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心理画像

2011-10-27 06:45阿碧
检察风云 2011年9期
关键词:犯罪心理画像罪犯

文//阿碧

犯罪心理画像

文//阿碧

犯罪心理画像与其说是科学,不如说是艺术。这种犯罪分析方法究竟有无价值?

近期热播的谍战片《黎明之前》涉及了不少高科技的侦破技术,其中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犯罪心理画像技术。在寻找“八局”(剧中的国民党特务组织)内部卧底的过程中,行动队长李伯涵请美国专家根据该卧底的行为,进行了一次案犯心理画像,专家对卧底的心理和特征的描述,将矛头直指共产党的“卧底”刘新杰,使得观众为此揪心。

在发达国家里,警方大多会用犯罪心理画像技术来协助破案。但是,这种方法并非屡试不爽。2009年,美国国家科学院的一份研究报告对心理画像的科学性提出质疑。该报告声称,心理画像这种犯罪分析方法与其说是科学,不如说是艺术。加拿大圣约翰市的纽芬兰纪念大学的心理学家布伦特·斯努克甚至对心理画像嗤之以鼻,他公开表示心理画像没有科学依据,他私下则指责心理画像是伪科学。难道影视剧中常用的这种侦破方法即将穷途末路了吗?犯罪心理画像究竟还有无价值呢?

犯罪心理画像的起源

通过分析罪犯在犯罪现场留下的痕迹,就能够预测罪犯的性格特点和相关背景。这一想法最早能追溯到1888年,当年在伦敦发生了一起在历史上影响巨大的案件,就是“开膛手杰克案”。一名连环杀手在伦敦东区的白教堂一带连续杀害了5名妓女,凶手作案手段极为残忍,对被害者进行割案和剖腹。这位凶手行事十分高调且猖獗,每次作案之后都要以化名杰克·里帕写信给司法机关和媒体。然而,这个大胆而狡猾的凶手一直没有落入法网。警方广泛发动群众,期待获得相关线索。人们也纷纷利用犯罪分子的行为特征来对其背景进行心理分析。后来,警方从群众那里收到了大量的嫌疑人资料,这些嫌疑人遍布各个阶层和各种职业。直到现在,这个案件依然是个疑案。囿于1888年的心理学还缺乏许多现代科学的知识和分析手段,当时对这个案件的分析还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心理画像。

尽管20世纪初就有人研究心理画像这一方法,但是它只是偶尔用在一些间谍案中。心理画像真正让世人知晓并被警方列入科学分析方法,则是得力于这种方法在1956年的一个案件中所获得的成功。从1940年开始,纽约市就出现了一个疯狂的罪犯,他时不时会在闹市区制造一起爆炸。这个犯罪分子智商很高,制造的炸弹很隐蔽,现场遗留的痕迹也很少,警方一时找不到入手处。在长达16年的时间里,这个犯罪分子一直不断制造爆炸,纽约城由此陷入恐慌。1956年,警方认为连环疯狂爆炸案的制造者很可能有精神问题,于是向精神病专家詹姆斯·布鲁索请教。布鲁索根据警方提供的线索推测,犯罪分子接受过高等教育,曾经在军队服役,有受迫害的妄想性精神病倾向。其实,这些分析并不新鲜,许多警员都做出过这样的推测。然而,布鲁索根据犯罪的行为特征推测该罪犯的一个穿着细节,那就是他经常会穿着一件双排扣的西服。这个推测帮了警方的大忙,大大缩小了警方的侦测范围。不久之后,警方就排查到了这个罪犯是乔治·梅特斯基,并在一天深夜对他实施逮捕。当时梅特斯基正穿着睡衣,要求换件衣服。结果警察惊奇地发现,梅特斯基换的正是一件双排扣的西服上衣。

对这起连环爆炸案的成功侦破,令心理画像分析成为法医学中的一门显学,并获得美国联邦调查局的大力支持。曾在美国FBI工作20多年的约翰·道格拉斯,被称为心理画像研究的先驱者之一。他曾这样写道:“FBI一度只对已有的事实和证据感兴趣,而排斥通过合理方法进行结果推测。以前要是有人认为进行心理分析就可以逮着真凶,肯定会被认为是在玩弄巫术。”然而,越来越多成功的案例改变了反对者的态度。

那么,究竟什么是犯罪心理画像呢?所谓犯罪心理画像,就是在侦查阶段根据已掌握的情况对未知名的犯罪嫌疑人进行相关的行为、动机、心理过程以及人员心理特点等分析,进而通过文字或图像形成对犯罪嫌疑人的人物形象及活动征象的描述。犯罪心理画像,也被称作行为分析或犯罪人心理分析等,即“行为画像”、“作案人画像”等。心理画像与通缉罪犯的画像还有所不同,主要指犯罪心理学家根据犯罪现场的痕迹等有关线索,运用心理学原理、方法及本人的经验等描绘出犯罪实施人的特征,被称为“不见凶手面却知凶手事”。

