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个人所得税征管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2012-08-15 00:45伦美荣
潍坊学院学报 2012年3期
关键词:税种征管纳税人

伦美荣

(潍坊市红十字中心血站,山东 潍坊 261041)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已于2011年9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这次税制改革恰似一股激流,刺激着我国国民经济更加快速地向前发展。近几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居民收入在不断的提高,因而个人所得税在组织财政收入和调节收入分配方面凸显出了它的经济杠杆作用。与此同时,目前国内的税收征管状况和征管模式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如现代化信息网络技术的滞后等等,无论是大环境和小环境,亟需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一、新税法存在的问题

(一)分类课征税制模式有失公平

现行个人所得税采用的分类课征办法,不能全面的衡量纳税人的真实纳税能力,会造成所得来源多、综合收入高的人少缴税,而所得来源少、收入相对集中的人多缴税的现象,不能体现“多得多征,公平税负”的原则,也难以有效调节高收入和个人收入差距悬殊的矛盾。

在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中,特别是在私营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管方面仍然存在大量难点:一是很多私营企业财务核算不规范,存在大量的现金交易,收入隐蔽性强;二是一些私营企业长期不进行利润分配,个人投资者长期不从企业领取工资,但将个人以及家庭的成员财产和家庭日常开支统统纳入企业生产经营支出,甚至以发票报销、假票冲抵相关费用等方式,逃避纳税义务。

(二)税收征管制度不健全,征管模式单薄,效率低下

目前,我国税收征管制度不健全,征管手段落后,征管效率低下,征管方式单薄。一是实行代扣代缴和自行申报两种简单征收方法,其申报、审核及扣缴制度等都不健全,难以实现预期的效果,另外征管手段的落后,管理人员素质低,势必影响征管效率。尤其征管手段落后,一方面个人所得税是所有税种中纳税人最多的一个税种,征管工作量大;另一方面个人所得税也是最复杂、最难管的税种之一,应税项目多,计算公式多,再加上个人收入多元化、隐性化,现金交易大量存在,税源难以监控,尚未形成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的现代化征管手段,这些无一不是征管手段落后的原因。

(三)信息不对称、纳税资料缺失,征纳双方的申报和集合成本较高

税务部门要掌握每一个纳税人的情况就必须收集整理大量的纳税人信息,导致税收监管成本增加。另外,个人所得税申报采取的是朔及既往的办法,要求纳税人将过去一年的收入进行申报,加大了自行申报的难度,也增加了自行申报的成本。

(四)中介机构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在西方发达国家,由于纳税申报比较复杂,很多家庭都需要纳税申报方面的服务,中介机构的税务代理服务,不仅解决了纳税人不熟悉税法、收入统计和申报繁琐等问题,也能够凭借代理人对相关规定的了解,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客户提供一个合理避税空间。事实上,我国纳税人也存在这样的需求,但是,由于我国税务代理机构独立性较差,使得真正意义上的税务中介发展缓慢。

二、发达国家征税经验和申报制度借鉴

(一)对税源的监控是一个国家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基础,例如德国的个人所得税征管是实施重点监控,对于普通百姓进行随机抽查,一旦发现偷漏税款的证据,轻则罚款,重则坐牢,惩罚非常严厉,而且追诉期非常长,并适时在媒体上曝光。因此德国的个人所得税征管极具威慑力。

(二)英国是实行个人所得税源扣缴制度的典型国家,通过由雇主按月从支付的工资薪金中代扣代缴相应的税款,就连纳税人获得的福利收入(现金购物券、非现金代币券等)也要视同货币收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三)推行税收等级申报制度,比较典型的国家就是日本。在日本实行“蓝色申报”和“白色申报”两种制度。“蓝色申报”是指纳税义务人在得到税务机关的资料认证后,采用蓝色申报表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的一项制度,可以享受到比普通纳税人更多的税收优惠,税务机关会减少对个人所得税蓝色申报者的检查次数。因此“蓝色申报”比“白色申报”(普通申报)更具有吸引力。这种申报等级制度增强了纳税人守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三、改进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办法的建议

针对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实施后存在的不足,就进一步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办法提出如下四点建议:

(一)加大对私营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管力度

对企业盈利超过一定期限而不进行分配股息、红利的,将其列入税收风险点,实施跟踪管理,避免税款流失。另对投资者本人及其家庭成员从法人企业列支的消费支出和从投资者企业借款的,要加大日常税源管理和检查力度,严格按照相关项目征税。

(二)提高征管效率,完善征管手段

理想的税收制度要有强有力的征管手段作保障,在税收制度上必须同时从税收的征收和税务的管理方法上下功夫。在税款的征收上完善“双向申报”制度,在税务管理上加强对税源的监控,提高公民的纳税意识。在储蓄存款实名制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相应的配套措施,规范税收代理工作,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逐步实现同财政、银行、企业等有关部门的联网,形成社会办税、护税网络,加强税务稽查力度。

(三)加强高科技税收管理信息化网络建设

当前,网络时代飞速发展,个人信用账户“一卡通”亟需在全国联网铺开,大范围减少并降低公民收入的隐蔽性,尽可能控制现金交易,进一步拓展银行信用交易范围,从而堵塞个人所得税的征管漏洞。

(四)大力发展社会中介服务

与普通的纳税人相比,中介机构拥有专业人员熟悉税法,掌握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程序、申报方法等技术规范,具有很强的业务优势。纳税人可以通过适当付费,请专业税务代理中介机构为自己的纳税申报提供全程服务,提高纳税申报效率。对税务部门而言,通过税务代理机构为纳税人进行专业纳税申报,也直接降低了税务的行政成本。

(五)增强服务意识,创造良好纳税申报氛围

目前,我国不少地区设立了办税服务厅,无论从硬件还是软件不同程度提高了纳税服务质量,但是通过了解发现税务部门的纳税服务有待进一步细化和量化。譬如:税种的申报没有足够细化,申报纳税窗口简单划一,大家在强调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主营税种的申报服务方面大而化之,一些税种因为计算简单亦或过于复杂以及税款较少而被忽略,譬如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房产税等等,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单独设立服务窗口。而相对税务人员因为对所有税种没有经过细致的学习和研究,只是粗略的掌握一些简单操作,久而久之削弱了服务质量。因此地方税务机关应该在纳税服务方面下大功夫,将纳税服务工作更加精细化,进一步减少税务工作的行政成本。

四、小结

个人所得税是我国现行税法体系中的主体税种之一,它在财政收入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政府部门在鼓励公民讲诚信行为的同时,一定要加大征管改革的力度,并积极借鉴西方国家的先进征管模式,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功能,进一步公平税负,提高纳税服务质量,使国家经济稳定和谐持续地向前发展。

[1]刘军.国外个人所得税征管经验及借鉴[J].涉外税务,2011,(3).

[2]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新个人所得税法手册[M].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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