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英语习语特点及对高职英语教学的指导

2011-08-15 00:47马山虎徐国英
河北职业教育 2011年4期
关键词:习语短语英语教学

马山虎 徐国英

(石家庄外经贸职业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0061)

浅议英语习语特点及对高职英语教学的指导

马山虎 徐国英

(石家庄外经贸职业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0061)

英语习语是一种特殊的语言现象,它自身有很多独特的特点。文章从结构和语义上探究了英语习语的特征,并积极应用于高职英语的教学中,教学中合理地使用英语习语能起到意想不到的作用。

英语习语;特征;高职英语教学

所谓英语习语,目前没有一个权威固定的定义。骆世平教授《英语习语研究》中认为,习语必须满足三点:一是构成词至少有两个单词;二是结构相对固定,构成词不能轻易更换;三是习语的整体意义不是构成这个习语的各个单词意义的简单相加。我们把它归纳为:习语是结构相对固定的词组或短句,它的意义不是其构成词组或短句的各个单词意义的简单相加。其实,说的通俗一点:习语是单词意思都懂但是意思不明确或者根本毫不相关的固定词组。笔者认为再加一句:习语是用简洁、通俗的语言表达深刻,反映和蕴含民族文化和特点的一些固定词组或短句可能更加完整。在英语教学中合理地使用习语对教学效果提高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一、英语习语的特点

1.结构相对固定,意义固定

英语的习语和普通的短语不一样,它们的各个词或短语之间的顺序或形式不能任意改变,更不能任意地拆分和重组,并且组成习语的各个词或短语也不能任意替换,否则就将失去自身的涵义。比如,make play with表示过分强调的意思,若改为make him play with则失去了原有的意思,只能理解为让他和什么东西一起玩耍的意思。再如:kick the bucket这是一个贬义词,译为完蛋,死翘翘了,若把它改为kick the pail,那就只能表达“踢桶”的意思了,其形象的感觉荡然无存了。再如,black sheep译为败家子的意思,若改为dark sheep就完全没有这个意思了。还有像before long(不久以后)若颠倒为long before意思就是很久以前了,其意义就偏差太大了。

2.无论是短语还是短句,其意义完整

对于词语而言,其最重要的特点就是习语的意义的整体性。也就是说我们不能把习语的各个单词的意思简单相加,而是应该从整体上把握其真正的涵义。比如dark house,其表面的意思是黑暗的马,这让我们很费解;当然它是指出乎意料的获胜者,一般译为,黑马。这个词在赛马比赛中常常出现。再如lose heart译为灰心、丧气,而lose one’s heart to sb则译为爱上某人。所以我们不能只看字面意思,而是要挖掘整个习语深层次的内涵。

3.用词工整,韵味十足

在我们常见的习语当中,还有一个明显的特征那就是修辞的运用。这让习语抑扬顿挫,韵味十足,同时能让人们感觉到语言的优美,尤其是把生活中的一些动植物引入到习语当中能感受到其栩栩如生的形象。比如,safe and sound(安然无恙),by hook or by crook(千方百计),nearest and dearest(最亲密的,亲人),这些运用了押韵的手法,读起来抑扬顿挫,韵味十足。再如 the city sees the development of our country(城市见证了国家的发展)。这用拟人的修辞让国家的发展一下形象起来了。再如 let the sleeping dog lie(不要惹事生非),这个让我们从其表面的意思就能猜到其真正的涵义,而且引入我们最熟悉的动物——狗。我们都有这个常识:我们不惹狗,狗一般也不会咬你,这个习语的涵义这样固定下来,就把它的意思跃然于纸上。

