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者偏见与翻译伦理——以《锡安长老草案》的翻译为例

2011-03-20 05:16
外国语文 2011年5期
关键词:锡安犹太人草案

钟 毅

(四川外语学院 翻译学院,重庆 400031)

1.政治语言与译者偏见

美国当代翻译理论家劳伦斯·韦努蒂(Lawrence Venuti)在《译者的隐身》(The Translator’s Invisibility)一书中开篇引用诺曼·夏皮罗(Norman Shapiro)的话来说明“译者的隐身”这一概念:“我认为,译文应力求透明,以致看起来不像译文。好的翻译像一块玻璃。只有玻璃上的一些小小的瑕疵——擦痕和气泡。当然,理想的是最好什么也没有。译文应该永远不会引起读者感到他们是在读译作。”(Venuti,1995)所谓的“透明”(transparent),就是指译者的隐身,即读者在译文中看不见译者的存在,读者就像在读原文一样。韦努蒂在该书中,通过对翻译史的追溯提出了一种阻遏译文通顺的翻译理论和实践。其目的不是在翻译中消除语言和文化的差异,而是要在翻译中表达这种语言上和文化上的差异,提倡要保持原文的完整性(郭建中,2000:188)。

简言之,译者的主要任务在于如何在译文中完整地保留原文的真实性。当然,前提是译者相信原文的内容是真实的。在研究政治翻译的时候,这些方法似乎就有些不够用。乔治·奥威尔在1946年写的《政治与语言》中说道:“当一个人宣称的目的和真实的目的存在差距时,他会本能地倾向于使用冗长的文字和颇费周张的成语,就像乌贼故意施放烟雾一样,以此扰乱人们的视线……因此,政治语言不得不包含大量的委婉说法、自问自答,以及彻头彻尾的云山雾罩和含混不清。”(罗威尔,2006:3)政治是一种权利游戏,其言论大多是为了得到民众的支持,语用伦理(linguistic ethics)自然成了奢求。信息本来面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被广泛操纵,某些利于政治观点表达的方面被突显,真相永远躲在被扭曲的政治语言背后。如此情况下,翻译自然成了操纵的工具。译者掌握的原文信息,如果很大部分不能对预期的读者公开,译者就会通过对原文进行控制、过滤等手段来操纵译文读者的思想和见解。出于政治观点、社会理论或意识形态等诸方面的考虑,原文本信息可能被颠覆、歪曲、误解甚至杜撰。

翻译曾使得人文主义和人权论在世界范围内广泛传播,促进了人类历史的发展,但同时,人们对这两种理论所产生的误解与误读,翻译有无可推卸的责任。甚至可以说,正是翻译增加、推广了某些文化偏见。莎士比亚笔下的犹太商人夏洛克就是很好的例子,莎翁名剧《威尼斯商人》,据Capell的考据,是根据了1378年出版之意大利人Ser Giovanni Fiorentino所作“ⅡPecorone”(英译“The Dumb Ox”)里的一篇小说而编成的。(梁实秋,2008:3)但是却没有人会质疑夏洛克这个人物的虚构性,也绝没有人会认为莎士比亚在创作这个人物的时候有半点刻意,莎翁的惊世才华为这个人物赋予了如此深刻的意义,直到今天,仍没有人能给出绝对的阐释从而使夏洛克这个人物不再饱受争议。恰是夏洛克形象的模糊性免除了莎士比亚成为其形象同谋的罪名。有人说,莎士比亚之所以塑造夏洛克,是因为他对社会给予犹太人的压迫感到不满。真正让人困扰的是不同的译者创造的是各异的文本。下文的例子与夏洛克形象的翻译有本质的不同,即《锡安长老草案》的“翻译”。

2.译者偏见下“翻译”的《锡安长老草案》

十字军东征以来,欧洲流传着反犹太人的想像,《锡安长老草案》(Protocols of the Elders of Zion,又译《犹太长老秘密会议纪要》,以下简称《草案》)以当时颇受欢迎的反犹太主义为主题,诽谤犹太人在逾越节宴会上食用基督教儿童的鲜血,在平民取饮用水的井里投毒,甚至传播黑色瘟疫,这些谣言都与当时路人皆知的传说有十分紧密的关系。传说里,犹太人用希伯来语举行秘密会议,商讨如何接管世界和消灭基督教信徒。《草案》最直接的来源是法国讽刺作家莫里斯·若利(Maurice Joly)发表于1864年的小说,题目是Dialogues in He11 Between Machiavelli and Montesquieu(《维利与孟德斯鸠在地狱的对话》)(Eli Eshed,2005)。小说用地狱里魔鬼般狠毒的阴谋为喻,旨在揭露拿破仑三世的政治野心。《对话》是一篇政治讽刺小说,它其中的内容却很快被德国小说家和反犹分子赫尔曼·古德切(Hermann Goedsche)大量抄袭,在赫尔曼的笔下,《对话》被改编成描写犹太人阴谋的玄幻小说。

