席连战、亲民党主席宋楚瑜正式会谈时,首次提出了“构建和平稳定发展的两岸关系”的重要主张。2006年4月16日,在第二次“胡连会”上,胡锦涛总书记进一步提出:“和平发展理应成为两岸关系发展的主题,成为两岸同胞共同为之奋斗的目标”[2],呼吁两岸同胞携起手来,牢牢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这个主题,共同开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新局面,共同促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坚持“九二共识”是实现两岸和平发展的重要基础;为两岸同胞谋福祉是实现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根本归属;深化互利双赢的交流合作是实现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有效途径;开展平等协商是实现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必由之路。

中共十七大决议在总结五年来对台工作的重大成就和经验的基础上,对“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思想作出了新的阐释。一是明确了新形势下对台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提出:“我们将遵循‘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和现阶段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决不动摇,争取和平统一的努力决不放弃,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决不改变,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决不妥协,牢牢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主题,真诚为两岸同胞谋福祉、为台海地区谋和平,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根本利益。”[3]二是在两岸协商谈判的问题上,将坚持一个中国原则与构建和平发展的两岸关系紧密联系在一起,创造性地提出在一个中国原则的基础上,“协商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达成和平协议,构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框架,开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局面”[3]的政治主张,进一步深化了一个中国的原则立场。三是将两岸同胞关系提升为“命运共同体”的关系,用了六个“共同”对两岸关系的不同方面作了新的表述,突出强调了两岸和平是两岸同胞的共同利益和共同责任,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两岸同胞共同的伟大事业。这一论述确立了新形势下中共对台工作新的战略思路和政策框架,成为指导新形势下对台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将“达成和平协议,构建两岸和平发展框架”写入中共正式文件,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对台政策的重心由“和平统一”转变为“和平发展”,为开创了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新局面奠定了重要的理论基础和政策原则。

(三)提出以大团结促进两岸关系大发展,进一步阐述了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政治基础、目的、途径、议题范围和基本原则,提出了“建立互信、搁置争议、求同存异、共创双赢”的方针

2008年3月,胡锦涛总书记就新形势下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他以和平发展为基调,充分展示了我党对台工作大包容、大团结、大发展的崭新思路和博大胸怀。一是强调台湾问题事关祖国完全统一,事关国家核心利益,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祖国分割出去。二是进一步阐述了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基础、目的和途径,明确指出:“实现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基础是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目的是为两岸同胞谋福祉,途径是深化互利双赢的交流合作。”[4]三是设定了两岸和平谈判的底线,扩大了议题范围,提出:“台湾任何政党,只要承认两岸同属一个中国,我们都愿意同他们交流对话、协商谈判”,“谈判的地位是平等的,议题是开放的,什么问题都可以谈。”[4]议题范围由2005年“胡四点”提出的“建立军事互信”扩大到两岸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对外交往等重要问题。四是首次提出以大团结来促进两岸关系的大发展,强调要最广泛地团结台湾同胞,“对于那些曾经对‘台独’抱有幻想、主张过‘台独’甚至从事过‘台独’活动的人,也要努力争取团结,只要他们回到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正确道路上来,我们都热情欢迎,以诚相待。”[4]这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台政策的灵活务实和坦诚包容,体现了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善意和诚意,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拓展了新的空间。

2008年4月,胡锦涛总书记为两岸重启商谈对话提出了“建立互信、搁置争议、求同存异、共创双赢”的十六字方针,明确十六字方针中首要是建立互信,根本基础是反对“台独”、坚持“九二共识”。十六字方针的提出,寓意深刻,内涵丰富,高度概括了两岸之间的初步共识,进一步凸显了中国共产党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战略思维和基本原则。

(四)中国共产党关于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思想的提出,是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在两岸关系上的具体体现,是新形势下对台工作战略思路的重要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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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新形势下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思想的提出,高瞻远瞩,立意深远,既立足现实、面向未来,又与时俱进、内涵深刻,是新形势下中国共产党对台政策的重大创新和发展。

第一,针对陈水扁当局的“台独”分裂活动,对台工作重心由“促统”调整为“反独”。政治策略与法律手段并进,推进关于解决台湾问题大政方针的法律化进程,制定《反分裂国家法》为“台独”分裂活动设置底线,构建布局阻止台湾问题国际化和国外反华势力的干涉,表明了中国共产党坚决反对“台独”分裂活动,捍卫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的共同意志和坚定决心。基于对两岸形势及时正确的判断和分析,中共始终掌握着反“台独”斗争的主动权,展现了驾驭复杂局面的高度智慧与能力。对台政策的运行更加稳健和成熟,对台政策的表述既表达了坚持和平统一的一贯立场的坚定性与原则性,又体现了以国家民族利益为重,以两岸人民福祉为依归的最大诚意,政策诉求更加灵活务实与坦诚包容。

