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西北地区城市民族关系的影响因素
—— 以西宁市为例

2012-02-16 00:50林钧昌,赵民
唐山师范学院学报 2012年6期
关键词:西宁市少数民族民族

哲学经济学研究

论西北地区城市民族关系的影响因素
—— 以西宁市为例

古城西宁市是青海省的省会城市,是全省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教和交通通讯中心。西宁地处黄土高原与青藏高原、农业区与牧业区、汉文化与藏文化的三大结合部,是青藏高原人口唯一超过百万的中心城市,移民人口达50万之多,是典型的移民城市,多民族聚集、多宗教并存。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的少数民族进入到城市,各民族之间的交往日益增多,相互学习的机会也与日俱增,社会生活的一致性得到迅速增长,逐步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民族关系格局。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时,西宁市有汉、回、藏、土、蒙古、撒拉等34个民族,其中少数民族人口54.36万人,占总人口25.55%。总的来说,现阶段西宁市的民族关系和谐,发展态势良好。但是,由于各民族历史发展的差异,现实社会背景下某些经济利益的影响,也由于民族散居化过程中不同传统文化、心理的碰撞,民族问题会与社会现实问题相交织,容易形成城市民族关系中不和谐的因素。本文根据对西宁市民族关系的调查,分析归纳影响城市民族关系的一些主要因素。

一、西宁市区民族关系的社会变量分析

民族关系作为一种社会关系,是民族发展过程中相关民族之间相互交往、联系和作用、影响的关系[1]。参照学术界的研究成果,本文从民族的居住格局、学校格局、民族意识、通婚、宗教等方面来看一下西宁市区的民族关系的社会变量。

(一)居住格局

西宁市辖四区的27个办事处(镇)204个社区(村),有少数民族聚居现象的有30个社区(村),占社区总数的15%,其余社区大都有少数民族居住。在城东区,少数民族居住格局上的大散居小聚居的特征比较明显。少数民族聚居地呈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向传统聚居地聚居。城东区的东关地区是传统的回族聚居地区,西北四大清真寺之一的东关清真大寺就位于该地区,因此,新迁入的穆斯林成员仍愿意向此地聚居;二是向各州、县驻宁办事处或家属区聚居。省内各州、县、各直属单位均在西宁市设办事处或家属区,这些州、县、单位迁入的少数民族便聚居于此;三是向高等院校聚居。

城东区有少数民族聚居现象的有15个社区(村),占社区总数的34.09%,分别是树林巷社区7 382人;富强巷社区4 049人;共和路社区1 519人;圆山路社区5 070人;磨南社区2 868人;团结社区2 503人;清真巷社区2 673人;南小街社区3 460人;花园南街社区1 414人;新村社区1 609人;一颗印社区4 049人;林家崖社区2 338人;金牛社区2 367人;东关社区3 117人;北关社区2 633人。青海民族学院位于城东区的东部,2006年新生入学后共有各类在校生10 330人,少数民族学生为5 611人,占学生总数的54.32%。其中藏族2 714人;回族1 073人;撒拉族162人;土族623人;蒙古族467人。

(二)民族教育

城东区有中学12所,其中市属中学10所,事业中学2所,在校生9 963人,初中阶段的入学率为99.8%,辍学率1.03%。小学28所,其中市属小学3所,区属小学22所,事业办小学3所,小学入学率为100%。东关回族女子小学、富强巷回族小学、圆山回族小学、共和路小学、林家崖逸夫小学、周家泉小学、树林巷小学、南小街小学等小学就读的大多是回族,但也有少量的汉族和撒拉族等居住在学校周围的其他少数民族的学生,教师中聘任了汉、藏、蒙古、土等民族的老师。这种在小学、中学中回、汉、藏、满、土等民族师生在校共同生活和学习,有利于民族间互相学习、有利于民族间思想感情的交流,同样有利于民族团结。

始建于1948年12月,是青海省建立的第一所高校也是全国建校最早的民族院校——青海民族学院就坐落在城东区的东部,50多年来为国家培养了5万多名各民族人才。全校有现来自全国27个省区的汉、藏、回、土、撒拉、蒙古等31个民族、1万余名师生员工生活在一起。2005年该校被国务院授予“民族团结先进集体”。

