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群众文艺的价值取向及实践路径

2011-03-20 17:57
文教资料 2011年29期
关键词:娱乐文艺多元化

周 健

(南通市崇川区文化馆,江苏 南通 226000)

在我国文化走向市场化的今天,群众文艺创作更加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社会的意识形态明显显现。不同行业、系统、企事业单位、自发群体等越来越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了群众文化活动之中。伴随着文化多元化发展,群众文艺在实践路径上的价值取向渐趋多元,如何厘清不同价值形态的功能与作用,引领群众文艺沿着大众的主流的价值形态发展是本文立论的节点。

一、群众文艺实践路径的价值多元化

价值研判与追求历来是群众文艺发展的基础和前提。在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命题里,价值的多元化更成为了群众文艺发展的真命题。伴随着人们对文化的多样性、层次性、多元性的需求,当前我国的群众文艺本身似乎隐现如下多元价值形态。

1.审美价值和价值功能的多元倾向。在当今社会中,文化的多元化发展与繁荣,既是自身发展的结果,又是人们的文化需求的愿景。在多元文化的启迪与陶冶下,人们的审美价值在潜移默化中追求着文艺特性与消费需求的多元,进而在审美价值的视域里出现了丰富的美学诉求,在群众文艺的发展维度、审美诉求、社会功能的价值上呈现出多元的形态特征。尤其是在当前文艺市场化、社会化、大众化发展的大环境中,群众文艺向娱乐化方向拓展与延伸的趋势愈加明显,娱乐大众,满足大众需求,暗合大众消费心理成为了群众文艺发展的航线。在一个开放并充满活力激情的社会形态里,无论是审美的多元化,还是文艺功能的大众诉求,群众文艺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陶冶性情,满足美学追求都是文艺属性的根本再现,也是社会文化文艺多元的必然走势。

2.群众文艺的泛娱乐化倾向。人们审美和群众文艺在渐趋娱乐化的进程中,势必在步入娱乐化正轨的同时,也容易走入泛娱乐化的歧途,呈现出群众文艺媚俗、庸俗、世俗、低俗、恶俗的负面特征,进而产生不良、不健康,甚至有害的文艺价值导向。这种导向虽然本身也是一种社会与审美需求,对部分群体产生的偏离性影响力较弱,但对一些意识形态尚不健全的群体来说,泛娱乐化的负面价值将显露无遗,而且容易成为私情表达或欲望宣泄的工具,成为谋取私利、丧失伦理道德的温床。“艺术是情感的必然表现,但是如果情感任其发展而不加以节制,就会背离人性,走向‘穷人欲而灭天理’的危险,不能走向艺术的最高境界”。[1]群众文艺多元化、娱乐化本身无可厚非,但如果突破其所处的社会形态里的法律、道德允许的底线,甚至消解了群众文艺本身良性发展的初衷,那么泛娱乐化必将受到遏制,并回归文艺的本真。

3.核心价值观的左右摆动。当前在上层建筑的主导下,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群众文艺创作必然要遵循的主流价值形态,包括群众文艺在内的各种文艺创作必须服务于核心价值观。事实证明,这种主导对群众文艺发展的影响是显见的,其效果也是显著的。但群众文艺毕竟来源于群众服务于群众,其价值追求往往要在追求主流价值形态和非主流价值形态间左右摇摆,这便形成了主流与非主流的二元艺术形态。两者并非各自为战,也并非有机相容。让两者在左右摆动中实现价值取向的双重构建则是艺术创作走向中庸的必然选择。

二、群众文艺实践路径的社会伦理建构

群众文艺是大文化的形态之一,是在社会历史的长河中洗礼的文化典范,是社会伦理存在与发展的载体。而群众文艺之所以能够成为独立的艺术样式,与群众的文化根基、思想情操、审美追求和伦理道德密不可分。因此,诠释群众文艺的价值取向离不开社会伦理的构建。

1.儒家文艺伦理思想奠定了群众文艺发展的底蕴。儒家思想在我国文化脉络和人的思想意识范畴里的地位受世界瞩目。《史记·孔子世家》详细记载了孔子对“德与艺”关系的见解,经过后人的丰富与发展,逐步形成了厚重的中国几千年来正统的文艺伦理观。儒家文艺伦理观不仅饱含艺术审美层次的感官追求,而且在道德层面、艺术至高境界“大乐”层面都有影响至今的伦理诉求。此外,在儒家思想的影响下,传统的文艺承载着政治伦理的表达、移人性情、本体意义追寻的多重使命,由此儒家思想与文艺形态完美地结合在一起,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儒家形态。

