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中介“潜规则”

2011-03-20 08:39朱青
共产党员(辽宁) 2011年4期
关键词:业务员潜规则房源

近日,一家房产中介公司的业务员许娜(化名) 向记者透露了二手房从挂牌出售到最终售出的过程中,中介服务的种种“潜规则”。

看房:普通买主看不到好房许娜告诉记者,中介公司和业务员手里都囤着一些性价比很高的房源,但这些房源不会让普通买主知道,而是留给专门进行炒房的人。这些炒房者通过收集较好的房源,不停地买进卖出来赚取利润。“这样的客户一个月会有很多单生意交给业务员,业务员当然会囤房子留给他们。”许娜表示,普通买主要想看到性价比高的“好房子”也不难,只需私下里给业务员一两万元“好处费”即可。

谈价:中介“对缝” 当看中了合适的房子后,进入谈价阶段,业务员从中可钻的空子更大。据许娜介绍,目前房产中介的行规就是不许买卖双方见面。“业务员在卖方那里压价,在买方这里抬价,从中赚钱。”许娜说,她所在的房产中介公司签合同时,买方和卖方都是各进一间房间,签完合同后才让双方接触。

避税:权钱交易 当一套房子谈妥了价钱,进入具体办手续阶段时,更多的“潜规则”展现在记者面前。“就说现在每个中介都会做的避税。以前是房产部门核价,缴税按核价后的百分比。那时候我们都是靠房产部门的‘关系’来给客户按低价核,帮他们减少税费。这样客户会直接给业务员‘辛苦费’,给多少要看省多少税。”

据记者暗访了解,房产中介公司的业务员与房产、地税部门都保持着非常“友好”的关系。当记者向某中介公司提出,自己由于一些票据丢失导致很难办理房产证过户的问题时,这家中介公司的一名经理非常老练地说,买两条好烟,他可以去房产局直接“搞定”。

许娜说,现在和以前有变化的是,核价缴税的“掌权”部门由房产部门移到了地税部门。“房价仍然是房产部门核,但地税说合理就合理,说不合理就得重新核。一句话常常是好几万元钱哪!现在要想少缴税,起码要在地税部门认识领导。”许娜说,前几天,一位客户给地税局的领导送了8000元,直接就从核价上省了2万元的税。目前这种普遍的避税“潜规则”,其实是将国家的税收变相折算后成为私人收入,从中可以窥见的是公权寻租巨大的“灰色利益”。 (文/朱 青 据《半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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