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哈国石油业

2012-11-14 11:30明海会马军强孙永祥
中国石油石化 2012年12期
关键词:哈国里海油气田

○ 文/明海会 马军强 孙永祥

扫描哈国石油业

○ 文/明海会 马军强 孙永祥

虽然存在国有化趋势,但是随着勘探、开发程度提高,哈国内油气田增储上产及稳产难度加大,需要加强国际石油合作。

2012年5月23日,哈萨斯坦政府与北里海项目承包作业的各石油公司签署了有关“协调北里海项目某些问题”的协议。协议达成了依靠项目财团资金为哈国石油天然气公司在2012~2013年项目中的投资部分拨款的协议;在哈国石油天然气公司和承包公司之间签署了对卡萨甘油田天然气长期买卖的协议(其中包括2041年前卡萨甘油田天然气的83%将保证向哈国内市场供应)。

卡萨甘油田是位于里海北部大陆架上的哈国特大型油气田。按哈国地质部门的资料,卡萨甘油田的石油地质储量估计有48亿吨。按北里海油气区块勘探开发项目作业公司的资料,那里的石油总储量为380亿桶或60亿吨。其中,石油可采储量约为100亿桶,同时还有大约1万亿立方米的天然气储量。

哈萨克斯坦是中亚地区第一大油气资源国,油气资源十分丰富。随着勘探、开发程度提高,哈国内油气田增储上产及稳产难度加大,国内原油产量增长速度下降。近10年来,哈国的原油产量增长了2.5倍,油气开采企业由2001年的27家增加到68家,但仍无法抑制产量年增长率急剧下降的趋势。2000—2004年,哈国原油产量的年平均增长率为15%,而2005—2010年的年均增长率为5%,2011年原油产量增长率更跌至0.5%。

●哈国对跨国石油公司的资金和技术载歌载舞地欢迎。 供图/东方IC

为了扭转上产不利的局面,加快勘探开发步伐,哈萨克斯坦加大了国际合作力度。本次参与签署开发里海北部大陆架油田项目协议的外国承包公司就有意大利阿吉普、埃克森美孚、壳牌、法国托塔尔石油、康菲石油、日本Inpex等。

可以说,上产难度加大、国内石油公司地位提高已经成为哈国石油工业发展的主要趋势。

增储上产稳产难度加大

哈国内油气产量增长速度急剧下降是一系列因素叠加的结果。

首先,控制哈国一半以上油气产量的哈国家石油和天然气公司(KazMunaiGas,以下称KMG)、田吉兹雪弗龙公司(Tengizchevroil, JV LLP,以下称TCO)和卡拉查干纳克公司(Karachaganak Petroleum Operating B.V,以下称KPO)3家领军企业的油田随着多年的开采,采出程度高、含水高、开发工艺复杂,配套油气处理设施、外输管线、天然气回注泵站不完备影响了产量的提高。此外,2011年12月,乌津地区石油工人罢工、骚乱的突发事件使该地区的产量降低了约15%。这也是导致2011年哈国原油产量增长率猛降的主要原因。

KMG主要通过其下属的勘探开发公司从事油气开采,该公司包括乌津和恩巴两个子公司。恩巴油气公司开采哈国内阿特劳州的39个油气田,其中28个处于开发晚期,并且主要是以高黏油及低渗透储层为主的难开采储量。油气田平均采出程度达到60%、平均含水87%,个别油气田含水高达99%。这一系列因素导致开发难度增加。提高原油产量是KMG的主要任务之一,尽管压裂、钻分支井等工艺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由于已开发油田储量替代率低,储量增加、升级难度大,产量增长速度仍然低于行业的国际平均水平。

KPO主要开采西哈州的卡拉查干纳克凝析气田。该气田层埋深度大、地层压力高、伴生大量酸性物质,开发过程较为复杂,影响了油气产量的增长。

加之近年来,哈国政府对环保要求更为严格,迫使一些高污染的油气田减产。2004年新修改的《资源法》禁止放空、燃烧伴生气,在未对天然气有效利用的情况下,禁止开采油气。这一规定让阿克托别及克孜勒奥尔达地区一些高气油比的油气开采企业措手不及。随着油气采出程度提高,油井脱气,而又禁止天然气放空,他们被迫减产。

