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献型角色的角色意识研究

2012-08-15 00:45杨晓光郝胜杰
关键词:角色冲突个体意识

杨晓光,郝胜杰

(1.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河北廊坊,065000;2.吉林大学政治学博士后流动站,吉林长春,130012)

当前,我国改革开放进入重要时期,经济建设取得辉煌成绩的同时,社会也积累了不少矛盾,影响团结稳定的因素越来越凸显。军人、警察等角色在社会运行中主要发挥着维持社会公平、确保社会持续运行的功能。这类角色可以统一概括为奉献型角色。在奉献型角色的实践过程中,最重要的是角色意识、角色认知与角色行为。正确的角色意识对提高角色认知水平,优化角色行为效果,缩小角色行为与角色期望之间的差距起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角色意识与奉献型角色

“角色”一词由美国社会心理学家G·H·米德在社会学中首先采用,以此来说明个体在社会中所表现出来的身份及与之相应的行为。其后,这一概念被广泛应用于心理学和社会学等研究中,并成为基本概念之一。角色不仅规定了角色承担者的权利、义务、行为准则、价值规范,还是角色本身所处社会地位和身份的外在表现,角色只存在于个体与他人、组织发生关系的社会化过程中。围绕这一概念所建立的理论体系也发展成为说明个体与社会关系的经典理论之一。

角色意识是中国学者对角色理论研究的发展。中国学者认为,角色意识贯穿于个体角色认知与角色行为的全过程。正确的角色意识不仅能提高个体的角色认知水平,更能增强个体的角色行为效果;而错误的角色意识,则会形成误导,使个体的角色认知偏离角色期望,产生错误的角色行为,致使角色实践出现问题甚至导致角色失败。

西方的角色理论是以角色期待、角色认知和角色行为框架构建对角色的理解。按照西方角色理论的理解,角色规定着个体活动的范围及相应的权利义务与行为规范,是社会对个体的行为期待。每个人都要承担相关的社会角色,而具体所承担的角色取决于其社会地位和身份。这种社会对个人的期待是外界对个体的规范。角色认知是个体对自身在社会上与自身地位和身份相适应的权利义务和行为规范的认识,是个体对社会中自我的认知和定位。角色行为则是个体在自我认知的基础上,按照社会一般规范所采取的行为。

在这一理论框架中,存在着两个脱节,第一是角色行为与角色认知的脱节,角色行为因为社会环境、个人条件等因素的影响,不可能完全与认知所吻合;第二个脱节是角色认知与角色期待的脱节,由于个人认知能力、对社会理解和领悟能力等方面的影响,对自我角色的认知不可能与社会的期待完全吻合。

在这一背景下,立足于个体自身,沟通角色认知和角色期望,从而影响角色行为效果,缩小角色行为与角色期望差异的角色意识,被作为一个重要概念提出。并被定义为:处于某一特定社会位置的人,对所担任社会角色之行为方式的自觉认识,实质上,角色意识是对角色的职业特点、职责规范及行为模式的一种主观认同。不同的角色具有不同的角色意识,而各个角色的角色意识又是由角色的社会身份而决定的,不同的角色在社会生活中享有的权利、履行的义务、遵守的行为规范不同,其对自身的认知和对社会的理解也就不同。

角色意识的提出,强调了社会期望的规范性和自我认知的主动性,希望通过自觉认知,将外在的社会规范,内化为个体主动的自我认同,从而消除个体认知与社会期望之间的脱节与差异。

角色意识从来源上讲,首先来自于外部,即社会对个体的角色期望,在特定时空内,被社会主流认可的角色期望,可以被认定为这一类角色的基本规范;个体按照自己所承担的社会角色,应该主动地适应和体现这一基本规范,当个体的角色认知与社会对这一类角色的基本规范相一致的时候,便形成了角色意识。

角色意识所强调的是个体对角色行动动因的主动约束,即将社会外在的要求,转化为自身主动的内心意志。作为主动的内心意志,角色意识不仅使个体意识到自己所承担的社会角色,以及与自身角色相应的行为规范如何践行,更使个体对自己承担的角色与自身的价值实现相融合,将个人的利益甚至个体的生命与角色目标实现相结合。对于个体而言,角色意识是可以通过角色实践来不断增强和提升的,而角色意识的提升又会使个体的角色行为更加主动、更有成效。

