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允价值计量对我国企业盈余管理行为的影响与对策

2012-08-15 00:51屈瑜君沈星元
衡阳师范学院学报 2012年5期
关键词:公允盈余会计人员

吴 越,屈瑜君,沈星元

(衡阳师范学院 经济与法律系,湖南 衡阳 421002)

随着经济的发展,世界各国对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运用日趋广泛,公允价值计量的国际化趋势也日益明显。我国2007年开始以分步走战略实施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也以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重新引入并大量运用成为最大亮点,大大推进了公允价值的应用和研究,其中有关公允价值与盈余管理的问题逐步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一、公允价值计量对企业盈余管理行为的影响

盈余管理既包含合法的操控性行为也包括非法的或欺诈性的操纵行为,而无论是通过哪一种方式实施的盈余管理都将损害会计信息质量的可靠性和有用性,造成对决策者的误导甚至产生损失。因此,应防范企业的盈余管理行为。

目前,基于新企业会计准则实施范围的不断扩大,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已不可避免地运用到了我国上市公司乃至大中型企业的会计核算实务中,并且对企业盈余管理行为带来了双面影响。

(一)公允价值运用对企业盈余管理行为的制约作用

1.公允价值计量从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业的盈余管理动机

长期以来,由于历史成本具有可验证、易取得、较可靠等优点,一直居于我国会计计量的主导地位。然而,随着会计环境的不断变迁,通货膨胀、金融创新等原因使历史成本等计量属性已不能满足会计核算的需要,难以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也无法满足会计信息的相关性要求。而公允价值计量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现行条件下与资产相关的预期经济利益的流入或与负债相关的预期经济利益的流出,能更加真实地反映继续持有、取得或处置资产或负债对于企业业绩的影响。因而,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恰恰弥补了历史成本计量属性的不足,通过对相关资产、负债的准确计价和核算,能更真实全面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从一定程度上消除了企业进行盈余管理的动机。

2.新准则中对公允价值运用的限制条件和运用要求限制了企业的盈余管理行为

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的引入是明确而又谨慎的,对其使用设立了较严格的约束条件。如基本准则第43条指出,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在17项涉及到公允价值运用的具体准则中也大都明确了限制条件或运用要求。如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第十条: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才可以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此外,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还分别对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运用条件、计量模式变更处理、附注披露内容等做了明确规定。由此,企业不可任意提供,更不可轻易操纵会计信息。

(二)公允价值运用给企业带来了新的盈余管理空间

1.公允价值计量与企业盈余核算的密切关系决定了公允价值有可能成为企业盈余管理的新工具。新准则中涉及到公允价值计量的会计核算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企业的期间盈余,由此,使得存在盈余管理动机的企业通过公允价值在会计核算中达到盈余管理的目的成为可能。如某企业2011年11月会计报表显示当年累计亏损100万元,在12月将持有的一栋建筑物改为以公允价值计量,“创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20万元,从而实现了 “扭亏为盈”。

2.公允价值自身的灵活性和时态性特征,决定了公允价值相关会计处理存在主观判断和选择空间,同时,也为盈余管理者提供了机会,留下了操作空间。如新准则中明确规定了公允价值运用的三个层次,会计人员应结合市场情况、经济环境进行职业判断,尤其是其中的第三个层次为估值技术,更是存在较多人为因素,为盈余管理创造了 “条件”。

二、公允价值计量下企业盈余管理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一)企业运用公允价值计量进行盈余管理的现状

近年来,众多的研究证明我国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现象普遍存在,只是程度不一、手段各异。随着新准则对公允价值的引入和推行,以公允价值做为新的盈余管理工具也日渐显现出来。黄静如博士 (2012年)应用2007—2010年在A股上市的银行作为样本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表明:公允价值选择权的应用扩大了银行的盈余波动[1]。申长青硕士 (2011年)以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2005—2008年的财务数据作为样本进行了实证对比研究,研究得出:公允价值计量在一定程度上整体提升了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空间,亏损公司、微利公司以及具有增配动机的公司在公允价值下均存在明显的盈余管理行为[2]。

(二)公允价值计量下企业盈余管理的原因分析

1.内因。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内因是对一切事物的变化发展起决定作用的根本因素。企业运用公允价值计量进行盈余管理也不例外。正是由于企业基于 “扩大”经营业绩、“履行”受托责任或规避税费等各种各样的目的存在盈余管理的动机和 “需要”,同时,公允价值计量属性自身的不易确定性又为企业盈余管理提供了操控的可能,因而,利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在内因的作用下 “应运而生”。

2.外因。马克思主义哲学同时认为,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必不可少的条件,有时甚至还会起着非常重大的作用。从外因上来看,企业运用公允价值计量进行盈余管理主要受到以下外在因素的影响和作用。

(1)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运用环境不尽如人意。我国对公允价值的运用经历了首次提出并提倡 (1998—1999年)、规避进而禁止 (2000—2005年)、重新提出并谨慎应用 (2006至今)这三个阶段,目前仍是 “摸着石头过河”,没有出台关于公允价值实际计量与运用的具体规程或标准,缺乏指引性和可操作性。广大企业、会计人员乃至会计研究人员对公允价值的认识、态度等也存在较大的差异,这对公允价值的有效运用形成了一定的障碍,也为利用公允价值进行盈余管理埋下了“伏笔”。