当然,一个人的长期心理会影响他的性格和习惯,这会部分体现到他的相貌打扮上。因此,心理画像也有助于画师对犯罪分子进行生动的画像。但是,相貌和外表并非心理画像研究的全部内容,它还包括不能体现到外表上的一些心理特征和行为特征。犯罪心理画像专家能从犯罪过程来寻找能表明罪犯身份的不同寻常的行为特征,例如罪犯用一种特殊的方式将被强奸的受害者捆绑起来,或者用她的衬衣遮住她的脸。最后,专家就会描绘出罪犯的社会经济、家庭及身体状况,还有年龄、学历、性格以及心理上的怪癖等等。

目前,犯罪心理画像主要适用于某个人或集团制造的连环犯罪案件,如连环杀人、连环抢劫、连环盗窃、连环伤害案件等。它也适用于具有典型特征的普通案件,因为这个案件与其他案件具有可以进行心理分析的相似性。

犯罪心理画像的发发展展

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美国FBI成立了行为科学部,重点研究方向之一是心理画像技术。FBI的研究人员注重的是现场的各种特征,他们将现场的特征和受害人的详细报告输入到特征数据库中进行画像,这个数据库是1979年FBI行为科学部在对36名连环杀人犯和强奸犯访谈的基础上,建立并发展起来的。

虽然美国FBI利用心理画像获得了一些成功,但是这种方法也导致一些侦破工作偏离了正确的方向。2003年,美国路易斯

安那州巴顿卢日市的连环杀手德里克·托德·李由于犯有大量的谋杀罪而被逮捕入狱。公众对此事反应既感到宽慰又感到愤怒。令人们宽慰的是,这个恶魔终于被从这个城市的街道上清除出去了。令人们愤怒的是,既然这个罪犯多次作案,为什么警方不早把他逮捕法办?警方对于办案迟缓给出的一个理由是,FBI提供的心理画像分析杀手是个白人;然而,最终的侦破结果显示,杀手是个黑人。

犯罪类型识别

心理画像的一个重要研究方向是犯罪类型识别。美国FBI将案件分为有所预谋和并无预谋的两大类,早有预谋的案件的特点是周密计划、具有高明的社交技巧并且能操纵或征服受害者;而事先并无预谋的案件往往出于一时冲动或者机缘巧合。

纽约约翰泽依刑事司法学院的加布里·塞尔法第发现,有证据证明杀人行为可分为两类:一为感情冲动型,此类杀人凶手的行为是其感情的表达;另一种是外因驱使型,此类杀人是为达到某种目的而采用的手段,例如为谋财而害命。然而,并非所有的犯罪都与此相符合,塞尔法第在对100个单独的谋杀案的研究中发现,只有一半多的罪犯能按照她的感情-外因分类法进行归类。她说:“这表明我们的分类还很不完善。”

英国利物浦大学重大事件心理研究中心的劳伦斯·埃里森发现,强奸犯罪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犯罪型,强奸不过是罪犯全部罪行中的一部分;二是色狼型,发生性关系就是其唯一目的;三是恶意型,此类强暴中性交次于暴力。埃里森认为这些分类是有用的,部分因为其有助于将性行为与犯罪联系起来。

同样的失误在2010年再次发生,警方在华盛顿特区的马路杀手案上犯了同样的错误。这位罪犯使用威力强大的步枪在公路上随意向大街上的司机瞄准射击。FBI的心理画像同样显示这位嗜血杀手是个白人。3个月之后,警方才逮捕了真正的罪犯约翰·穆罕默德和他的少年同伙,他俩都是黑人。

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有人开始对FBI的心理画像方法提出质疑。这对这项技术的健康发展是有益的,因为质疑可以令研究人员对心理画像技术进行改进。当时在英国利物浦大学工作的心理学家戴维·坎特也曾质疑FBI的心理画像技术缺乏严谨的科学态度,他提出一个最为基本的问题:犯罪行为与罪犯的性格真的有实际上的联系吗?他利用统计工具寻找警方数据库中的范例,目的是找出在同一犯罪现场不同行为产生联系的频率,想以此来识别出“犯罪风格”来。例如,他的研究团队发现,在强奸案中无法通过身体或性行为来区别强奸犯;相反,他们能够通过一些非性行为来辨别,例如事后罪犯悄悄溜走或者向受害者道歉。

在研究美国FBI心理画像技术缺陷的基础上,坎特提出用调查心理学的方法来进行犯罪心理画像。他注重的是犯罪现场的行为特征所反映的心理学意义,他认为犯罪行为必然反映犯罪人的日常生活行为,因而他提出了犯罪的一贯性假设,并且把这个假设运用到犯罪心理画像的两个领域:人际关系的一致性和空间的一致性。美国FBI接受了坎特的批评,并吸收了更多有实践证明的方法,令犯罪心理画像技术越来越科学。

