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铁路局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对策

2012-08-15 00:46梁雁生马国锋
铁道货运 2012年4期
关键词:专用线铁路局太原

梁雁生,张 伟,马国锋

(太原铁路局 货运处,山西 太原 031200)

太原铁路局管内有货运站 147 个,合资、地方铁路 6 家,专用线 (专用铁路,下同) 680 条,全铁路局发送货物品类主要以煤、焦炭和钢材类货物为主, 2011 年货物发送量为 5.4 亿 t。太原铁路局管内有危险货物办理站 52 个,办理危险货物的专用线88 条,具有托运人资质的单位 34 家;危险货物办理品类有爆炸品、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氧化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腐蚀性物质 6 类,主要以轻油和煤化工产品为主。2011 年危险货物发送量为 76 万 t、到达量为 612 万 t。无论是从运量,还是从办理站或专用线数量方面进行比较,危险货物运输在太原铁路局货物运输中所占比重较小,因而在运输组织、设施与设备投入、人员素质、现场作业和安全管理上容易被忽视,给安全生产带来隐患。因此,太原铁路局积极研究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的风险控制和防范措施。

1 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经过铁道部、铁路局对危险货物运输多年来的专项整治,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基本安全稳定,但随着市场的不断变化、企业的发展调整,特别是 2008 年以来,市场处于待恢复状态,很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效益持续低迷,安全投入少,设备老化严重,人员更迭多,管理薄弱,直接影响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

(1)危险货物生产企业设备陈旧,设备与设施的技术条件不能满足安全要求。太原铁路局管内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大多属于大型老企业,受经济危机、市场低迷、城市改造和环保要求限制,大多数企业的现状是设备停止投资和改造,生产处于半运转或停止运转状态;产品没有销路,甚至亏损经营,人员积极性不高。危险货物生产企业受地形条件限制,在安全设备与设施的技术条件方面存在诸多不足,而且一时难以整改或纠正,给现场安全管理带来压力。太原铁路局管内危险货物自备罐车数量少,老龄化严重,有 1/3 的罐车使用年限在 20 年以上,部分罐车接近使用年限,给铁路运输安全带来不利影响。

(2)危险货物现场管理人员业务不熟练,应对能力弱。太原铁路局发送货物主要是煤、焦炭和钢铁等大宗货物,危险货物运量所占比例相对很小, 2011 年危险货物发送量为 76 万 t,仅占全年货物发送量的 0.134%。现场相关管理和作业人员的精力主要集中在其他货物的质量把关上,对于危险货物的安全管理、作业卡控容易疏忽;在对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办法和卡控措施的制定与落实上,极易考虑不周、制定缺项、落实不到位。

(3)对危险货物运输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目前,危险化学品生产和经营企业人员及铁路管理人员没有从深层次正确认识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的重要性,没有从风险管理的角度认知危险货物运输。企业长期没有运量,在设备维护、人员培训、作业把关上就有可能出现漏洞,车站在基础管理和安全管理方面也有可能松懈。部分直属站、车务段领导对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认识不够,不及时清理长期不办理危险货物运输的专用线企业,造成风险隐患长期存在。

(4)危险货物卡控环节疏漏,存在隐患。目前,现场部分人员对危险货物运输有关规定掌握不熟练,遇到问题凭主观经验进行作业。例如,对于危险货物的包装是否符合规定、自备罐车充装是否符合要求、托运货物是属于按普通货物运输的危险货物还是易燃普通货物,以及托运人资质和有关证照、自备罐车合格证有效期等问题缺乏深入的了解,存在许多不安全隐患。

因此,铁路危险货物运输从受理、承运到交付、卸车各环节,亟需全面推进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控系统的全过程“机控”。

2 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的措施

2.1 全部实现源头“机控”把关

太原铁路局在所有危险货物办理站都安装了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控系统,经过几年的实践,目前运用良好。为确保危险货物运输全过程受控,铁路局要求所有办理危险货物业务的车站必须确保监控系统设备齐全、运用良好;所有办理危险货物业务的办理站必须保证监控系统通道畅通,信息录入及时正确;各直属站、车务段必须组织办理危险货物发送业务的车站实现凭安全监控系统打印彩色运单制票,确保监控系统使用正常。目前,先期纳入安全监控系统受理审核的第四类、第八类危险货物办理站 (运城、西贺村、赵城、河津、太原西、向阳店、榆社、怀仁等站),均能实现凭安全监控系统形成完整运单彩色打印输出,并凭安全监控系统打印的运单制票。站段、车站 (车间) 建立相关维护、管理和作业办法,明确划分岗位管理、作业责任;作业岗位体现运行、作业、故障处理和维护记录;站段、车间体现责任问题考核结果。

按照太原铁路局要求,所属站、段应在 2012 年规定期限内全部实现凭监控系统打印运单制票,全面实现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计划、受理、承运、装车、在途、货检、卸车、交付等环节全过程安全监控。为确保监控系统的顺利实施,铁路局对各办理站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使现场作业人员熟练运用监控系统。