(三)族际通婚

由于居住格局、工作、经济、学习等条件的变化,民族交往的频率在逐渐加快,人们已经在通婚方面冲破了族际界限。近几年族际通婚有上升的趋势。笔者在城东区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对族际间的通婚情况进行了了解和统计。2006年1月4日到2006年11月22日,进行结婚登记的有1 791对,其中族际间通婚的有239对,占总登记总数的13.34%。与汉族通婚较多的少数民族是回族81人;藏族47人;土族28人;满族27人;蒙古族15人。穆斯林与非穆斯林间的通婚有86对,占族际间通婚总数的35.98%,特别是在回汉间通婚的81对中,有51名回族女性嫁给汉族男性,占回汉通婚总数的62.96%。

(四)人口流动

人口流动和民族关系有着密切的关系。流动人口在为西宁市的发展作出贡献的同时,一方面会因为自身的文化素质低、遵纪守法的意识差、组织纪律性不强等而无法融入城市相对有序的生活方式,结果会引起城市人的歧视和排斥;另一方面,他们的到来增加了城市容量的压力,导致民族之间生存和发展的竞争关系,这种竞争关系往往与民族矛盾和文化冲突密切相关。由于西宁市自身是一个回族有很大数量的城市,进入该市的流动人口既有汉族也有回族、藏族、撒拉族等少数民族,这显然会带来回、汉、藏等民族之间的直接交往,从而因文化不适而在民族关系上产生一些问题,导致西宁市的民族关系更加复杂化。虽然有些民族关系问题一开始并不直接表现为民族关系问题,而可能表现为不同民族成员间的一般摩擦,但如果处理不当,往往成为影响民族关系的不稳定因素。另外,西宁市各民族在频繁而直接的交往过程中,交往的深度和广度也在不断发展,各民族能够在相互认识、了解、尊重、认可的前提下,构建出一种相互协调的民族关系。

(五)民族意识

“民族意识是人们后天形成的,是社会化过程中的重要内容,人们在看待外部世界时,如何把芸芸众生划分为不同的‘群体’,群体之间的异与同都体现在哪里?异与同在程度上的深浅”,“群体的划分有不同的层次,如个体、家庭、家族、地方社区、民族集团、国家、人类……认同因而在不同的层次上也存在不同的意识”[2]。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各个民族的经济生活普遍得到提高和改善,但与此同时,民族意识不但没有减弱,反而不断增强,并成为影响民族关系的重要因素之一[3]。从总体上看,城市少数民族人数少、居住分散,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一些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没有受到社会的普遍尊重和理解,使他们心理往往处于自我保护的状态,容易激发民族意识,并且对来自外界的刺激和伤害反应敏感而强烈。

(六)宗教

西宁全市伊斯兰教、佛教、基督教、天主教、道教等五大宗教齐全,现有批准的宗教活动场所261座(处),其中清真寺227座,拱北1座;基督教活动点4处;天主教及活动点3处;藏传佛教寺院13座,汉传佛教寺院7座;道观6处。各宗教信教群众达64.17万人,占全市人口的32.4%。其中,在城东区进行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29处(清真寺28座,基督教堂1处),未进行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5处(伊斯兰教拱北2处;基督教活动点3处)。城市少数民族中有较大比重的回、撒拉等民族全民信仰伊斯兰教,其他民族信仰伊斯兰教的较少;藏、土、蒙古族则几乎全民信仰藏传佛教。汉传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等以汉族为主要信仰者。可以说,西宁市城市中的少数民族的85%以上具有传统的宗教信仰。

西宁市现已成立了佛教协会、伊斯兰教协会、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基督教协会,平时的宗教活动在宗教协会的指导下各自活动,互不影响,信教群众和平共处,很少发生宗教之间的纠纷。

二、西宁市民族关系的影响因素

“民族关系发展受到民族自身、社会、自然和国际等因素的制约和影响。民族的自身因素、社会因素、自然因素和国际因素是影响民族关系的基本因素,在特定的历史环境下,这些基本因素的合力使民族关系呈现出不同的面貌,发挥着不同的历史作用。”[4]马戎教授认为影响民族关系有6个方面的因素,即历史因素、社会因素、经济因素、文化因素、偶发因素、政策因素,并且认为在考察民族关系的最重要方面是前3个[5]。结合西宁市的实际情况,西宁市民族关系的影响因素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历史因素