犯罪心理画像引发争议

那么,如今犯罪心理画像分析真的就很科学吗?还是有一些反对者质疑其科学性。坎特的一位研究生说,坎特的研究被边缘化了,他的犯罪心理画像研究从未得到过心理学术界的认可。

犯罪心理画像技术被质疑主要是因为其结果的不确定性。也就是说,这种方法的成功率并不高。虽然没有确切的统计数据,有的研究人员认为其成功率不会超过60%。曾经有研究人员将一些已经侦破的真实案例提供给志愿者进行研究。这些志愿者被分为两组,一组是犯罪心理画像分析专业人员,一组是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的破案爱好者。研究人员让两组人员利用提供的材料,对罪犯的行为特征进行推测。结果,专业人员仅仅比非专业人员的判断高明一点点。当然,也有心理画像支持者认为,就是那么一点点,往往成为破案的关键因素。

一些研究人员认为,犯罪心理画像分析的确会误导刑警,有时会因为这种误导错过了最佳侦破时机,让真正的罪犯逃之夭夭。一些研究人员设置了一些实验来进一步确认,英国利物浦大学重大事件心理研究中心的劳伦斯·埃里森曾经进行过这样的研究。他曾分别向两组警官阅读了一个已经侦破的真实案例的各种证据。然后,他再向警察提供心理画像分析的结果,一组收到的是罪犯的真实行为特征,一组收到的是虚假的行为特征。然而,两组警官对分析结果的反应却惊人类似,无论是真实组还是虚假组,都有超过50%的人认为分析结果符合已有的事实和证据。

毫无疑问,在真实的破案过程中,犯罪心理画像分析的失误也会导致对嫌疑人身份的错误判断,导致无辜者被逮捕。在这些判断失误的案件中,其中影响最大的案件要算是科林·斯塔格案。斯塔格曾被控于1992年在伦敦的温布尔登谋杀了雷切尔·尼克尔。尽管没有法医出具相关证据证明斯塔格与这起案件相关,但是他的行为特征符合心理学家珀尔·布里顿所做出的犯罪心理画像分析结果。于是,警方设计了一个秘密的行动使他落入圈套而被逮捕。虽然斯塔格冤案最终真相大白,他被宣判无罪,但是,这次的失误给一度过度依赖犯罪心理画像分析的英国警方敲响了警钟。从此以后,犯罪心理画像在英国警方破案中的作用逐渐减小。

埃里森说:“15年前,人们还相信能够通过调查犯罪现场,看看有什么遗留的东西,然后就可以说,作案的家伙不喜欢他的母亲,开的是一辆红色的面包车。在日渐庞大的案件调查机器中,犯罪心理画像越来越沦为无足轻重的小配件了。”如今,破案的科学性要求越来越高,每一个推理都需要有理论研究和数据分析的支持,而心理画像分析往往得依靠心理分析师的经验,没有十分明确的规则。在某些反对者看来,心理分析就像是“算命术”,蒙对的情况肯定是有的。

尽管如此,包括美国在内的不少国家的警方还是认可心理画像的独特作用,只是建议警方在利用这些分析结果时要头脑清楚,不要一味地依赖这些结果,要多方面进行考虑。“我承认,心理画像不会确切地证明什么,它只是为警方指出了某个特殊的方向。”英国国王学院心理研究所的吉斯里·郭仲森说。他一直在为英国警方提供心理画像分析。瑞典斯德哥尔摩卡罗林斯卡大学的心理学家纳特·斯图里森则是心理画像分析的铁杆粉丝。他相信现在犯罪心理画像仍然是行之有效的,它基于某些现代科学还难以完全理解的东西,也就是经验。

斯图里森说,要使犯罪现场踪迹分析变得切实可行,有两件事必须要做。首先,为警方提供信息的系统要更加完善。警方得到犯罪心理画像的结果后,如果拿不准某人是否有罪,就得估计其可能性的概率,将是与否进行比较,得出可能性比例的示意图,便可以抉择那些令人信服并强有力的证据。此时调查人员便可知晓他们所经手的材料的不确定性究竟有多大。第二点的挑战性更强,要研究在犯罪现场获得的证据究竟能展现出罪犯的什么特性。换言之,要结合现代科技成果,继续坎特所开创的科学分析方法。

坎特目前在英国哈德斯菲尔德大学工作,他对犯罪心理画像的态度更为乐观。他把做现场调查的分析人员称为做调查的心理学家。他们不仅在犯罪现场寻找作案后留下的蛛丝马迹,并加以分析。他比较了搞教育的或职业的心理学家的作用:“不能期待让那些心理学家来教警察怎样破案,或者开家私人侦探公司,但是他们能对完善破案调查程序做出贡献,并能培训那些愿意把心理学应用到案情调查中的警察。”随着犯罪行为科学的发展,目前的犯罪心理分析比以往更加精细,对犯罪人的分析,已经扩大到犯罪之前和之后以及犯罪的发生动机。

编辑:陈畅鸣 charmingchi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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