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河南省农民消费能力的对策研究

2012-08-15 00:47张文明
焦作大学学报 2012年4期
关键词:农民农村

张文明

(焦作大学,河南焦作 454003)

河南是一个人口大省,有1亿人口,并且有7000万的农民。2008年,河南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200元,实际增长8%;农民人均纯收入 4430元,实际增长6.5%。由于农民收入增长速度依然低于城镇居民,使得河南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影响进一步加深,大量的农民工回家,2008年末及2009年年初的大旱使得粮食减产,农民的收入进一步减少,增速又减至个位数。从2010年以来,河南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开始驶入快车道。2010年,扣除物价因素,河南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实际增长7.2%和11%,农民纯收入增长速度超过城镇居民3.8个百分点。2011年,河南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速度分别为8.4%和12.7%。农民纯收入增长速度超过城镇居民4.3个百分点。但是,在收入基数上,城里人收入几乎是农民的3倍。在增长速度方面,在近十年来多数年份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高于农民人均纯收入。2012年5月13日,中科院中国现代化研究中心发布最新研究成果《中国现代化报告2012:农业现代化研究》。报告指出,截至2008年,中国农业经济水平比美国落后约100年。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农民人均纯收入在增速上获得较大提升,但其基数与城镇相比仍有较大的差距。2011年,河南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6604.03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8194.80元,城镇几乎是农村的3倍。另外,在农村还存在着农民负担加重、预期收入不稳定、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完善、农民预期支出压力增大、农村消费环境滞后、户籍制度的不合理等等,进一步加大了城乡差距。因此,无论是收入总量还是增长率,农村都低于城市,进一步制约了农民消费能力的提高。通过对河南省农民消费能力的现状进行分析,找出制约农民消费能力的主要因素,研究目前启动农村消费市场、提高农民消费能力的对策,对河南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与新农村建设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1.转变政府职能

地方政府要根据农村市场经济的要求,切实转变自身职能,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遵循为农服务的原则,履行好作为国家宏观政策调控者的职责,实行人性化管理,处理好党群、干群等各方面关系,为建设一个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而尽心尽责。

因此,只有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才能进一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使得财政支出真正能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减少浪费等;同时,党中央、国务院等国家高层决策机构,要狠下决心,加大改革力度,把县、乡(镇)两级政府及其下属单位富余人员尽快撤改掉,或把一些人口小乡(镇)该合并的合并。只有这样,农民负担才能够减下来,从而有利于居民收入的增加,以此来带动消费。

另外,现行的“市管县”体制已不适合市场经济特别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扩权强县”、“省管县”应当是发展的趋势。因此,应借鉴浙江等地经验,逐步推行省管县改革。这有利于减少管理层次、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缓解县级财政困难。

2.加大户籍制度改革

户籍制度的基本功能就是证明公民身份、提供人口资料和方便社会治安。户籍制度改革的根本,就在于剥离附加在户口背后的各种利益,把隐藏在户口之后的劳动、人事、工资、物价、教育、卫生、社会福利等诸多制度与户口脱钩。只要是中国公民,不管是哪里人,他们都能享受到同样的权利。户籍不能成为权利享受的阻碍。

目前,《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改革户籍管理制度的意见》(送审稿)已经形成,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中。而河南漯河试点户籍制度改革,以居住地登记户口,剥离附加在户口背后的各种利益,把隐藏在户口之后的劳动、人事、工资、物价、教育、卫生、社会福利等诸多制度与户口脱钩,有利于城乡公平,促及提高农民的消费水平。

另外,户籍制度改革,使得在城市就业的农村人真正享受到和城里人同样的待遇,从而带动更多的农村人在城市就业、安家落户,减少农村人口数量,促进农业现代化的实现。

3.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一是建立基本账户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统一制定城乡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衔接办法。保障农民的养老金能在不同的地区之间进行有效流转,能在不同的保障方式之间进行有效接转,且能随着时间的推移实现资源的保值增值。

二是公共财政要全过程支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降低农民参保门槛,提高保障水平。在面向农民的筹资上,要降低门槛,坚持政府组织引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以政府投资为主,低水平起步,建立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

三是坚持政府统一管理、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农村养老保险筹资模式。建立动态缴费增长机制,缴费标准随着预期领取的养老金标准的变化而调整,参保人员预期领取的最低养老金水平可与农村低保水平衔接。

4.提高农民收入,增强消费能力

4.1 提高农业收入

第一,提高粮食保护价。2008年,粮食保护价同比上涨9%-10%,而生产资料和劳动力价格上涨幅度超过30%,这样的保护价不仅不能调动农民生产粮食的积极性,反而是一个打击。政府必须加快重新调整粮食保护价,最低标准是保证种粮比较效益不下降,以激励农民在下个生产季节扩大粮食生产面积和复种指数。