4.习语与文化有着深层次的联系

由于地理、历史、宗教信仰、生活习俗等方面的差异,英语习语承载着许多民族文化特色的信息,反映了民族独有的信息和内容。它们与文化传统紧密相连,不可分割。语言是文化的载体,作为语言中最为活跃的重要部分表现得尤为明显。比如:a baker's dozen:十三(≠面包师的一打)其中隐含着一个典故:15世纪,英格兰出售面包是论“打”(一打十二个)的。那时面包师的名声很坏,面包常不够份量。因此,官方立下法规:凡出售不够份量面包的面包师要受重罚。手工造的面包很难每个重量一样都合标准,面包师为了避免受罚,每打面包再增加一个,故有a baker's dozen=13之说。当然还有另外一种解释认为a baker's dozen是由a devil's dozen演化而来的。a devil's dozen源出于古代迷信:“13”这个不吉利的数目是指迷信传说中恶魔old Nick所召集会议的13个女巫。因为当时面包师声名狼藉,因此人们称他们为devil,这样就出现了a devil's dozen=a baker'sdozen=13之说。再如a bed of roses:安逸的生活;舒适的生活(不是玫瑰花坛的意思)其中的典故是这样的:玫瑰花是英格兰的国花。自古以来,玫瑰花被西方人看得特别高贵,它不仅被当作欢乐、安逸、荣誉、幸福的象征,而且被誉为尽善尽美的典型。相传古罗马人炫耀其生活的极度豪华舒适和无比欢乐安逸时,常把玫瑰花撒在床上。这个意思便来源于此,而且它被常用于否定句中,多含有贬义。

二、英语习语在教学中的作用

在谈及学习方法时,Lewis(1997)认为:“语言的熟练程度取决于习语的积累程度,因为习语是语言新颖和富有创意的基础。”同样,McCarthy(1889)也认为:“把自然地道的习语融入教学得越多,学生在学习英语的时候出的问题就越少。”这些都表明了习语在外语教学中的重要性。

笔者所在的单位是河北省一个民办高职院校,学生的高考总分在200-400分之间,并且学生的英语水平层次不齐,能够达到及格的不到1/3,再加上有一部分是五年一贯制的学生(初中起点,在本校学习三年直接升入大专的学生),英语水平大多集中在初中的水平上。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英语学习的基础比较差,有一半的学生对英语的学习兴趣不高,甚至失去了兴趣,再加之学生固有的不良的学习习惯很难改变,这些学情导致教师的授课难度增大。根据以上情况笔者在英语教学中引入习语的运用,起到了不错的效果。

1.在很大程度上调动了学生探究和学习英语的兴趣

爱因斯坦有句名言:“Interest is the best teacher(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古人亦云:“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知者不如乐之者。”兴趣对学习有着神奇的内驱动作用,能变无效为有效,化低效为高效。笔者根据这一点,在英语教学中加入了一些英语习语。如在讲到Unit1中的词汇时,笔者讲到了一个短语Blow the tip,这个短语是一个典型的习语,同时也是CET-4的听力考试常客,意思为“非常生气、异常愤怒”。笔者故意设置几个迷惑学生的选项:A不要小费,B盛怒,C刮大风,D吹干头发,E吹牛,并让学生来猜这个具体的意思。众所周知,每个人都有一个好奇的心理,越做不对的事情,就越想作对。笔者利用这种心理让学生反复地猜,这种方法连平时爱走神的学生也集中注意力努力地猜正确答案,当公布答案时,巨大的单个词义的反差让学生觉得非常有意思,极大地调动了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和学习英语的积极性,保证了学生的出勤率,学习成绩也有了很大的提高。同时,还给学生们讲解一些励志的英语习语,像where there is a will.There is a way(有志者,事竟成)等等。这在很大程度上,让他们提起了不小的兴趣。经过实践笔者所带班级的期末考试及格率连续两个学期保持在98%以上,比同层次的班级高近20%。当然,英语习语的学习和讲解也给学生枯燥的英语学习环境中带来了一丝清新的风。