1872年,赫尔曼的作品又被译成俄语,无论是原作还是译本,一问世就被俄国秘密警察奉为至宝用来从理论上反对俄国政界中的自由主义分子提倡的改革,因为这些改革对犹太人痛苦的处境深表同情。1893~1895年期间,在巴黎的俄国秘密警察改编了莫里斯和赫尔曼的作品,并将两人的小说合二为一取名为《锡安长老草案》。1905年,《草案》经塞尔吉乌斯·尼卢斯神父之手曝光。1917年,布尔什维克革命胜利,许多俄国人逃到西欧,带去了尼卢斯神父版的《草案》,后来各语种的翻译就是以这个版本为蓝本的。英语译本最早出现在1920年的伦敦。1921年,《泰晤士报》发表了一系列的文章揭露《草案》是伪造和剽窃的作品,美国也出版了一本纪实书,详尽地记录了《草案》的形成过程。

二战以后,《锡安长老草案》在欧洲和美国都逐渐失去了知名度和可信度。但作为不可多得的反犹太人的资料,它并没有被冷落太久。以色列—阿拉伯冲突带来的大屠杀使《草案》在阿拉伯国家成了国家资助出版的反亲犹主义的部分宣传资料,而当时阿拉伯语翻译的版本将它作为纪实资料,没有任何向读者说明其伪造性的文字。当前最近的翻译是波兰历史学家亚努什·塔兹比尔(Janusz Tazbir)波兰语版本,作为“锡安长老草案:事实还是谎言?”这项研究的一部分。捷克时有对犹太社区的恐慌和抗议,一家捷克的出版社也在考虑用捷克语翻译该书。(Eli Eshed,2005)虽然译书结尾说明《草案》是欺骗和伪造的结果,却将其内容完整地翻译过来,犹太批评家们普遍开始担忧。

整个案例引发了对译者责任的思考,译者为大众读者提供译本,如果大众或者目标读者由于历史的原因,对某些文本的内容比较敏感甚至感情会受到伤害,而译者要翻译的原文本中又恰恰含有这些内容,译者是不是应该考虑这些因素并做出适当的调整呢?译者想要翻译此类文本的原因有:其一,译者认为文本内容是真实的,将事实公诸于众既是译者的责任所在,也能避免将来可能会由于大众不了解事实而产生的不良后果。其二,原文本的内容毫无根据,无半点可信度,译者认为有必要将其内容曝光,以揭露其伪造性,消除可能已经产生的误解。这两种原因正好相反,由于第二种原因产生的译本应该有大量的注释,以便让读者更清楚地认识到原文本的伪造性。

所有《草案》翻译者的翻译动机也不外乎是这两种。无论是早期的译者,还是后来的阿拉伯语的翻译,都想要通过制造译本以散播和煽动反犹太人的感情。他们知道,原文本的内容一旦翻译过来,必定会吸引和影响目标读者。新近的波兰和捷克翻译似乎对反驳原文本中的内容更感兴趣,这些前提正是《草案》最初被创造出来的原因,而无论是源语读者还是译入语读者都清楚地了解这些前提。犹太评论家反对以任何形式、在任何条件下尝试对《草案》的复苏,在他们看来如此恶毒、顽固的文本应该永远被埋葬。

但事情并不如此简单,从道德伦理的角度,《草案》最初的翻译者无疑对真相没有兴趣,他们的态度是坚决的反犹太主义。他们的翻译动机在现代自由世界并没有受到太多的谴责。后来的译者则是想要弄清楚民族仇恨是如何变成文字并被合法出版的,他们希望能够通过自己的翻译,让更多的人明白那些前提的真实面目。需要再次强调的是,犹太批评家认为关于《草案》的任何文字都应获批准后才能出版。《锡安长老草案》的内容已经渗入欧洲文化,各种文字或演讲中都常常引用。

3.《草案》带来的关于翻译伦理的思考

几年前,《纽约客》(The New Yorker)杂志的欧洲特刊上发表了两篇长文,在参考文献中都提到了《草案》的内容,《草案》在欧洲人思想中仍然占据着优势地位,是他们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如此对其中文字的引用自然不需多说。但这个世界与《草案》的关系如何呢?不管以任何原因翻译《草案》的译者应该有怎样的道德准则呢?译者必定会陷入两难的道德困境中,做出任何判断都有太多的干扰因素。要解决这个问题,看来只能采取民主的道德标准,对事实的自由认识,对信息毫无保留的态度。要如何达到这些标准且不给它们带来任何的损害正是值得译者思考的问题。如果人类的语言有一种先在的道德代码让世人明辨是非也许是最理想的解决方式,但这仅仅是假设。

