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中国体育“潜规则”所折射出的中国文化①

2012-08-15 00:54朱少雄
当代体育科技 2012年13期
关键词:体育界潜规则运动员

朱少雄

(荆楚理工学院师范学院 湖北荆门 448000)

浅析中国体育“潜规则”所折射出的中国文化①

朱少雄

(荆楚理工学院师范学院 湖北荆门 448000)

中国体育界频频冒出“造假事件”,首先是篮球界里的“年龄门”,紧接着又是“重庆大坪中学”事件,更有足球界的扫赌打黑反贪……实际上这种事件在中国体育界早已存在,这也是体育界中的“潜规则”,只是现在才有人慢慢的去揭开盖子。究其深层次的原因,既与中国的机制及某些人的利益有很大的关系;也与中国文化中的一些因素有关系。

中国体育 “潜规则” 机制 中国文化

新华网主页的新华体育上出现的两篇文章引起读者的很大反响,其一是:“造假事件”令中国体育蒙羞;其二是:郝海东的感言,中国为什么没有希勒,体制加改龄扼杀高龄射手;这两篇文章与前段时间炒得沸沸扬扬的“年龄门”事件遥相呼应,可是刚刚篮协不痛不痒地对“年龄门”事件作了处理;紧接着又冒出了重庆大坪中学造假事件;更有足球界的扫赌打黑反贪……可见造假在中国体育界已形成了“潜规则”。

在中国体育界,即使是世界大学生运会和奥运会也出现了中国运动员年龄身份受质疑的事件,像以前的大学生运动会,有些不是大学生的人也参加,奥运会上为了某种需要,将队员年龄改大或改小;全运会和城运会上出现的假摔、假打……中国足球中的“潜规则”就更多:假球、黑哨、赌球、官员的贪污受贿等等,以至中国足球几乎崩盘,造成很严重的社会负面影响,对中国体育的形象损害最重。可现在,这种“潜规则”已从职业球队逐渐蔓延到青少年队,从男子项目蔓延到女子项目,从职业体育、大学生体育蔓延到中学生体育,那么为什么这些有损中国体育形象的事件会频繁出现,就是因为在中国体育界,早已形成默认的“潜规则”,而且“潜规则”背后存在着许多相互的利益关系。

首先是体制因素:在中国这种举国的训练体制中,有些重大的比赛,如奥运会,世锦赛,大运会都笼罩着很浓厚的政治氛围,这与中国文化也有一定的关系,中国人经过几千年文化的浸润,骨子、血液中存在有冒进,容易犯“左”的错误,如“文化大革命”中的“超英赶美”,为了普及大众教育的高校扩招,体育界中的“拔苗助长”、“政治体育”,“政绩大于人才培养的基本规律”,违背人才发展规律。要么“中庸”,奴性十足。“举国体制”、“政绩工程”、“金牌战略”是中国体育之殇,任何项目都打上政治烙印、贴上标签,把它所获得的成绩与国力、与国民的身体素质联系起来,当然它们与其有关联,但似乎关联又不是很大,中国国力的综合性是增强了,科研水平是提高了,竞技体育水平与原来相比,是有很大的进步,但中国的举国办体育机制也只是花很大精力,庞大的经济支撑为少数运动员服务,对国民的体育支出平均值仍是很低的,它是一种全民办体育,行政办体育;在我国,从事体育的运动员恐怕在十几万到几十万人,加上官员、行政后勤、教练以及各类体育院校研究所人员等,估计有几百万人受惠于“举国体制”。在十几万到几十万的运动员中,能当上奖金丰厚的世界冠军的每年最多也就是几十名,当上奥运冠军更是稀少,而且相当部分是一人所兼。从这里可以看出,所谓“举国体制”,就是国家拿人民的税金养育一个与民生没有关系的行业(它跟国有企业有很大区别:国企由国家投资,必须创造价值承担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培育一批体育精英和运动富豪,大多数成绩平平的运动员生活也平平,他们乐意牺牲小时候的学习机会主要是既希望长大后能跳出“龙门”(“为国争光”是胜者赢得锦标时宣传机构给他们戴上的高帽,因为输者都不是“争光”的英雄,从小锻炼时也不知道能练到何种程度,离“为国争光”还十分遥远),他们只是国家培养挑选体育精英过程中的备份。这个饱受体育官员赞誉的“举国体制”,给广大的老百姓带来什么呢?除了上面提到的某些大城市里的社区健身器材是免费的,没有一处公共场所的体育设施是免费的,村镇的露天免费篮球场是村镇投资的,职工运动会、农村运动会以及学校运动会都是本单位自己筹钱举办。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几乎没有遇到过国家培养的运动员教练员主动上门免费或低收费传授运动知识或技巧,你要学习太极拳、武术、游泳或任何一项球类技术,都必须交学费。“举国体制”花全国人民的钱培养了他们,他们学成后却把国家培养的结果变成自己挣钱的工具,或搞单位合作替本单位谋利,国企在国家有难是还能捐款回报,运动员和教练员享受国家的恩惠后却不能以义务教学的形式每年为大众免费服务几天十几天,这样的“举国体制”好处何在?

