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的社会主义公平观

2011-08-15 00:44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 2011年5期
关键词:公平权利制度

王 凯

(湖南科技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 湘潭 411201)

毛泽东的社会主义公平观

王 凯

(湖南科技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 湘潭 411201)

毛泽东的社会主义公平观,就是要建立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实行按劳分配与配给制相结合的分配制度,以实现经济公平;建立人民民主专政,切实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以实现政治公平;把教育公平作为实现文化公平的基石,强调并推动普及教育,确保教育机会的公平;强调人民应当享有同等的基本权利和社会地位,以实现无差别的社会公平。

毛泽东;社会主义;公平观

实现社会公平是社会主义的重要原则和价值追求。作为杰出的马克思主义者,毛泽东在继承已有科学理论、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和尊重客观现实的基础上,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实际相结合,通过艰辛探索和长期实践,逐步形成了其独具特色的社会主义公平观。

一、经济公平

经济公平是毛泽东社会主义公平观的核心内容。其关键在于实现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实行按劳分配与配给制相结合的分配制度,最终消灭全体人民的贫富差别。

1、建立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是实现社会主义经济公平的基础。在毛泽东看来,生产资料私有制是少数人大量占有社会财富,这是造成社会剥削,导致社会经济关系不平等的最重要的经济根源,它与社会主义格格不入,没有任何存在的理由。相反,公有制能使全体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从根本上消除了人对人剥削、奴役的基础,可以为建立公平的社会经济关系创造前提条件。新中国成立后,为了实现经济公平,在以毛泽东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继续实行土地制度的改革,没收官僚资本,随后又开展社会主义三大改造运动,同时极力提高公有化的程度,逐步扩大公有制的规模。毛泽东相信,一旦纯粹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建立起来,人与人在生产中就会形成公平的关系,我国经济公平的实现也就指日可待了。

2、实行按劳分配与配给制相结合的分配制度是实现社会主义经济公平的根本保障。毛泽东认为:“按劳分配和等价交换这样两个原则,是在建设社会主义阶段内人们决不能不严格地遵守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两个基本原则。”①但毛泽东对实行单一的按劳分配原则抱有疑虑,尤其是对体现按劳分配原则的工资制度怀有一定程度的不满。1974年10月,在关于理论问题的谈话中,他透露出壮志未酬的感慨:“现在还实行八级工资制,按劳分配,货币交换,这些跟旧社会没有多少差别。所不同的是所有制变更了”②。因此,他认为对按劳分配应当加以限制,并主张把按劳分配与供给制相结合,这样,才能实现彻底的经济公平。

3、共同富裕是毛泽东追求经济公平的最高要求和最终目标。毛泽东认为,革命胜利后党就要“领导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使农民群众共同富裕起来,穷的要富裕,所有农民都要富裕,并且富裕的程度要大大地超过现在的富裕农民”③。只有农民群众都富裕了,社会才会更和谐、更公平。1955年7月,毛泽东在《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报告中第一次明确提出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他说:“在农村中消灭富农经济制度和个体经济制度,使全体农村人民共同富裕起来。”④他还坚定地认为:“我们实行这么一种制度,这么一种计划,是可以一年一年走向更富更强的,一年一年可以看到更富更强些。而这个富,是共同的富,这个强,是共同的强。”⑤

二、政治公平

政治公平是社会主义实现社会公平的政治制度保障,也是毛泽东社会主义公平观的重要内容。其核心在于建立人民民主专政,发扬人民民主,克服官僚主义,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原则。

1、建立一整套以人民民主专政为核心的政治制度是实现社会主义政治公平的基础。毛泽东从我国国情的实际出发,领导党和人民建立了一整套有利于实现社会主义政治公平的基本政治制度。第一,建立和巩固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让人民都当家作主,公平的享有为自己作主的权利。第二,选择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毛泽东认为:“只有这个制度,才既能表现广泛的民主,使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高度的权力;又能集中处理国事,使各级政府能集中地处理被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所委托的一切事务,并保障人民的一切必要的民主活动”⑥。第三,选择和确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个制度既不同于苏联的一党制,也不同于西方国家实行的多党制,是适合中国国情的新型政党关系的生动体现,是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建设。它使各民主党派和爱国人士能够在平等的舞台上公平地参政议政。第四,选择和确立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使少数民族自己管理民族地区的内部事务。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使少数民族有了自治的权利,从而促进了团结互助、公平的民族关系的建立。

