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野确《松阴快谈》中的中国散文观

2013-01-22 08:01刘欢萍
关键词:文论古文散文

刘欢萍

(南京大学文学院,江苏南京,210093)

中国古代散文成就突出,虽然不及古代诗歌对东亚国家的影响深远,但它对日、韩诸国也产生了不小的影响。日本的中国文章学研究是其汉学研究的一个重要分支,尤其是自江户时代(1603−1867)以来,成果颇著,而且大多采用“文话”的形式。复旦大学王水照教授曾辑有《日本中国文章学论著选》,收录有日本文话《拙堂文话》、《渔村文话》等;2007年,王水照教授主编的《历代文话》(复旦大学出版社)出版,其中附录有“知见日本文话目录提要”一编,收录30种日本文章学论著提要。虽然此种统计尚待进一步充实,如其中散见于日邦文人别集、笔记等中的文论未予辑录,然而大体可知,日本关于中国文章学研究的文话、文论相对于诗话、诗论著作的极度繁盛来说毕竟稍逊一筹。但有一点历来为研究者所忽视,即在大量存在的域外诗话中往往掺入不少文论,它们从域外角度对中国文章学进行的探讨,常能发人所未发,颇具研究与借鉴价值。

日本江户时代诗话《松阴快谈》即是这样一部有价值的著作,撰者长野确(1783−1837),字孟确,号丰山,伊豫人。修业古文,著有《武乘》、《诗约》、《文约》等。是书撰于文政三年(1820),今有《日本诗话丛书》第四册本,韩人赵钟业《日本诗话丛编》第八册本①。书前有长野确《自序》,述成书经由。后有吴江沈楙德跋语,评曰:“其中评论古今及诗文书画之属,援引博洽,时具特识,以儗物、服诸君,雅称后劲。”全书共四卷,其中卷二集中论文,议论虽属条目论列式,但自具一定的原则性与系统性,反映了长野确对中国古代散文发展史、散文本体、创作及鉴赏批评等的见解。当然不乏对中国古代文论的借鉴,但更多的是结合本邦创作而产生的独到体认。发掘其中国文评观,可为当今中国散文研究提供一些新视角,同时也可考见中国散文及文论对域外文章学的影响、受容情况。

一、关于中国古代散文的演变及其经典

《松阴快谈》对中国历代散文的批评及散文经典的评价,有着较为精辟的论述。从总体上说,长野确主张论文应不拘世代。他引述明代都元敬《铁网珊瑚》之语:“今人收画多贵古而贱今,且如山水花鸟,宋之数人超越往昔。但取其神妙,勿论其世代可也。”长氏进一步推论说:“余谓,书画诗文,皆不拘世代可。”他批评世儒论诗文以世代为高下,是“耳食”之言,并明确提出自己的观点:“诗文之佳恶,在人而不在世,在诗文而不在人。”由不拘泥于以世论文,长野确进一步延伸出“前人不必胜后人”说。他说:“前人不必胜后人,如《列子》之不及《庄子》,左氏之不及司马,范晔之不及陈寿,《晋书》之不及《五代史》诸皆是也。岂得拘世代哉。”[1](264)

厚古薄今向来是中国诗文评论中惯见论调②,“一代不如一代”的文运论屡现于论者笔下。可贵的是, 长野确没有盲目蹈袭成说,认真地对中国文章之历史演变作出思考,所以能发人所未发。例如长野确曾再三突出的“左氏不及司马”说,就与中国传统见解差异甚巨,他说:“左氏之不及司马,犹《列子》之不及《庄子》也。”并引述朱熹与胡应麟的两段议论,认为“皆所谓眼透纸背者”:“朱子曰,《孟子》《庄子》,文气俱好,《列子》便有迂僻处,《庄子》全写《列子》,又变得奇峻。胡元瑞《笔丛》曰:大抵《列》之文法、《庄》之文奇,列犹丘明,庄犹司马。列规矩,驯而易入;庄崖岸,峻而难攀。”[1](264)至于缘何不及,长氏也有详细分析:

余常持左氏不及司马之说,其略曰:人皆知班之不及马,而不知左氏亦不及司马也。子长之文犹文人高士为水墨山水,略有笔墨,而妙处在笔墨之外;左氏犹画匠之著色山水,固守规矩,而不敢胡乱下一笔也。然求其神采秀发,气韵流动,不可多得也。左氏一部自首至尾,唯是一法,少变化。至《史记》,则纵横变幻,使人把捉不得,所谓神明于法者。[1](263−264)

可见,长氏以“法”为准权衡二者优劣,一“唯是一法”,一“神明于法”,左氏之文短于固守规矩、拙于变化;司马之文长在变幻纵横、意在言外,因而优劣自异。在中国传统的文评中,论者多以二著各具千秋,称《左传》则以“春秋笔法”,许《史记》则谓包孕丰富。常将司马与班氏作比较,将其与左氏比较实为罕见,且无论长野确的评论是否正确,至少足备一说。

当然,这并非表明长野确忽略了秦汉古文的整体成就,实际上,他在讨论古文时,经常从中推举一些经典著作作为初学者之门径。如《孟》、《庄》、《左》、《国》,长氏就屡作颂扬,称为“古文之美者”。他还特别提到一些不太为人注意的古文著作:“叙事之奇古者,莫如《檀弓》、《穆天子传》焉,汉武、飞燕内外传,亦野史之古者,文家不容不读。”[1](270)

然而,相对于秦汉古文,长野确更为欣赏的仍是唐宋古文,尤以八家为最。他认为韩、柳、欧、苏等八家文,“已为千载之宗师”,后世学文者,“不得不依其法”。长氏对八家的称颂不吝赞词,认为他们的部分篇章完全可与司马之文相匹肩,而毫无惭色。他例举柳子厚《段太尉逸事》,谓“咄咄如生,与马迁相上下”,又说欧阳修《五代史伶官传》“与马迁相上下,范晔、陈寿皆不能及也”。

八家之中,长氏极崇韩、柳、欧、苏四公,他以“法度”为线索认真准确地分析了他们各自古文的特点:

光明正大,法度森严,而砉然响然,奏刀騞然,莫如韩文公焉;纵心姿腕,篇法政严,序次详备,丽句层出,愈多而愈不乱,莫如柳柳州焉;婉曲周折,法度闲暇,词意醇厚,气调员美,莫如欧阳公焉;纵横排奡,才锋俊伟,奇奇怪怪,不与法期而与之合,莫如苏文忠焉。[1](258)

韩愈之文以法度谨严又浑浩流转为特征,苏洵《上欧阳内翰第一书》说:“韩子之文,如长江大河,浑浩流转,鱼鼋蛟龙,万怪惶惑,而抑遏掩蔽,不使自露;而人望见其渊然之光,苍然之色,亦自畏避不敢迫视。”[2](122)柳宗元之文则篇法严谨,又不露痕迹,名章警句,迭出不穷。欧阳修之文,纡余委曲,说尽事理,苏洵赞云:“纡余委备,往复百折,而条达疏畅,无所间断;气尽语极,急言竭论,而容与闲易,无艰难劳苦之态。”[2](122)东坡为文,则“工于命意,必超然独立于众人之上”[3](333)。长野确的评析可以说十分准确地把握“韩如海,柳如泉,欧如澜,苏如潮”的特点[4](1165)。

长野确虽然主张论文应不拘世代,但在具体论文实践中,却难免自相矛盾。典型如对宋以后散文的评价,长野确认为古文之佳者大体在宋前,元明清即便有名家一二,整体却每况愈下。他论列元好问、赵孟頫、杨维桢等元代“有文名者”十余家后,谓其只可比之于“宋之小家数”。紧接着他说:“至明文运又旺,名家不啻千百,然亦皆不能仿佛宋人,独王阳明可与宋大家比肩而立矣。”[1](277−278)可见,长氏认为元文为宋与明之间的一个低谷,但是明文虽较元文为长,却不足与宋文并辔:

明人务求胜宋人,然其学术文章,曾不能仿佛宋人,大抵宋人能自为一家,不肯蹈袭前人。明人好剽窃古人,是其胆识已迥然不同也。清人长于考据,指摘前人之谬误,旁引博证,往往中其肯綮,然短于著作,其不及明人,犹明之于宋也。[1](290−291)

明文不及宋,而清文不及明,更遑论宋文。长氏此说并非一家之见,认为文章随气运代降恰恰是中国古人常弹之调。这与其“前人不必胜后人”的进步主张是相龃龉矛盾的。

长野确认为明人古文之所以落下一乘最主要的原因是“剽窃”:“明人所谓古文皆第剽窃古语耳,至其法度神妙,则未尝梦见。”他举出明中期前后七子之领军人物为例:

何、李、李、王之诗文,譬犹剧场中正末净丑戏子之语言,模拟文饰太过,强笑强哭,毫无神气,故乍读之可喜,再读之使人羞赧。

明李于麟、王元美剽窃古语,以为古文,不知文之古今在结构,而不在字句之末也。结构合古法,虽用俗语,不害为古。[1](283)

前七子李梦阳、何景明等倡“文必秦汉”,目的虽在矫台阁茶陵之弊,但他们盲目崇古,作文时又难脱以摹拟代创造的窠臼。此后的后七子李攀龙、王世贞等,把复古风推向更高潮,创作上比前七子更死板地模仿古人。

长野确虽深抉明文剽拟之弊,并以何、李、李、王为矢的激烈排击,但他并非完全否定明文。他说:“明文之佳者,莫如王阳明焉。遣言措意,纵横开阖,靡不如意;方正学、徐文长,亦恢恢乎疾驰矣;简洁雅驯,莫如刘青田;富赡雄伟,莫如宋景濂。……”[1](278)列举明文之善者数人,而其中对王守仁之文更击节不止,屡作称赏。谓:“从前论明文者,未尝及王阳明。余读《阳明文录》,纵横俊伟,出入高下,靡不如意。”[1](278)他甚至认为王阳明是衰弊的明文中唯一堪“与宋大家比肩而立”者。的确,王阳明的散文,雅健沉雄,能独抒胸臆。他的思想与文章,对唐宋派和公安派有直接影响,在清初评价很高,但桐城兴起后,则多受冷落。长氏以其文为明文之“佳”者,可谓巨眼。

相较明文之弊在“剽”,清文则病于“细”。“清人之文,能入细而不能为大。秦汉古文,大抵粗枝大叶之文,气骨雄壮,豪荡不羁,所以为高也。清人之文,唯于枝叶上粉泽,是所以不及也。”[1](285−286)

二、关于中国散文的本体与创作

《松阴快谈》中长野确最着力之处,是对散文本体、创作方法及入门途径等的探讨。其中很多精见可以与中国古代文论相为参观,也对现今的散文创作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首先,强调“文有四法”、“法与我一”。长野确认为散文创作必须明知文法,“作文如用兵”,学文者须“先学字法、句法、章法、篇法”,犹如学诗者“先学平仄,排比句法、韵脚也”。他称引本邦太宰德夫《文论》曰:“文有四法,曰篇法,曰章法,曰句法,曰字法。积字成句,积句成章,积章成篇,四者皆有法,一失其法,则不成文矣。”[1](252)又说:

文欲雅健而婉曲,此用工夫在字法与句法。又欲气脉流贯,而变化曲折,不支离旁斥,此用工夫在章法与篇法。作句大抵欲曲而不欲直,欲省而不欲增。曲则有味,省则不弱。作篇欲前面伏后面,前段生后段,枝叶相生,则自然活泼不死矣。[1](291)

拈出四法,以为作文之规矩,这不仅令初学者有径可循,也道出古文关键所在。

长氏谆谆突出四法,在某种程度上也是针对日本当时文坛现状而发。他曾屡次批判本邦文人创作、论者论文,均未尝知法。他说:“邦人论文者,大抵知字法与句法而已,未尝知有篇法也。论文及篇法者,独太宰德夫而已。然择而不精,语而不详。”[1](270)又说:“本邦儒者作文,多未知篇法而妄作也。”即便是以荻生徂徕为首的古文辞派也存在着相同的缺陷,“所作犹多失篇法,如德夫之言,况他人乎?”[1](252−253)长氏最后指出忽略字法、句法,尚是小疵,至失篇法,则“安在其为文哉”?由此可见,四法当中,长野确以篇法为最关键。