奉献型角色是相对于一般角色特点而提出的,具体指不以获取个体经济效益为最终目的,而以表现社会规范、价值观念为目的的角色。这一类角色在社会中承担着体现和传承社会主流价值观念,维持和延续社会公平,促进和实现社会持续运行的作用。这一类角色的代表有教师、军人、警察、法官等,这一角色类型的特征是,在社会职业自身所要求的角色期望之外,还承担着超出职业本身的社会公共期望。与之相应的,对这一类型角色的角色意识要求就更高,更强调个体对社会期望的理解和内化,强调奉献精神,强调角色意识对职业意识的超越。

职业意识是个体社会化的基本要求,在个体的认同上看,职业意识只是个体对自己特定时空的角色认同,本质上,职业意识是为个体利益服务的,并不是个体与角色定位完全认同,当职业角色目标与个体利益发生冲突时,个体会放弃职业角色。对于军人、警察等奉献型角色群体而言,职业意识是不能作为这一群体的角色认知的,因为职业意识只能使个体将工作岗位作为个体目标的一部分,当遇到战争、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时,需要个体的自我牺牲和奉献来维护社会利益的时候,职业意识不可能使个体内在地产生奉献的认同和行动,必须通过角色意识的培养,形成这类群体的对角色的神圣感、使命感、责任感、归属感、成就感、认同感,从而自觉投入地承担好自身角色。

二、奉献型角色意识的基本特征

当前,奉献型角色意识研究是国内对角色意识研究的重点,学术研究集中在角色意识在奉献型角色实践中的重要性、奉献型角色意识的培养途径等方面。而明确奉献型角色意识的基本特征是进行上述研究的基础。概括而言,奉献型角色意识具有主观性、渐进性和复杂性三个特点。

(一)主观性

奉献型角色意识体现的是个体自身社会角色认知的一种态度和价值取向,是个体对自我在社会中奉献型角色的一种自觉认同;其角色意识无论是正确还是错误,都是内隐的,具有主观性。

奉献型角色意识的主观性体现着个体在角色定位和角色认知上的能动性体现着个体对自身社会角色的认知水平,直接影响着奉献型角色的角色行为是否符合社会对角色的期望,并影响着角色认知、角色行为,尽管个体自身或者第三方并不能明显地觉察或者体会到这种影响,如在实际生活中对于具体个体的个人修养、人生态度、价值观点等主观因素在内的角色意识很难直接量化和测量。

(二)渐进性

奉献型角色意识虽然具有主观性,但其形成仍是一个在实践中不断提升和强化的渐进过程。奉献型角色意识是个体在角色认知、角色行为过程中,不断探索、修正而逐渐形成的。正确角色意识的形成与个体的综合素养密切相关,而个体综合素养的形成和发展本身就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是一个上下求索的心路历程。

培养奉献型角色意识,要在个体的社会化过程中不断消除角色意识存在的问题,弥补角色认知的不足,纠正错误的角色行为,最终使角色意识越来越接近于社会期望。在这一过程中,奉献型角色意识会推动个体角色认知不断深入,促使角色行为水平不断提高。

(三)复杂性

奉献型角色意识具有极其明显的复杂性,这一方面在于个体对角色意识对角色认知和角色行为的影响作用没有明确的认识,设置没有认识的自觉;另一方面在于,角色意识发挥作用的方式是内化的,很多时候角色意识发挥影响时个体却毫无察觉。

奉献型角色意识的培养,更不能停留在认知层面,还要由初级的认知内化升华为深层次的认同,实现个体与角色的深程度的契合。只有结合角色认知、角色行为过程,推动奉献型角色个体素养的提高,加深其对角色意识的认识,才能不断拓展奉献型角色意识培养途径。

三、奉献型角色意识的培养与优化

奉献型角色实践不仅仅要求有明确的角色认知,更要求个体形成正确的角色意识;不仅要求个体积极优化角色行为,更强调角色意识和角色行为的互动优化。培养全面的奉献型角色意识,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理解。

(一)提高角色认知

角色认知是个体对自身职业特点、职责规范、行为模式及所承载的社会期望的认识、理解和领悟,属于认识的初级阶段和层次,是角色意识的前提和基础。没有对角色所包含内容的正确认识和了解,不熟悉其特质、特点、职责规范和行为模式,就没有对角色的全面把握和理解,更谈不上为角色的理想、信念和目标而努力奋斗。