国家公司行业地位增强

近年来,世界范围内资源国有化趋势愈演愈烈,国有化趋势也影响到哈萨克斯坦石油工业发展。2010年3月,哈萨克斯坦能矿部改组为石油天然气部,以进一步加强对油气工业管理。2010年6月,哈萨克斯坦对《资源法》进行修订。《资源法》的修订体现了国家从政治上强化对油气资源控制、经济上积极争取国家利益的意图。这对外国石油公司在哈开展油气勘探作业提出了较为苛刻的要求,增加了已签订油气合同的变数。

尽管哈高层多次保证,新出台的法律只针对开发新油田和新进入的外国公司,已进入其国内油气领域的外国公司不存在改变“游戏规则”问题。但是频繁修订的《资源法》已经明确规定对所有合同具有效力,这表明哈政府正在通过修改法律,不断加强对石油合同的控制、管理。如出台《哈萨克斯坦份额法》,规定油气生产作业中使用哈国物资、雇佣哈本国服务及员工的比例,若不能达到规定比例将会受到处罚,甚至吊销资源使用许可证。此外,哈国通过《资源法》加强对现有合同的管理,要求资源使用者严格履行石油合同义务。

因资源使用者未履行合同中的财务义务,2010年,哈国油气部解除了28个资源使用合同。2011年油气部又解除了8个资源使用合同。2010年5月,哈政府宣布TCO违反许可证深度划拨,给予高额罚款;7月,又要求TCO、KPO两大外企缴纳原油出口税等。这些事实表明,随着国际油价的持续走高,哈国经济实力增强,控制资源的意愿与能力也大大增强。

提高国家公司的地位及竞争力是近年哈国石油工业发展的主要目的之一。KMG作为国家公司是政府油气政策的执行者,哈政府通过修改《资源法》等方式赋予国家公司在获得新油田开发许可证及任何在哈出售的油气资产的优先购买权。

此外,哈国政府也积极鼓励国家公司实施“走出去”的海外发展战略,扩大国际竞争力。

不断加大国际合作力度

随着油气勘探程度的提高,哈境内陆上的中、浅层油气藏已基本探明和投入开发,深层和里海水域将成为油气增储上产的一个新领域。哈萨克斯坦正在加强具有良好勘探前景的滨里海盆地、滨乌拉尔盆地,以及哈北部、中南部深层地区的勘探。新的油气发现通常与盐下油藏有关。这些油气藏埋深大、具有异常高地层压力(70~90MPa)。为开采原油,必须钻深度达7000米的超深井。而KMG不论是资金,还是技术、经验条件都不具备。因此,哈国必须加强国际合作引进外国投资者来完成进一步的钻井工作。

同时,哈萨克斯坦国内仍需要加大油气开发方面的投资。老油田需要应用更为复杂和昂贵的开采工艺(高含水油田、稠油油藏及高硫化氢凝析气田开发工艺等)。这就需要加强哈国与外国石油公司在技术、资金方面的合作,如KMG将与CNPC合作开发阿克托别地区的乌里赫套凝析气田。

未来,哈国的油气生产将依赖于里海陆架油田的开发。该区域复杂的地质构造、墨西哥湾事件后海洋石油开发的高环保风险以及远远超过预期的开发成本,无疑将成为阻碍海上油气田的开发进程的主要因素。如本应在2005年投产的NCOC卡莎甘项目,一期开发已经延期到2013~2014年,开发投资由570亿美元提高至1360亿美元。据报道二期开发已推迟到2018~2019年,再增加70亿美元投资。这致使哈国的原油预测产量目标一再调整(如早投入开发,2015年前其产量目标将达到1.5亿吨,现在调整至1亿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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