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一点思考

2011-08-15 00:52孙玫贞谢萍
关键词:职业化职责专业化

孙玫贞,谢萍

(中国矿业大学理学院,江苏徐州221116)

关于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一点思考

孙玫贞,谢萍

(中国矿业大学理学院,江苏徐州221116)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重要性日益凸显,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问题日益突出。本文在分析了辅导员职业化专业相关概念的基础上,深度探讨了当前辅导员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解决方案。

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职业化专业化

一、什么是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科学化”、“多样化”等

在讨论辅导员队伍建设时,学界的表述不尽相同,是“职业化、专业化”、“职业化、专家化”抑或是“多样化、专业化”等等。这种表述的差异,一方面说明我们这一领域的研究有了数量上的增长,另一方面也反映我们在研究上还处于起步阶段,因为即使是对问题的基础概念我们至今没有形成共识。有人认为这是同一个概念的不同说法,无需讨论。笔者则认为如果我们不在基本概念上取得共识,那么有关这一问题就失去相同的平台,关于“辅导员队伍建设”问题的理论探索就没有任何意义。因为对这些概念的不同认识和解读不仅关系到辅导员队伍建设和发展的目标和路径,也关系到辅导员自身对所从事的职业专业的感悟、认同,关系到新时期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

从词源学的角度来讲,这几个都从在自身词根的基础上的“化”的问题。什么是职业呢?《现代汉语词典》中是这样解释的:(一)个人在社会中所从事的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工作;(二)专业的、非业余的。[1]这种解释中强调了职业的社会认可性和经济性,显然辅导员的职业化不是指辅导员工作的经济性。因为即使不职业化,辅导员现在所从事的工作也是他们的主要生活来源。辅导员的职业化我们可以从社会的认可性的角度理解,这一点已经有学者涉及,现不赘述。[2]除此以外现代职业还有其他的特征:1.规范性,或是科学性。这是职业的基本特性,是不同职业间相互区别的标志。不同职业有不同的工作目标,清晰的职责定位和工作性质,特定的工作对象和工作内容,严格的职责界限、范围和标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分工逐渐细化,职业范围在逐渐扩展,规范性特点逐渐突出。例如,美发师和美容师,幼儿教育中教师和保育员,虽然这些职业间有某些关系和相似,但是从规范性或是科学性角度来讲,他们的职业区分是明显的;2.培训的系统性。随着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对从业者的技能要求越来越高,职业的这种特征越来越明显。培训的系统性体现在培训范围的广泛性,所有从业者都需要培训;培训的层级性,包括入门前和入门后的持续培训,对不同水平的从业者进行针对性培训。以系统化的培训使从业者掌握娴熟的职业知识和技能,是一个职业的基础;3.职业的自我认可度。所谓的自身认可度,就是从业者对自己要从事的职业的认识。这种职业的自我认可度一方面来自社会的影响,也来自于自己对所从事的职业的认知、尊重和热爱。这种职业的自我认可度,是从业者自身职业发展的基础,也是整个职业发展的基础和成熟度的体现;4.发展的可持续。从个人职业发展的角度讲,由于个人的原因可能会遇到职业发展的瓶颈。但从社会的角度讲,一个规范的职业会给个人提供一种持续发展的可能,为个人提供终身从事的职业生涯和永久的成员资格。随着经验的累计技能的深化,与此相适应的给与职业者相应的物质待遇、精神待遇和社会地位。

什么是专业呢?从上述职业的解释中我们看到,广义上专业等同于职业。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分工的细化和深化,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的发展,专业有特定的含义。“专业是高等学校根据社会专门职业分工和学科体系的内在逻辑而划分的基本教育单位。高等学校专业具有双重性质:职业性和学科性。”[3]专业划分的基本依据则是生产劳动所凭借的职业分工和知识领域或学科门类。专业是对职业知识性、技术性的要求,是对某职业的复杂性、创造性的肯定。专业具备这样两个基本的特征:(一)拥有一套专门化的知识体系;(二)注重对特定领域内规律的总结和把握。

什么是专家?是“对一门学问有专门研究的人;擅长某项技术的人”。[4]

从逻辑和社会历史发展的历程来考察,职业先于专业,专家成长于职业、专业中。也就是说职业是专业的基础和前提,专业是职业的提升,专家是职业和专业发展的必然结果。比如,教师职业的出现很早,但是就专业而言,就是近现代以来的事情。随着经济社会进程的日益加快和知识技术的迅速普及,专业的发展加速了职业的发展,职业和专业相互之间融合和影响的程度日益加深,对他们做严格的区分已经日益困难。