2.群众文艺的载道伦理命题。“载道性”是群众文艺的重要特征,文艺的伦理价值取向始终与“载道”相容于一体。自古以来,我国就有“文以载道”的立论之本,那么文艺理当争先。何况,在厚重的文化底蕴中,传统的朴素的道德思想早已扎根于群众的内心深处,并积淀成稳固的民族道德观念,甚至成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如保家卫国、尊老爱幼、勤俭节约、善良朴素、忠诚勇敢等。同时,在社会的不断变革中,广大劳动人民也在不断地与奴役、压迫、剥削、侵略等进行艰苦的斗争,形成了强烈的劳苦大众精神,他们除暴安良,追求公平正义,诉求美好情感与生活,积淀了群众文艺所需要的文化精髓和创作源泉。“对于广大老百姓来说,如果大众文艺降低道德承载的功能,也就可能大大降低了其存在的价值”。[2]

3.大众文艺消费中的伦理需求。群众文艺本质上是大众消费文化产品,具有大众伦理上的多功能需求。一方面,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在学习、生活、工作上的节奏越来越快,精神压力和心理压力也越来越大,需要像群众文艺这样的休闲性文化产品来丰富生活、排解烦恼、缓解压力;人具有享受的本性,借助群众文艺来达到休闲、娱乐的目的历来是人的本能追求。另一方面,大众对群众文化的消费,如同对美食的需求一样必不可少。在此过程中,大众能够获得伦理的诉求、情感的认同、道德修养的提升,能够实现自我发展、创造、完善的深层目的,具有娱乐消遣的浅层动力。此外,群众文化不仅反映着大众的精神世界和伦理道德,而且吸纳了大众的广泛参与,大众也是群众文艺的根本创造者、参与者。大众需要通过积极参与群众文艺来表达内心情感,流露真情,抒写人间伦理的历史篇章。

三、群众文艺实践路径的意识形态支点

实践证明,群众文艺创作始终饱含主流、非主流的意识形态,以及泛意识形态思想,不同程度受其主导和支配。探索意识形态的存在形式及与群众文艺的关系对于群众文艺的可持续发展,探寻实践路径有着重要的价值。

1.主流意识形态化。文艺意识形态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文艺学的理论支点。艺术不仅在社会结构系统中拥有着与政治、宗教、法律、哲学等学科的近乎等同的地位,而且与它们之间有着相通相融的特性和功能。不同时期始终有着主流意识形态支配着群众文艺的整体发展。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文艺学原理指导中国文艺创作。在此基础上,经过艺术实践,“双百”、“二为”方针,以及“三贴近”原则指引着学界关注社会理想,呼唤人文精神,保证群众文艺精品战略的实施。进入新世纪以来,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逐渐成为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进一步为群众文艺的创作标明了航标。我国的文艺路线虽然在向完全市场化方向迈进,但主流意识形态在其中的地位和作用始终没有改变,并不断实现创新和发展。

2.非意识形态化。伴随着群众文艺创作和消费需求的多元化,指导其创作的意识形态必然走向多元,“非意识形态化”不可避免地渗透于群众文艺的创作中。此观点认为在经济全球化、信息便捷化、文化大繁荣的今天,文艺中的意识形态已被“超越”或“终结”,其意识形态的价值被消磨或消解,取而代之的是娱乐与审美功能。这意味着群众文艺的形式创作地位近乎超过,甚至已经超越了艺术思想的功能和作用。但是非意识形态并不能孤立,更不能替代特别是主流意识形态对于文艺创作的地位和价值,否则就违背其多元化发展的根本规律。对社会生活和群众身边的创作题材的提炼、精神品质的探究和伦理道德的观察始终是群众艺术创作枯枝不竭的动力源。只有在非意识形态与主流意识形态之间找到完美的契合点,方能实现群众文艺创作的可持续发展,满足多元需求。而这个契合点隐藏于文艺的根本属性和人民群众的精神世界中。

3.泛意识形态化。群众文艺创作走向泛意识形态化同样是文化多元化的结果,有其存在的理论与实践依据。此观点表面上并不主张但也不反对意识形态倾向,理论上赞同甚至支持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学说,但在其实践路径上不仅淡化了主流意识形态观,而且呈现出非主流意识形态的某些特征。例如有些文艺表面上标榜“二为”方针,但实质上作品中充满着无思想、无立场、无厘头的内容和嚼头,甚至“大张旗鼓宣称文艺要超越、消弭或终结,把文艺带入游戏或消遣的境遇中”,[3]在满足一部分人的“低俗”“媚俗”审美需求的同时,完全背离了文艺的社会倾向性和艺术创作的本源。不可否认,泛意识形态化的群众文艺有其存在的空间和市场,但这些空洞、苍白、虚假的作品始终无法代替文艺实践的主流价值。

综上所述,只有在群众文艺的实践路径上,坚持正确的价值判断,遵循民族与本土特色的伦理道德,沿着科学的意识形态前进,方能够在文艺大众化、多元化、市场化发展的今天,实现群众文艺兼具民族特色又饱含主流价值的美好愿景,开创市场繁荣的新时期。

[1]杨华祥.儒家文艺伦理思想探析[J].湖北大学学报,2007,(1):30.

[2]吴圣刚.论大众文艺的基本特征[J].信阳师范学院学报,2010,(2):130.

[3]董学文.“泛意识形态化”倾向与当前文艺实践[J].求是,2007,(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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