第二,在一个中国原则的两岸定位和政治框架下,着眼于两岸同胞的共同意愿、着眼于中华民族根本利益和未来前景,创造性地提出“达成和平协议,构建两岸和平发展框架”的战略构想,为两岸未来发展预留了广阔的运行空间。在政策上更加注重两岸统一过程的具体化,坚持政治上求同存异、经济上加强“三通”、感情上交流交往,加强对话和协商,推动两岸关系健康发展。这些重要主张,深刻反映了两岸同胞的共同愿望、两岸关系的发展趋势以及当今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历史潮流,充分展现了中国共产党维护台海地区和平、维护两岸同胞福祉的决心和诚意,在海峡两岸和国际社会产生了广泛的积极影响。

第三,以大包容、大团结促进两岸大发展,把“寄希望于台湾人民”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2005年“胡四点”首次提出了要尊重、信赖、依靠台湾同胞,真心诚意关心台湾同胞,充分考虑他们的愿望和要求,切实维护和照顾台湾同胞的正当权益,强调“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决不改变”。2008年3月,胡锦涛总书记又进一步提出“要最广泛地团结台湾同胞”,把重点放在全面做好台湾人民的工作、争取民心、推动两岸合作互利双赢上,这是中国共产党对台政策的重大突破。

第四,把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构建和平发展的两岸关系作为两岸人民共同的伟大事业,是中共对台工作指导思想和原则立场的重要创新和升华。党的十七大关于“共同决定”论和“命运共同体”的最新表述,是对“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准确注解,进一步表明了中国共产党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活动、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维护中华民族根本利益的坚定决心;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真诚为两岸同胞谋福祉,为台海地区谋和平的善意和诚意,是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在两岸关系上的具体体现。

2008年台湾地区中国国民党上台执政,中国共产党牢牢把握两岸和平发展的战略机遇,推动两岸关系实现了历史性跨越。海协会和海基会在“九二共识”的基础上恢复了中断九年的商谈,标志着两岸关系朝着和平发展方向迈出了新的一步;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陈云林顺利访台,实现了两会互访,两岸制度化协商机制实现了历史性突破;两会所签署的多项合作协议,促进了两岸经贸文化等交流逐步走向制度化、常态化。2008年5月以来,两岸关系实现历史性转折,进入以经济合作为基础,以文化教育交流和人员往来为纽带,以和平发展为中心的突破性发展阶段。2008年12月15日,期盼了三十年的两岸直接“三通”终于基本实现。胡锦涛总书记2008年12月31日发表的重要讲话(“胡六点”),为开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局面提供了具有创造性和前瞻性的理论指导,为两岸关系的突破性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系统阐述中共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思想,全面构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框架,科学地回答了为什么要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怎样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大问题

2008年12月31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30周年座谈会上发表了《携手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同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讲话,首次全面系统地阐述了中国共产党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思想。

第一,强调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国家核心利益,明确把坚持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作为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政治基础;把深化交流合作,推进协商谈判作为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要途径;把促进两岸同胞团结奋斗,作为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强大动力。讲话指出:“解决台湾问题的核心是实现祖国统一,目的是维护和确保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追求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华儿女的幸福,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以和平方式实现祖国统一最符合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中华民族根本利益,也符合求和平、谋发展、促合作的时代潮流,我们一定要以最大诚意尽最大努力,争取祖国和平统一”。

第二,根据台湾局势和两岸关系的发展变化,提出了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六点意见,即恪守一个中国,增进政治互信;推进经济合作,促进共同发展;弘扬中华文化,加强精神纽带;加强人员往来,扩大各界交流;维护国家主权,协商对外事务;结束敌对状态,达成和平协议。这六点意见,涵盖了两岸关系的所有领域,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构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框架的战略思考,展示了勇于破解难题、打开僵局的政治智慧,是继续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促进两岸和平统一的重大主张和方针政策的重要宣示。

第三,突出两岸经济“共同发展”,首次提出“建立具有两岸特色的经济合作机制”的主张。要以最大限度实现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建立更加紧密的两岸经济合作机制进程;推动经济合作制度化,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奠定更为扎实的物质基础,提供更为强大的经济动力;探讨两岸经济共同发展同亚太区域经济合作机制相衔接的可行途径。讲话提出将继续采取积极措施,包括愿意协商两岸文化教育交流协议,推动两岸文化教育交流合作迈上范围更广、层次更高的新台阶。

第四,呼吁在一个中国原则的基础上,协商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达成和平协议,构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框架。讲话提出:“两岸可以就在国家尚未统一的特殊情况下的政治关系展开务实探讨”,并适时就军事问题进行接触交流,探讨建立军事安全互信机制问题。这表明,在坚持一个中国的前提下,中国共产党针对当前两岸关系的和平发展的新趋势,就如何推进两岸关系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更加具体化的措施,政策更加灵活而务实,既正视现实,又面向未来,为两岸建立政治互信创造了更大的空间。

