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存在的价值

2011-11-21 01:37□张
草原 2011年5期
关键词:伦理文明道德

□张 渺

小说存在的价值

□张 渺

小说,一种叙事性的文学体裁。作者通过对人物的塑造,对环境、情节的描述,以自身的经历、学识、思想和想象力为基础,构建了一个链接在自己主观精神领域中的世界,并把自身的审美体察、意识形态依托于其中。

要让一部小说所有的环节都环环相扣,每一分笔墨都恰到好处地涂抹出来,每一段节奏都像踩在人心上,该紧张时紧张,该舒缓时,字里行间,便正好来一串轻松小跳……

这些,多么难,多么不容易把握。于是作品繁如星海,经典屈指可数。

可是这些成功,很有可能最终的评判,都依附于受众的情绪。每个读者对节奏感的体会都不同,甚至,同一个人不同时间段的情绪,节奏都有变化,当前不能体察的节奏和情绪,就是无效的不可知的。文学艺术的价值判定,究竟要绕过多少圈子呢?

人类的创作欲望,仿佛是与生俱来,像着魔似的,从不见在任何一代人身上消失过,这又是什么力量。创作是不是一种有目的的东西?它应该有目的吗?我们在现实中阅读生活,又在精神上创造虚构的生活,妄图用创作让他人的心脏捏在自己手里,是为了什么?为了知道有人被自己感动了吓坏了震撼了?还是要展现自己有控制文字、时空、命运的能力?

小说的存在有何价值?在当今世界的多元文化语境下,这个问题的答案很难界定。事实上我也很反感“价值论”,仿佛一切都要有个价值才能独立存在似的。鲁院的学习和生活锲而不舍地冲击着我的思维和理念,迫使我将这个问题摊开在眼前,认真思考,试图理解它的涵义。

读一本小说,除了有趣的故事,生动的人物,读者还可以在字里行间,审视作者的世界观、价值体系。或者这是因为,作者的写作过程,就是对自己人生信仰的自审,是宣泄情感、表白思想的过程。小说,是作者向读者敷衍自身对生命本真的理解,并进行价值观、人生观的催眠的精神依托和思想载体。

优秀的作品是如何被考量的?文学的价值尺度是怎样度量的?是依赖于权威之声,还是凭借文本魅力和文学心性,等待人文信仰与终极关怀透过时间的缝隙给予其正确的文化地位吗?

曾经和小说评论家李建军先生有过一面之缘,李先生一度谈到过文化拔根与小说的未来,引导我加强了对小说修辞伦理的考察。“文化的拔根状态即丧失价值基础的混乱状态和危机情形”。李先生尖锐地列出诸种病象:迷恋黑暗、丑恶、淫秽、病态、性奴役、拜权教、拜金主义、普遍的冷漠、油滑的调侃、对真理的嘲笑、崇高和庄严受到贬斥和奚落。

这就不能不悚然而惊。小说是这样一个类似于催眠手段的存在,仿佛一把双刃剑,也许它可以道德说服和伦理劝善,相反,它也可以是引人向恶的路标。充满恶意的创作企图不可能完全不会诱发读者的人类劣根性。

优秀的文学文本,首先应该彰显具有生命魅力的思维品质,应当具有深刻的内在涵义,也许它会与当前的社会大潮流、与流行的道德评判标准相悖,但是,真正用来衡量文本的灵魂高度与厚度的,一定不是在某个时期内的,刻有时代烙印的狭隘的“伪道德观”,而是其是否具有博大的人文关怀、是否“拥有广阔的文化视野和厚实的文化底蕴”、是否真正“美丽”。

说到这里,我也许要反对一下 “人之初,性本善”的古老说法。在旧的人性论中,西方的“原罪说”和东方的“行善说”向着人类原始的道德伦理的两端飞驰。不过,现在有越来越多的人倾向于 “人性本恶”的说法。在我个人的理解中,脆弱的人性被扯在第一伦理和第一欲望中间,在社会的文明状态中还能够拥有一张精致的道德的面皮,却也时刻处于等待滑向天平的另外一端的准备中。在所谓的文明世界,只要有需要,伦理是第二位的。