2.在英语习语中让学生感受优美的语言

汉语是优美的语言,而且有很多优美的语言,英语也是如此,很多英语的习语就能达到这样的效果。比如,在表达“没有付出就没有收获(No pains,No gains)”时,英语习语就采用了压韵的技巧,措词巧妙,音韵优美,便于记忆,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又如:first and foremost(首先)、(with)might and main(尽全力地)、saints and sinners(圣人与罪人)、(in)weal and(or) woe(无论是福是祸)Safe and sound(安然无恙)。这些习语不但易于学生记忆,也能让学生感受英语的优美节奏,更能让学生在口语和书面的交流中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3.让学生学习和感受中英文化的差异

英语和汉语的习语都反映了各自语言的民族文化,在英语教学中巧妙地使用这些习语,能够让学生从跨文化交际的角度去理解英语和汉语之间的文化差异,了解不同文化的底蕴和语言内涵。比如,汉语当中的几个习语:“一个和尚挑水吃,两个和尚抬水吃,三个和尚没水吃”中大可不必把“和尚”按字面意思翻译出来;“三个臭皮匠,胜过诸葛亮”中的把“诸葛亮”翻译出来也得给外国人解释半天;“说曹操,曹操到”中,“曹操”更会让外国人让人摸不着头脑。其实,它们的翻译应该是这样表达:一个和尚挑水吃,两个和尚抬水吃,三个和尚没水吃——One boy is a boy,two boys half a boy,three boys no boy.三个臭皮匠胜过诸葛亮——Two heads are better than one.说曹操,曹操到——Speak/Talk of the devil.我们再举两个英语的例子;let one’s hair down就是来源于英语早期的习俗。以前,妇女不管在什么场合,头发都得往上整理整齐,只有在单独一个人时才能把头发放下来,所以,人们就用这个习语表示“轻松下来”或“放松”的意思。再一个例子,walk/go down the aisle,西方人大多信奉基督教。他们的婚礼一般都在教堂举行。婚礼开始时新娘由父亲陪着沿着教堂走道走向圣坛,因此这个习语“沿着教堂走道走”就有了“结婚,出嫁”的意思了。从以上五个例子里我们可以看到,习语是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的一些固定短语。因此,学习习语能让学生学有所得。

4.让学生在英语习语的学习中学习地道的文化常识

习语作为文化的载体,自然蕴含着许多民族的文化常识。比如,我们把the Trojan horse翻译为“特洛伊木马”并不能让学生真正明白这一习语的内涵。笔者就用英语讲述特洛伊战争,告诉学生在战争中,希腊军队是如何使用妙计,把士兵藏入木马中而取得胜利的。现在通常用来比喻暗藏的敌人威胁。这样,学生就可以了解到更多的英语历史文化背景知识。再如“Man Friday”的意思就是“得力、忠诚的助手”。这个说法源自英国著名小说家笛福的小说《鲁滨逊漂流记》。Friday原本是个被其它部落俘虏的野人,被鲁滨逊救了,而这个野人很愿意做鲁滨逊的仆人,由于是在星期五救的他,于是给他起名叫Friday。从此,Friday就成了鲁滨逊忠实的仆人。而“man Friday”后来就演变成了得力助手的代名词。如果助手是女性,就叫“girl Friday”。这也能很好地让学生了解文学常识,当然能更好地引导学生有意识地去学习和阅读这些书籍,更好地感受英语的魅力。

综上所述,英语习语作为一种反映民族特色魅力的一种语言群体,是经历了千百年来人民群众的考验而生存下来的。因此,有理由相信只要我们深层挖掘他们的内涵,并适时、适当地应用到以后的教学中,学生一定会喜欢上你的英语课,并真正地喜欢上英语。

[1] 骆世平.英语习语研究[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6.

[2] 教材编写组.新编实用英语(第一册)[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

[3] 张震久,袁宪军.英汉互译基础[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4] 朱永涛.英美文化基础教程[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3.

[5] 邹为诚,等.外语教师职业技能发展[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

2011-02-27

马山虎(1980-),男,石家庄外经贸职业学院基础部教师,研究方向:语言学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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