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上半叶美国南部棉花种植园奴隶制经济大发展的原因

2011-03-20 17:06邓俊康
文教资料 2011年22期
关键词:奴隶制种植园奴隶

邓俊康

(内江师范学院 政法与历史系,四川 内江 641112)

19世纪上半叶,是美国南部棉花种植园奴隶制经济大发展的半个世纪。其1860年的棉花产量较之于1790年,增长了500多倍[1]4。同时,其使用的奴隶数量增长了4倍,并使奴隶在南方腹地产棉各州达到了最大限度的集中[2]354。南部棉花种植园奴隶制经济为什么得以大发展?

一、市场可行性的具备

美国南部的棉花种植园奴隶制经济是面向市场运作的商品经济,所以,其发展度如何首先取决于其市场可行性的状况怎样。19世纪前半期,工业革命使英国棉纺织工业迅猛发展,同时,工业革命超出英国范围,扩散到了欧陆一些国家及美国北部,又使得它们的棉纺织工业迅速成长,因而大西洋两岸的棉纺织业特别是英国棉纺织业对棉花的需求急剧增大,从而对美国南部棉花供给的依赖度也不断增强。1800—1860年,英国棉纺织业耗用的原棉从5200万磅上升到10亿多磅[3]16。 这促使“英国纺织品制造业者……急切地尽己所能购买美国南方的棉花。在1787年的前轧棉机时代,英国从美国进口的棉花仅2200万磅”[2]351,1820年便上升到8990万磅,占英国当年棉花进口总额12052.8万磅[3]17,16中的74.6%。 到19世纪40年代后期,英国棉纺织业甚至要仰仗美国南部供给其所用棉花的80%以上[4]60。再就美国北部的棉纺织业来说,其对南方的原棉需求1815年为54000包 (每包500磅),1840年为237000包,1860年达到845000包[5]。 这些史实充分说明,在19世纪上半叶,欧美棉纺织业尤其是英国棉纺织业对美国南部的棉花有着不断增长的巨大需求。

伴随着国内外棉纺织业市场对棉花日益递增的巨大需要,开办利用奴隶来生产棉花的种植园在经济上也变得比较合算。如“1859年,棉花种植园奴隶为主人工作的平均年收入是78美元,而吃饭、穿衣、住房的花销仅仅是32美元。‘每个奴隶的收成值’从1800的15美元增长到1860年的125美元”。[2]355可见,棉花种植园奴隶制经济是相当有利可图的。

以英国为首的欧美棉纺织业对美国南部棉花有着不断增长的巨大需求,且使得以奴隶劳作为基础的棉花种植园相当有利可图,这就为美国南部掀起该种植园的经营热潮提供了市场可行性。如此一来,其结果必然是棉花种植园奴隶制经济的大发展。所以,该经济在19世纪上半叶的美国南部大发展的首要原因,便是该地区当时具有大量使用奴隶劳动的棉花种植园的市场可行性。

二、宪法、法律的保驾护航

由于美国自建立联邦制国家起,便开始走上了法治道路,因而,在美国的任何一种经济,包括棉花种植园奴隶制经济,要想长足地发展,都离不开国家法律的支持。1787年,美国将制订联邦宪法的工作提上了议事日程。在制宪会议上,南方的代表坚决守护其奴隶制,来自佐治亚州和南卡罗来纳州的代表甚至警告道:若视奴隶制为非法,他们两州则不加入联邦[6]147,这使北方代表认识到如果不承认奴隶制,就不可能建成联邦制度[7]47,所以,经过妥协,1788年生效的美国联邦宪法,“采取了既不冒犯北方,不得罪南方的态度”[8]225,字面上“根本未提及‘奴隶制’一词”[8]225,事实上却“拒绝禁止奴隶制”[2]361。 如该宪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凡根据一州之法律应在该州服役或服劳役者,逃亡另一州时,不得因另一州之任何法律或条例,解除其服役或劳役,而应依照有权要求该项服役或劳役之当事一方的要求,把人交出。”[9]60此规定实际上是“认可对逃亡奴隶的抓捕和遣返”[2]231,明确授予了奴隶主追回逃奴的权利;同时也确认了南方奴隶制的合法性。又如,宪法第一条第二款则规定:“众议院人数及直接税税额,应按联邦所辖各州的人口数目比例分配,此项人口数目的计算法,应在全体自由人民……数目之外,再加上所有其他人口(即黑奴——引者注)之五分之三。”[9]51该规定同样也反映出联邦宪法对南方奴隶制合法性的认可。正因为此,1853年,富兰克林·皮尔斯在其就任总统的演说中,更是直截了当地宣称奴隶制是宪法所承认的,像其他公认的权利一样是合法的[10]142。

