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公安院校“公共危机管理”课程建设的不足与对策

2011-08-15 00:45刘海霞熊俊
大家 2011年17期
关键词:公安院校公安危机

刘海霞 熊俊

一、“公共危机管理”课程在公安院校开设的重大意义

(一)公安院校开设“公共危机管理”课程,是适应国家对公民对突发事件预防与应对知识、能力普及的要求。

中国乃至世界都进入了一个危机高发的时代,面对日益频繁与严重的危机事件,我国国民普遍存在公共危机意识淡薄,预防与应对危机的知识和能力不足、甚至缺失的状况。学校教育是最具有普适性的一种方式,在教育体系中处于金字塔顶端的大学,同样要顺应社会的发展要求对在校的大学生进行更高层次的危机知识的传播与普及。公安院校作为大学序列当中的一部份,对全体在校大学生开设危机课程是适应国家对公民对突发事件预防与应对知识、能力普及的要求,是公安院校作为国家教育体系一分子义不容辞的责任,使公安院校在校的学生能够正确的认识、面对和应对发生在自身和周围的危机,减少、减轻因危机造成的各种伤害。

(二)公安院校开设“公共危机管理”课程,是满足公安队伍对民警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的要求

公安院校的公安专业的学生作为未来的预备警官,应具有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危机,尤其是要具备应对事故灾害及社会安全性危机事件等以公安机关为主

要处置力量的各类突发危机事件的知识和能力。这些知识和能力需要在校的学习和培养。公安院校作为未来警官孕育的摇篮,理应顺应社会和公安工作的实际要求,对学员进行相关知识能力的培养,以满足公安队伍对民警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的要求,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保障公共安全的特殊使命。

(三)公安院校开设“公共危机管理”课程,以教促研,可以繁荣公共危机管理理论

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危机理论研究繁荣的背后,从公安管理的角度来论述研究的却为数不多,另外,纯理论研究偏重,从实战和应用的角度研究的较少。公安院校通过“公共危机管理”课程的开设,可以形成一支教学科研队伍,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从公安管理的角度来思考和研究公共危机的管理问题,形成具有一定深度的研究成果。另外,由于公安院校培养对象的特殊性,要求培养的学员具有很强的实际操作和运用能力,这也会促使公安院校的研究更多的关注如何提高实战效果和解决实际运用的问题上来。这些都可以说在公共危机理论研究领域具有着特殊的意义和价值。

二、目前公安院校“公共危机管理”课程建设上的不足

(一)师资力量匮乏,师资素质需要培养提高各地的公安院校相继开设了该课程,因为当时是我国公共危机研究刚刚开始发展的时候,一时很难引进专门人才,教师力量基本上是从原有的教师力量中安排解决。教师在短时间内靠一个人的摸索研究来完成一门课程的准备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目前,由于课程的发展在公安院校并没有普及,课时量也不大,所以师资匮乏这种状况到现在也并没有得到改善。近年随着危机理论研究的繁荣,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出台,各种学习交流的机会也大大增多,学校是应该创造条件把担任该课程的教师送出去进修的,以加强教师的知识更新与补充,不能因资金、教师资力、人额数量等问题一再的搁浅。

(二)课程体系不完善,缺乏针对性教材

中国的公共危机研究大家都是从不同角度进行各自观点的阐述,但并没有危机管理的完整权威的理论体系,论文不少,但缺乏专门权威的危机专著教材。任课教师大多是第一次系统接触本课程,对知识体系不能高屋建瓴的进行把握,这些都直接导致了课程在最初设计时课程体系具有先天不足。经历这几年的发展完善,课程体系框架已经初步确立,但与公安院校其他成熟的课程相比,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另外就是教材建设的滞后。教材是根据课程标准和教学方法的要求编写的教学用书。它是教师进行教学的重要依据,为教师的备课、上课等活动提供了基本依据,对学生而言,可以帮助他们掌握教师讲授的内容,同时也是他们阅读课外读物,进一步扩大知识领域的基础。目前关于公共危机的论著已经很多了,但适合做公安院校教学用书的却很少。

(三)实训课难以开展

现在公安院校的课程设计,理论课程与实训课程并重,尤其是随着公安民警招录培养体制的改革,实训课程的地位进一步凸现。实训教学是培养学生基本技能的重要途径,帮助学生把理论转化为现实的应用技能,在这个过程中也进一步加深对理论的理解和反思。而就公共危机课程本身而言,许多的实训课程在现有的条件下都很难开展。实训的场地、实训器材、实训指导教师缺乏,大规模危机实训场景的模拟难度大等等,这些条件的制约使危机的实训课程很难开的出来,即使勉强开出,实训效果也差强人意。

(四)课程的现实意义及其重要性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从目前公安院校“公共危机管理”课程的开设情况以及目前该课程的发展状况来看,该课程这几年并未受到重视和发展,而有着被边缘化的危险。包括上述提到的课程建设上的不足,其实归根结底都可以说该课程的现实意义及其重要性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无论从公安业务的角度,还是从我们前面所提到的一般教育意义的角度,该课程是应该大力发展的,尤其是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出台,该课程更应该被提升到一定的高度,在公安院校对所有的在校学生进行开设。

三、公安院校“公共危机管理”课程建设的建议

(一)正确认识该课程的现实意义,提升该课程在课程体系中的地位

由于传统的被动应对思想的束缚,目前我国的危机教育也开始起步,但还是点缀式的,表面工程现象严重,归根到底是没有正确认识公共危机的发展现状以及公共危机管理的重大意义。公安院校必须要正视危机的现状,把握危机管理在学生能力培养中的重大意义。在课程体系建设中应把危机管理课程作为一门公安专业课进行开设,必要时可以统筹考虑”公共危机管理”课程与其他交叉课程的关系,对授课内容进行科学的设计。

(二)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

解决师资问题的主要途径一方面是从现有的教师队伍中发掘,另一方面就是引进专门人才。但不论原有的教师队伍还是新发展的力量都需要加强教师的交流学习。一方面教师之间可以组成一个教学和科研团队共同探讨教研当中遇到的问题,充分发挥教学团队的作用。另一方面教师也要不断地被送出去,进行取经学习,了解外部的学术发展动态,毕竟这是一个在刚刚起步的领域,有其理论发展变化的空间。

(三)加快教材的编写建设工作

教材的滞后是目前困扰“公共危机管理”课程的一个重要方面。编写一本适合公安教育的教材是加快该课程建设的重要环节。从教材的适用对象来看,教材的编写者既要懂得公共危机管理的理论,又要懂得公安业务,了解公安机关的实战要求,这样编写出来的教材才能适应公安教育的要求。同时教材的编写一般来说需要团队的力量,因此在这里就存在一个牵头的核心人物或者是组织。学校自身可以依托自己的人员力量进行编写教材,同时各公安院校还可以联合组织人员共同来完成教材的研发。

(四)统筹安排实训课的开设

“公共危机管理”课程实训课的开设,要在现有条件的基础上,加强客观条件的创造,如必要实训器材的购买,实训指导教师的充实。同时更要统筹安排实训课的开设,改变目前每门课程仅就自己的实训要求开出自己的实训项目进行实训的各自为政的一种局面。其实公安业务往往具有综合性,许多课程可以统筹联合开设实训,这样既有利于节约教学资源,又有利于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公共危机管理”课程由于部分实训可能会涉及大规模场景的演习,需要大量的人员的参与,同时更需较多教师的组织和指导,这完全可以和其他课程进行联合组织实训,如“群体性事件处置”课程,这样既满足了大规模场景模拟所需要的人力,同时组织实施的教师力量也得到加强,学生综合能力也得到了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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