体育官员对继续“举国体制”上也有两个冠冕堂皇的理由,一是体育能凝聚爱国心;二是得了一项冠军可以带动一项运动的兴起。乍一听似乎有理,但细细分析你就可以发现这些观点根本不能成为主张“举国体制”的理由,因为所有不搞“举国体制”的国家在他们取得冠军时也一样能激起狂热的爱国热情,南美和欧洲足球取得世界冠军时全国狂欢就是例证,奥运会奏冠军国歌时冠军国的观众起立同唱也是例证。在我国除了传统的乒乓球羽毛球篮球外,其它项目参与人数都不多,我们的金牌强项中的举重、体操、射击、跳水、女排等,带动了全国的运动热情了吗?体操、射击、跳水这几个项目根本就没有条件普及,几乎所有的泳池边上都有一个牌子提醒人们“禁止跳水”(白岩松语)。偶尔能得到冠军的110米栏、女子长跑、马拉松、竞走、花样滑冰、女子速滑、冰壶(女)、柔道(女)、皮划艇、帆船、自行车、游泳、射箭、跳伞、击剑、拳击、军事五项全能等,经常徘徊在冠军附近的女足、女曲、女垒,20年来屡战屡败的汽车拉力、手球、水球、冰球、花样游泳、艺术体操、滑雪、短跑、跳高、跳远、标枪、链球、铅球等,哪一项真正带动群众的普及运动?昨天体育节目还说:日本有几万注册女足队员,而我们13亿人口的中国,注册女足队员少得可怜。另一个是加拿大平时练习冰壶的人有50万,而我们只有区区200多人在练冰壶,全国只有三个冰壶馆。其实,不光是女足、冰壶,在中国很多项目如跳水、体操、射击、射箭、举重、田径、皮划艇、帆船、竞走、跳伞、曲棍球、手球、垒球、水球、冰球、花样游泳、花样滑冰、汽车拉力等都没有群众性,假日你想去玩一下都不知道哪儿有专门的场馆。去年两起落水救人的事迹中,一起同船落水的11人中只有一人会游泳,湖北长江大学三位大学生救人英勇牺牲,整个过程中也没有几人会游泳。游泳,算是中国的传统项目,为何到了21世纪,会游泳的中国人反而越来越少?群众普及体现在哪里?然而为了撑面子,硬是拨钱培育那些根本不普及的运动,目的无非是希望能得到金牌壮壮门面,给体育官员创造点政绩,或用体育给政治外交加分,而根本就不是为了“增强人民体质”。可见,“举国体制”对老百姓没有好处。官员希望继续“举国体制”,因为他们在实行“举国体制”中已经成为利益集团:拿着公务员的高薪,掌握着体育领域中的权力,周游列国,劳动强度不大,体体面面,吃吃喝喝看看玩玩基本就是他们生活的全部,换了谁都不想改变这个现行体制,这一点很容易理解。运动员同样喜欢这个体制,国家包吃包住包穿包医,还给一些工资,有的工资还很高,如果出身家庭贫寒,谁不愿意有这样的优惠?练好得冠军还能改善整个家庭的经济状况,练不好起码也改变了自己贫困的人生经历,至少还过上几年国家供给的日子。除了官员和运动员,十几亿广大的百姓,广大的青少年,享受到“举国体制”的什么好处?恐怕最大的好处就是在学校免费做做课间操和眼保健操,参观看看鸟巢水立方还要花上几十元。全国人民劳动创造的价值,被无偿拿去一部分培养或供养跟自己民生没有关系的运动精英和体育界的官员,是否一件有违价值规律事情?是否不尊重纳税人劳动的举动?体育在反映其政治属性的同时,应该体现其内在的人文内涵价值,弱化其工具价值取向,强化其人文主义价值取向。

