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情点亮“窗口”

2012-07-07 11:30黄国权胡慧敏
检察风云 2012年7期
关键词:闵行区老伯检察院

文/黄国权 胡慧敏

真情点亮“窗口”

文/黄国权 胡慧敏

控申干警正在接待上访老人

说起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控申科,那可是检察系统、政法系统的老先进了,曾先后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和文明接待示范窗口。走进该控申窗口,只见信访群众赠送的锦旗挂满了接待室,而受到的表扬信更是数不胜数。

用真情化解矛盾

地处上海西南角的闵行区,是典型的城乡结合型行政区,管辖面积大、常住人口多,外来人口逾半,既有集中城市化区,又有城乡接合部,还有纯农村地区,是社会矛盾多发区域。

为此,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控申科认为,控申工作要直面挑战,努力做好维护稳定、服务群众的工作。要通过查办案件达到化解信访矛盾的治标目的,将 “情”字融合到办案过程中。

2009年8月至2010年1月,多达118名村民先后多次到市检察院和闵行区检察院群体上访。反映该村村务不公开、村级财务账目混乱和党总支书记吴某等村干部采取不正当手法侵吞集体资产等问题,严重侵犯了集体和村民的利益。100多名上访村民将检察院大门里外挤得满满当当,短时间内影响了检察院大门周围的道路交通。

在市院领导的重要批示和区院领导的亲自参与下,控申科全体干警连续几天加班分析接访情况,理清基本头绪,并第一时间进行信访风险评估,将该集访案可能诱发影响稳定的风险评估为最高等级红色,并迅即启动风险预警,制定风险化解预案,落实调处人员和责任。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检察官们发现,该上访案因为上访时间跨度长、人数多、规模大、上访机关多、层级高,同时当事人“人户分离、人地分离”,上访村民居住在徐汇区,反映的问题在闵行区,涉及的关系十分复杂,上访诉求交织、琐碎,多个部门经调查也都出具过多份报告,对反映的情况有过结论,专门的审计部门也出具过书面审计结论,未能查实村民反映的经济问题,因而存在着多重的化解难点,科内的老控申都感到这的的确确是一件钉子案,就算原结论有错,想要推翻结论、妥善化解谈何容易!

关键时刻,检察长召集专题会议研究该起群访的矛盾化解方案,提出了“认真查处、深度维稳”的要求,控申科长代表全科向院领导表态不化解矛盾决不罢休。

考虑到上访村民大多是体弱多病的老年人,为方便群众,他们向上访群众保证“接待方式、接待时间、接待地点”都由村民定,控申干部随叫随到。

2010年1月后,在初查线索的短短几个月内,分管检察长就多次亲自带领干警到村民指定的接访场所,会同区纪委、梅陇镇等部门与村民代表面对面地沟通,以谈家常形式听取他们对检察机关处置信访案的意见、倾听村民的呼声。当得知有村民代表生病住院时,领导还和控申干部购买慰问品登门慰问。

“怒拳不打笑脸人”。检察官的认真敬业、赤胆真情终于打动了上访村民,他们从多年举报无果的愤怒转变为对检察机关的信任,彻底打消顾虑,敞开心扉。与此同时,检察官也在努力从接访中寻找案件突破点。

数次接访中村民最强烈要求村务公开,重新查账,这激发了办案人员的灵感。为此,检察官与梅陇镇党委、政府多次沟通,反馈村民的愿望和诉求,商请地方党委协助村民代表组成查账小组,对陇兴村以往账册进行地毯式的清查。

2010年3月,上访村民代表查阅了陇兴村撤村时形成的账册,在村民查账过程中,闵行区检察院则采取“上门了解情况、外围收集证据、分析举报线索”三管齐下的调查方案,每周都派同志接待村民代表,及时了解查账进展情况,对查账中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剥茧抽丝。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村民查账获取的材料中,办案人员终于找到案件突破口。

2010年8月20日,经过缜密调查,检察机关一举侦破了吴某等多人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大案,整个陇兴村党支部、村委会的书记、村长、副书记、村办主任、村实业公司经理等多达八人因涉案被控制。一名犯罪嫌疑人案发后潜逃外地被追捕归案。

当村民得知检察机关对吴某等人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作出立案决定后,无不拍手称快。有的甚至自发购买了鞭炮,像过节一样,喜气洋洋地在村里大路上燃放。

用真情为群众排忧解难

几年前,一位走路颤颤抖抖的八旬老人,一手拄着拐杖,一手拿着一只权作“小板凳”的油漆桶,步履艰难地走进了闵行区检察院控申接待室。

原来陈老伯“文革”时期被打为反革命分子,1979年他所在的单位为他平了反,但那段历史的阴影并没有随着时间的迁移而渐渐淡化,在最近几年,陈老伯总感觉单位的领导、周边的邻里用异样的眼神在看他,甚至认为家门口总是有人盯着他,他跑到哪里,那人就跟到哪里。陈老伯还说,今天我把所有的钱都带来了,我要放在检察院,这样我才放心。

