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机动车驾驶员酒后驾驶宣传干预的评价

2012-12-01 01:33殷凯沈潘燕张俊华袁和佘桂松宁宏东赵红军徐久久梁忠福陈启纳
当代医学 2012年1期
关键词:柳州市被调查者饮酒

殷凯 沈潘燕 张俊华 袁和 佘桂松 宁宏东 赵红军 徐久久 梁忠福 陈启纳

柳州市机动车驾驶员酒后驾驶宣传干预的评价

殷凯 沈潘燕 张俊华 袁和 佘桂松 宁宏东 赵红军 徐久久 梁忠福 陈启纳

目的 评价广西柳州市实施酒后驾驶干预项目对机动车驾驶员的宣传干预效果。方法 采用现况研究方法,随机抽取有代表性的路口,对被随机拦截的机动车辆驾驶员进行现场问卷调查。结果 共调查驾驶员5594名,有效问卷5589份,其中43.59%的驾驶员了解国家有酒后驾驶的BAC值法律限制,较干预前显著提高;驾驶员被拦截检查的比例由干预前的24.71%上升到干预后的45.98%;有84.68%的被调查者认为,酒后驾驶被交警查出的可能性很大,比干预前显著上升。结论 这次宣传干预活动达到了预期目的,成效显著,说明宣传干预对遏制酒后驾驶有重要意义。

机动车驾驶员; 酒后驾驶; 血液酒精浓度; 干预; 评价

据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公安局交警支队2007年调查,柳州市酒后驾驶现象较为严重。酒后驾驶率(含醉酒驾驶)为4.49%[1],严重道路交通事故中由酒后驾驶所导致的交通事故占48%。大多数驾驶员不知道国家有法律规定的酒后驾驶最低血液酒精浓度(blood alcohol concentration, BAC)。为提高驾驶员的BAC知晓率,减少酒后驾驶及与酒后驾驶有关的严重伤亡事故,2008年柳州市从多方面开展了反酒后驾驶的宣传干预活动。为评价宣传干预效果,作者对机动车驾驶员的调查问卷进行了分析。

1 对象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 以柳州市四个城区及周边三个郊县县城道路上行驶的所有机动车驾驶员为调查对象。

1.2 干预方法

1.2.1 加大力度宣传反酒后驾驶 根据干预前调查结果的提示,主要加强公众法律法规知识、对酒后驾驶危险性的认知及驾驶员自觉承诺“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三个方面的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介,反复播放反酒后驾驶的短片和字幕。举办有奖答题活动,提高驾驶员、家人及社会对酒后驾驶危险性的认识,使公众进一步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酒后驾驶是一种违法行为。在社区和交通干道张贴大幅海报和标语,如“抵制酒后驾驶,从我做起”。并制作大量的“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严禁酒后开车”等警示车贴、桌牌、杯垫、纸杯和宣传画。车贴粘贴到私家车、出租车和公交车上,提高反酒后驾驶活动的广告效应;警示桌牌、纸杯、杯垫和宣传画则发放到餐厅、娱乐厅等酒类经营场所及车站、办证大厅等公共场所,起到警示的作用,使反酒后驾驶宣传更深入人心,营造出“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的社会氛围。

1.2.2 加大执法力度 研究表明,加大交警的执法力度是遏制酒后驾驶的有效办法[2]。2008年5月至2008年11月的干预期间,交警部门除增加警力每晚检查外还进行了二轮为期共16周的强化执法活动。白天和晚上均设点检查,重点放在晚上。检查时间段分别为13:00~17:00和19:00~24:00,每周至少检查3个晚上。交警在路边拦截车辆,对驾驶员进行呼气酒精检测,根据违法情节的严重程度对驾驶员给予罚款、扣证和拘留的处罚。在执法点悬挂“严查酒后驾驶”的警示语,强化其执法的震慑效果,打消驾驶员的侥幸心理。

1.3 调查方法 采用与干预前调查相同的现况研究方法。根据干预前调查的要求选择调查地点,即在调查时间段内有足够的交通流量,有足够的空间方便调查。由交警随机拦截机动车,在驾驶员获得知情同意后,由培训合格的调查员对驾驶员进行现场调查。调查内容为调查对象的年龄、性别、车辆类型、驾照类型、当天的驾车距离等一般情况;酒后驾驶的经历和对酒后驾驶危害性的认识;对交通警察的执法检查情况的认知;驾驶员对管理酒后驾驶的有关交通法律的了解和认知态度等。调查时间段与干预前调查一致(下午13:00~17:00,晚上19:00~24:00),保证结果有代表性和可比性。共选择21个调查点,进行了48次调查,调查人数为5589人。