2、发扬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是实现社会主义政治公平的必然选择。毛泽东曾认为,民主既是公平的基础,又是公平的保障。他指出过,“在我们国家,如果不充分发扬人民民主和党内民主,不充分实行无产阶级的民主制,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无产阶级的集中制。”⑦同时,毛泽东还关注人民政治生活上的公平,他充分肯定了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人民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权利,认为劳动者应该有管理军队、管理各种企业、管理文化教育的权利,而这些权利“是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最大的权利,最根本的权利。没有这种权利,劳动者的工作权、休息权、受教育权等等权利,就没有保证”⑧。这些都体现了毛泽东对工人阶级和其他劳动者的权利与主人翁地位的维护和尊重。

3、反对官僚主义是实现政治公平的必然要求。毛泽东认为,官僚主义极大地阻碍了公平社会的建立,必须坚决予以反对。早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毛泽东就指出:“官僚主义的领导方式,是任何革命工作所不应有的,经济建设工作同样来不得官僚主义。”⑨在“五反”中,毛泽东强调,我们党要“着重地克服领导机关中的官僚主义和分散主义,并将那些过去需要而现在已不需要的制度和办法加以改变,……至于在农村中每个乡存在着几十种委员会以及积极分子兼职太多,均属妨碍生产,脱离群众,也应该坚决地但是有步骤地加以改变”⑩。

三、文化公平

文化公平是毛泽东社会主义公平观的重要内容。在建国初期,人民群众的文化水平普遍偏低,文盲半文盲占到全国人口的绝大多数。因此,在当时的背景下,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文化公平,首先就必须实现教育公平。

1、推动普及教育是实现文化公平的前提条件。毛泽东认为,教育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使广大民众都能有文化有觉悟,文化应该是为一般平民所共有,决不是少数人所得而私的文化。1950年9月,毛泽东领导召开的第一次全国工农教育会议,便将工农教育问题列入国家教育工作的主要议事日程。之后颁布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在法律上保障人民受教育的权利,规定国家设立并且逐步扩大各种学校和其他文化教育机关,以保证公民享有这种权利。此外,毛泽东还提倡开展扫盲运动。他认为,扫除文盲是普及教育的基础工作,大众要摆脱愚昧状态,要先认得字,并且要普及民众的文化知识和读写能力。

2、改革教育体制,确保教育公平,是实现文化公平的根本途径。毛泽东认为,教育要考虑以公平为基础,用各种不同的方式来对待每一个人,体现因材施教的特点。1965年7月,在毛泽东的要求下,中央学制问题研究小组提出建立义务和培训两种教育制度,根据城乡不同需要制定各级各类学校不同的修业年限,缩短学制,减少课程,设立两年制的高校预科等。其目的就是为了适应当时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营造一个公平的受教育环境。1970年,毛泽东提出在教育改革中要求从小学进初中起,废止各级入学考试,实行就近入学,取消重点学校制度;提出农村普及五年小学教育;改变以课本、教师、课堂为中心的教学方法,组成工人、教师和学生三结合的教学模式,用典型产品、典型工程、典型工艺带动教学,以此改善教育制度,实现人们在文化教育中的公平。