奉献型角色意识必须建立在角色认知基础之上,并通过对这些认知的认可、赞同,产生对角色的认同感,转化为自己的态度,成为自己理想、信念和价值观的组成部分。而这种认同形成之后,又会促进角色认知的进一步深入,将角色的发展作为个体的责任和义务。

需要指出的是,奉献型角色认知只是一个基础,在此基础上还必须从感情和意志上对其角色特质产生认同,不仅要了解其内涵,更要认同其情感,实践其精神,确切地说就是形成奉献型角色意识。只有如此,方能不断地提高奉献型角色的角色认知水平。

(二)优化角色行为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人们对于对象世界的把握,无非有两种方式:观念的方式和实践的方式。而在现实中,观念活动与实践活动是有机统一的。角色意识和角色行为作为观念活动和实践活动的体现,也是有机统一的。无论角色认知多么深刻,无论角色意识多么正确全面,最终都必然体现在具体的角色行为中。

奉献型角色意识能够推动个体角色行为的开展,促使个体的角色行为更加符合社会对奉献型角色的角色期望。角色行为可以使个体对奉献型角色之认同,在现实中找到出路,促进角色认知、角色意识向实践转化。没有正确的角色意识的形成,角色行为难以有效地开展。如果正确的角色意识不能落实到具体而客观的角色行为中以得到不断检验和强化,再正确、再深刻的角色意识最终也会消磨殆尽。因为要通过不断优化角色行为,强化角色意识。

(三)透视角色冲突

对于个体而言,其自身同时承担着多种社会角色。这些不同角色的规范要求、相互之间具有差异的角色期望,在同一个体身上汇集,很容易形成角色冲突,而各种角色冲突最终都将表现为角色意识的冲突。角色冲突解决的存在是必然的,问题的关键是个体对这些冲突是否形成正确的认知,最终在角色意识中明确角色冲突的根源所在,从而化解冲突。

对于奉献型角色而言,其作为社会人在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角色期望与奉献型角色的冲突,实质上都是奉献型角色意识的冲突。解决这些冲突,也必须从其角色意识入手,在源头上予以化解。正确全面的角色意识,能使角色承担者从深层角度认清角色冲突的成因,形成对角色冲突的正确态度,从优化角色实践效果的高度,来积极面对角色冲突,不逃避、不回避,能够以发展的态度,本着角色实践效果最大化的原则去灵活地予以处理,从而达到最佳的角色行为效果。

(四)促进角色适应

角色适应,是指角色承担者依据不断变化的角色环境调整自身的角色行为。角色适应的目的是,通过调整个体角色认知和行为,缩小个体与角色要求的差距、从而协调角色冲突。角色适应过程包括社会协调与个人协调两个方面的内容。

奉献型角色意识的适应问题,就是通过剖析奉献型角色承担者之角色意识现状,从个体的角色冲突出发,分析社会对奉献型角色的期望,帮助角色承担者主动调整努力的方向,帮助个体依据角色规范内容与角色环境的变化主动进行自我调整;从而使奉献型角色有正确角色意识的指导,不断改进其工作态度、优化其角色心理过程、提高其角色认知能力、增强其角色行为效果,进而影响其角色实践,提高奉献型角色的实践能力和水平。

角色意识是角色承担者对角色特质、社会期望为其限定的职责规范、所应遵循的行为模式的一种自觉认同态度,这种认同态度不仅能够强烈的影响角色承担者对角色的认知领悟,更能使角色承担者在角色实践过程中形成一种对角色的神圣感、使命感、责任感、归属感、成就感、认同感,从而自觉投入地承担好自身角色。奉献型角色目标的实现,离不开对其角色意识的培养。

因此,角色意识需要角色承担者不断通过角色学习予以强化,这种学习不仅是对角色技能的学习,还表现为对角色情景的适应以及对角色职责、规范不断明确的过程;角色承担者在自身能力建设中积极地进行自我管理、搞好角色规划,恪守严格的道德自律,能够促进角色意识的养成;角色承担者形成正确的角色认知,搞好角色定位,有助于正确角色意识的形成;角色承担者在角色行为中不局限于完成任务,积极地思考角色的社会使命和完成职责的社会意义,有助于角色意识的深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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