所谓的“化”就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比如自然科学领域的“绿化”、“沙化”,社会科学领域中的“现代化”、“法治化”、“全球化”等。因此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就是指辅导员从非职业发展到职业,从非专业培养成专业,从非专家成长为专家的发展变化过程。

在对这三个概念的阐述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在辅导员队伍建设问题上所涉及到的诸多概念之间的关系。“职业化”过程包含了“科学化”规范和“多样化”选择,“科学化”和“多样化”是“职业化”的应有之义。具体到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职业化”问题中,“科学化”和“多样化”是辅导员队伍“职业化”具体路径的选择,而不是平行与“职业化”的过程。“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之间的顺序也是不可调的。

结合目前我国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际,笔者认为:关于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表述应该是“职业化培养,专业化发展,专家化方向”。因不独在教育领域,任何职业、专业的从业者都以成为该领域的专家为职业和专业的奋斗目标,都有一个“专家化”的需求,因此我们没有必要独在辅导员队伍建设上专门提出“专家化”。对该问题更确切的表述是:“职业化发展,专业化培养。”

二、为什么是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职业化”和“专业化”

这当然是由辅导员队伍不成熟、不职业、不专业的现实决定的。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专业背景来源复杂,职业认同度低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水平的提高,人才培养的层次和辅导员的学历层次也逐渐提高。据最新的统计数据,截至2008年年底,全国高校共有本专科生专职辅导员91808人,比2006年增长33%。从学历构成看,本科及以上学历占92%。[5]辅导员队伍中本科学历层次已经比较普遍,研究生层次的辅导员越来越多。我们一方面要看到这种高学历辅导员给队伍建设带来的变化,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清现实:当前辅导员的来源主要是本校或外校的研究生,他们的专业背景复杂,都经过长期严格的专业训练。随着就业环境紧张,就业压力大,很多人因为高校相对稳定的生活环境、优良的硬件设施条件、较高的社会地位和未来个人发展的角度选择了辅导员的工作,这样的认识是粗浅的,选择是冲动的,职业预期是短暂的。这样的队伍结构为辅导员队伍建设带来的潜在隐患是:在群体从业心理上的焦虑和茫然,去留是他们在从业过程中无时不在思考的问题。在辅导员队伍建设职业化专业化的过程中,对他们来讲,与争取转岗的机会相比,放弃自己长期所学专业、在职业培训和职业晋升的过程中从头起步要艰难得多,这是辅导员队伍建设中要面临的深层次的群体从业心理的问题,如果不重视和解决辅导员群体的这种从业心理,辅导员队伍建设无从谈起。

(二)岗位规范性(科学性)欠缺

这表现在:1.职责不明确。就一个职业的规范性而言,有明确的职责范围是最基本的要求。职责明确与否的标准不是从从业者该干什么,而是从他明确知道不该干什么来考察的。而对目前辅导员岗位来说,找不出什么工作这个岗位他不该干。高校中的所有部门,涉及到的学生的所有事务都由辅导员去做。如果有什么事情,找不到岗位来处理,那肯定是辅导员的职责。现实中,辅导员职责成为一个无边界、不固定的临时应急的工作安排,工作内容泛化;2.辅导员工作缺乏科学的考核标准。在职责不明确的前提下,因缺乏考核的依据和标准,如何考核辅导员的工作就是难题。问题主要是:要么在考核中强调师德,强调无私的付出,任劳任怨的奉献;要么在实践中考核过细,提出360度考核体系,先不谈这种考核的科学性如何,就是在实践中对考核对象——辅导员的心理就会造成极大的压力。因此,科学的考核标准应基于两点:一是任何考核都应该规范科学给予他们理性地工作评价,不应从道德上拔高对数量众多的普通辅导员的要求;二是任何的考核都应是基于给辅导员带来职业上的启迪和引领,考核的目的是促进辅导员队伍的稳定和辅导员自身的成长,找出不足,激励进步。

(三)辅导员培训不系统

1.岗前培训短期化

辅导员工作是一个面向大学生的复杂劳动,是一个需要专业技能和知识累积的创造性劳动,是需要持续坚持和积累才能有所成效的长期性劳动。在当前各行各业对从业者的技能要求都越来越高的情况下,辅导员的岗前培训还仅仅是以省研修基地基础上短期的培训,因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这种培训只能起到入门介绍的作用,大量的工作还需要辅导员在实践中慢慢摸索。