第二,遵循经济规律,提高市场粮价。2007年和2008年初,国际大米等粮食价格上涨了200%多,而国内同产品价格却基本稳定,这是宏观调控和“价格管制”的结果。短期看,这有利于改善消费品价格指数状况,对当下经济基本面的改善有利;但长期看,这种违背经济规律的做法必然会产生不良后果,导致农民粮食生产的积极性受挫、粮食产量的回落,为下年的粮食价格暴涨埋下隐患,引发下一轮更为严重的通货膨胀。

第三,控制和降低粮食生产成本。政府要采取金融、财政、税收等综合性措施,控制和稳定生产资料价格,严厉打击垄断性涨价。同时,加大粮食生产的财政补贴力度和金融支农力度。

第四,加大财政对农业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支持的力度。虽然最近几年国家对三农投入的幅度有所加强,但还没有赶上我国财政收入增长的幅度;加上对三农投入的基础低,按照比例增加对三农投入是不够的,要加大对三农的支出。

另外,还要改变传统农业生产模式,走优质农业生产模式。焦作市是我国黄河以北地区第一个吨粮市和全国第一个小麦千斤市。从2001年起,焦作市积极调整小麦发展战略,由注重高产转向注重优质高效,并确定了大力实施小麦种子产业化、优质小麦工程和发展出口小麦的思路。2008年,焦作市农民仅优质小麦一项就增收3600万元。

4.2 发展多种经济形式增加收入

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不仅要依靠农业收入的增长,还要发展多种经济形式来增加收入,才能使农民收入更快增长。如偃师市岳滩镇通过发展摩托车配件,使其产品几乎覆盖全国的农村市场;而固始县依托在外的50万劳务大军,实现了把劳务资源转化成资本回归,近年来,由外出务工者返乡创办的企业达500多家,吸纳近10万人就业,支撑起了县域经济半边天。又如孟州市桑坡村,皮毛产业是该村的支柱产业。1 4年来,桑坡村树立“做大、做强、可持续发展”的主导思想,发展成为亚洲最大的羊剪绒加工集散地。如今,“桑坡毛皮之都”享誉全国,皮毛产业成为孟州市四大支柱产业之一。该村年创产值25亿元,出口创汇1亿美元,辐射带动周边15个村,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1万元。

4.3 千方百计增加农民工就业

河南有2100万农民工,其中每年输出到省外的有1100多万人,另外900多万人留在省内。河南省劳动保障部门调查,今年春节前,全省提早返乡的农民工已达950多万人,预计节后有近300万人难以继续外出就业。如果他们节后不能顺利就业,就会直接影响到他们的收入,影响着社会的稳定。因此,河南各地政府都在采取积极措施帮助他们就业。

河南各地因地制宜,出台了各种优惠政策吸引有经验、有资金的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进一步以创业带动就业。

5.开拓农村市场,促进农民消费

搞活流通是促进消费、扩大内需的重要切入点。必须进一步完善政策,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扩大国内消费,切实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一要健全农村流通网络。明后两年再新建和改造一批农家店和农村商品配送中心,增加配送品种,增强综合服务功能。在重点销区和产区新建或改造一批农产品批发和农贸市场,搞活农产品流通,促进农民增收。

二要进一步扩大品种,加大“家电下乡”推广力度。中央财政再增加补贴,并根据各地农村需求,选择和增加补贴品种。要保证下乡家电的质量,搞好售后服务。

三要完善城市社区便民服务设施,选择一批菜市场进行标准化改造,满足居民便利消费、放心消费需要。

四要促进城市耐用品消费升级换代。规范并大力发展旧货市场,加快不同收入群体联动消费。鼓励生产和零售企业开展“收旧售新”、“以旧换新”,带动新产品销售和资源节约。

五要促进流通企业发展,降低消费成本。支持大型流通企业跨区域兼并重组,增强经营优势,降低成本,让利于消费者。支持中小商贸企业发展,金融机构要制定差别化的授信条件,解决中小商贸企业贷款抵押问题。

六要积极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大力促进节假日和会展消费,促进消费升级。

七要加强流通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切实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为支持流通业发展,2009年中央财政增加了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和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

6.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

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创新农村金融体制,放宽农村金融准入政策,加快建立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资本充足、功能健全、服务完善、运行安全的农村金融体系。加大对农村金融的政策支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综合运用财税杠杆和货币政策工具,定向实行税收减免和费用补贴,引导更多的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村。各类金融机构都要积极支持农村改革发展。坚持农业银行为农服务的方向,强化职能、落实责任,稳定和发展农村服务网络。拓展农业发展银行支农领域,加大政策性金融对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信贷支持。扩大邮政储蓄银行涉农业务范围。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改善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保持县(市)社法人地位稳定,发挥为农民服务主力军作用。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以服务农村为主的地区性中小银行。加强监管,大力发展小额信贷,鼓励发展适合农村特点和需要的各种微型金融服务。允许农村小型金融组织从金融机构融入资金。允许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规范和引导民间借贷健康发展。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发展农村保险事业,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加快建立农业再保险和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7.加快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7.1 坚持农地集体所有制,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为真正的土地所有者