继联邦宪法之后,“1793年和1850年,在南方各州的要求下,联邦政府通过了‘逃奴法’,强制要求拒不服从的北方各州将逃亡的奴隶遣返送回南方奴隶主手中”[11]58。1857年3月6日,“联邦最高法院……驳回黑人德雷德·斯科特要求自由的申诉”[12]161,并在其裁决书中宣布:“奴隶系其主人的财产,这一财产权在宪法中得到明确的肯定。 ”[9]151对此,“布坎南总统批准斯科特判决作为最终判决”[2]472。这些都从法律上进一步确认了南部奴隶制的合法性。

不仅如此,在南部奴隶制的发展问题上,尽管美国南北两方存在着不同的诉求,但为了维护国家的团结与统一,南北双方的政治人物在19世纪上半叶也达成了一次又一次的妥协,并同样将其妥协的结果以国家法律的形式确定了下来。其中,影响最大的便是1820年美国国会通过的“密苏里妥协案”,它经詹姆斯·门罗总统签署而成为法律。依据该妥协案,今后在美国新获土地上有一个新建的自由州加入联邦,则须有一个新建的蓄奴州加入联邦;同时,该妥协案规定:“在所有法国割让给美国的、以路易斯安那命名、位于北纬36°30′以北的领土内……奴隶制和非自愿劳役将被永远禁止。”[9]110换言之,此纬线以南则是允许发展奴隶制的。对于南部奴隶制而言,“密苏里妥协案”的一个重要意义,便是其发展的权利也获得了联邦国家法律的认可。

从上述史实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在整个19世纪上半叶,美国南部的奴隶制,不仅受到国家宪法法律的保护,而且享有合法的发展权利。这就为南部地区大量地使用黑奴劳动力来大规模地发展棉花种植园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所以,19世纪上半期美国南部棉花种植园奴隶制经济得以大发展的另一重要原因,便是因为有国家宪法法律的保驾护航。

三、新建蓄奴州的土地的保障

土地是棉花种植园进行生产活动的基础,加之当时集约化经营的缺乏,这决定了棉花种植园奴隶制经济要想长足发展,还须有相应的土地用作生产平台。19世纪60年代前,美国的领土扩张使其南部获得了大面积构筑棉花种植园生产平台的机遇。本来在1776年《独立宣言》发布时,美国仅有北美大西洋沿岸90万平方千米左右的领土。1783年美国与英国订立的《巴黎和约》,使美国领土面积一下猛增到200多万平方千米。1803年,美国从法国手里购买了路易斯安那地区,又“使美国的领土规模扩大了一倍以上”[13]119-120。 到19世纪中叶,美国领土已抵达太平洋沿岸,扩大到了约780万平方千米。快速增大的领土,为南部大量解决棉花种植园生产所需的土地创造了条件。

在新获的美国领土上增建蓄奴州,是南部为保证奴隶制的棉花种植园能从新领土中有效地取得其需要的土地而采取的主要对策。当美国联邦宪法最初生效时,南部只有特拉华、马里兰、弗吉尼亚、北卡罗来纳、南卡罗来纳、佐治亚6个蓄奴州。随着美国新领土的不断增多,南部在新领土上增建的蓄奴州数量也在不断增多,到1861年,沿西南方向共新建了9个蓄奴州。这样,至美国内战(1861—1965年)前夕,南部蓄奴州的总数达到了15个。新建的蓄奴州,为奴隶劳作的棉花种植园提供了空前广大的土地来源空间。

19世纪上半叶,伴随着美国棉花种植园奴隶制经济的大发展,“在南部形成了一个宽阔的‘棉花地带’。它包括了南卡罗来纳、佐治亚、亚拉巴马、密西西比、阿肯色,以及佛罗里达北部、密苏里东南部、田纳西西部、得克萨斯东部和北卡罗来纳部分地区”[14]332-333,以及路易斯安纳州等地区。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棉花地带大都分布在新建的蓄奴州土地上;且该棉花地带的主要中心又在墨西哥湾平原地区,该地区新建的蓄奴州亚拉巴马、密西西比和路易斯安那三州1859年的棉花产量就占了当年美国棉花产量的68%,即2/3以上[3]31。 这就说明棉花种植园奴隶制经济的大发展,主要是靠新建蓄奴州的土地来获得的。因此,新建蓄奴州的土地保障作用,自然也是19世纪上半叶美国棉花种植园奴隶制经济大发展的又一重要原因。

总之,19世纪上半叶美国棉花种植园奴隶制经济的大发展,是当时内外因素作用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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