2.培训针对性层次性不明显

16号文件颁布后,对于辅导员培训越来越重视,相关部门给予大量的政策和物质支持。据了解,从2005年开始,连续举办17期全国高校辅导员骨干示范培训班,培训骨干3000多人。同时,实施高校辅导员继续攻读学位计划,从2006年开始,每年选拔1000名优秀辅导员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硕士学位,从2008年开始,启动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学位计划试点工作。[8]各高校也结合本学校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辅导员培训。但与现实的需要相比,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比如,培训人员的覆盖面上、培训内容和形式的创新上、培训的层次性上都有提升的空间。

(四)职业可持续发展的困境

职业是专业的基础和前提,专业是职业的提升,专家是职业和专业发展的必然结果。欲培养一批长期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丰富工作经验的专家,前提是把辅导员作为一种职业。从职业化的角度讲,辅导员岗位要给个人提供一种持续发展的可能,为个人提供终身从事的职业生涯和永久的成员资格。当前辅导员在职业化过程中要面对职业可持续发展的困境。2006年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明确了辅导员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但在个人自身发展路径的选择上来说,即使愿意以辅导员作为终身职业的同志来讲,无论在行政职务的晋升上还是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上,也是一个两难的选择。选择行政管理职务,会因行政职数的稀缺而更加困难。而选择专业技术职务,当下也面临尴尬:相当一部分辅导员因所学专业不属于思政类专业,而在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中只能从头开始。即使愿意在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上也面临这样的困境:如果注重考察辅导员的工作实绩而降低对辅导员学术研究及教学能力的考核,会遭到来自其他序列教师的质疑;如果将辅导员的学术研究及教学能力要求等同其他序列教师,本身对当前职责泛化、工作任务繁重的辅导员来说,也是一种现实的不公平。

三、如何推进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职业化专家化

从宏观上讲,职业专业的变化发展路径有两条:一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像传统职业专业一样依靠自身自下而上自发地生成变化发展;另一种是根据经济社会的需要,依赖国家社会的重视、扶持和鼓励,推动职业专业自上而下的变化发展。结合我国国情和现实需要,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职业化专业化需选择第二条路径,事实上16号文件颁布辅导员队伍建设问题被提出后,也是遵循着这样一条路径。而这种路径又可以做两种具体选择:一是刚性职业化专业化。不顾从业者的从业愿望,以限制流动和多样化选择,阻塞辅导员自我职业规划设计的职业化专业化;另一种是柔性职业化专业化。尊重从业者的从业愿望,为辅导员创造良好职业成长环境的职业化专业化。显然,第二种是辅导员队伍建设职业化专业化最优化的解决路径。我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建立规范的辅导员职业准入制度

在辅导员职业准入上,16号文件及配套文件中有对辅导员选拔有“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在实践中各高校结合自己的实际往往采用面向全国组织推荐和公开招聘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笔试、面试、审核、公示等环节。但从实践操作来看,这样的入职标准往往比较模糊,各校之间各省之间都存在巨大差异,更为关键的是考核考察的内容不规范、不统一,侧重点不同,又因考核时间短而不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应聘者的职业认知和职业素质。在建立规范的辅导员职业准入制度上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

1.以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为平台,培养辅导员

目前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已经发展到一个基本成熟的阶段,有关的学科体系和知识体系的建立基本完善,从专业建设的角度看,存在理论本位和知识本位的取向,这在专业人才培养的流向上表现得非常明显。在本科生教育阶段主要培养中小学从事思想政治课教学工作的人才,而研究生阶段主要培养理论研究人才,而不是辅导员。这说明当前我国高等教育思想政治教育人才培养的不足,一方面相关理论研究人员相对过剩,另一方面是缺乏相关专业培训的人匆匆走上辅导员岗位。基于此,笔者建议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平台上,增加相关辅导员实务的课程,增大培养力度,使一部分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高级人才更早地接触到辅导员职业。

2.借鉴教师和其他职业的职业资格考试模式,选拔辅导员

对于其他专业的人才,如果想从事辅导员这一职业,我们可以借鉴国家教师资格和其他职业资格考试的模式,建立资格考试规范。这种资格考试应有比较明确的考核范围,在相对固定时间长期进行,以此对欲从业者有职业引领、职业认知和技能知识自我强化的作用,这种职业资格考试的准备过程事实上是一个入职预期强化、入职技能系统提高的过程。

(二)建立辅导员职业规范,明确辅导员职责范围

职业规范问题是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的核心和基础问题,所有辅导员队伍建设上的问题,比如职业自我认同问题、培训问题、评价考核问题等究其背后深层次的原因,还是客观上辅导员职业标准不规范的问题,这种不规范集中体现在职责范围的泛化。