1.4 统计分析方法 用Epidata3.1软件建立数据库, 所有有效的调查问卷进行核对清理后,采用双人双录入法进行数据录入并建立CHK文件进行录入质量控制,用SPSS12.0统计软件对调查数据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

2 结果

2.1 基本情况 与干预前调查情况基本一致。共有5594名被拦截的机动车驾驶员接受了调查,其中男性5102人,女性492人,干预前后性别差异无统计学意义(x2=4.67,P=0.031)。有效问卷5589份,有效应答率99.91%。干预前后无证驾驶发生率下降较明显(x2=31.02,P=0.000)驾驶员类型见表1。

表1 被调查的驾驶员类型Tab 1 Population characteristics of drivers surveyed in before and after the intervention

2.2 被调查者中,虽然干预前后本次出行驾车距离超过50公里者与非超过者有统计学意义(x2=24.05 P=0.000),但本次出行驾车距离超过50公里者较干预前多亦仅占不到5%的比例,

表明大部分被调查者都是在市内短途行驶,长途驾车者甚少,见表2。

2.3 驾驶员对法定血液酒精浓度(BAC)知晓情况 有43.59%(2436/5589)的被调查者知道国家有法定的血液酒精浓度阈值,较干预前显著提高(x2=1035.68,P=0.000),其中17.84%的人能够正确回答BAC值(中国规定:20mg/100 ml≤BAC<80mg/100ml属于饮酒驾车,BAC≥80mg/100 ml属于醉酒驾车)[3],也较干预前显著提高(x2=356.40,P=0.000)。见表3

表3 柳州市机动车驾驶员干预前后BAC知晓率比较Tab3 Motor vehicle driver’s BAC Awareness rate about before and after the intervention in liuzhou

2.4 最近两年内被交警拦截检查酒后驾驶情况 干预前有24.71%(1375/5565)的被调查者承认,最近两年内曾被交警拦截检查过是否酒后驾驶。干预后被拦截检查的比例上升到45.98%(2570/5589),差异有统计学意义(x2=552.91,P=0.000)。酒后驾驶被予以口头警告或处罚的比例由0.45%(25/5565)上升至0.81%(45/5589),差异有统计学意义(x2=5.66,P=0.017)。见表4。

表4 最近两年内被交警拦截检查酒后驾驶情况Tab4 To compare drinking and driving was intercepted and checked by traffic police in recent two years

2.5 认为酒后驾驶被交警查出的可能性大小 有84.68%的被调查者认为,酒后驾驶被交警查出的可能性很大,比干预前显著上升(x2=5309.18,P=0.000)。趋势卡方有统计学意义,(x2=10492.55,P=0.000)见表5。

表5 被调查驾驶员认为酒后驾驶被交警查出的可能性比较Tab5 To compare drivers surveyed considered the possibility of drinking and driving was find out by Traffic police

3 讨论

饮酒是中国传统文化之一,自古就有“无酒不成宴”的说法。年节来临,亲朋聚会,酒是不能缺少的。人们无论在悲伤的时候还是在高兴的时候,都愿意借酒抒发自己的情怀。到了现代更有愈演愈烈之势。所以,如果单靠交警部门的处罚是不够的,遏制酒后驾驶必须依靠多部门齐抓共管。不仅要严格执法,还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宣传,让公众主动参与抵制酒后驾驶的活动[1-3,5]。

2007年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合作,在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及全球道路安全合作伙伴的指导下,开展了柳州市酒后驾驶现况研究项目。研究的结果为我们开展酒后驾驶干预项目提供了基线资料,从而也让酒后驾驶干预项目在这基础上制定出较为合理有效的干预措施。2008年5月至11月,我们在柳州市开展了声势浩大的酒后驾驶干预活动,使更多人了解酒后驾驶的危害及其对社会的严重影响;获得公众对开展抵制酒后驾驶的支持;逐步建立“酒后驾驶是对家庭、对社会不负责任的违法行为”的公众意识;从多种途径提高公众对酒后驾驶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重视酒后驾驶的危险性;同时强化交警的执法活动,消除驾驶员酒后驾驶的侥幸心理。

