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口述史角度看边疆多民族村庄的历史演变*
——以广西融水县安太乡培地村为个案

2011-12-23 11:18黄治国
广西民族研究 2011年4期
关键词:杨家侗族苗族

黄治国 贾 桢

从口述史角度看边疆多民族村庄的历史演变*
——以广西融水县安太乡培地村为个案

黄治国 贾 桢

笔者通过对融水苗族自治县安太乡培地村进行的人类学、民族学田野考察,采用口述史的方法,对培地村苗族同化问题进行了认真深入的研究,认为融水的苗族不是纯粹的自在民族,而是经过长期同化逐步形成的、具有多民族元素并为其它民族共同认同的一个自觉民族。通过对培地苗族村的历史考察,笔者提出了苗族地区民族同化四阶段的观点。

苗族;民族演变;同化

一、基本概况

培地是一个典型的苗族村寨,位于融水苗族自治县元宝山西麓。全村辖6个自然屯,413户2023人,土地总面积1935公顷,其中林地面积789公顷,荒山面积708公顷,水田面积797亩,全村地处海拔在490—1150米之间,以强酸性土壤为主,植物生长缓慢。据《安太乡志》记载,培地疆域内最早的人类活动始于明初,到了明末清初,苗族祖先便来到此地定居,迄今已有500余年历史。到2006底本课题调研活动全面开展之前,全村人均纯收入不足800元,是全区4060个贫困村之一,被自治区人民政府列入第二批“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对象。

二、姓氏来源

培地苗族村现有杨、贾、郑、韦、何、谢、王、杜、戴、管、戈等十一大姓氏,其中“杨”姓分侗族杨姓和汉族杨姓。从口述史的角度看,这些姓氏主要来源如下:

(一)杨姓 (侗族)。杨家人自称“金”,属于侗族,是最早来到培地居住的姓氏。他们原来居住在林洞村寨油屯,大约在550年前,由于他们原来居住的寨油屯人多地少,发展困难,于是有杨氏两祖公率领自己的家眷来到培地村定居,繁衍迄今已18代人,共有30多户200多人口。他们利用培地山野上的杉木,修建了两栋五间的木楼,分两家居住,故早期有“培地侗族两家人”的说法。早期的培地,古树参天,是野兽出没之地,定居在此的侗家人生命财产安全得不到保障。侗家人来到培地居住五十年,人丁没有兴旺起来,引起两祖公极大的不安。他们于是将擅长猎狩的林洞大寨苗族贾家人邀请到培地定居。贾家人虽然晚来五十多年,但他们利用集体力量,捕获大量野兽,生活殷实,人丁兴旺,族群逐步强大起来,以至于在后来的发展中,逐步同化了侗族人家。如今,培地侗家杨姓的习俗只有一点与贾家人不同,那就是老人死后,即在家里用棺木封装,出殡时众人抬棺上山。

(二)贾姓。贾家人自称“达吉”,属于苗族。500多年前,集中居住在林洞村大寨屯的贾家祖先,应培地杨家人的邀请前来打猎。有一年秋天,贾家祖先在培地岭山塘边捕获一只大野猪。按照苗族传统习俗,在野外捕获的猎物必须在野外清洗干净并按人头平均分份 (猎狗也得一份),分份后大伙才能离开。为了考究培地是否适宜人居,一位贾家祖先从口袋中拿出几粒谷种洒进山塘,并祭祀发誓:“如果明年秋天,洒进山塘的谷种长成金色稻穗,野兽不吃,风吹不倒,我们贾家人就搬来和侗族杨家居住,一起繁衍生息。”翌年秋天,大伙再次到培地山塘时,只见山塘长满金穗、颗颗饱满、粒粒瓢香。于是,贾家祖先从林洞大寨分出四个祖公来到培地岭南与杨家同村共寨,繁衍生息。由于苗侗两族团结和谐,人丁兴旺,大家集中力量,开田造地,财富逐年聚积。若干年以后,在贾家祖先的倡议下,苗、侗两族祖公设置了正月初五培地芦笙坡,还规定每十三年举办培地拉鼓节。这些节日吉庆隆重,热闹非凡,被吸引前来参加节庆活动的苗族同胞逐年增多,于是培地村侗族杨家人在日常生活中便逐步习惯于讲苗话、从苗俗、做苗人,久而久之,培地村就成为了远近闻名的“苗族村”。五百年来,贾姓人家已在培地繁衍16代人,共有160多户800多人口。