其实,体育比赛只是一种娱乐,是人们吃饱穿暖后的一种消遣行为。过分强调体育的政治功能是极为不恰当的,尤其把体育变成少数人的专利,让绝大部分人把锻炼和消遣的机会倾斜给少数人是不公平的。与加拿大、瑞典等这样的国家相比,虽说在奥运金牌数量比他们多得多,但国家对国民体育的投入上比他们却少得多;2008年奥运会后,体总官员们连篇累牍地为“举国体制”唱赞歌,放言要坚定不移地继续走“举国体制”的道路,还得意地告诉全国人民西方国家要向我们学习“举国体制”的做法。但形成对比的是在2010年两会中媒体报道我们青少年的身体健康这些年大幅下滑,中小学生近视率超过59%,比2008年的统计增加2.1%;青少年身高放缓,体重增加,腰围增粗。原来说要向我们取经学习“举国体制”的西方国家也没有了下文;原来让体总骄傲的中国冰壶女队在全国人民的注视下,从冠军掉到第四名;媒体还披露了前女足国脚宁愿摆地摊也不踢球;让人难以感觉“举国体制”给中国老百姓带来什么自豪感和幸福感。现在所说的职业化也没有真正的职业化,它受当地一些行政管理部门的过分参与,这就是中国的国情;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与某些官员的政绩密切相关,大到国家体育总局,下至各地方的行政主管部门,始终将比赛成绩放在第一位,只管结果,不管过程,于是就出现了以大打小,改年龄,职业队打业余队等许多弄虚作假的事情,为什么这种现象能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与各级政府主管部门有很大关联,因为成绩的好坏与他们的政绩息息相关,对他们今后的提拔会增加砝码。这就使得培养少儿,发现苗子,激发少儿运动兴趣的比赛变得异常沉重,使得比名次更重要的比赛弄得也只剩下名次了,没有达到锻炼队伍,发现后备人才的效果;在选材上容易形成急功近利,缺乏系统性,对天才运动员有很大的扼杀作用。使得中国的一些项目,在青少年时,在世界上有一定的地位和水平,但到了成年队,就不行了。还记得2009年全运会上,闹腾得沸沸扬扬的“跳水冠军内定”事件吗?说到底,无非还是被那跳水队所谓的“潜规则”给贻害的,全运会本就是发掘新人,培养新人的最佳场所,可为了照顾各代表队和名将们的利益,大搞冠军分配主义,无形中就遏止了年轻队员的成长步伐,试想,国内比赛的成绩靠安排,久而久之下去,就让小将们失去竞争的动力和信心,一上国际赛场就难免不出错,在“梦之队”里,一出错,就难出位,领导们又为了追求成绩,就更加得依赖老将们的作用。同时“举国体制”下缺乏监督,体育官员还有机会疯狂贪腐,或为一个权力岗位互相争斗,排挤能人。为了金牌奖金,有的不惜吃违禁药、内定名次、挤走意见相左的运动员或教练员、或改年龄,被国际组织发现后却把普通人根本不可能乱改的年龄归咎个人行为,让个人遭受没收奖牌的同时还得为某些组织行为背黑锅。反思“举国体制”,改进“举国体制”,或变换“举国体制”非常必要,是符合国情的明智之举(我国人多,人均收入少,发展很不平衡,需要用钱的民生项目很多),是检验全民体育良性发展的最好成绩单,更是尊重广大纳税人的正确态度,也是党的“实事求是”务实作风的具体实践。