我国法律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为此,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就必须还土地所有权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基层政府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手段侵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这一权利,否则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并予以严惩。

7.2 完善双层经营体制,增强“统”的服务功能

河南是一个农业大省,广大农村的自然条件千差万别,各地经济发展很不平衡。以一家一户为单位的家庭经营是被实践证明适合我国当前农村生产力发展要求的、比较有效的经营方式;它不仅适合传统农业,也是适合现代农业。因此,我们要长期坚持,但要根据各地的具体实际,宜统则统,宜分则分,切不可不顾实际,以行政命令的方式搞一刀切(如江浙一带经济发展较快,农村就出现了较多的经济合作组织,农村经济大多实现了规模化经营)。这就必然要求这种分散的粗放型家庭经营方式向集约型联合经营方式转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就要切实履行好这一职能,引导农民走向市场,参与市场竞争;和国家其他经济服务组织或部门一起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各种服务;保护好农民的土地使用权、收益权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活动要遵从农民的意愿和利益,脱离基层政府的行政干预;依法禁止任何组织(包括基层政府)或个人以任何手段干预农民的生产经营活动。

7.3 依法保障农民拥有长期充分的承包经营权

承包制界定为物权,其内涵就应该包括土地的使用权、经营权、转让权、抵押权、收益权、入股权、继承权等权利。国家应把这些权利和集体所有权一起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使农民拥有长期而充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利。实践证明,赋予农民更长期、更充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利,便于减少既定土地产权关系中的不稳定性,便于增强国家对农民产权的保护,便于农民形成长期稳定的预期,同时也便于发挥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便于农业的和谐发展和新农村的建设。

7.4 建立顺畅完善的农地流转机制

农村土地流转要顺畅就必须有科学、完善的流转机制,包括:(1)依法确立土地流转的程序和方式,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2)建立科学合理的土地估价体系。杜绝土地价格确定的随意性,以防集体土地资产流失。(3)成立土地交易的中介组织和场所以及监督机构。保证土地交易的公正、合理,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其间也离不开基层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专门化服务和监管,但必须以保护农民利益为最高准则。

8.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步伐

2011年1月底,国务院印发《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中原经济区正式纳入规划,标志着中原经济区建设已正式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提出了到 2015年中部地区发展的总体目标,包括城镇化率达到48%,人均 GDP达到36000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 24000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200元等。

建设中原经济区,有利于改变农业基础设施和发展方式落后的状况。中原经济区是粮食主产区,但农业基础依然薄弱,大中型水库病险率高,水利骨干工程 完好率低;农业耕作方式比较粗放,规模化标准化水平不高;农产品精深加工发展任务艰巨,龙头企业竞争力和带动能力不强。通过建设中原经济区,用工业理念发展农业,用现代科技改造农业,有利于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其次,有利于改变农村落后和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的局面。中原地区农村在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方面,历史欠账较多,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呈扩大趋势。建设中原经济区,支持中原地区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社会事业,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为中西部地区解决“三农”问题的突出矛盾提供示范。第三,有利于探索以工补农的新路子。近年来,河南省委、省政府在全面推进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 的同时,围绕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引导产业向城镇集中布局,实现产城融合、工业化与城镇化良性协调,形成了推进“三化”协调发展的基本思路。建设中原经济区,有利于构筑新型城乡关系,消除城乡二元结构,最终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中原经济区有利于加快该区域经济发展,增加居民收入,启动农村市场,积极探索内需尤其是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的有效路子,为实现“弯道超车”创造条件。

通过中原开发区的建设、户籍制度改革、土地制度改革以及政府职能的转换、农村劳动力转移等,有利于打破二元制经济结构,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增加农民的收入,促进农民消费能力的提高。这样,既能加快河南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步伐,又便于实现通过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最终实现转变经济增长结构、打破城乡二元制经济结构,实现城乡共同富裕,协调发展。

[1]俞新安.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意义和路径[N].郑州日报,2010 -08 -13.

[2]中科院中国现代化研究中心.中国现代化报告2012:农业现代化研[R].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

猜你喜欢
农民农村
农村积分制治理何以成功
“煤超疯”不消停 今冬农村取暖怎么办
农民增收致富 流翔高钙与您同在
饸饹面“贷”富农民
农民丰收歌
提高农村小学习作讲评的几点感悟
促进农民增收 粮食部门责无旁贷
四好农村路关注每一个人的幸福
在农村采访中的那些事
“五老”以“三用”关爱青年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