我国历史上各民族间不仅存在着偏见、歧视、隔阂和矛盾,而且发生过战争,这主要是由于当时剥削阶级思想占统治地位,并由于统治阶级的驱使和民族偏见的存在所导致。解放以来,党和政府虽然坚持民族平等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但由于我们在20世纪50~60年代工作中的失误,伤害了一些少数民族的感情,使他们对汉族抱有一种戒备心理。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经济文化的交流和合作,汉族与其他民族之间的交往进一步加强,但由于我国少数民族所处自然环境相对落后和经济发展水平相对低下,在市场经济的竞争中必然处于劣势,一些民族成员便把这种商品经济社会中的竞争与历史上的大汉族主义挂起钩来,误认为这是汉族故意从经济上搞垮他们,于是汉族与其他民族的纠纷进一步加深。

(二)政策因素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加之我国加入WTO组织,民族政策的调整相对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较为滞后,特别是原来针对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企业的贷款利率、税收、技术改造资金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无法落实,不能适应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需要。西宁市原有的一些民贸企业、民族用品生产企业,因受生产规模、生产品种及服务范围等因素的制约,缺乏竞争力,经济效益不佳,大多已经改制或破产。如城北区的青海民族用品厂是原来的骨干企业,从20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由于金融体制改革,企业流动资金得不到保证,全厂200多名职工,80%已自谋出路,20%的人维持生产,人心惶惶;又如大通民族印刷厂虽然列为民族用品生产定点单位,但有关的优惠政策由于各种原因无法落实,企业举步维艰,职工下岗失业。另外,在产业结构调整中,一些企业在改组重建后,忽视了少数民族职工利益,原来企业对少数民族职工的优惠和照顾政策失效。这些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会引起少数民族群众心理不平衡。

(三)经济因素

城市少数民族经济发展后劲不足,城市少数民族的贫困现象日益突出。改革开放后城市少数民族经济有了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是,除了政策因素外,大多数少数民族企业规模较小,档次较低;产品科技含量不高,附加值低,这使得以民贸和加工企业为主的城市少数民族经济发展后劲不足,相当数量的少数民族职工、居民生活困难,贫困问题较为突出。据统计,西宁市人口中,接受民政部门救济的城镇低保对象中少数民族人口有22 346人,占总数的29.4%。少数民族较多的县区,贫穷人口问题更为重要,如城东区低保对象中少数民族人口有16 570人,占全区低保对象的80%之多,占全市低保对象中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74.15%。

(四)社会因素

由于社会变革所带来的民族关系,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影响现在的民族关系。少数民族聚居街区的城市改造更新缓慢,各项市政基础设施陈旧落后,严重地制约着城市少数民族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而因旧城改造,经济适用房相对较少等原因,昂贵的新旧房差价,又给原城市部分居民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导致新的贫困。

城市化的直接结果就是城市人口的大量增加。城市少数民族人口的大量增加,一方面活跃了城市的经济,促进了城市文化的多样性,对促进城市各民族之间和谐和相互了解,对城市的长远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由于城市少数民族增加,也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市政管理等带来新问题。民族用品、特需品供应困难问题日益凸现。如城北区务工或定居的藏族人员增多,但他们需要的糌耙、曲拉、风干牛羊肉等极具民族特色的日常生活用品在市场上难以寻觅。

(五)教育因素

人口文化素质是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的基础之一,尤其是劳动年龄人口的文化素质更与经济发展有直接关系。在当前,办好基础教育是提高民族文化素质的迫切需要。但是,城市人口的增加,使得基础教育资源匮乏的问题十分突出。大校大班现象严重,师资力量及教育经费紧缺。如城东区现有小学24所,学生17 474名,其中借读生就有5 260名,占总数的将近1/3,1/6的小学平均班额超过70人,个别小学的平均班额超过80人,如车站小学一年级每班学生达到108人。区属学校缺编教师153人,同时还出现了没有学校分布的空白地段。即使是经济教育发达的城西区,由于来自州、县人口数量的激增,在今后几年也面临着5万名小学生的入学压力。

(六)宗教因素

城市中的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交织在一起,也会对城市民族关系产生影响。城市中少数民族人口以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居多,其生活、节庆、婚丧等风俗习惯大多是由伊斯兰教的教义演化而来的,其民族感情和宗教感情是相互交织的。据调查了解,宗教界人士对少数民族的社会影响力逐渐增强。同时,一些有一定影响力和号召力的民族企业家、商人和知识分子也热衷于参与宗教事务。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历史上形成围寺而居的相对集中社区,清真寺是他们的宗教活动场所,是他们寻求精神寄托之处,也是交流、议事的中心。不尊重少数民族宗教信仰的问题虽然多发生在清真寺外,但信息很快就会传到清真寺,矛盾也易在清真寺引发出来,并波及更大范围。