其次是成本因素:前面提到的中国的竞技体育仍处于举国体制中,花全国人民的钱搞体育,全国人民的健康并没有一点改善,老百姓也没能享受免费的运动馆所(只有北京等不多的大城市有一些免费的专供老人锻炼的露天的健身器材),广大的农村人口锻炼的场所更是少得可怜,村镇有一些露天的篮球场就算奢侈的了。文革以前我们还有不少体育之乡(如排球、举重、游泳、足球、射箭等),现在,花在“举国体制”上的钱越来越多,民间的“体育之乡”却越来越少。全国人民劳动创造的价值,被无偿拿去一部分培养或供养跟自己民生没有关系的运动精英和体育界的官员,是否一件有违价值规律事情?是否不尊重纳税人劳动的举动?这就使得运动员人力资本过高而引发综合症。因为各级政府对相应级别的运动员进行投资,国家、各级政府投资占绝大多数,甚至是全额投入,既然有如此大的投入,就要考虑其最大程度的利用,提高其利用率,才能对待得起如此高的成本,而年龄的变化无疑对他们能参加更多的比赛取得好的成绩(实际上就有以大打小的机会)具有很好的作用,一旦获得好成绩就可以为当地政府官员脸上添光,教练员、家长脸上也有光,再适当的给予经济鼓励,整个一片皆大欢喜,何乐而不为?这可能也是改年龄时绝大部分家长保持沉默的一个原因(另外可能就是来自当地官员、教练员施加的压力)。

再次是中国复杂的人际关系:在中国这样一个具有几千年文化沉淀的国家,非常注重人际关系,有些关系还错综复杂,牵一发而动全身,如果你处理不好这些关系,你将无法在这个圈子里混,这就容易为中国体育界“潜规则”的产生提供条件,比如国内参加比赛运动员的真实身份即使有问题,各队之间是你不说我,我不说你,彼此心照不宣(都有假);如果有理直气壮者(他的队员身份是真实的)检举揭发,哪些被检举揭发者首先想到的不是反省自己,而是动用人际关系,有的甚至超越法律界限达到自己的目的;主管部门迫于中国体育大环境及各级行政部门及其他各方面因素的考虑,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对事件的处理不了了之,于是吃过一次亏后,群起而效之,下次也开始造假,形成恶性循环。

为什么会屡禁不止?就在于组织造假者的既得利益远大于冒险。那么如何有效遏制呢?笔者认为,问责机制及惩罚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很有必要,出现重大事件时司法介入也很有必要,一旦查出“假冒行为”,除对教练员、运动员实施经济处罚外,按照相关条例实施禁赛,对俱乐部相关人员及实施造假事件的背后官员处以行政处罚,以欺骗公众罪处理,要让他们承担处罚的代价大于所获利益,使他们准备在造假前有很大的顾忌。

以上几点是产生中国体育“潜规则”的温床,在中国已进入竞技体育强国的前提下,只有铲除形成“潜规则”的温床,实事求是,依照客观规律办事,不要急功近利,拔苗助长,而应是循序渐进,一步一个脚印地走下去,大力发展少儿体育,青少年体育,为更高水平的队伍提供人才储备。在中国这样一个人口大国里应该是不缺乏各种运动项目人才;只有形成很丰富的人才梯队,中国竞技体育才能长久立于世界体育强国之林,为中国获得更多荣誉,为中国争光。

[1]高明华.运动员为何难有平常心[J].特别文摘,2008(11).

[2]林伟.中国体育文化探略[J].体育文化导刊,2004(6).

[3]曹春宇,周爱光.从人文主义视野审视体育价值观的嬗变[J].体育文化导刊,2004(10).

[4]重庆大坪中学“造假事件”令中国体育蒙羞[J].2009.

G803

A

2095-2813(2012)05(a)-0091-02

朱少雄(1969~):男,湖北孝感人,副教授,硕士,荆楚理工学院师范学院副院长,研究方向:社会体育学、体育教育及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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