一个退休的老人因历史问题被人盯梢,接待同志想着就不合常理,但接待同志并没有急于反驳老人,而是依然微笑地对老人说:“老伯,那你今天来检察院想解决什么问题?”陈老伯恳切地回答:“检察院是公正的代表,我希望检察院能出面协调,告诉大家我是一个清白正直的人。”显然,老伯在“文革”期间留下的心理创伤至今还没有抚平。

老人走后,接待同志陷入了深思:要帮助老人走出心理阴影,检察机关能做些什么?经过科里的群策群力,他们针对老人的心理问题制定了详细的工作安排,还特别注明了负责人员。

当检察人员拨通老伯儿子的电话时,他儿子在电话那头也是一肚子的委屈,父亲总是疑神疑鬼,隔三差五地就打电话给儿子,说有人要杀他,甚至还随身带刀,不知劝了多少回,可父亲总是听不进。

听完老伯儿子的倾诉,检察人员在同情之余委婉地提醒老伯的儿子,现在老伯出现心理问题,最需要的是亲情的沟通和理解,要让老伯从内心感觉到被关爱、被尊重。

之后,检察人员联系了陈老伯所在的单位,由单位再出具一份陈老伯清白的证明。同时,他们还和陈老伯居住地的综治办、派出所、居委会联系,邀请熟悉陈老伯的有关人员到陈老伯家中,会同陈老伯的家属,和陈老伯进行交谈,这是检察机关帮助陈老伯修复社会关系的重要方面。在交谈中,陈老伯单位工作人员提到老伯历史清楚,在厂工作认真负责、待人和气,大家都说要真诚相待,不要相互歧视。听着大家真诚的话语,老人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数日后,陈老伯的儿子给闵行区检察院写来感谢信,感谢检察官帮他父亲卸下了重压37年的心理包袱,能够让父亲轻轻松松地安享晚年。

陈老伯的事件引起了控申人员的思考。在信访接待过程中,一些信访老户由于合理或者自认为合理的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心态往往逐渐变坏甚至存在不同程度扭曲,有的甚至有心理障碍乃至于可能还有精神疾患。这些来访者往往钻在“牛角尖”里,一般的劝慰和说理根本不起作用,即使从法律层面上进行反复说理释法仍收效甚微。对于这样的信访户,首先不能采取机械的接处方式,不能堵、捂,必须要有一个让其情绪宣泄的渠道,通过合理的疏导方式,为信访矛盾的化解创造有利条件,同时也要避免信访人不切实际的提要求,这样才真正有利于信访矛盾的解决。

为此,闵行区检察院率先将心理咨询引入化解信访矛盾。院里安排有心理咨询师资格的干警适时介入到信访案中,努力解开信访人的心结。

2007年3月,闵行区检察院推出的《关于心理咨询介入检察信访工作的暂行规定》,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控告厅全文转发。

用真情维护公平正义

如果他们的控申干警仅仅用真情来化解社会矛盾、来帮助群众排忧解难,还是不够的。控申检察的职能更多的是体现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正。

2008年12月1日上午,一名中年女子手持一份判决书,泪眼湿红地走进了闵行区检察院接待室,还没等接待人员开口,女子将判决书往办公桌上一摊:同志,我要申诉!

原来,那年7月的一天,来访者戴某的两个儿子因证件不齐,与上门登记外来人口身份信息的工作人员发生争执,报警后,由于赶来的戴某又和警察发生争执,促使其两儿子对警察大动干戈。兄弟俩因犯妨害公务罪被判有期徒刑十个月。之后,案件经过登记、审批后,科内同志迅速借调了相关案卷,对案件进行实体和程序的复查。经查,根据案件的证据,大儿子致民警轻伤的暴力行为有民警、社保队员、外口办工作人员、一名过路人等多名证人的证词证实,本人亦作了供述,因此,法院认定大儿子暴力妨碍公务行为的证据是确实充分的,戴某提出的大儿子没有犯罪事实的申诉理由与原案事实、证据不符。但戴某提出社保队员伤势不是两名被告人殴打所致的申诉理由,经过他们对案件证据的细致核对,发现社保队员的伤势确实不是吴氏兄弟殴打所致,而是案发当天在场的吴氏兄弟父亲殴打所致,且他们的父亲也因此受到行政处罚,这一事实也有相关证据证实。故法院判决书认定吴氏兄弟殴打致伤民警和社保队员是不符合事实情况的。为此,控申人员及时向法院发送了建议再审的建议书,并且得到法院的认同。当承办人将《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送达戴某时,戴激动得热泪盈眶,动情地向承办人说:为了我儿子的事情,我跑了很多地方,检察院最尊重我,听我说清楚事情,和我沟通,让我觉得一个外地民工在上海还有尊严!

2009年4月,吴氏兄弟妨害公务案再审如期举行,最后法院判决撤销先前判决,判处吴氏兄弟有期徒刑九个月。

无疑,上海闵行区检察院控申人员用行动证明,他们是一个勇于应对困难和挑战的团队,一个可以让老百姓可亲、可信、可敬的团队,他们办理的每一起案件、处理的每一起纠纷、接待的每一个诉求、化解的每一个矛盾,都在时刻维护着法律尊严和人民的利益,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公信力。

编辑:靳伟华 jinweihua1014@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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