(2)公允价值确定方法的使用受到外在限制。新企业会计准则把对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的确定分为三个层次。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在不断的改革和完善中,证券市场及产权交易市场等还不够成熟、规范,按会计准则要求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当一部分资产或负债及类似资产或负债没有活跃市场价格做为依据,无法采用第一和第二层次进行计量。而使用第三层次采用估值技术又往往需要借助专业而公正的评估机构,不仅数据取得的难度较大,而且还将耗费较高的核算成本。这些限制性因素让不少有盈余管理动机的企业借竿而上,随意地认定公允价值金额,进行利润操控。

(3)广大会计人员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水平仍有待提高。公允价值计量对会计人员提出了新的要求,尤其是对会计人员职业判断能力的严峻考验。目前我国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还无法达到相应要求,面对公允价值的运用束手无策。此外,企业利用公允价值进行盈余管理无不是通过会计人员的会计核算造假来实现的,由此,反映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仍存在一定问题。

⑷对利用公允价值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查处和惩治不力。从经济角度看,违法成本的高低,往往决定着守法者的多寡[3]。正是因为我国对于广大企业的会计监管不够严格、全面,对于会计造假行为的处罚和责任追究不够严厉、彻底,使得会计造假者们心存侥幸,得寸进尺。

三、规范公允价值运用防范盈余管理行为的对策

(一)从内因入手,加强企业自身建设

1.强化法治观念和诚信经营理念。当今的世界强国无一不以法治强国,当今的全球名企无一不以诚信为本。广大企业在追求经济效益时,不可忘却诚信经营这一基石,更不可触碰遵纪守法这一底线。企业在会计核算中,务必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弄虚作假,不以身试法。否则,即使通过盈余管理行为赢得了经济收益或达到了一时的目的,也将最终受到法律的严惩或社会的指责,只会是得不偿失。同时,也应当认识到,法治观念与诚信理念的树立与强化不是简单的一场培训、一次活动、一句口号或一条标语就能实现的,应当融入到企业文化、办企理念和长远目标中去。

2.着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的治理机构应实现权力与利益的有效制衡,否则,企业的管理层很容易实施营私行为。而在企业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的情况下,所有者应加强对管理者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监督和考核,并不断完善管理层的薪酬制度,切勿简单地依靠会计报表上的利润总额或净利润数值来衡量管理者的业绩。当会计造假无法帮助管理者 “完成”受托责任,管理者的盈余管理动机也就自然消除了。具体说来,企业可通过在董事会中引入独立董事[4]、提高监事会及成员的独立性等,不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

3.切实提高企业会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一方面,企业应当在聘用、选拔、任用会计人员时严把入口关,打造德才兼备的会计人员队伍。另一方面,还应在后续教育培训和考核管理等方面突出知识更新、技能提高、道德提升等内容和要求,让会计人员能尽快适应新会计制度、新经济环境所带来的职业挑战,准确运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

(二)从外因入手,突出政策法规约束

1.尽快出台公允价值计量应用指南或指引性文件。2012年,新企业会计准则实现了在我国所有大中型企业的全面施行,可以预见在未来的几年内,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使用将更加频繁和深入。为杜绝利用公允价值进行盈余管理,国家财政部及相关部委应及时对会计准则相关条款进行补充或修订,尤其是要结合我国实际,制定出台公允价值计量的应用指南或指引性文件,增强公允价值金额取得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减少盈余管理空间。

2.加强外部会计监管,严厉打击会计违法。对企业的外部会计监管分为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管,政府监管主体一般包括各级审计部门、财政部门、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等;社会监管主体一般包括会计师事务所、行业监管组织及社会公众等。政府监管与社会监管都应当关注企业对公允价值的运用情况,针对容易出现利用公允价值进行盈余管理的会计事项重点检查,具体包括投资性房地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金融工具、债务重组、资产减值、生物资产、长期股权投资、股份支付、企业合并等。对于查实的会计违法违规行为,一方面要对企业和有关责任人员严惩不贷,另一方面还可采用适当的方式将案件进行通报,以惩前毖后。

3.加强资本资产市场建设与管理,改善公允价值运用环境。公允价值金额确定方法的三个层次,应优先采用的第一、第二个层次均明确了其数据的取得来源为资产的活跃市场价格。由此可以看出,资本和资产市场的公开、活跃程度对公允价值的运用具有重要影响。一方面,应进一步深化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完善公允价值应用的市场环境;另一方面,应尽快创建市场信息共享平台,并保证数据的准确可靠与及时更新,切实保证公允价值金额的取得能够更快捷。

[1]黄静如.应用公允价值选择权与盈余波动——基于中国上市银行面板数据的检验[J].现代管理科学,2012(4):53-55.

[2]申长青.公允价值计量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影响的实证研究[D].哈尔滨:哈尔滨工业大学,2011.

[3]鲁平.监管不严处罚过轻难催生企业道德血液[N].人民日报,2011-04-19.

[4]杨世鉴.基于公允价值的盈余管理动因及治理对策分析[J].财会通讯,2011 (3):4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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