(三)郑姓。培地郑家人,自称“达吉”,属于苗族,其祖先从香粉乡迁来。传说,郑家的祖公有文化,懂风水,而且经商做生意。四百多年前,第一代祖公到培地做生意,路过上学时发现此地两河交汇,后山厚实,面向广阔,龙凤呈祥,于是在此定居,繁衍后代,迄今已有13代人、共有10户60多人口。

(四)杨姓 (汉族)。培地苗族杨姓,汉族,来自湖南通道。杨家人原来只是暂时借住上学屯,没有田地和山场。后来,由于上学郑家打官司,杨家人帮了大忙,保住了郑家家园,因而郑家划出部分土地给他们耕种,进而使上学发展成为苗汉两个民族共同居住的村庄。杨家入居上学约有360多年的历史,现有30多户200多人口。

(五)韦姓 (壮族)。培地韦家人,属于北壮,其祖先原先居住在宜山一带。约300年前,韦家祖公从三防来到培地村良地屯定居,由于人少族弱,为了生存,被迫入苗乡、讲苗话、随苗俗,久而久之,就同化为苗族了。韦家人繁衍迄今已10代人,共有30多户200多人口。

(六)何姓。培地何姓人,自称“达吉”,属于苗族,原先居住在林洞村培科屯。约在300多年前迁到培地村东坡岭居住,与安太乡培科村、培秀村的何姓属于同宗。上世纪40年代初期,由于人丁不旺,被迫迁到怀宝镇永和村思英屯耕种山场为生。解放以后,定居在思英屯。迄今已有两代人,共有6户20多人口。

(七)谢姓 (汉族)。培地谢家人,属于汉族,其祖先来自湖南。他们始祖在从三江县迁到从江县的途中,由于在今融水县红水乡良双村踩踏苗族拉鼓禁忌,被罚九牛,因迁徙途中生活困难、无力偿还,于是向培地贾家求救。由于培地贾家人拉母鼓 (属于流域性、聚族性),而良双村拉公鼓 (属于村际性、宗族性),按照苗族鼓规,任何情况下,当外人触犯鼓规时,只有母鼓解救公鼓、公鼓不能解救母鼓。在谢家人一再请求下,培地贾家人利用母鼓秘诀化解了公鼓禁忌,将谢家祖先解救出来。解救后,谢家人为了感恩,也为了在苗区生存下来,于是自愿到培地定居,被贾家人安排在良地屯随同韦家人居住,后来由于与苗族贾家人相互通婚,入苗乡、讲苗话、随苗俗,最后同化成苗族。谢家祖先来到培地定居270多年来,已繁衍9代人、15户上百人口。

(八)戴姓 (汉族)。戴家人原是汉族,来自湖南邵阳。其祖先经商到培地,发现培地物产丰富,人杰地灵,族际和谐,宜繁衍生息、子嗣发展,因而不愿返回老家,于是拜贾家为兄长,在培地定居下来。戴家人虽然在培地定居时间较晚,但人口增长较快,对土地等生产资源需求越来越大,他们恳求贾家人将闲置山场划给他们耕种。经协商,贾家人同意将岑碑 (今洞头乡岑碑村)所有山场划给戴家人耕种。迄今为止,戴家人已在培地境内生息230多年,繁衍11代人,共有60多户200多人口。