在西宁市,由于进城的藏族、蒙古族、土族人员增加,他们中的一些信教群众为寄托宗教感情,在一些名胜风景区树立经幡等,一方面不同程度地助长了少数民族的宗教情绪,另一方面也给城市的宗教管理工作增加了难度。

(七)文化因素

文化、宗教、习俗等方面的差异性也会影响民族关系。据笔者的调查,自2006年1月4日到2006年11月16日,在城东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的有454对,其中族际间离婚的有45对,占总数的9.91%。与汉族通婚而又离婚的少数民族是:回族21人;藏族7人;土族2人;满族6人;蒙古族3人。从总的情况看,族际间的通婚是比较稳定的。从协议离婚的理由一栏可以看出,大多是因感情不和、长期吵架、无法正常在一起生活等理由而提出离婚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信仰伊斯兰教的回族与撒拉族通婚者,也有5对离婚,占族际间离婚总数的1.01%。这说明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对婚姻的要求越来越强调的是生活的质量。当然,对于族际通婚者在离婚后对民族关系产生的负面影响是不容忽视的,它一般都涉及较深层次的关系,影响也较深远。

(八)突发因素

如由于民族误解而产生的伤害民族感情的突发事件。城市中比较突出的是清真食品的供应和在语言、行为、媒体上发生的伤害少数民族民族感情的问题。民族风俗习惯是少数民族群众在长期的生产和生活中形成的,是一个民族区别于其他民族的重要标志之一。少数民族群众对本民族的风俗习惯有着强烈的认同感,一旦在汉族人口占多数的城市中受到不平等待遇,就容易被认为是对少数民族的歧视和侮辱。因此,这是一个需要高度重视和谨慎对待的问题。

(九)国际因素

从国际上看,和平与发展已成为时代的主题,但是世界并不安宁,而世界许多热点地区所发生的局部战争和动乱大多都是由民族、宗教问题引起的。西方敌对势力以所谓“民族”、“宗教”、“人权”为借口,加紧对我进行“西化”、“分化”。国际反华势力与国内的民族分裂主义分子相勾结,挑拨民族关系,破坏民族团结。此外,世界民族主义浪潮的冲击,泛伊斯兰教主义的扩张,也对我国民族关系产生一定影响。在这种形势下,我们要特别提防国际敌对势力和国内民族分裂分子利用城市中心地位和辐射作用,推波助澜,制造事端。

面对更为复杂的城市民族工作状况和民族关系,城市民族工作以及城市管理工作只有通过一系列相应的改革和不断的探索,才能更有效地落实我国的民族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针对近年来出现的新问题,西宁市在协调民族关系的方式方法上不断创新,提出了开拓性的工作思路,民族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度,促进了民族关系的和谐。

[1]金炳镐.民族理论通论[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 1994,261.

[2]马戎.民族与社会发展[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1: 64-65.

[3]徐黎丽.论民族关系与民族关系问题[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5:59.

[4]金炳镐.民族关系理论通论[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7:243.

[5]马戎.西藏的人口与社会[M].北京:同心出版社,1996: 398-403.

(责任编辑、校对:王学增)

林钧昌1,赵 民2
(1. 唐山师范学院 经济管理系,河北 唐山 063000;2. 唐山师范学院 教育学院,河北 唐山 063000)

我国的城市大多是多民族共居城市,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少数民族的数量逐年增多,随之而来的是民族交往的增多,同时也使民族关系变得复杂起来。在西部大开发中,西北地区的城市也面临着同样问题,加强对西北地区城市民族关系的研究不仅能促进城市化的进程并且还有利于西部大开发的顺利进行。

城市化;民族关系;影响因素

The Discussion on the Influence Factor of National Relationship in the Northwest Cities with Xining City as an Example

LIN Jun-chang1, ZHAO Min2
(1. Department of Economic Management, Tangshan Teachers College, Tangshan 063000, China; 2. College of Education, Tangshan Teachers College, Tangshan 063000, China)

Most of our Cities are multi-nation lived cities. The national relationship becomes complicated with the urbanization process which causes the increased number of minorities and national contacts. It’s the same in the northwest cities with the west movement. So strengthen the research of national relationship in the northwest cities is not only speed up the city of evolution but also carry on the big development of the West.

the city of evolution; national relationship; influence factor

C957

A

1009-9115(2012)06-0098-04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07JJD850206);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项目(JD2012-01);唐山师范学院博士后基金项目(10A04)

2012-08-20

林钧昌(1964-),男,山东文登人,博士后,教授,研究方向为社区民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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