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性违章的分析及控制

2011-04-01 14:42
电力安全技术 2011年7期
关键词:管理性违章事故

王 昕

(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北京 100070)

从安全工作的现场管理来讲,常见的违章包括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和指挥性违章。这些违章是指现场操作者的个体行为或设备、设施存在不符合安全规定之处,具有个体性和显见性。因此,在纠正违章的活动中,往往只把注意力集中在这3种违章上面,而实际上,致命的违章是管理性违章。

什么是管理性违章呢?顾名思义,就是发生在领导者和管理人员身上的违章,具体地讲,是指企业的各级行政领导、技术管理人员在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章制度时,以主观经验、个人意愿及自身理解和需要为出发点,改变或借故不执行标准、规程、规定的违章行为。管理人员违章和操作人员违章是属于2个层次的违章,但管理性违章和作业性违章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它们相互渗透,相互影响,相互作用。要彻底治理违章,就必须对操作者的作业性违章和领导层的管理性违章同时治理。只有消除领导层的管理性违章,操作者的作业性违章才能得到有效控制。

1 管理性违章的表现形式

管理性违章是不良的管理,体现为企业领导和管理层重生产、轻安全,重进度、轻安措,重效益、轻教育。

1.1 不良的管理作风

不良的管理作风体现在部分管理人员遇到生产安全问题时,极力回避安全人员,逃避安全责任。这部分管理人员自身工作轻浮,说服力不强,遇到安全问题极力推脱责任,不是从主观上认真查找自身的不足,而是丧失管理者勇于承担责任的勇气。他们不认真进行管理工作,视安全如儿戏。

1.2 不良的管理思维

不良的管理思维认为,“安全”是安全人员管的,“违章”是安全人员抓的,“安措”是安全人员审的,“安全教育”是安全人员负责的。

1.3 不良的作业程序

不良的作业程序体现在部分工作负责人自身安全学习不够,对安全作业规程掌握不透彻,安全防范能力低下,凭经验作业,走“捷径”,无视安全风险;对制订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危险点分析预控,既不组织学习,也不进行交底,盲目指挥。

1.4 常见的管理性违章现象

(1) 不重视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现场规章制度不完善,安全组织机构不健全,安全保证体系不到位。不按规定认真组织、参加安全工作会议,不参加安全检查及制度要求的相关安全活动。对上级有关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文件要求未组织落实,未及时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2) 未按规定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与施工计划同时下达、同等考核。对重大的危险性施工项目,未认真对安全施工作业票进行审核,未亲临现场监督、检查安全措施、安全要求的执行情况。

(3) 隐瞒事故或事故调查处理不能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开展,未分析出事故发生的原因,未组织制订、落实相关的安全防范措施,没有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对相关责任人未严肃处理。

(4) 引进资质不合格或安排未经资质评审的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对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在施工中出现的阻挠、抵触安全工作的行为,不按规定处理或随意执行管理要求。对不具备安全作业条件的施工项目强行组织施工生产。

(5) 挪用或未按规定提供安全保障措施费用、安全奖励资金等。

(6) 未按规定督促、检查施工安全工作,对检查中出现的安全隐患未按规定要求安排整改。未按规定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组织制订、演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7) 未按作业方案规定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及安全风险控制对策进行施工,或擅自变更施工方法、施工程序、施工工艺等。

(8) 未按规定认真检查落实施工安全工作,对检查中出现的安全隐患未按规定落实整改或拒不整改,发现违章不制止,发现隐患不消除。

(9) 移动、拆除防护设施,动火作业、危险作业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或在安全监护人员未到岗的情况下组织施工。

2 管理性违章的危害和特点

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指挥性违章的危害只涉及一个点、一条线或是一部分,而管理性违章的危害涉及全方位或全系统,所以管理性违章的危害远大于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和指挥性违章。如果管理性违章能得以控制,管理能到位,那么其他3类违章就会大大减少。但是,反管理性违章远比反其他3类违章的难度大,其原因如下:一是健全、完善的规章制度没有现成的标准;二是规章制度要符合现场实际,这是一种动态管理机制,绝大多数单位还不完善;三是要查禁的违章人员本身就是管理人员,检查自身比检查别人更困难;四是有章不循有多多少少的客观原因。这些都给查禁管理性违章带来难度。

管理性违章的影响极其广泛,甚至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其表现形式具有如下特点。

2.1 隐蔽性

由于违章管理往往发生在领导层,一般不是直接违章,直观性差,不易被人注意,特别是不易被当场发现。有些事故从表面上看是作业人员违章作业,但探究事故的本质原因,往往与劳动组织不合理、安全设施与生产进度不同步、设备安全装置不完善或失效、安全监测检查不及时、安全措施针对性不强、安全教育不及时或流于形式有关,但这些管理性违章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及滞后性,常常易在分析事故时被忽略,只有深入追究下去才能发现其中原因。由于本质原因没有查清,没有采取本质的预防措施,导致同类事故重复发生,形成恶性循环。