(九)王姓 (汉族)。王家人祖籍湖南,因生计来到培地,靠烧瓦为生。100多年前,王家祖先来到培地时,只有一家人,夫妇加两兄弟。因其所烧瓦片结实耐用、物美价廉,逐步被培地苗家人认可,在以物换物的过程中,逐步置办了田产,安定下来;后来,两个儿子与贾家姑娘结婚,于是苗族贾家成为亲戚。定居培地后,由于讲苗话、随苗俗,逐步同化为苗族。繁衍迄今已有11户、50多人口。如今,王家人在培地仍是烧瓦高手,培地瓦窑主要靠王家人经营。

(十)杜姓。杜家与贾家同族同源,是大迁徙时期从林洞村大寨屯分到安太乡小桑村居住的,迄今约有500多年的历史。杜家人的母亲从培地嫁入小桑,后因重病离世,由于父亲家境贫寒,无法养活子女,为了生存,约在上世纪40年代初期,杜家三姐弟到上学投靠舅爷。解放后,上学屯将杜家姐弟视为亲人,分给田地,土地改革以后,三姐弟全部落户上学,现有3户15个人口。

(十一)管姓。培地村培都屯的管家人,来自滚贝乡吉羊村,属于苗族。上世纪40年代中期,管家公两兄弟只身来到培地村培都屯编织竹具,因手艺好,被当地群众留在寨上定居,迄今已有两代人,共有5家30多人口。

(十二)戈姓 (汉族)。戈家人属于汉族,来自湖南。上世纪40年代初,戈家人来到上学,靠打铁补锅谋生,由于生意清淡,将儿子留在上学帮杨家人看牛。解放以后,戈家儿子娶苗族姑娘为妻,上学村视其为亲人,分给田地,自此定居上学,繁衍迄今,已有两代,共有4户20多人口。

三、同化过程及阶段划分

通过对培地苗族村的历史考察,笔者认为,培地苗族村的民族同化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分为四个不同的阶段:

(一)主动认同,这是民族同化的前提条件。

1.杨家人邀请贾家人到培地定居,这是培地村苗族与侗族进行同化的开始。根据苗族《迁徙歌》的描述,1000多年前,为了逃避官府的剥削压迫,苗族与侗族举族离开洞庭湖,沿长江顺流而下,过福建、到广东、入珠江,逆水行舟,千辛万苦来到从江源头梅林,共有“七苗父八侗爸”进入融水地界,散居各地,繁衍生息。因此,苗族与侗族自古以来就肝胆相照、亲如一家。杨家人邀请贾家人到培地定居以后,为了让贾家人过好芦笙节、拉鼓节,他们主动搬到培地岭南居住,把培地岭平坦的地方让出来作为贾家人节日活动的场地,他们以杨家人的身份参加节日庆祝活动;不仅如此,杨家人还替贾家人安排客人食宿、代贾家人宴请重要客人。久而久之,芦笙节和拉鼓节也逐步成为了杨家人的传统节日,这是培地侗、苗两个民族同化的最初表现。后来,双方相互通婚、亲上加亲,受杨家人的影响,贾家人也跟着过侗族六月六“新禾节”。由于同时过节,双方难以聚会,不利于相互往来,于是经过商量,杨家人上午过节,贾家人下午过节,新禾节成为了杨、贾两家人共同的传统节日,这是侗、苗两族进一步同化的积极结果。再后来,由于贾家人口众多、杨家人口比较少,杨家媳妇十有九个来自贾家,杨家人平常在家由于媳妇讲苗话、全家人跟着讲苗话,出入培地村由于大伙讲苗话、侗族人也必须讲苗话,久而久之,苗话成为了培地村的通用语言,而侗话却逐步为人们所遗忘。因此,可以说,培地村侗话的消失和苗话的推广,标志着侗族与苗族同化过程的终结,侗族融入了苗族族群,苗族增加了侗族的民族元素,由侗族、苗族共同组成的两元一体新型民族格局最终形成。