(二)在尊重历史、尊重现实的基础上,中共从国家民族最高利益出发,以极大的创新精神和理论勇气解决现实问题,以更加务实的态度解决两岸关系之间的分歧

胡锦涛总书记紧紧抓住当前两岸关系发展中的热点问题,准确把握台海时局,顺应两岸民心民意,充分考虑台湾各界意见,在坚决维护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的前提下,提出:“两岸应该本着建设性态度积极面向未来,共同努力创造条件,通过平等协商逐步解决两岸关系中历史遗留的问题和发展过程中产生的新问题”,并提出了更具包容性和富有新意的表述。

第一,对“一个中国”内涵和两岸现状,以及大陆和台湾的定位作了新的表述。即“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1949年以来大陆和台湾尽管尚未统一,但不是中国领土和主权的分裂,而是上个世纪40年代中后期中国内战遗留并延续的政治对立,这没有改变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他指出:“两岸复归统一,不是主权和领土再造,而是结束政治对立。”从而明确了大陆和台湾始终同属于一个中国,不存在领土和主权分裂的问题。

第二,对“台湾意识”作了新的界定,指出中华文化是两岸同胞共同的宝贵财富,是维系两岸同胞民族感情的重要纽带。他提出:“中华文化在台湾根深叶茂,台湾文化丰富了中华文化的内涵,台湾同胞爱乡爱土的台湾意识不等于台独意识。”“继续反对台独分裂活动是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必要条件,是两岸同胞的共同责任。”提出两岸同胞要共同继承和弘扬中华文化优秀传统,开展各种形式的合作交流,使中华文化薪火相传,发扬光大,以增强民族意识,凝聚共同意志,形成共谋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力量。

第三,对于岛内反对力量作出了最新判断和表述。针对部分台湾同胞由于各种原因对祖国大陆缺乏了解甚至存在误解、对发展两岸关系持有疑虑的现实,他提出:“愿意以最大的包容和耐心加以化解和疏导,而且愿意采取更加积极的措施让越来越多的台湾同胞在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中增进福祉。”特别指出:“对于那些曾经主张过、从事过,追随过‘台独’的人我们也热忱欢迎他们回到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正确方向上来”,“只要民进党改变台独分裂立场,我们愿意作出正面回应”。这表明了中国共产党始终以民族利益为重,以极大的包容精神,不仅要团结岛内一切赞成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人士,并且对民进党及那些曾经主张过、从事过、追随过“台独”的人,只要他们改变“台独”分裂立场,大陆方面都愿意作出“正面回应”,这是一个重要突破。

第四,对于台湾参与国际组织活动问题,郑重表示在不造成“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的前提下,可以通过两岸的务实协商作出“合情合理”的安排。体现了充分尊重历史、尊重现实、尊重人民愿望,尤其是充分照顾台湾民众期待与要求的务实精神。之后,两岸通过务实协商和沟通,妥善解决了台湾方面参加世界卫生大会的问题。2009年5月,台湾首度获准以“中华台北”名义作为观察员参加世界卫生大会,这充分体现了大陆方面一贯高度重视和积极维护台湾同胞卫生健康福祉和切身利益的善意,展现了积极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诚意。

(三)在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思想指导下,中共对台方针政策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对台工作在各个领域不断迈上新台阶,推动对台工作开创新局面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不断顺应时代潮流和历史趋势,把握民族根本利益和国家核心利益,就对台工作作出了重大部署,提出了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思想以及一系列重要主张,赋予对台方针政策新的内涵。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思想的提出,反映了我党对两岸关系发展规律的深刻认识和最新判断,体现了尊重历史、尊重现实、尊重人民愿望的实事求是精神,从而推动两岸关系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

2010年6月29日,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的签署,标志着两岸经济关系进入互利共赢的新阶段,两岸经贸关系机制化、规范化的框架基本形成。两岸在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下,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分阶段、分重点、分步骤”渐进式发展两岸经济关系,加强和深化两岸经济合作,大力开展两岸文化和教育交流,推动和开展两岸各界特别是基层民众之间的大交流。除了国共平台、两会平台外,已连续举办三届的海峡论坛已逐渐成为两岸民间交流、经贸合作及两岸合作交流政策研讨的重要平台。两岸关系由此进入了大交流、大合作、大发展的新时期。

[1]胡锦涛.新形势下两岸关系的四点意见[N].人民日报,2005-03-05.

[2]首届两岸经贸论坛在北京举行 胡锦涛会见中国国民党荣誉主席连战一行[N].人民日报,2006-04-15.

[3]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4]胡锦涛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民革、台盟、台联委员时就发展两岸关系提出重要意见[N].人民日报,2008-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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