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课程教学方法改革探讨

2012-08-15 00:52王恒
关键词:公司法实务法学

王恒

(湖北经济学院 法学系,湖北 武汉430205)

公司法课程教学方法改革探讨

王恒

(湖北经济学院 法学系,湖北 武汉430205)

《公司法》课程作为我国高等教育法学专业的必修课和财经类专业普遍的选修课,具有较强的理论性、政策性和一定的实践性、技术性。目前公司法课程教学方法与手段建设虽然规划全面、内容丰富,但也尚存不足之处。公司法课程教学方法改革的关键在于科学设计专题实务研究、案例研讨、成立课外兴趣小组、模拟法庭、旁听审判、疑案抗辩、建立学生实习基地、组织学生专题社会实践、邀请校外实务部门的专家授课等实践教学环节,以丰富实践教学内容。

公司法;教学方法;改革;实践教学环节设计

一、《公司法》课程的性质和主要特色

(一)《公司法》课程介绍

公司法作为调整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法律制度,在我国的现行法律体系中无疑具有相对独立的部门法地位。而公司法学则以公司法为研究对象,是一门新兴的、独立的法律学科,它范围广泛、体系完整、内容丰富,具有较强的理论性、政策性和一定的实践性、技术性,有益于提升学生的基本理论底蕴和整体素质。《公司法》课程不仅早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法学各专业学生的必修课,还成为经济学、管理学等财经类专业学生普遍学习的选修课,课程所涉及的主要是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一些重要的组织制度和交易制度。通过公司法课程的教学,使学生对公司法学的主要内容形成一个整体性认识,理解和掌握公司法的基本概念和基本规范,并结合我国当前经济改革、经济审判工作中的经验和实务操作案例,考查学生的应用能力,特别是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二)《公司法》课程的主要特色

1.课程内容设置的针对性。考虑到我校“财经类,教学型,应用型”的学校定位,本课程内容设置注重夯实基础教育,完善知识结构,侧重学习能力的培养,并据此精心设计具有高质量,有特色的课程体系。

2.注重原理、内容简明。本课程内容涉及的具体法律规则较多,概念的明确、要点的突出、界限的明晰、用语的简练、分析的深入浅出,有助于学生理解和消化公司法学理论知识。教学中力求探究规则形成的原因和一般原理,着重于培养学生理解规则的能力、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和触类旁通的本领,以适应公司法高速发展的节奏。

3.本课程具有鲜明的创新性、新颖性。自1997年开设《公司法》课程以来,一直关注着该门学科的最新研究成果,力求将最新立法以及司法解释文件、国内外最新的原版资料和相关信息反映在教学中,向学生灌输公司法的创新理念,培养创新精神,不断丰富这门具有开放性、发展性的课程内容。

4.本课程应用性强,在教学中始终坚持将公司法理论与商事实践活动相联系。课堂内外相结合,课堂内适当地介绍相关的商事活动的运作;课堂外要求学生开展相应的调查、实习。本课程涵盖的知识面广,涉及金融、保险、证券、会计、企业经营管理等众多学科领域。教学中不仅要讲授公司法学的知识,还应要求学生适当掌握相关背景知识。

二、《公司法》课程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建设的内容与不足

(一)《公司法》课程教学方法建设的主要内容

1.通过系统讲授法对公司法教材的内容进行讲解、讲述和归纳演绎,使学生能系统地获取公司法学基本理论知识及相关法律制度。

2.了解课程教学效果,师生之间召开讨论会,倾听学生的意见,并根据教学班的不同情况,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教学方法,尤其是利用课堂讨论、案例分析、演练习题的方法,充分调动学生获取知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刺激其学习认知的能动性和灵活性,同时锻炼其敏捷性、创造性和思辩能力。

3.指导学生阅读教科书及其他参考书籍、资料,培养其独立获取知识的能力、形成独立思考的习惯、取得处理信息和运用信息的经验。

4.运用实习指导的教学方法,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原则,指导学生在实习单位参与商事案例的分析和处理,培养其实际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起到检验教学效果的作用。

5.根据教学与科研相结合的原则,指导学生通过独立思考和探索完成比较复杂的作业或学年论文、毕业论文,使学生在这种自主探究的活动中受到锻炼,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研究的兴趣。这也是我们完成教学任务,培养高质量人才的保证。

(二)《公司法》课程教学手段建设的主要内容

1.传统的教学手段,即通过面授(示范、模仿、练习等),利用黑板、粉笔等简单的辅助条件进行教学。这是我们在教学过程中所使用的主要教学手段之一,这种传统的教学手段形象、直观、概括性强,学生理解起来较为便捷。

2.探索财经类院校公司法学课程运用现代化教学方法的新途径,充分利用学院的现有的教学资源,制作多媒体课件、教学光盘,利用多媒体教学设备,通过图像和声音更形象、生动、逼真地进行教学,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以提高教学效率。

3.网络、电话等教学手段的运用:教师与学生之间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网络教学手段,加强交流。二年来,许多学生通过这种方式,向教师请教各种理论和现实问题。特别是一些十分内向、在课堂上很少公开发言的同学也能积极提问。很多同学在生活中遇到了相关的案例,也来咨询自己应该如何处理。