2.贾家人接纳韦家人为兄弟,是培地民族同化过程中族群结构由两元一体格局向三元一体格局转变的重要标志。《安太乡志·各族演变与融合》有载:培地村的“良地韦姓,原为三防才杰壮族,迁至良地,后因交往,为苗族所同化。”那么,培地贾家人是怎样同化外来壮族韦家人的?根据韦姓和贾姓老人的口述,同化途径有三条:一是当初迫于生计,壮族韦家人是自愿前来投靠培地贾家人的,为了壮大苗族的族群力量,贾家人认韦家人为兄弟,但条件是韦家人定居培地后可不改姓,但必须改族,对外统称苗族。韦家人接受贾家人提出的条件,自愿改壮族为苗族,与贾家人兄弟相称,这表明韦家人已经从自在民族实体向自觉民族实体转变。这是早期民族同化过程中一个普遍现象,也是早期民族同化的共同特点。二是韦家人在公众场合不能使用壮族,必须讲苗话。事实上,韦家人定居培地后,唯有讲苗话才能与苗族交往、才能生存与发展,这既是一种交换条件,更是一种生存方式,舍此别无选择。随着韦家人与贾家人的不断通婚、双方交往的不断密切,韦家人逐步习惯了使用苗话,并最终忘却了壮语。三是韦家人定居培地后必须“入乡随俗”。贾家人举办芦笙节,韦家人要以良地屯芦笙队的名义,到芦笙坡参加节日庆祝活动;贾家人每十三年举办拉鼓节,良地韦家人要作为鼓社,携带礼物,前来恭贺,并参加各项庆祝活动。韦家人在参加芦笙节和拉鼓节等传统节日活动中,逐步感悟到这种传统节日活动的深刻含意,并逐步把芦笙节、拉鼓节当作自己的传统节日内容,这使壮族韦家人最终同化到苗族族群中来了。融水壮族吹芦笙、跳芦笙舞、过芦笙节,渊源就是这样演化而来的。随着韦家人转化为苗族,培地民族同化过程中三元一体格局逐步取代了二元一体格局。

3.贾家人接纳汉族谢、管、王、戴、戈等姓氏和郑家人接纳汉族杨家人为兄弟,是培地民族同化过程中族群结构由三元一体格局向四元一体格局转化的具体体现。在几百年的生存与发展过程中,培地苗族逐步建立健全了本民族同化其它外来民族的一整套长效机制,那就是少数外来的其它兄弟民族,只要同意入苗乡、讲苗话、随苗俗,相互通婚,结为“依直”,并在危难时刻服从贾家人的统一指挥、与苗家一道浴血奋战的,都可以接纳进来、视为苗族弟兄。具体来说,贾家人在接纳谢、管、王、戴、戈等汉族姓氏时,先认作兄弟、再要求其改族,然后对外统称苗族,在此基础上,允许子女通婚,平常密切往来,节日互送礼物,危难结为同盟。但四姓由于进入培地的时间比较晚,无法得到贾家划予的田园、牧场、林地,一切全靠自己用钱物去置换。但贾家人能够在危难时刻挽救其它族姓弟兄,已足以让他们感恩戴德、结盟到底。这充分说明,汉族五姓从不认识苗族到最终认同苗族,不是无缘无故的,而是同甘苦、共命运,相濡以沫、同舟共济,和谐相处、共同发展的结果,它标志着培地村由少数民族之间的相互认同逐步发展成为少数民族与汉族之间的相互认同,使培地村民族结构由单一侗族村逐步发展成为由侗、苗、壮、汉等多民族共同组成的多元一体新格局,民族同化过程揭开了新的历史篇章。

因此,袁同凯通过对融水苗族自治县红水乡民族同化现象的实地调查与分析,认为:“有些壮族、侗族甚至汉族,由于长期与当地的苗族往来,在语言、饮食、服饰、生产等各个方面受到苗族的影响,逐渐融入到当地的苗族社会与文化之中,最终成为苗族。”我们对培地村的调查结果充分印证了这种观点。

(二)互相通婚,这是民族同化的内在动力,也是苗族社会进步发展的主要标志。

族际通婚所涉及的不仅仅是两个异性的关系,而且隐含着两个人所代表的族群的文化和社会的背景。因此,作为人类社会的基本组成单元,婚姻是分析研究社会变迁和民族同化的重要切入点。培地苗族原先实行严格的族内婚,这种婚姻制度既约束了青年男女的交往圈子,又阻挠了民族之间的密切往来,是窒息苗族婚姻良性发展的主要桎梏。因此,接纳外民族到培地定居,是推动苗族传统婚姻制度改革进程、扩大苗族婚姻圈子的前提,是促进民族同化、推动民族融合、实现民族发展的关键,表现在:

1、通婚是民族同化的强大动力。在来到培地定居以前,杨、贾二姓均实行严格的族内婚,这种婚姻制度客观上造成了青年男女择偶的难度和人丁的兴旺。自从杨家人邀请贾家人到培地定居后,两族青年男女在日常生产劳动和文化交往过程中产生了爱恋,成双成对建立了幸福家庭,这就打破了侗族、苗族长期以来封闭落后的族内通婚制度。所以,从这个角度上讲,正是由于婚姻制度改革的迫切需要,才加速推动了民族同化的历史进程。

2、通婚是民族进步的重要标志。随着各个族姓逐步在培地定居,他们带来的先进技术使全村生产力得到了迅速提高,表现在:贾家人的到来,带来了先进的猎狩技术,使培地捕获野兽、保护全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能力得到全面提高;韦家人的到来,带来了先进的水稻种植和旱作种植技术,使培地村粮食产量逐年提高,群众生活水平有所提高;王家人的到来,带来先进的烧砖制瓦技术,使培地逐步远离了草皮民居,住进了木楼瓦房;戈家人的到来,带来了先进的铁制农具,使培地劳动生产率有所提高。从这个角度上讲,民族同化不仅增强了族际之间的团结,而且提高了族群抵御自然、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抵御外来势力干扰的整体实力。

3、通婚是民族和谐的有效途径。随着各姓氏之间的相互通婚,培地村各民族进入了开放式的族外婚时代。由于姓氏之间、民族之间都具有姻缘关系,相互之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你离不开我、我也离不开你”,这种水乳交融、血浓于水的关系,使各姓氏、各民族进入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时代。

考察培地各姓氏、各民族之间的婚姻关系,验证了马戎先生的一个理论观点:“只有当两个民族群体的大多数成员在政治、经济、文化、语言、宗教和风俗习惯等各个方面达到一致或者高度和谐,两族之间存在着广泛的社会交往,他们之间才有可能出现较大数量的通婚现象。从这个角度来看,族际通婚是民族关系融洽和谐所带来的结果。但同时,族际通婚又可通过结婚之后双方家庭之间的相互往来,反过来增进民族间的交往和友谊,因而成为今后促进民族关系进一步融洽的原因。所以民族间的通婚情况是测度不同民族相互关系和深层次融合程度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

(三)遵从“依直”,这是民族同化的制度保障。

“依直”,是苗族不成文法律的主要标志,每当苗族村寨发生重大紧急事件、需要发动一定范围的苗族势力进行处置时,便由大家公认的最高苗族寨老召集,各个村寨寨老参加,对相关事项进行协商,形成一致的处理意见后,遵照执行。为便于实施、昭示后人,按照苗族习惯,将一块巨型长石埋入地里、露出半截,由大寨老主持仪式进行祭祀,参加仪式的村寨必须无条件的执行。这种立法形式,称为“埋岩”。苗族学者吴承德、贾晔认为:“依直”是由苗族母系社会向父系社会过度时期产生的一种社会组织,它的社会功能是民主协商解决苗族内部事务,是苗族社会公认的传统立法形式。从培地的情况来看,“依直”在苗族地区民族同化过程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具体表现在:(1)“依直”把居住在苗族区域内的各个族群划分为特定集团,使其成为苗族社会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从中得到苗族力量的保护。(2)“依直”明确的各项制度,成为规范苗族社会秩序的主要依据。(3)“依直”对生产生活行为的规范,逐步演化成为苗族的风俗习惯,构成了苗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