3、教育机会的公平是实现文化公平的内在需要。毛泽东认为,教育不分性别、种族和贫富,要保障人民平等地享有教育机会。第一,教育不分性别。针对中国社会长期以来形成的“男尊女卑”、“重男轻女”这一封建思想,毛泽东把妇女教育提高到了重要位置,并积极为女子就业、女子教育提供条件,使女子得到了教育上的公平。第二,教育不分地区。农村同样享有公平的教育机会。他强调,在农村要普及教育,要通过多方式、多渠道发展农村教育,拓宽工农子弟就学的途径与机会,增加对农村地区教育的投入。第三,重视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1949年11月,毛泽东在给彭德怀和西北局的信中指出:“青海、甘肃、新疆、宁夏、陕西各省省委及一切有少数民族存在地方的地委,都应开办少数民族干部训练班,或干部训练学校。”⑪在毛泽东的指示下,1950年11月,国家决定在北京设立中央民族学院,并在西北、西南、中南等地分别设立民族学院。这些措施的目的,就是要消除教育在不同人群、不同地区和不同民族的不公平现象,让每个公民都平等地享有教育机会。

四、社会公平

社会公平是指人民在基本权利、社会地位、声誉和尊严方面应当享受同等的权利。毛泽东始终强调,人民应当享有同等的基本权利和社会地位,并在此基础上实现社会的无差别。

1、人民享有最基本的权利是实现社会主义社会公平的核心内容。毛泽东认为,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可以促进社会公平的实现。第一,保障生存权。1922年5月1日,他在湖南《大公报》上发表的《更宜注意的问题》一文中指出:生存权是最为基础的权利,“一个人在‘老’‘少’两段不能做工的时候应该都有一种取得保存他生命的食物的权利,这就是生存权”⑫。第二,保障劳动权。“一个人在十八以上六十以下有气有力的时候,除开他自己发懒不做工可以让他饿死不算数外,在理都应该把工给他们做,工人就有要求做工的权利”⑬。第三,要保证人民的人权、政权、财权及言论、出版、集会、结社、信仰、居住、迁徙之自由权,以及休息权、受教育权、老病保养权等。保证人民享有这些基本的权利,也就初步实现了人民在社会生活中关系的平等。

2、人民享有平等的社会地位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强大动力。新中国成立之初,“富者贵,贫者贱”等封建残余思想根深蒂固。对此,毛泽东反复强调,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应当享有平等的社会地位。同时,毛泽东还强调必须反对一切形式的特权。他指出,特权代表了不平等的社会地位,是极不公平的表现,任何人,无论其家庭及个人的历史功绩如何,都没有一种世袭或者必然的政治高贵。在这一问题上,毛泽东以身作则,对自己的亲友也不徇私情。亲友赵浦珠对当地政府涉及自己的减租、土改和划分成分上有意见,写信要求毛泽东帮助时,毛泽东明确告诉他:“乡间减租土改等事,弟因不悉具体情形,未便直接干预,请与当地人民政府诸同志妥为接洽,期得持平解决。”⑭

3、消除社会差别是实现社会公平的有效途径。在毛泽东看来,人与人之间的公平意味着不能有差别存在,而社会分工导致了人们身份、地位的差别,消灭社会分工是公平的体现。为了消除社会分工所带来的不公平现象,毛泽东发动了人民公社化运动。他认为人民公社是一条可以使“城乡差别、工农差别、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差别逐步缩小以至消失的道路,以及国家对内职能逐步缩小以至消失的道路”⑮。他设想,一个公社就是一个小社会,每个公社将来都要有经济中心,要按照统一计划,大办工业,使农民就地成为工人,逐步缩小以致最后消灭工农差别;公社要促进农村全民所有制的实现,以缩小城市和乡村的差别;公社要有高等学校,培养自己所需要的知识分子,实行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制度,以最终达到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差别的消失。

注释:

①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0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版,第8页。

②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3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第413页。

③国家农业委员会办公厅:《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上),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1年版,第434页。

④⑤⑩⑪《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 437、495、271-272、20 页。

⑥《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057页。

⑦⑧ 《毛泽东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96-297、129页。

⑨《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24页。

⑫⑬《毛泽东文集》,第 1 卷,人民出版社,1993 年版,第 8-9、9页。

⑭《毛泽东致韶山亲友书信集》,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版,第32页。

⑮国家农业委员会办公厅:《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下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1年版,第111页。

K841.1

A

1671-2994(2011)05-0033-03

2011-07-12

王 凯(1976- ),男,湖南湘乡人,湖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中共党史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责任编辑:刘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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