长野确还以唐宋大家为例,具体阐明“法”的重要性。韩昌黎“法度森严”,柳子厚“篇法政严”,欧阳永叔“法度闲暇”, 苏子瞻“不与法期而与之合”。又说:“韩学孟,欧学韩,终不见其蹊径,张无垢所谓欛柄入手,开导之际,改头换面,随宜说法,使殊途同归。是可以悟作文之法。夫孟、韩、欧、苏之所同者,在其法度结构尔,不可求同于字句之末矣。”[1](259)明了法的重要性之后,关键在如何得法,长野确提出了一些具体建议,即求之经典:孟、庄、左、史、韩、柳、欧、苏。“欲知议论文法,且试读《孟子》、《庄子》;欲知叙事之法,且试读《左传》、《史记》。反覆以索其结构之法,久之自了然矣。不必须多辩也。”[1](260)

尤为可贵的是,长野确虽强调“法”之重要,却不为所缚,指出应当“法与我一”,堪称卓识。他认为若要“变化纵横,出奇无穷”,则出于“天资妙才,非工夫所能及也”。“文法甚严且明”但“本无定法”。的确,为文虽须心中有法,但决不可为法所限,否则行文拘谨,“笔端窘束,气脉不贯”。但如果完全无视法度,又“愦焉自放”,易“叙次错置,前后支离”,故必使“法与我一,不与之期而合”,浑化无迹,才堪称“善文”。

其次,强调“以意为主,以气为辅,以辞为奴”。法的强调是为文的方法论层面,它并非终极目标,立意才是根本。“文以达意为主”,长野确认为意、气、辞是文的三要素:

文以意为主,以气为辅,以辞为奴,是千古不易之定论也。造语虽巧,而气脉不贯,主意不明,是奴婢强而主辅弱也。故能役使奴婢,而不能为奴婢役使,斯可谓善文矣。喋喋千言,意晦气弱,将焉用文,不如不作之愈也。[1](254)

以主奴关系类比“意”“气”“辞”三者关系,贴切准确。事实上,“文以意为主”是古代辞章家们反复阐明的论题。晚唐时杜牧就有过类似的表达,他在《答庄充书》中说:“凡为文以意为主,以气为辅,以辞采章句为之兵卫。”[5](182)其实三者之中,长野确对“气”的强调也是十分着力,他认为气脉通贯,则言无不宜,而文之强弱也根柢于此。为此他引述了魏曹丕“文气”论与唐韩愈“气盛言宜”说,并称誉为“千古之确论”、“作文之要诀”。

对于“气”、“辞”二者关系,长野确给予了更多关注。“文之强弱,在气而不在辞,世有以艰涩为强,以平易为弱者。东坡之文,平易著明,于麟之文,艰涩隐晦,然孰强孰弱,孰优孰劣,孰奇孰拙,具眼者必能辨之。”[1](255)然而,语辞与气脉还须与法度相结合,才称完美。“造语雅驯,一气流贯,纵横驰骋,不失法度,乃称作手。”设若只是造语精巧,但“气脉不贯”,则如“剪彩之花,终无生气矣”;另一方面,如果“纵横驰骋,无规矩法度”,也只是“风颠汉之絮语,岂成言语哉”[1](270)。可见,三者间相辅相成,方能铸就宏文。

具体到创作中,长野确主张“一气呵成”,融化诸法而无断续之痕,反对铢积寸累、惨淡经营。他说:“作文须一笔写去,首尾粲然而后稍加添删,则自然有活泼流动之气,若铢积寸累,则死气满纸,使读者厌倦思睡也。”[1](256)他还将之比喻为人的躯体,四肢百骸作用各异,有流贯全身的“气”从中斡旋,才能生活运动。文章也是如此,虽然有抑扬、开阖、操纵、起伏、回抱、接初等种种方法,但唯有以“气”贯之才能生动。可见,长野确虽然强调文法,然而他所说的法是不与“气”相违背的“法”,法虽然于文至关重要,却不能为法而法。作文最关键在于气脉充盈,一气流转。

