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审丑”语境中的艺术教育

2011-12-19 06:13凌继尧
艺术教育 2011年10期
关键词:宝塔李渔小品

凌继尧

近年来,“集体审丑”现象在我国有蔓延的趋势。所谓“集体审丑”,指原本丑陋、庸俗的对象被标榜为高雅、美丽,很多人由于好奇而追捧,这种现象逐渐演化为一股潮流,成为网络和媒体的关注点。集体审丑有多方面的表现。例如,西门庆故里之争中的以丑为美、以耻为美、以恶为美。近10年来,山东的阳谷县、临清县和安徽的黄山市三地都举起“西門庆故里”的招牌,展开了激烈的竞争。又如,娱乐圈内一些“不怕有多丑,就怕不出名”的现象。

集体审丑语境中的艺术教育问题,引起了很多学者的关注。最近《文艺报》陆续发文,尖锐地批评了艺术教育中的低俗倾向。仲呈祥在《氛围说·宝塔喻·引领论》(载2011年8月10日《文艺报》)中指出,“文革”前,位于文艺宝塔塔尖的偶像是“鲁郭茅”(鲁迅、郭沫若、茅盾)。如今某些小报和强势媒体竭力为青少年捧出的塔尖上的偶像似乎不是“鲁郭茅”,而是“赵小李”(赵本山、小沈阳、李宇春)。《氛围说·宝塔喻·引领论》的作者写道:“我无意抹煞后者在满足大众娱乐文化需求方面做出的贡献,他们在塔座里也确应有一席适当的位置”,然而,“一个民族的文化偶像,从鲁迅跌落到小沈阳,其间的文化落差和精神落差有多大?!”

两天后,孟繁华在《媒体文化与精神生活的重建》(载2011年8月12日《文艺报》)中指出,20多年的小品舞台上,呈现出来的内容和题材,较多的是愚昧、滑稽的“农民文化奇观”,小品沿着越来越庸俗化、越来越迎合低级趣味的方向发展。“春晚”的重头戏是充满了庸俗气息的农民文化小品。

艺术作品的庸俗化倾向混淆了美丑,对集体审丑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如何使艺术既满足大众的娱乐文化需求,又能够维护社会的道德底线、弘扬正确的审美观和积极向上的社会价值观?这是我们面临的现实问题。清代戏剧理论家李渔提出的“俗中之雅”的概念,值得我们借鉴。李渔认为,戏曲是供演出的,看演出的人的文化程度不同,所以浅显易懂才能吸引更多的人。但俗是有限度的,如果对俗不加控制,就有可能滑入“淫”的弊端中。李渔说:“戏文中花面插科,动及淫邪之事,有房中道不出口之话,公然道之戏场者。无论雅人塞耳,正士低头,惟恐恶声之污听,且防男女同观,共闻亵语,未必不开窥窃之门。”戏剧中如果出现淫语恶声,那就污染了人们的视听感官,令文雅人士塞耳,令正直人士低头,且败坏风俗。李渔当年批评的“有房中道不出口之话,公然道之戏场者”,在现今的小品演出中屡屡出现。

“俗中之雅”不仅体现在艺术语言与艺术形象中,关键在于艺术题材的内容,艺术要表现大众共同关心的主题,而不能胡编乱造。正如李渔所说:“凡说人情物理者,千古相传;凡涉荒唐怪异者,当日即朽。”李渔的警示值得我们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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