通过宣传干预,让驾驶员知道国家有法定的血液酒精浓度阈值,能够使驾驶员从主观上避免酒后驾驶。这次调查结果显示,有43.59%(2436/5589)的被调查者知道国家有法定的血液酒精浓度阈值,较干预前显著提高。

交警上路检查酒后驾驶是干预的有效手段之一。干预后驾驶员被拦截检查的比例由24.71%上升到45.98%。正是因为交警频繁的上路查酒驾,导致84.68%的被调查者认为,酒后驾驶被交警查出的可能性很大,这从客观上消除了酒后驾驶的侥幸心理。

另外进行的公众调查表明,公众对酒后驾驶干预项目的知晓率为80.89%[8],说明这次宣传干预活动达到了预期目的,成效是显著的。91.1%的受调查者表示支持酒后驾驶干预活动,92.1%的受调查者表示会劝告家人或朋友不要酒后驾驶[2,8]。干预后的路边调查和事故调查结果显示,驾驶员酒后驾驶率明显减少,酒后驾驶率(酒后+醉酒)由原来的4.49%,降至1.24%;与饮酒相关的重大交通事故也由48起降至23起[8]。本研究是疾控人员和交警共同协作的成果,设计是随机人群大样本的研究,理论上干预前后资料均衡可比。但本研究中干预前后的性别、调查驾驶员本次出行的驾驶距离(尤其是否大于50公里的驾驶距离)等的差异虽不显著,但差异还是有统计学意义,提示基线资料的不够均衡性,可能出现比较结果的偏移。为尽量减少偏移扩大样品量是最佳方法。

[1] Global Road Safety Partnership Drinking and Dvriving:a roadsatety manual for decision makers and practitioners[M].Geneva: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Red Cross and Red Crescent Societies,2007:59-111.

[2] 钟柳青,黎明强,殷凯,等.广西柳州市机动车驾驶人酒后驾驶现况研究[J].中华疾病控制杂志,2010,14(2):153-156.

[3] 殷凯,黎明强,钟柳青.饮酒与道路交通事故相关性研究进展[J].疾病控制杂志,2007,11 (4):392-394.

[4] Peden M,Scurfield R,et al.The world report on road traffic injury prevention[R].Berne: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2004,1-150..

[5] 交通合作伙伴.酒后驾驶:一本为决策者和从业者制定的道路安全手册[R].日内瓦:全球道路安全合作伙伴,2007.

[6] 谢娜,张先国,张红霞,等.酒后驾车道路交通事故流行病学研究[J].法律与医学杂志,2004,11(4):296-299.

[7] Voas R B, Wells J, Diane L, et al. Drinking and driving in the United States: the 1996 national roadside survey[J].Accid Anal Prev,1998, 30(2):267-275.

[8] 李颖,袁和,张俊华.广西酒后驾驶干预项目调查结果分析[J].交通信息与安全,2009,27 (6):103-106.

Objective Evaluation liuzhou implementation drunken driving motor vehicle driver to interfere with the project of the propaganda and intervention effect. Methods Using the cross-sectional study, randomly chosen to be representative of the crossing, to be random interception in motor vehicle driver on the site survey. Results Drivers were surveyed 5594, in which the effective questionnaire was 5589, of which 43.59% of drivers learn about countries have about drunk driving BAC numerical range of the legal restrictions on, compared with before increased signif cantly; The driver was intercepted surveyed by the proportion with increased from 24.71% to 45.98%; 84.68% of those surveyed think, drunk driving traff c found possibility is very large, than with before to rise signif cantly. Conclusion The propaganda intervention activities to achieve the expected purpose and effective, show that propaganda and intervention to stop drunk driving behavior to have the important meaning.

Motor vehicle driver; Drinking and driving; Blood alcohol concentration; Interpose; Evaluation

10.3969/j.issn.1009-4393.2012.1.115

全球道路安全合作伙伴(GRSP)项目资助(A1003),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自筹经费项目(Z2008389)

545001 广西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殷凯 沈潘燕 赵红军 徐久久 梁忠福 陈启纳) 100010 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张俊华) 100010 全球道路安全合作伙伴中国办事处(袁和) 545001 广西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佘桂松 宁宏东)

殷凯 E-mail:lzcdcy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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