当然,强调“意”主“气”辅“辞”奴,并不表示长野确忽略语辞在文章中的作用。长氏对语辞的讨论着墨亦多,并体现出初步的辨体意识。一方面,他认为“文体已异,语气自别”,语辞随体裁的不同而各异。“有经语,有史语,有小说家之语,有语录随笔之语,论记序书尺牍之类,文体已异,语气自别,断断不可混用也。”[1](255)又说:“有套语,有歇后之语,用之诗、尺牍小文辞,犹可也。至作文议论大文章,则必不可用也。”[1](255−256)另一方面,长氏由此生发,强调“辨体”之为急务。他批评陋儒不能辨文体,粗心读书,见中国人或用俗语、或用套语、或用歇后语,不辨古今,不问文体,以为文章都是如此,也肆意模仿,随处乱用。他主张“文体之不同,犹画工之于草木禽兽,各别体也”。所以学习作文的人,辨体是首要之急务。

再次,强调创作须“学”、“悟”结合。其一,涵咏经典、师友切磋相结合。“法”为文之干,欲立此干,学习为文,最直接有效的方法无非是从前贤经典、时彦师友两方面汲取养分。长氏说:“诗法易认,文法难知。欲知作文之法,则莫如熟读韩、柳、欧、苏之文,而又不可无良师友也。否则用力甚劳,而误认不少。”[1](253)如前所论,长氏论文极为推举韩、柳、欧、苏等四家之文,视为第一乘,至以为学文必须熟读之,辅以师友切磋,方更为确当。

对于取法的经典,长氏遍列先秦以来诸多名作,只是在学习时,长氏强调宜精不宜杂,“惟要精看数部,须使书味盈胸中,慎不当贪多矣。”“读历史诸子钞本,不如读一部史子也。读诸家选本,不如读一家全集也。”[1](251)长氏列出应精读的经典之作:《左》《国》《史》《汉》,《孟》《荀》《庄》《骚》,加以韩、柳、欧、苏三全集。反覆精读,然后下笔。专则苦贫,博又易杂,所以学文者亟需慎重,长氏谆谆教以全集替选本,对目今的创作实践来说,仍有积极的指导意义。因为选本于鉴赏有较大价值,然而对于指导创作学习、深入了解作家体格时,选集不免捉襟、窥豹之嫌。不仅如此,长氏还接着说:“然不可无良师友琢磨也。否则不免独学固陋矣。”再次突出“良师友”的琢磨之功,必不可少,可使为文者事半功倍。

其二,“学”、“悟”结合。长氏称引陈师道《后山谈丛》“法在人故必学,巧在己故必悟”之语,谓:“两个工夫不可阙一也。盖无师友琢磨,则规矩准绳不可得而知也,故必学焉;夫运用之妙,存于一心,在我自得,不可恃他人也,故必悟焉。”[1](258)

三、关于中国散文的鉴赏与批评

长野确不仅对中国散文发展史与散文本体论、创作论有深入的论述,同时也对散文鉴赏、批评有一些独到的见解。

其一,从批评者主观看,长野确主张须平心静气,反复求索。他说:“凡观人诗文者,虚心平气,反覆数过。”力求体察作者用心。在此基础上,还须推人及己,思考如果自己创作,“果能胜之否?果能及之否?抑不可及否?”然后才能评论作品佳否,“庶几不谬”。那些“率以爱憎之口,妄加讥评于人文”者,长野确讥之为“矮人观场,从人啼笑”,道出了古来率评者不加深究、人云亦云的共病。