(四)融为一体,这是民族同化的必然趋势。

费孝通先生指出:“中华民族作为一个自觉的民族实体,是近百年来中国和西方列强对抗中出现的,但作为一个自在的民族实体则是几千年的历史过程所形成的。”考察培地苗族的形成过程,我们认为,培地苗族作为一个自觉的民族实体,是近五百年来相互之间通过婚姻关系、经济关系、社会关系等途径逐步同化、逐步融合的结果;但是,作为一个自在的民族实体,苗族、侗族、汉族进入培地以前早已形成并有上千年的悠久历史。因此,当代的培地苗族,是一个多元一体格局的新族群,这种特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培地境内各姓氏都自觉认为自己是苗族。上世纪50年代国家在开展民族识别时,居住在培地境内的各个姓氏,都认为自己是苗族,并经当时地方人民政府核实,全部认定为苗族。这表明,经过五百多年的和谐相处、互通有无,培地各民族都认同多元一体的新的苗族族群,都把自己当作为这个新族群中的一个重要成员,并为此感到自豪。其二,培地境内除贾姓外,其它姓氏仍传承原来民族的文化及记忆。杨家人对外仍称自己是“金”,苗语意为“侗族”,而且每年六月六吃新节时,都在上午设宴,而贾家人则设宴在下午;韦家人在开展后代传统教育时仍讲自己祖先来自三防,是壮族,要求后代定期到三防祭祖,家家户户都按照壮族习惯安有祖位,逢年过节烧香膜拜;谢家人在改革开放以后,曾有人动议恢复谢姓、恢复汉族,但遭到族人反对;王家人在改革开放以后,曾经派人到湖南寻根,认祖认宗,但王家人对培地富有感情,素来与同村各姓往来密切、水乳交融。这表明,民族发展具有历史性、连续性、传承性,虽然民族同化、融合是一个大的趋势,但同化与融合过程中,各自在民族仍然保留自己的一些特点,保存历史的记忆,这就是民族之根、文化之源。

结束语

培地村是中华大地上一个极其普通的南方山寨,是中国民族大家庭中一个小小的苗族村庄。但是,培地短短的五百年历史,却记录着中国民族同化与发展的足迹,珍藏着苗族与其它民族共同进步繁荣的细节。笔者通过口述史方法,来回顾这段历史,目的是为了让人们更加真实地认识培地民族同化的历史过程,让后代更加珍惜各民族和谐安宁的幸福生活!

[1]袁同凯著《广西融水苗族民族认同的变化》,载《中国社会科学报》第127期18版。

[2]马戎著《中国各民族之间的族际通婚》,载《中国少数民族婚姻家庭》,中国妇女出版社1986年出版。

[3][4]吴承德、贾晔主编《南方山居少数民族现代化探索》,广西民族出版社1993年版第17页、38-41页。

[5]费孝通著《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载《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9年第四期。

[6]戴民强主编《融水苗族》,广西民族出版社2009年12月出版,第27页。

[7]吴承德、贾晔主编《苗族芦笙》,广西民族出版社1992年出版第32页。

Analysis on the Historical Evolution of Multi-ethnic Village from the Point of Oral History——A case study on the Peidi Village of Antai Town in Rongshui County of Guangxi

Huang Zhiguo;Jia Zhen

Based on the Anthropological and Ethnological investigation on the Peidi Village of Antai Town in Rongshui Miao Autonomous County,with the method of oral history,the author makes a serious and profound research on the issues of the Miao’s assimilation in Peidi Village,and then figures out that the Miao group in Rongshui is not a pure unconscious ethnic but a conscious one gradually formed by the long progress of assimilation with the multi- ethnic factors and common identified by the other ethnics,based on which the author puts forward a proposal of 4 phases of ethnic assimilation in the Miao area.

the Miao Group;Ethnic Evolution;Assimilation

【作 者】黄治国,信阳师范学院历史文化学院讲师、历史学博士;贾桢,信阳师范学院历史文化学院2009级学生。河南信阳,464000

K29.8

A

1004-454X(2011)04-0138-006

* 本课题系河南省信阳师范学院2010年度大学生科研基金项目,项目编号:2010-DXS-27。

〔责任编辑:俸代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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