幸而,这样脆弱的人性仍然有光辉万丈的一面。无论怎样的生死边缘与恶劣环境,都有人类高尚情操的身影存在于众多已经为原始兽性所控制的浮世绘中间。即使黑暗的那一面始终存在,也必须是湮没在光明的辉泽之下。否则人类的道德文明就不可能有今日的发展,虽然在人类本能的劣根性的围攻之下,这段发展历程举步维艰,一步一跌倒,磕磕绊绊地,几乎不能走到今日。

透视这个艰难的发展过程,不难发现,道德文明的运动轨迹中,写满了文化的劝善功能。在中国的古籍中,“文”,既是文字、文章、文采,又指各种礼乐制度;“化”,是“教化”、“教行”的意思。文化,从社会进步的角度说,具有承载和传递文明的功能;从认识角度来说,具有人之功能;从道德角度来说,则有教化功能。

在社会的文化结构中,各种意识形态,都有其不同的物理内涵和有机作用。艺术、文学、宗教、哲学、法律、道德……它们彼此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且有着一个共同的终极目标——人类文明的延续。在这里所说的延续,不仅仅是种族的生命延续那么简单,还有数百万年辛苦发展起来的精神财富的保存与传承,是人类灵魂的延续。

弃恶扬善,是自然选择的结果。唯有如此,我们的文明才不会被我们自己的劣根性击垮。小说,作为文学中的集大成者,作为文化传播的重要道德载体,也许它存在的价值,正是在于通过其催眠特性,达到传染文化感、生命感和道德善意的目的。

是的,作者应当对自己的小说具有的思维担当,就像要对自己做过的事负责。“信仰和爱,这就是人类对付绝望,超越死亡,克服生活的无意义感的惟一的路径”。小说如果缺失了信仰,就如同将读者置身于情感的沙漠中。

这却并不是说,应当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并不是说应当粉饰太平,躲开一切黑暗和丑恶的事物,仿佛以为只要自己不去主动触及,一切的黑暗和丑恶,就不存在了似的。这只能使作者和读者对表面的光明和美好津津乐道,忘记来自阴暗角落的威胁,将彼此都封闭在歌舞升平的象牙塔里,狂欢直至世界毁灭。

对作者来说,这就是一个提升自我的审美等级和作品的文本品味的战斗过程。追求真善美,首先是要能够看到,区分,摒弃,甚至最终以怜悯的目光直视假恶丑。伟大的作品之所以伟大,往往是因为表达了对生命的同情:同情生命的脆弱、无助,乃至同情生命有恶的一面。“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

从文明,文化,具体到小说存在的那一天起,上下四方,古往今来,早至《神曲》,便以在形象捕捉时对芸芸众生投以一双多愁善感的、宽容的眸子。中国古典小说《红楼梦》,亦然在揭露生命黑暗与痛苦的同时抱以怜悯和同情。不是不能把生命中不能上色的一面涂抹在纸上,关键的是,这一笔,是用怎样的心态涂上去的。

写到人与人之间的尔虞我诈、阴险权谋,用的是什么审美态度呢?是沉痛,是否定?或者是玩味,是赞赏?

写到生命中各种无法承受的灾劫苦难、痛苦折磨,用的是什么态度?是关怀,是同情?或者是嘲讽,是旁观?

写到人类本质中带有的、永远抹煞不去的阴暗欲望、邪恶本性,用的是什么态度?是反对,是警示?或者是宣扬,是调侃?

不难发现,一心一意地描绘一切黑暗与丑恶的作家及其作品,基本上都被抛弃在了历史车轮后的滚滚红尘中,即便有保存至今仍能为读者所见到的,也都是作为反面教案或者该类作品的典型而侥幸留下姓名的。

每一笔文字都是有分量的。从小处说,这是作者的情感态度和信念伦理的重量,从大处说,是数百万年的人类文明进化史累积起来的厚重的历史文化的重量。就是这份重量,使小说的存在价值得以升华,与生命本体紧紧融合在了一起,并最终成为伦理价值的物质载体,人文关怀的目的体现,与终极目标——人类文明的延续——的实现手段之一。

用善意的心灵,握住笔,写小说。

〔责任编辑 阿 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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