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鸦与喜鹊

2012-08-30 18:13张清华
情感读本·生命篇 2012年8期
关键词:海德堡远游树丛

张清华

刚来海德堡的时候,诸事都觉得新鲜,唯有一事不快:出门见乌鸦,而且还不少。那些让人不快的乌黑的身影几乎遍布城市的每个角落,房舍、草地、树丛、垃圾箱旁……黄昏时分则最为奇观,成千上万只乌鸦集合起来,一群群,一片片,赶集似地掠过涅卡河,向东南的山林里飞去寄宿,几乎可以称得上是海德堡的一景。初时见此景总是皱眉,后来时间久了遂知道是自己有问题。中国人总爱对什么事物都分个三六九等,鸟禽走兽也分出个凶吉属类,质朴的德国人哪意识到这么多,天鹅白,乌鸦黑,不过羽毛颜色不同而已。唯中国人憎恨乌鸦,竟致使此鸟远游不归,如今几乎绝了踪迹,真是莫名其妙。

某天出门看见一只喜鹊,仅一只,形只影单,嘶叫于树丛间觅食,不觉眼前一亮,出门见喜,虽未捡到什么金银财宝,倒也先有几分高兴和亲切。走近前来,它亦并不躲避,只是嘶嘶啦啦地叫着。绕过灌木丛,却忽然发现,原来另一边还有一只纯黑的鸟——一只乌鸦,体态略大些,但形状却没什么大差异,它们好像是在争什么吃食,你争我抢,进进退退,互不相让。

那一刹那间,我忽然有了一个令我自己吃惊的发现:两只鸟的叫声几乎是一样的,嘶——啦,原来我们把乌鸦的嘶鸣想象成令人讨厌的聒噪,而把喜鹊的叫声美化成报喜的婉转之鸣,其实不过完全是我们自己的主观好恶,所谓“乌鸦臭嘴”和“喜鹊唱枝”,不过完全是我们一厢情愿的虚构!

这真是一个奇妙的发现。再仔细些,它们的叫声还是难分彼此,而且再看体态和毛色,差距也微乎其微,不过一个形体略大些,稍有些臃肿,另一个尾巴稍长些,胸部有一块弧形的白。两只如此相近的、在生物学上没准儿是同源同宗的鸟,何以会被中国人分出一道吉与凶、祥与恶的鸿沟来?假若德国人也信此道,那大约就不要再出门,平均一天见到1000只乌鸦,而3天才看见一只喜鹊,这日子还怎么过?要么就有另一个办法,“全民除害”,把烏鸦杀净除光,免了这铺天盖地的聒噪,哪怕出门难见喜,也免上街千声忧。

待见喜,厌见忧,这原来是一种文化情结。一只喜鹊便可透出吉祥的讯息,三只喜鹊则可以营造出喜庆的气氛,如果有更多的喜鹊、到处是喜鹊呢?

然而对乌鸦的偏见并非自古而然。我突然记起在许多先秦和六朝的诗歌中,诗人对乌鸦和喜鹊似乎并未作明显的区分,大都是笼统地以“乌鹊”称之,曹孟德诗之“月明星稀,乌鹊南飞”,并未专门分出个善恶贵贱。查字典也说“喜鹊,属鸦科”,《禽经》中甚至还记载有一种“慈乌”,“比他乌微小,长则反哺其母”。宋代诗人吴激的《人月圆》中的诗句云:“仙肌胜雪,宫髻堆鸦”,用乌鸦之色比喻美人之发。《汉语大字典》中对“鸦”字的解释,第二个意思即是:“同‘雅,美好,不粗鄙。”可见对乌鸦的“歧视”是十分晚近的事,也是未曾“入典”的无由来的事情。

摘自《海德堡笔记》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

【亮点旨趣】

此文先果后因。

先“果”是“此鸟远游不归”。首段末句翻出此语,高屋建瓴。其所在句中,本有“因”——“中国人憎恨乌鸦”;“真是莫名其妙”。后文展开描述“真是莫名其妙”“憎恨”的程度。

后“因”中,指出其程度“‘全民除害,把乌鸦杀净除光”(第4自然段)。此语从“同源同宗的鸟”过渡而来;前文提到“两只鸟(乌鸦与喜鹊)的叫声几乎是一样的”,是为谴责“憎恨”乌鸦“真是莫名其妙”作铺垫!

行文至此,文章提出“对乌鸦的偏见并非自古而然”(末段首句),将“中国人憎恨乌鸦”全称判断,改为特称判断;鲜明地提出针砭对象。但是,文章用意不止于此,是更进一步指出,“晚近的‘歧视乌鸦”是“未曾‘入典的无由来的”!

此文站在时代高度分析“一种文化情结”。

【创意仿写】

以“文化情结”为题写议论性散文,或褒或砭,自主立意,材料详实,自圆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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