其二,就具体批评而言,长野确认为应当以篇章结构为重,观大忽小。“先须察其结构大势如何,此果佳,有小瑕累,未足为病也。”他还引述了柳宗元的议论:“古今号文章为难,非谓比兴之不足,恢拓之不远……得之为难,知之愈难耳!”[1](266)以为子厚此论“善哉”。同时批评当时的文人以“井蛙之见”,妄意品评文章,“偶见小疵,哗言攻之,并其全体之美,弃掷不顾”。

当然,强调“结构大势”,正是长野确论文讲求篇法、章法的自然述求。但这并非表示长野确忽视鉴赏批评中文辞这一衡量因素。他认为文辞惟“求其美”为是,反对以措辞的难易、表达的繁简为衡文之标准:

论文不问其美恶,惟简短而后可,则濡墨吮笔,可一朝驾欧、苏之上;惟繁长而后可,则缀字满纸,皆可压倒孟、韩,视字之多少,以为文之高下,则三岁童子皆可以论定古今文章矣。杨升庵曰:“繁非也,简非也,不繁不简亦非也;难非也,易非也,不难不易亦非也。繁有美恶,简有美恶,难有美恶,易有美恶,惟求其美而已。”知言哉![1](267−268)

此处所引杨慎(1488−1559)论文语出自《升庵集》,杨氏认为“论文者当辨其美恶,而不当以繁简、难易也”[6](1654)。在中国的散文鉴赏批评中,繁、简问题实际上一直是众多论文者的重要话题之一。元代王构(1245−1310)撰《修辞鉴衡》卷二“繁简”条云:“文有以繁为贵者,若《檀弓》石祁子‘沐浴佩玉’,《庄子》之‘大块噫气’用‘ 者’字……文有以简为贵者,若《舜典》‘至于南岳,如岱礼’,‘西岳如初’……但繁而不厌其多,简而不遗其意,乃为善也。”[7](1213−1214)清代顾炎武在《日知录》论文时说:“辞主乎达,不论其繁与简也。繁简之论兴而文亡矣。《史记》之繁处,必胜于《汉书》之简处;《新唐书》之简也,不简于事而简于文,其所以病也。”[8](3237)二人都主张论文不应以繁简、难易为准,而以美恶为度。

四、结语:长野确对中日古典文论的接受与创新

毋庸置疑,《快谈》所取得的成就与中、日古典文话、诗话等的影响分不开。它受中国文论的影响深远,如前文所论,长氏经常援引中国文人、学者的文论观,例如曹丕、韩愈、陈师道、朱熹、吴莱、胡应麟、焦竑、杨慎等人的观点。长氏还经常表达对中国学者的推崇之情,例如南宋理学家吕祖谦,“余在昌平学舍,阅写本吕东莱先生《左氏博议》,……读《博议》亦知东莱学殖之富,才力之雄。”[1](279)南宋思想家陈亮,“(《龙川文集》)读之,议论恢奇,如其为人。……其学虽诡,要亦一世豪杰也。”[1](280)明朝学者胡应麟,“余读胡氏《笔丛》四十卷,其学赅博,明儒盖少其比矣。”[1](238)明朝学者杨慎著作、王世贞《艺苑卮言》,长氏亦屡屡称引,以为是“可谓具论矣”、“甚佳”。

除了中国文论之外,日本古典文论也对长氏文论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例如论述文有四法时,长野确屡次称引太宰纯的文论,谓“善哉,太宰氏之言,本邦先辈论文,能及此者盖有之矣,我未之闻也”。[1](252)此外,长野确还在《快谈》中多次表达了对本邦先儒的尊崇之情。

然而,在承袭先贤文评成果的同时,长氏也有自己的创新之处。其文论所体现出的独到特点、创新价值值得我们认真探讨。

其一,偏重古文,不喜骈文,是它的一个特点。诗话对先秦古文,以至唐代韩柳均有较高评价,但提到柳文中夹杂骈俪之语时,却讥之为“驳杂”,颇为不屑。又如,长野确指出陆贽奏议之作,文辞典质温雅,但不免“骈俪之体”。言语之间,亦是对骈俪之语有所微议。