2.2 误导性

因为违章管理多发生于企业管理层,所以会出现一层影响一层、一级看一级的效应。时间一长,个别人员就把冒险不当成违章,而当成作业中的“经验”,因为它有“省时省力”的长处。员工的习惯性违章源于领导的管理性违章,发生事故的本质原因,应该是管理性违章。

2.3 阻碍性

发生管理性违章的人,往往把自己的错误习惯当做经验去固守、去传播,而对新的安全思维、新标准、新条例、新理念、新观念拒绝接受,持怀疑、观望、等待和侥幸心理。加上管理性违章多发生于领导层和管理人员,因而阻碍了先进管理机制、先进安全管理理念的贯彻落实。

2.4 顽固性

领导层管理性违章同工人习惯性违章一样,也是比较顽固的。因为管理性违章既有很大的“习惯性”,又有很强的“隐蔽性”,特别是管理性又对“隐蔽性”、“习惯性”起到很大的掩护作用,这就加剧了管理性违章的顽固性。

2.5 诱发性

员工的“习惯性”违章可以直接导致事故的发生,管理性违章往往会间接导致恶性事故的发生,而且会连续发生。当然,并不是所有的管理性违章都对事故发生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在诱发事故方面,管理性违章有“滞后性”和“间接性”的特点。虽然存在管理性违章,但事故并不随之而来,但若长期不予纠正,则会由量变到质变,发生恶性事故就是必然的了。

3 管理性违章的产生原因

管理性违章的产生不是偶然的,而是由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决定的。

(1) 市场经济导致的激烈竞争。生产经营单位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不顾客观实际情况,片面地抢进度,期望少投入、多产出。安全生产上存在侥幸心理,安全生产未引起重视或被忽略。

(2) 在具体作业时,重结果而轻安全过程,把安全当成陪衬。形成了“工作不忙讲一阵,出了事故抓一阵,来了检查忙一阵”,在思想上没有正确认识安全与进度的关系,没有进行有效的安全管理,在工作中摆错了安全与效益的位置。

(3) 个别管理者安全意识差。对上级相关安全文件、会议精神的学习不认真,敷衍了事,对安全法律、法规的认识掌握不够。根据长期沿袭下来的经验盲目指挥,对安全设施不了解,对安全措施不落实,不能进行有效的安全管理,导致违章管理,盲目指挥。

(4) 对本单位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危险点、危险源辨识不清,没有具体的安全应对措施。遇到问题时“拍脑袋”定方案。这是经营管理者安全意识淡薄、工作责任心不强的表现。

(5) 内部程序化的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不完善。主观臆断代替了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各级的管理职责不清,发生事情时互相扯皮、推诿,这是管理混乱的表现。因制度不完善导致职责不清,措施不到位,很容易导致违章管理和发生安全事故。若程序化的安全管理体系只是挂在墙上,则必然出现“人治”代替“法治”,责权不明确。

4 管理性违章的控制

违章现象、违章行为之所以屡禁不止,其背后无不凸现出领导层和管理层的不作为或者乱作为,这些都是管理性违章的结果。管理性违章是行为性违章和装置性违章的根源。

从严治理管理性违章,就要对行为性违章或人员责任的事故障碍等进行深入的剖析,弄清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充分认识管理性违章的危害性。要提高管理流程的透明度和规范化程度,严格进行责任追究,下级人员的管理责任不清就是上级主管领导的失职。要严格管理性违章的处罚,除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外,还要加重处罚重复性的管理性违章,对相关管理人员也进行处罚。具体应采取以下控制和防范措施。

(1) 要求管理者加强安全学习,增强安全工作的风险意识,自觉履行安全职责。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无小事”的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参加安全工作会议,解决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安全生产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 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逐步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保证员工自觉遵章守纪,同时要对管理者下达的命令有足够的判断能力。《安全生产法》中明确规定:“从业者对发生违章指挥、违章管理有权拒绝执行。”要教育员工对违章指挥、违章管理敢于拒绝执行,这样就从一个侧面遏制了违章指挥、违章管理现象的蔓延。

(3) 要求管理者在从事经营生产活动中,不但要知道生产的工艺流程,更要知道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点(源),并组织做好预控措施,有效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管理者要深入工作实际,了解生产情况,进行安全工作的专项治理。

(4) 要建立健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监督网络,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由专门机构负责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形成以领导负责的责任体系、职能部门负责的保障体系、安全监督部门负责的监督体系,各负其责,分工明确,形成一个运行有效的安全责任、保证、监督体系,从而从根本上杜绝管理性违章现象的发生。

(5) 要从提高各级领导自身的安全意识、安全素质入手,针对个别领导容易出现的重生产、重进度、忽视安全的不良倾向进行宣传培训。使他们真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自觉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以身作则,做反管理性违章的带头人。

(6) 把反管理性违章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之中。做到层层抓、层层落实,并与经济责任制挂钩,使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约束作用和经济责任制的激励作用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发挥领导的龙头作用。

5 结束语

为了有效地治理管理性违章,管理人员在安全管理中要坚持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要加强自身学习,掌握新的知识、新的安全管理方法,克服主观臆断、不懂装懂的行为观念,认真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避免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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