受偏见影响最深的莫过于犹大(Judas Iscariot)了,传说他为了30件银器就出卖了耶稣,“犹大”这个名字几乎成了卖主求荣的同义词,遭受世人唾骂。耶路撒冷圣经学院的研究教授威廉·卡拉森(William Klassen)出版了一本关于犹大其人的书,名为《犹大:耶稣的叛徒还是朋友?》(Judas:Betrayer or Friend of Jesus?)(Klassen,2004)。他的研究将近尾声的时候,他开始不再相信所有福音书众口一词的判断——犹大出卖了耶稣;相反,他得出的结论是:基督教的传统说法冤枉了犹大,原因是“犹大”这个名字说明了他是个犹太人,这个事实非常发人深省。威廉·卡拉森进一步发现,让犹大蒙上千古骂名的仅仅是因为翻译中一个词的误解!这个词就是希腊语的“paradidomi”,其本意是“移交”(to hand over),传统的圣经学者认为这个也有“背叛”(betray)的意思。“犹大”故事的误译再次证明译者的偏见会产生误译,而犹大故事的这个误译对人性的伤害是巨大的,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伤害面会越来越大,甚至成了一种有组织的、强烈的仇恨的根基。那些译者仿佛没有一刻考虑过伦理道德、正义或者寻找事情的真相,他们带着对犹太人的偏见去翻译,传播的是对犹太人的敌意。要彻底颠覆已有的权威译本是非常困难的事,时间已经让它们变得神圣而不可侵犯。如果真要改变里面的内容,恐怕要引起普遍的反对。从这个角度去看,犹太人的那条原则——只有希伯来语的文本是权威的,任何情况下任何的翻译都不能取代希伯来原文的位置——是合理的,也许这条原则诞生的原因正是担心译者的偏见会造成对原文的扭曲和误译。

4.结语

韦努蒂1998年出版的《翻译的丑闻》(The Scandals of Translation:Towards the Ethics of Difference)中指出,由于翻译所牵涉到的不同语言、文化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某种权力关系,而这一关系通常又远非是平等的,所以“不对称和不平等,支配和从属关系,存在于所有的翻译行为中,通过译文对译人文化的服务得到实现”。(Venuti,1998:4)在这个意义上,作为翻译行为主体的译者不管主观意愿如何,在客观上必然是“本土体系和机构剥削、利用外国文本和文化的共谋”。(Venuti,1998:4)韦努蒂将这一状况称为“翻译最令人不堪的奇耻大辱”(Venuti,1998:4)。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翻译研究者需要一种能够“判断翻译实践和翻译研究中所应用的方法是好是坏的理论”(Venuti,1998:6),所以,韦努蒂认为:

翻译在构筑对外国文化的表述这件事情上行使着极大的权力。……翻译一旦形成套路(patterns)将会产生对其他文化的刻板印象,把这些文化中无助于推进本土议程的那些价值、辩论和冲突排除在表述之外。在制造出这些刻板印象的过程中,翻译时具体的族裔、种族和民族国家或衰扬或贬损,对所涉的文化差异要么予以敬重,要么从种族中心、种族主义或者爱国主义观念出发加以优视。从长远看,翻译完全可以通过诸如为外交活动打下某种文化基础,强化国与国之间的结盟、敌对或霸权关系等途径发挥突出的地缘政治影响。(Venuti,1998:67-68)

韦努蒂对翻译的观点也是福柯式的——他提倡对翻译的阐释越少越好,因为他根本不相信阐释的人。他之所以不相信阐释的人,原因在于他认为任何阐释都是对原文使用暴力。如果译者放弃使用暴力,就能够更深入地挖掘潜在的文本,发现原文的精髓。否则,译者所做的工作就不是翻译,而是阐释(interpretation),而他自己也许都没意识到。这个过程是循环的:翻译的过程需要原文作者及其译者的一种思想的碰撞,而这种碰撞却发生在文本之外,韦努蒂的“抵抗”(resistancy)就是这个意思。译者应该坚持对原文的文本含义进行忠实的挖掘,同时加以丰富的想像,以期尽可能地理解潜在的文本,然后就是要努力抵抗目标语和文化的牵绊,拒绝对原文进行阐释。道理说来其实很简单——对文本使用的“暴力”越少,译文就越切题。这应该是译者最起码的道德原则,译者的外部条件不应该是放弃道德原则的借口。说到底,这还是个人选择的问题,做出选择并不容易,因为要受到社会环境诸多方面的限制,还要受到不自觉的心理因素的影响。但作为译者,有责任以史为鉴,选择正确的道路。

[1]Eshed,Eli.The Protocols of the Elders of Zion:The Truth Story.Translated by Gila Brand[EB/OL]http://www.emago.co.il/Editor/english-588.htm,2005 - 12 - 13/2011 -03 -03.

[2]Klassen,William.Judas:Betrayer or Friend of Jesus[M].Minneapolis:Augsburg FortressPubliser,2004.

[3]Venuti,L.The Scandalsof Translation:Towards the Ethics of Difference[M].London:Routledge,1998.

[4]Venuti,L.The Scandalsof Translation:Towards the Ethics of Difference[M].London:Routledge,1995.

[5]郭建中.当代美国翻译理论[M].上海:译林出版社,2000.

[6]梁实秋.威尼斯商人(序)[C]//威尼斯商人.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0.

[7]乔治·奥威尔.政治与英语[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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