其二,常以指导本邦创作为出发点论析中国散文,是《快谈》的另一特点。其中不少观点对当时的文坛具有指导性意义。例如作者鉴于当时日本文坛重字句之法、忽篇章之法的现象,屡作感喟,并锐意革弊。又如,针对本邦以荻生徂徕为首的古文辞派,长氏基于室鸠巢等人的反古文辞说,常予贬斥。例如援引苏洵之言论,借以批评古文辞派,“苏老泉曰:‘今夫绣绘锦縠,衣服之穷美者也。尺寸而割之,错而纫之以为服,则绨缯之不若。’李、王、物、服,所谓古文辞者,无乃类此乎。”[1](285)物、服指的是古文辞派的荻生徂徕及其弟子服部南郭。长氏对古文辞派的批评主要仍是集中于对荻生徂徕的批判。例如引用伊藤东涯之论徂徕文章之语曰“譬犹著鬼脸恐吓婴儿”。又在论述本邦文章学发展历程时说:“享保年间,物徂徕出,才气超卓,始悟西土之文理,自以为独得之秘,于是蔑视先儒,傲睨海内,造为新说名曰‘古学’。高言虚喝,以风靡一世。当时诸儒不心服者,欲与之抗辩而才力不足,徒愤惋而已,可胜叹哉。”[1](286)长氏认为徂徕之失在过于迷信李攀龙、王世贞,“徂徕之 才,豪荡不羁。……但恨过信李、王,误用其才”。[1](287)

其三,论文时将中、日作家进行比较,时有新见,能发人所未发。如将江户时代优秀的诗人新井白石、熊泽蕃山,比之唐、宋名家,认为二人与之“比肩而无愧色焉”。[1](231)“新井白石,经世之才,可比贾太傅、陆宣公,如诗文,特其余事耳。”[1](288−289)又如将崇信前七子的荻生徂徕与李攀龙、王世贞进行比较,“茂卿笃信李、王,终身不疑。然其才实出李、王之上,茂卿之文,气骨矫矫,笔力俊利,李、王迂僻不快利。”[1](287)长氏认为徂徕之才、文皆为李、王所不及,毋论此评确当与否,然亦足备一说。

综上所述,《快谈》受到中、日古典文论的广泛影响,它的文评观有承有革,不乏独到创新之处。其不拘世代说、前人不必胜后人说,对今日之古文研究仍颇具启发性。其中一些小的观点,也体察入微,新见迭出。庐山面目,身在其中者往往无法探骊得珠,域外之眼、他山之石,常常易获攻玉之功。要之,研究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古代散文的著作,既对我们的中国古代文学研究有他山之石之效,也为中日文章交流史提供生动的材料,理应受到我们的关注。

注释:

① 本文采用蔡镇楚《域外诗话珍本丛刊》(第5册)影印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6年版。

② 关于文章与世高下的议论比比皆是,例如明何良俊撰《四友斋丛说·论文》:“世变江河,盖不但文章以时而降,至于人品语言,以今较古,奚啻天壤!”(《历代文话》第2册,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748页。)诸如此类议论在中国古典诗文评中屡见不鲜。

③ 关于藤原惺窝、林罗山、林凤冈、木下顺庵等人的评论,参考了[日]松下忠著《江户时代的诗风诗论》,学苑出版社,2008年版。

[1] [日]长野确. 松阴快谈[M]. 蔡镇楚. 域外诗话珍本丛刊(第 5册). 北京: 北京图书馆出版社, 2006.

[2] 苏洵. 上欧阳内翰第一书//郭绍虞. 中国历代文论选(第 2册)[M]. 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 2001.

[3] 范温. 潜溪诗眼[M]. 宋诗话辑佚(上册). 北京: 中华书局,1980.

[4] 李淦. 文章精义[M]. 历代文话(第2册). 上海: 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7.

[5] 杜牧. 答庄充书//郭绍虞. 中国历代文论选(第2册)[M].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2001.

[6] 杨慎. 升庵集·论文[M].历代文话(第2册). 上海: 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7.

[7] 王构. 修辞鉴衡[M]. 历代文话(第2册). 上海: 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7.

[8] 顾炎武. 日知录·论文[M].历代文话(第4册). 上海: 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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