2.2 危险货物运输清理工作全面到位

结合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的要求, 2012 年太原铁路局危险货物办理点的清理工作将全部到位,严格按照铁道部要求进行清理,消除风险点,净化运输安全环境。

(1)对不符合《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规定要求、危险化学品生产和经营等许可证过期或内容不符、管理制度不健全、从业人员未经培训合格、应急预案不完善、1 年以上未办理危险货物运输并且未年检的危险货物承运人和托运人,站、段一律应上报停止办理危险货物运输。

(2)凡办理品名与规定不符,办理条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既有危险货物办理站和专用线,站、段一律上报取消办理品名或危险货物业务。

(3)对不具备危险货物办理资质,以其他托运人或收货人名义逃避安全监管办理运输的,站、段要连同提供单位一同上报取消办理业务,并视情节由太原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进行处罚。

2.3 全面推进安全现状综合分析和安全评价工作

从 2008 年开始,太原铁路局组织开展了对既有专用线的安全评价和运输安全综合分析工作,要求既有危险货物办理站、专用线 (含铁路段管线,下同) 的危险货物运输设备与设施安全现状综合分析和安全评价工作在 2012 年必须完成。要求各机务段、物资供应段所属办理铁路机车用油到发业务的段管线也必须按时完成报告,不得影响铁路局整体工作进度,铁路局货运、机务、物资处和安监室要做好督导工作,切实消除安全风险,切实规范办理站和专用线危险货物管理。

站、段应根据各站、专用线运输安全现状综合分析报告提出的问题和建议,逐一认真进行风险分析,认真检查办理站、专用线的仓库、站台、雨棚、储罐、栈桥、装卸作业线、装卸设备、消防设备、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防护用品等是否符合《铁路危险货物办理站、专用线 (专用铁路) 货运安全设备设施暂行技术条件》的相关规定,要逐站建立对照表,将规定标准与实际情况相对照,不符合要求的纳入问题库。危及安全的,应立即进行整改、补强,及时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跟踪。要求各站、段将《专用线及其附属设施安全评价报告》和《危险货物办理站、专用线 (专用铁路) 运输安全现状综合分析报告》中有关问题建库,并逐一注明整改情况或计划、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间,特别是对于专用线设备与设施的技术条件不满足要求的应逐步进行整改,从源头消除事故隐患。

2.4 提升危险货物运输风险控制管理水平

为确保危险货物运输设备与设施安全现状综合分析和安全评价工作质量,真正发现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当中的风险点,太原铁路局规定,凡是在铁路局管内从事综合分析和安全评价工作的机构必须在铁路局货运处备案,禁止任何单位私自与没有资质、技术力量薄弱、未在铁路局备案的机构联系,凡属此类情况,所出报告一律视为无效。

实施危险货物运输资质预警动态机控管理。铁路局加强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动态管理,应充分利用局域网优势,研究危险货物运输资质预警动态管理系统,对全铁路局管内危险货物运输单位资质的有效性进行预警管理,做到铁路局和站段同步监控、预警警示、动态管理,消除资质管理的风险。站、段对于培训合格证和自备车合格证应提前 1 个月、对于安全分析报告和综合分析报告应提前 6 个月书面通知企业,确保有效期衔接,对此严格考核车站领导,企业到期未办的,一律停止受理危险货物运输。

2.5 提高应急救援的装备和应对能力

及时核对铁路局管内危险货物运输事故施救信息网络,不仅核对站段、办理站、办理企业和专用线,而且核对地方公安消防、环保、安监、质检、医疗等部门,确保提供准确的救援、预警动态信息。太原铁路局将继续加大配置应急救援器材的投入,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对于部分到期的强磁堵漏等抢险器材进行重新配备,同时,对于长大隧道相邻的营业办理站或编组站、主要货检站及办理站也应配备强磁堵漏、木质堵漏、防爆工具、气体检测工具等器材,各站段应制定相应的设施与设备管理办法。要求车站站长 (或主管副站长) 带队每月平推检查;站、段主管领导每季带队重点检查,每半年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案,检查出的问题依规考核。

各站、段应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做到应急有备,提升应急处置能力。长大隧道相邻的车站、货检站及危险货物办理站每季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直属站、车务段派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并指导,提高演练质量,增强实战水平。

2.6 完善危险货物运输培训覆盖面

组织站段主管领导、主管科长、主管人员,各办理站主要站领导、货运负责人、计划、受理、货检、装卸、货运人员,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主管人员、运输员、押运员、装卸人员等参加铁路局组织的危险货物运输培训并取得合格证。培训机构应提前安排,制订计划,不断丰富授课内容和方法。培训工作除依据《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和新的规章文电内容,还应结合信息化发展等进行全面培训。

3 结束语

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应按照铁道部要求,以实现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控系统全面运用为载体,确保危险货物运输计划、受理、承运、装车、在途、货检、卸车、交付等环节全过程安全监控,进一步强化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信息化管理、规章标准规范、技术保障、技术培训和应急救援等工作,达到危险货物运输全过程管理有效、安全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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