2006年5 月发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4号令》中明确了辅导员的主要工作职责,辅导员除了承担传统的学生党团工作、班级建设、学生素质测评、评优、奖惩等职责外,还逐步增加了资助工作、就业指导工作、心理咨询工作等。2006年7月《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进一步明确规定了辅导员的八项工作职责,涵盖了“三观”教育、理想信念教育、道德教育、校园安全和稳定、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社团活动、党团活动、社会实践等众多方面。从辅导员职责职业规范的角度,目前我们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改进:

1.明确学校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责,防止原属于其他部门的职责被划分到辅导员的职责范围,明确辅导员的职责条款。

2.将辅导员工作进行细化分类。笔者将辅导员的八项工作分为两类:一类是职业型事务,不需要知识体系支撑,如资助、评优等;一类是专业型事务,需要知识体系的支撑,如就业、心理等。我们应该看到上述这些工作是辅导员的工作职责,从共性群体的角度来讲,是由全体辅导员来共同承担的职责,决不是要每一位辅导员承担起全部工作,至少在学校层面整体工作安排时要有明确的工作思路和方向,要在他们内部进行科学分工,清晰地划分出辅导员工作的范围,把握住每一个辅导员工作中核心的内容,做到辅导员工作的规范性和稳定性,由此才能谈得上辅导员的职业认同和职业发展,才能谈得上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

(三)提供多样化职业选择,完善辅导员晋升途径

任何职业专业都是建立在从业者主动选择的基础之上的,都有合理的职业专业流动机制,这种职业的流动基于两点来考核:从业者客观上是否符合该职业专业的标准;主观上从业者是否愿意以此为业。我们说到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职业化专业化也是这样。一方面我们要建立辅导员职业标准。包括入职标准、工作标准、评价标准、晋升标准;另一方面,主观上我们还需要尊重从业者的从业意愿。当前在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问题上,出现了两种值得我们关注的现象:一是几乎所有的辅导员都在考虑转岗的问题,有些学校甚至出现了辅导员只要不干辅导员让干什么岗位都可以的现象;二是辅导员的逆向流动。表现优秀的辅导员被选拔为党政管理干部,似乎只有那些能力不强、工作不突出的人才长期留在辅导员岗位上。

我们要求一批辅导员长期从事辅导员工作,如果从阻塞辅导员多样化职业发展的角度使辅导员“被职业化”、“被专业化”,是违背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初衷的。在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问题上,许多学者专家都提到了辅导员的职业定位问题。《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明确规定了辅导员双重身份双向晋升。从政策制定的角度看,是对辅导员职业发展的倾斜与重视,但在实践操作中,因政策缺少具体步骤和详细的操作方法,会遇到很大的现实障碍。如何给辅导员进行职业定位无关紧要,可以是管理人员,可以是教师,也可以是职员,甚至可以是教辅工作人员,重要的是我们要明晰辅导员的职责范围。如果我们不给予辅导员规范的工作职责,让他们既不能享受管理岗位的规范,又缺少教师岗专业精进的机会,却要求他们既有教师岗的专业精进,又成天事务缠身,辅导员不考虑转岗倒是件怪事了。

我们应该给予辅导员多样化的职业专业选择,同时我们为辅导员职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让更多符合职业标准的辅导员自觉地选择辅导员作为自己终身的职业。可以像其他行政管理人员一样,有明确的工作职责,以年功和工作量为考核标准,建立相应的待遇配套;也可以以教师晋升,但要针对辅导员工作标准和工作职责制定专门的职称晋升标准。

2004 年至今,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问题提出才短短5年多时间,由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高等学校和辅导员自身坚持不懈地工作和努力,辅导员队伍建设已经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从职业化专业化的角度来讲,所有的工作都刚刚起步,还有继续提升的空间。我们欣喜地看到越来越多的人将辅导员作为自己的职业选择,我们更希望看到有一批辅导员自愿选择长期工作在辅导员岗位上,在这个平凡的岗位上,他们能感到职业的尊严和崇高,能体会到职业精进带来的荣誉。随着时间的流逝,辅导员个人职业发展获得满足,同时建立科学、梯级分明、后继有人的职业队伍。

[1][4]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修订本)[D].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1616,1649.

[2]朱平.高校辅导员的职业化、专业化解读[J].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7,(2):220.

[3]周川.简明高等教育学[M].南京:河海大学出版社,2006.103.

[5][6]原春琳.中国青年报[N].北京,2009.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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