(三)目前《公司法》课程关于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尚存不足

公司法学是一门实践性非常强的学科,在教学方法上应当更加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将课堂教学延伸到实习中。目前《公司法》课程关于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虽然规划全面、内容丰富,但也尚存不足之处,如传统“填鸭式”、多而全的教学现象仍难以避免;案例讨论时,学生极易脱离教学目的要求而在一些枝节问题上陷入无休止的争论,老师应随时提出问题,进行启发引导,鼓励学生的独立思考和独立见解;讨论之后老师向学生推荐一些有关的参考资料尚未完全落实;课堂练习和课外作业两个环节把握不均,在课堂教学中难以安排专门的时间供师生同做一些课堂练习,从而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消化所学内容,并在每章课后布置一定的思考题。目前公司法课程关于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具有很大的探讨空间,有待于进一步尝试实例分析研讨辩论教学法,并更多地运用多媒体大信息手段,将法学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融会入公司法学教学过程中,变讲授为主为指导性为主,开辟更形式多样的实习基地,通过学生参与、主动思考的教学方式,提高学生的分析处理商事法律问题的能力、培养对公司法的兴趣和求实的精神。

三、《公司法》课程教学方法改革的关键——科学设计实践教学环节

为了突出公司法学为应用学科的特点,应在课程体系、课程内容、课程进度等的安排上,进行周密、系统的设计,加大实践教学环节的改革力度,在深入浅出地重点讲授基础知识的前提下,注重培养学生运用公司法原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针对课程的不同内容特别设计专题实务研究、案例研讨、成立课外兴趣小组、模拟法庭、旁听审判、疑案抗辩、建立学生实习基地、组织学生专题社会实践、邀请校外实务部门的专家授课等方式,丰富实践教学内容。

(一)专题实务研究

由于公司法的内容丰富,许多当前迫切需要解决而难以解决的问题困扰着学生。教师认真钻研,选出有代表性问题进行专题实务研究,并结合教材内容,在教学时对教材内容进行拓展,这些专题由于时效性强、与实践联系紧密、具有一定的深度,运用了多用法学理论进行分析、总结,并在当前法律法规不完善的情况下,提供了解决问题的有效的法律途径,因而得到了学生的普遍欢迎,学生对实务问题的研究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有了极大的提高。

(二)案例研讨

针对法学专业实践性强的特点,教师搜集了大量教学案例,能提供与教学内容相关的案例,而且案例的表现方式多样,主要有法院判决书、录相案例、课堂讨论案例和课外讨论案例。在案例教学中,教师特别注重训练学生掌握分析案例的方法和法学基本理论的运用,而不是拘泥地具体、零研讨会知识的介绍。通过案例研讨,使学生有机会接触到实际案例,将法学理论知识运用到解决案例问题之中,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对实际问题的分析解决能力。

(三)成立课外兴趣小组

课外兴趣小组在教师的鼓励下成立,并开展活动。教师参加小组的每一次活动,并对活动内容的选择、活动素材的提供提出很多建议,及时对活动效果的效果作出评价,较好地配合了课堂教学,并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创造性思维的运用。

(四)模拟法庭

这是中外法学教育最普遍的方法之一。这种方法虽然有一定的难度,但它通过学生模拟审理全过程,在检验理论掌握的同时,锻炼学生的胆识,形象,直观再现法庭审理过程,学生印象深刻。这种教学方法主要是为了锻炼学生的法庭组织能力、法学知识的运用能力,并且能够锻炼学生在实务操作中的综合素质。学生通过训练,更加熟悉法庭的程序,提高实务操作能力,使理论知识得到了细化。并且,由于模拟法庭生动的形式,吸引了众多学生的参与,在学生中影响很大。

(五)旁听审判

授课教师带领学生走出去,到法院旁听审判,使学生在熟悉程序法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掌握实体法的具体运用,是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之一。

(六)疑案抗辩

为了发挥学生的学习主观能动性,将学生分成若干个小组,对疑难案例采取正反方辩论式等对抗方式进行讨论。辩论式实践性教学弥补了传统案例教学法、模拟法庭等教学法的不足,其特点是以学生为中心,最大限度地激发、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了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协作学习的能力,提高了学生的综合能力。实践中,这种方式效果很好,很多同学都对此有极大的兴趣。这种教学法既为法学专业本科教学提供了丰富的实务经验,也为学生未来的司法实践提供了富于内涵的理论指导。

(七)建立学生实习基地

按照教学计划实践教学课时安排,与多家单位合作建立实习基地,利用寒假、暑假等假期到法院、检察院、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等实习基地进行专业实习,培养学生的现代法治理念和敬业创业精神。这种方式能够长期的向学生提供实践的机会,使学生把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熟悉实务工作,对法律有更直观的认识。通过实习,学生的实践能力得到提高,有助于学生掌握实务操作方法,训练实际工作能力。

(八)组织学生专题社会实践

考虑到公司法的应用学科的特点,为了避免学生的知识仅仅停留在书本上,造成书本知识与实际情况的脱钩,就公司法学领域的一些与实际联系紧密的重要方面,应经常组织学生深入到实务部门进行专题社会实践。通过这些专题社会实践,使学生加深了对相关问题的认识,了解了一些公司法理论问题在实践中的表现形态。

(九)邀请校外实务部门的专家授课

设计这种方式的目的是使法院、律师事务所等实务部门的专家把他们在实务操作中的一些宝贵经验介绍给学生,把实务中遇到的一些问题提供给学生思考,使学生能够了解实务中的操作经验和关键问题。这种方式学生十分喜欢,通过这种方式,学生可以有机会与实务界的专家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对学生实务经验的积累和热点问题的理解很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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